士师记系列二十四 17:1-13

2021-04-17 23:04:44 张叶平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一、私设偶像与祭司的家庭(17:1-5)

士师记系列二十四
 
经文:17:1-13  
 
 
从17章开始,这里开始记录不一样的事件。从1-2章的前言,3-16章的12位士师,这里开始从宗教和社会的角度记录以色列人的信仰沉沦与道德混乱。而这种现象不是个例,而是普遍性的,教会做为新约的以色列,也有类似的问题。
 
一、私设偶像与祭司的家庭(17:1-5)
从时间线来说,17-18章的故事应该是比较靠前的,因为讲到摩西的孙子约拿单,但是从排列上来说,这是属于结尾独立的一个故事。
士师时期有个特点,各人任意而行,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认为怎么对就怎么来。整个故事就是一个家庭给自己聘了一个牧师,然后一个支派把神像抢了,连同牧师也一块抢了。17章讲了一个家庭找着了一个神学生,然后按立成牧师的事。类似于今天,有几个老板或者一些团体,当人聚起来后,自己搞了一个牧师出来。
这些以色列人完全背叛神吗?不完全是,他们还是信仰耶和华,但是却按自己的想法,按自己认为对的方式搞出一套敬拜的方式。这里要强调一点,他们有敬畏之心,却没有按神所要求的方式来。
新的故事从以法莲山地开篇,带给我们两个层面的信息:
从地图位置来看以法莲山地位于以色列中央、核心区域,士师以笏正是在以法莲山地吹角(士3:27),在那里召集以色列人,士师/先知底波拉就是住在以法莲山地拉玛和伯特利中间,在底波拉的棕树下。以色列人都上她那里去听判断(士4:5);显然——在以色列中央、核心区域——以法莲山地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可能对全以色列产生重要影响,而非一个孤立事件。
 以法莲山地也是约书亚的安葬之地(书24:29-30;士2:9)。
以色列人很可能期待,以法莲山地会产生一个像约书亚那样带领全以色列忠心守约、忠于耶和华的领袖。
本段故事的主角——“米迦”(??????????),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谁像耶和华”,这名在旧约很常见,也有译为“米该雅”(??????????;王上22章;代下18章)或简短版本的“弥迦”(??????;弥1:1)。这位富有宗教意涵名字的人,他接下来的连串作为却让我们感到惊奇。
 
故事开始,米迦的母亲钱丢了,丢钱了肯定是非常生气,所以肯定在骂,骂的过程中肯定是咒诅了偷钱的人。米迦很明显是听见了这话,而他也是非常看重咒诅,所以他就害怕,显然他还是存着惧怕的心。为什么他的妈妈发出咒诅呢,因为丢的是巨额的财富。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按今天重量换算有12.4公斤左右,当时一般工人的“年薪”也仅仅十舍客勒银子(士17:10),显然,米迦所偷窃的是一笔巨款,也显明这个家庭极为富有。
米迦就承认了错误,看哪,银子在我这里,是我拿去了。他的母亲听见了,转过来说:“我儿啊,愿耶和华赐福于你”(士17:2b)。这话听着很属灵,简直就像波阿斯的家庭。这不禁让人联想,她之前“咒诅窃贼”是否也是“奉耶和华的名咒诅”?现在她企图藉着 “奉耶和华的名的祝福”来“抵消”先前的咒诅?
这与今天基督徒很像,张口感谢主,闭口赞美神。但是在生活中真正遇到事情时,做法是非常非常的世俗,但是却用感谢主赞美神这样的属灵包装自己的行为。举个极端的例子:有人在打麻将小发了一笔,感谢主,今天赚了不少。或者强盗说,赞美神今天买卖开张了。
接下来话听着就不对味了:我分出这银子来为你献给耶和华,好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十诫第二诫明文说,不可为神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一切的百物。
按照一般的宗教习俗,母亲咒诅发出去了,现在得破财消灾。要取悦神,将咒诅收回去,结果却做了一个神像。这有点像今天的佛教,在佛面前许愿了,然后给佛塑个金身。或者像今天信徒许愿,修缮教堂,给教学添置一些设备等等。
然后要神赐福给人,我们读旧约的经卷,例如弥迦书6章8节: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五经有太多的经文记载,要想得福就得遵守神的律令典章,而不是给神立像。这不能取悦神,反而使神震怒。然后立好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内,这很明显是将耶和华当成保护神,来保护米迦不受咒诅。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也能看到类似的情况,把耶稣当成自己的家神,好像耶稣是给他打工一样,我们要小心。
 
