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系列二十二 15:1-20

2021-04-17 23:03:36 张叶平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15:1-20

士师记系列二十二
 
经文:15:1-20
 
 
一、去亭拿看望他的妻子——被非利士人激怒,而烧毁田地(15:1-8)
A.参孙回“亭拿”见妻子(15:1-3)
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说到一个观点:圣经上的信心伟人,并不是所有行为都可以照搬,有些行为虽然是出于信心,但是有其时代背景。对于今天而言,并不能效法,甚至不能学习,反倒要引以为诫。
15章开头是接续14章的猜谜赌局,因为那三十位陪伴之人,逼参孙的妻子,把谜底逼了出来。以至于参孙在愤怒中说: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就猜不出我谜语的意思来。换句话说,参孙的妻子在新婚之日站在非利士人这边坑了丈夫,参孙就起来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30人,夺衣裳给这30个陪伴之人,而这件事成为参孙与非利士人爆发流血冲突的开始。
等过了些日子,参孙的怒气渐渐消除,又想念亭拿的妻子。而这个时候正好是割麦子的时候,这个时间背景为后面参孙报复非利士人放火烧掉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作了铺垫。
去岳父家时,便带了一只羊羔做为礼物去。可能是带给妻子及其家人的礼物,试图恢复与妻子的关系。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这句话在原文表达的意思是指同房,显然参孙并不知道现在这位非利士女子已不再是“参太太”了。
这是因为参孙的岳父做了件蠢事,将参孙的妻子给了别人。还用话狡辩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他,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为了平息参孙的怒火,这位非利士岳父向参孙提出了“替代方案”,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你可以娶来代替她吧。
妻子的失去使得参孙爆怒,无论参孙是否认为他因非利士人作弊,使自己输了赌局,而屠杀亚实基伦的三十位非利士人的暴行,是否公义?但这一次,参孙清楚的宣告、认为自己即将向非利士人采取的报仇是无罪、正当的,因此说出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
正如神扰乱了“亚比米勒与示剑人之间的结盟关系”(士9:23),神也继续“扰乱参孙与非利士人之间的关系”,为要达成他自己的“拯救旨意”(士14:4)。
读历史,真的很有意思,因为很多事件常会以另外的形式再次发生在我们生活中。记得好几年前,三自体系下的教会与民宗局你哝我哝一片和谐,突然有天要拆十字架了,没有一个教堂是心甘情愿被拆十字架的。结果抗争就开始了,虽然用了各种办法拆了十字架,但是很多信徒开始与民宗局甚至是三自会产生间隙,甚至产生仇恨,正如神在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中播下仇恨一样。
 
B.参孙焚烧非利士人的出产(15:4-5)
暴怒的参孙决定要狠狠的报复,参孙的智商无疑是非常高的,为了报复非利士人,想了一个让非利士人损失惨重的办法。收割的时候根据当时的情况,大概有10天左右,这个时候的作物是比较干和脆,很容易脱粒,但是也非常的易燃。如果只是一个人放火,再怎么点也只是小小的一片。所以参孙想了一个办法,他捉了三百只狐狸,在希伯来文,狐狸和野狗(豺)是一个词???????,这个词在有些经文中翻译为狐狸,有些经文翻译为豺。可能是他们没有区分这两类动物,狐狸是独居动物,而豺是群居动物,豺在巴勒斯坦更为常见,因此抓三百只豺的可能性较高。
可以想象,这些尾巴屁股着火,又被绑在一起的豺,两只都会疯了一样的挣扎,到处乱窜、点燃在各处的禾稼!两只绑在一起使得豺的逃跑路线漂移不定,150对的数量使得非利士人短时间内无法抓完,使纵火计划顺利施行。
经文说到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和合本在此漏译了“葡萄园”(参吕、当、思);参孙所烧毁的,都是重要的农作物,一年的庄稼没了,种了好几年的葡萄和橄榄全没了。非利士是一个贸易大国,参孙所毁坏的显然不仅包括非利士人自己温饱所需的,也包括了可用于对外贸易的货物(例如:葡萄酒、橄榄油)。
有意思的是,非利士人所拜的主神——大衮(???????)正是主司农耕与谷物之神,可以说参孙烧尽了非利士人所有的禾稼,也预示了他与大衮之间的敌对冲突、并将得胜大衮(士16:23-30)。
 