神堂即“神的家/殿”,这里显然是指米迦藉着私造耶和华的雕像,而将自己的家设立为神的家/殿,这个非法、私设的圣所显然与在附近不远处的“示罗的会幕——神的殿”(士18:31)产生对立!分庭抗礼!
这也明显违背申命记12章“在耶和华所指定、授权的圣所敬拜”的条例——“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申12:5-6、13-14)
同时,米迦重复了基甸的所为,根据耶和华对摩西的指示,“以弗得”短袍上系有“刻着十二支派名字的十二块宝石的胸牌”(出28:15-28),且“要将乌陵和土明放在决断的胸牌里”(出28:30);“穿戴以弗得”的祭司,就可借此“在神面前代表神子民,求问旨意;又在神子民面前代表神,作决断、发神谕”(撒上23:9-12,30:7-8)。在古近东异教中的以弗得也是“在人前代表神作决断、发神谕”的功能,也因此是穿戴在“代表诸神的偶像或君王-祭司身上”。
米迦所“仿造、私造的以弗得”,也可能是“穿戴”在“私造的神像”身上,米迦“在耶和华所设立的圣所(示罗的会幕)外,再提供一个供以色列人求问神谕的电话热线,这是对亚伦体系的祭司公然挑衅。
分派他一个儿子作祭司——直译:“他充满了他一个儿子的手,他就成为他的祭司”,这种语法不符合中文的表达,但它却是希伯来圣经用以形容某人“承接祭司圣职”的描述:
“把这些穿戴在你哥哥亚伦和他儿子的身上。你要膏抹他们、按立他们(???-????? ??????????;充满手)、将他们分别为圣,作为祭司归给我。”(出28:41 汉)
“又给亚伦和他儿子束上腰带,为他们包上头巾,他们就凭永远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职任;要这样按立(???-????? ??????????;充满手)亚伦和他儿子。”(出29:9,参 汉)
“你们七天不可出会幕的门,等到你们承接圣职(???-????? ??????????;充满手)的日子满了,因为主叫你们七天承接圣职(???-????? ??????????;充满手)。”(利8:33)
“那受膏接续他父亲承接圣职(???-????? ??????????;充满手)的祭司,要穿上细麻布的圣衣,行赎罪之礼。”(利16:32)
当神堂有了,神像也有了,以弗得也有了,这时候就缺一个祭司,他就派了自己的儿子当祭司。米迦到这一步越来越过分了,他一步一步践踏神的律法,然后说着属灵的话语。从米迦的认错,归还银子,愿耶和华赐福给你,多么的属灵,然后却给神立像。米迦这种私自按立祭司,如同耶和华的作为,如同他的名字——谁像耶和华!
 
在这短短5节经文中,我们看见一位阳奉阴违、自认虔诚的母亲,看见了一位有样学样、制造偶像的儿子,看见了一群黑白不分、侍奉偶像的子孙——自进入士师时代,以色列人是“一代不如一代的向下沉沦”。
在报导完米迦与其母亲悖逆荒诞的行径后,作者留下一个评注:“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这句话直译为:“当那些日子,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按他眼中看为正的去行”(参新、吕);因此,对米迦和他母亲而言,他们虽然作了“他们眼中看为正的事”,却是“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屡屡违背诫命:
诫命 米迦与他母亲的罪行
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出20:4;申5:8-9) 雕刻、铸造神像(士17:3-5)
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20:7;申5:11) 米迦母亲“对窃贼的咒诅、对儿子的祝福”,并她随口说说的“全然奉献”(士17:2-3),都让人不得不怀疑“耶和华”不过是她的口头禅罢了。
第五诫-当孝敬父母(出20:12;申5:16) 米迦偷窃母亲的银子(士17:2)
第八诫-不可偷窃(出20:15;申5:19)
第十诫-不可贪恋人的……一切所有的(出20:17;申5:21)
 
 
二、米迦获得一位利未人为祭司(17:6-13)
在参孙的记载中,他宣告要娶非利士女子为妻,“因她是在我眼中看为正的”(士14:3b),这成为了士师时代中,所有以色列人的普遍写照——“当那些日子,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按他眼中看为正的去行”(参新、吕);换言之,“米迦和他的母亲”以及下文中的“利未人”的事迹,并非是特例,而是一种典型!
同时,作者也表示这种“以色列人行恶事、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的背约行为,需要藉“兴起的一位王——像摩西和约书亚那样、带领人民忠于圣约的”,带来秩序和太平、安息!
 