B'非利士人焚烧参孙的妻子与岳父(15:6)
暴怒的非利士人在查,到底是谁干的,最后查出来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士15:6b)。参孙所带来极大的毁坏和损失,按程度和性质足以引起战争;然而奇怪的是,他们没有直接去报复难以招惹的参孙,而是去放火烧死了参孙的妻子和岳父,很可能,他们中有人见识过参孙“在亚实基伦击杀三十人的非利士人”,知道参孙非常难以对付,而他的妻子和岳父则是“软柿子”。
这也叫我们想起14章所记录的,参孙的妻子曾想尽办法、甚至不惜背叛新婚丈夫,好使自己和家人都脱离被焚烧的厄运(士14:15),但还是被火烧死。
烧死参孙的妻子和岳父导致了冲突的升级,怒火中烧的参孙使经济上的报复升级为武力报复。“罢休”(?????)即“停止、终止”的意思,这是参孙一厢情愿而已,他与非利士人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有一方死亡才会终止,参孙一生的命定 “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士13:5)
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这里的连腿带腰都砍断了,在原文是小腿在大腿上,意思是说杀人成堆。参孙杀完人后,就下到犹大地的以坦,但事情并不是至此结束,因为非利士人的报复很快就来了。因此以色列和非利士的和平将被打破,非利士对以色列的同化也被打断了。
 
二、转折点——参孙击杀一千非利士人(15:9-20)
A非利士人为捆绑参孙,上到犹大(15:9-10)
面对参孙这种非人的战斗力,非利士人如临大敌,调集大军做好战斗准备,到了利希。但是这些非利士人也非常聪明,用阳谋逼犹大人自己交出参孙来。透过犹大人与非利士人的对话,我们会看见以色列人早就忘了圣经教导的使命,与这些人和平相处。已经完全忘记当年他们是“首先上去攻击迦南人,与他们争战”(士1:1b)的使命,更没有意识到非利士人发动战争,是出于耶和华的作为,要打破以色列人与仇敌之间的现状!
从非利士人的话知道,非利士人要求以血还血,透过政治军事经济上的优势,来逼使犹大人交出参孙。这背后一方面是非利士人只想处死参孙,另一方面,不想治下的以色列人升级冲突。
 
B犹大人为捆绑参孙,下到以坦磐穴内(15:11-13)
(一)犹大人与参孙的第一轮交流——询问为何攻击“统治者-非利士人”(15:11)
面对非利士人的威胁,犹大支派的回应令人沮丧,他们不仅没有意识到耶和华的旨意——不可与迦南人和平共处,相反,他们选择“集结军队,帮助仇敌捆绑自己的同胞、出卖神为他们兴起的拯救者、交在仇敌手中”,而非“集结军队,保卫自己的同胞、弟兄”。
另外作者在此故意提供犹大军队的数目“三千人”,显然是为讽刺犹大人,根据后面的经文,此时的非利士人只有“一千人左右”(士15:15)。即便拥有“三倍于敌方的军力”,也依旧向敌人言听计从!
这里提到的辖制(??????),基甸曾向基列人申明“我不管理(??????)你们,我的儿子也不管理(??????)你们,惟有耶和华管理(??????)你们”(士8:23),但现在,不愿让耶和华管理的以色列人,却甘愿臣服于非利士人的辖制之下!并且,从犹大人对参孙的质问来看,他们似乎很满足于这种“辖制-被辖制”的关系,竭力避免被破坏!
犹大人在此责备参孙,因他的报复行为将原本的“个人恩怨”升级为“民族之间的国际危机”,破坏了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长久的“和平”;然而这正是耶和华所期望、主导的,要在两族间撒下仇恨。
面对犹大人的质问,参孙做出原因,但是解释的理由竟然和非利士人一样。这不无讽刺,难道士师不过如此,这位被分别的拿细耳人与非利士人持相同的道德标准,被迦南化。
 