第6节我们看见经文所说:那时以色列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可以解释为:每个人干自己认为合神心意的事,这句话在这里就是这么理解。
我们看今天的教会,牧者没有权威。大家怎么读经怎么解经呢?各人任意而行,然后讲着我们的良心受制于圣经、圣灵,我们是按照圣经来做等等各类属灵的话包装自己的行为,却不肯服在教会的信经信条之下。我们要小心自己的行为,不要自认为这样或那样是对的就照做,要照教会传统和信经信条来对照、行事为人。我讲句人不爱听的话:人的良心要服在教会的传统和信经信条之下。
使徒信经说我信圣徒相通,绝不是一句空话,我们要多读几千年的教会历史,观看历史上的圣徒他们的脚踪,他们的行为。我们会看见今天的弟兄姐妹很固执,自己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对于牧者的建议只是参考,而不是服从。在网上我也经常会遇见很多提问的人,甚至有好些是私下问我的人,通常只是要找一个赞同他的答案,而不是真的想遵守诫命。符合自己的心愿就听,不符合自己心愿的再找人接着问,他自己要等圣灵的感动。听不进意见,做事的时候还搬经文来背书,我们在很多方面跟米迦真的是一模一样。
 
接下来的事,要叫屋漏遇上连绵雨还是瞌睡遇上枕头呢?米迦把神堂、神像、以弗得都弄好了,万事具备,只差东风,先拿儿子先当祭司顶一下,这时候如果再来个利未人就完美啦。米迦这个时候真的是太顺利了,肯定是感谢赞美主,有时候我们会有这样的祷告:主啊,若是合你的心意,求你保守顺利,若是不合你的心意,求你拦阻。这祷告听起来非常顺利,实际上是非常坑,为什么呢?如果干错了,上帝得当背锅侠,因为你不拦阻啊。圣经说民无异象,民就放肆,遵行律法便为有福。
我们基督徒不是搞迷信的,神是有律法的,神的心意是在圣经里的。显明的事是属于我们和我们的子孙的,我们要对照诫命,而不是用这种属灵话把锅甩给神。
 
介绍完以法莲山地的米迦后,经文开始谈到另外一位,所谓的少年人是指他的年龄尚未到二十五或三十岁,尚未到利未人侍奉的年龄。
这位利未人是“犹大族的利未人”,这种描述是指“居住于犹大族人中的利未人”,犹太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依据利未人所居住的地,来称呼该利未人”,类似的例子有撒母耳的父亲“以利加拿”,撒母耳记的作者表示“以法莲山地的拉玛琐非有一个以法莲人,名叫以利加拿……”(撒上1:1),但实际上,历代志的作者提供的家谱显示,以利加拿是“利未人-属哥辖族的”(代上6:16-27、34-43)。
作者指出他“寄居在犹大伯利恒”,“犹大的伯利恒”并非约书亚所分配的“犹大支派地业中的利未城”(书21:9-16),这位少年利未人应当居住的城是哪里呢?18章提到这位少年人是“摩西的孙子、革顺的儿子约拿单”(士18:30b),而摩西是属“利未支派-哥辖族”(出6:18-20),因此,这位少年利未人应当居住的“利未城”,是在“以法莲、但或约旦河西的玛拿西半支派的属地”(书21:5、20-26);换言之——在一个“各人任意而行”的时代,连利未人也“随意寄居在非利未城”。
从情况来分析,利未人是情由可原的,五经里说耶和华是利未人的产业,但问题是当神的仆人没有得到供应,甚至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成问题时,就不能强制要人属灵。这也是我们这个时代常有的毛病,很多传道人干最苦最累的活,却连最基本的温饱都很难达到,一个月两三千能干什么,结果还要叫人不要追求物质,要属灵。
记得去年会议讲到长老牧师们的工资时,我听着想哭,因为很多只有一两千甚至还有一位不到一千(我记得是8百还是6百)。给着这样的薪水,我们怎么教导下一代说你要奉献给主用,为主大发热心。
 
无论如何,这位利未人没有在犹大伯利恒继续寄居下去,这里没有前途,于是远走他乡寻求更好的生活,和合本译为“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直译为:“四处逗留在他所能找到的任何地方”,他究竟在找什么?食物?住处?工作机会?还是财富?无论如何,显然当时的以色列人对利未人的亏欠,忽略了对利未人的责任(申12:19,14:27-29,18:8,26:12-13),以至于这位利未人要四处游荡、找寻机会满足温饱,甚至是寻找愿意收留他的人,就这样,他游荡到以法莲山地、米迦的家门口。
 
米迦一看,难道是神看我这缺个祭司,给我送过来啦,紧跟着米迦就问他。米迦与少年利未人的“第一轮对话”如下:
米迦的提问 利未人的回答 利未人的补充回答
来自何处? 犹大伯利恒  
    傲人的身份背景——利未人
    来意——要找一个可住的地方
 
这名寻求屋主收留的流浪汉,万万想不到自己竟大受屋主欢迎,一时之间,他们的对话竟变成一场“应聘面谈”。牧者受聘要向谁负责,向衣食父母还是向神负责?很显然米迦把这个利未人聘到自己家里,他们家做为利未人的衣食父母,利未人向他们提供宗教服务,这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听起来很可悲。这也是我们很多人对牧者容易有的心态,所以牧者究竟是看信徒的脸色,按照信徒所想的,满足他们的要求,还是做为领袖带领大家背起十字架来跟从耶稣。这个利未人为了实际需要,他也确实被逼到这份上。教会什么时候让利未人走到这份上就有罪了,同时利未人自己也有罪了。
米迦聘少年利未人说:“你可以住在我这里,我以你为父为祭司”, “父”的称谓是“将对方视为指导者的尊称”。圣经一直有“以牧者为父”这种观念,不论是旧约还是新约都有这种观念。这不在乎年纪大小,而在乎权柄。
然后米迦说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这样的工资在当时是很高的收入,另外是每年一套衣服,做为80后,我记得很小记事的时候,每年只有在年底才有新衣服穿。可以想象在三千多年前,每年一套新衣服是非常高的待遇。用今天的话讲,我聘做牧师,年薪50万,管吃管住,还配辆车。这待遇有几人不干?于是利未人就进了他的家,情愿与那人同住。
然后“米迦分派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里”(士17:12),这里的描述与5节“按立他一个儿子作祭司”的动词表达一模一样——“充满他的手”(直译);这位少年利未人的“祭司执照”也是由这位无权无份于“耶和华圣所圣职”的米迦所颁发!米迦真是“像耶和华”!(常务副上帝)
米迦对自己这一切的评论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因我有一个利未人作祭司。”(士17:13)
米迦认为这位利未人的出现,是耶和华赐福与他的印证,实际上耶和华的忿怒在他身上,我们在下一章会看到这点。
我们寻求神的心意,不能从顺利或不顺利来看,而要从神的律令典章中去寻求,去遵守。而不是像算命碰运气的那样,我们不是那样的。想起开头米迦母亲的话,愿耶和华赐福给你,然后神堂弄起来了,神像也有了,以弗得也有了,分派儿子当祭司。然后再祷告说,主啊,你若赐福给我,就再给我一个利未人当祭司,然后利未人祭司也有了。
而我们常以这种方式看待神,你看神多赐福啊,这么顺利,这么的美好,却不知道神的震怒已经降临。
有时候在家里敬拜到底行不行,尤其是我兄弟讲道很好,也可以起来服侍主。这是不行的,应当要在教会里敬拜,应当要有合法按立的牧师来执行圣礼。
我们一定要多多查考神的律法、诫命,而不能以顺利与否来判断神的心意。愿米迦这样的谬误,愿米迦这样的行为不在我们身上重演,愿神怜悯我们,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