(二)犹大人与参孙的第二轮交流——商议捆绑、将参孙交付仇敌(15:12-13)
在这里可以看出参孙还是非常有担当的人,很显然参孙是保护自己的同胞,并没有任性因着武力强大,也因着同胞的龌龊与他们战斗,反而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他们怎么行我就怎么行。然后叫犹大人起誓不加害于他,宁愿自己被绑,也不愿意与同胞动手。
讽刺的是,他们显然多少也清楚参孙的强大(非利士人集结一千人,犹大人自己集结三千人),这三千人去对付神兴起的士师,却没胆去攻打一千人的非利士人。
参孙的能力只用来对付非利士人,绝不对同胞动手,因此他要求犹大人起誓不害他性命,这样才肯被绑。但是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犹大人没有杀他,却将参孙绑起来交给非利士人,这种间接的杀害与直接杀害有什么区别。在得到答应之后,犹大人就用新绳,新绳是较为牢固的绳子,以防参孙挣脱逃跑。这里我们看见犹大人是何等的软弱,也看见非利士人对以色列的同化是何等的深。
这种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领袖,以色列的后人读到这里的时候是何等的羞愧。但是在新约也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让我们读来感同深受。耶稣十二使徒之一犹大,出卖自己的老师,卖了三十块钱,而士师记犹大人卖了以色列的士师(拯救者)——参孙。然而神却借着这样的出卖拯救以色列和他的选民,参孙杀身成仁,干掉非利士三千贵胄,耶稣也是杀身成仁,以死打败掌死权的魔鬼,将选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
前几年的温州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拆十字架的时候,有领袖害怕没等ZF的人过来,自己先把十字架卸下来,这种行为与出卖参孙的犹大人有什么区别。
 
C参孙在“拉末·利希”的超凡胜利(15:14-17)
(一)非利士人如同狮子喧嚷、神的灵再次感动参孙(15:14)
经文说非利士人在喧嚷,可以想像,当参孙被解送到利希时,那些非利士人中说不定就有经济损失惨重家属的士兵。这下仇人落到他们手上,如果是中国人,肯定会有人叫:把他五马分尸,或者千刀万剐。总之非利士人相当兴奋,一大帮人乌秧秧的过来要在参孙身上报仇。然而这个时候,非利士人的命运,如同参孙在亭拿遇见的狮子一样, 将要被虐杀,正如那只狮子。
经文说,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臂上的绳子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从手上脱落。
 
(二)参孙以“驴腮骨”杀人成堆(15:15-17)
这个时候以色列人没有什么兵器,当时的非利士人已经掌握铁器技术,以色列人还属于晚青铜器时代。甚至到了扫罗的时期,还没什么铁的兵器。没有刀怎么办,这时候参孙见地上有一块未乾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我们读新约的时候,习惯了圣灵充满是喜乐和平仁爱等等,当参孙被圣灵充满的时候,开启战斗外挂,可以看出参孙的作战能力是超强的。另外还有一个细节,再一次让我们想起拿细耳人的规矩,是不能接触死尸的,参孙再次接触了尸体——驴腮骨。
或许可以说参孙是迫于情势,这根驴腮骨也显然是出于神的护理供应;但既然触碰成为不洁了,参孙随后应该采取“献赎罪祭、得洁净、剃头、重新分别为圣作拿细耳人”(民6:9-12),但正如他触碰死狮一样,经文从未记录他遵守此规范。
有趣的是,神曾藉着“亚拿的儿子珊迦”仅凭一人之力,用“一根赶牛棍”就打死了“六百名装备精良的非利士人”(士3:31),再一次,神藉着“拿细耳人参孙”仅凭一人之力,用驴腮骨就打死了一千非利士人,带来了比珊迦更大的拯救。
杀完这一千人,参孙却为自己的成就而自豪,歌中标榜着“我的成就与功绩”,不同于底波拉“颂赞耶和华公义的作为”的歌(士4:2-3、9-11)。参孙的这种骄傲显出他是有信心,却没有信德。他不懂得要将荣耀归于神,他在神面前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而这就是参孙。
 
D参孙在“隐 哈歌利”的控诉祷告(15:18-19)
藉神的灵施行极大的拯救后,参孙的力量耗尽,显出他身为人的需求,他几乎要渴死了。就求告耶和华说:“你既藉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这是参孙生平的第一次祷告,这个祷告再次显出他的任性。神你看,借仆人的手施行了这么大的拯救,你不能让我渴死,你给我水喝。虽然任性,但是他爱以色列的百姓是真的,毛病也是真的。
如果我真渴死了,岂不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吗?虽然任性,神还是怜悯参孙,使地涌出泉水。也听过很多人讲,新约的耶稣基督很仁慈,旧约的神比较严厉。我们在这里看见,神真的是有恩典有怜悯,这样忍耐的神,参孙这样的胡说,这样的折腾神依旧怜悯。
对于这么一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耶和华还是垂听、应允了他的祷告!神在此对参孙个人的回应,使人想起神在旷野中,对整个以色列民族的回应——使磐石中流出水来(出17:6;民20:10-13)。
神使洼处裂开,有泉水出来,参孙喝完爽了。那泉名叫隐·哈歌利,意即“呼求者之泉”,用以世代纪念神向参孙回应的祷告、施行的拯救。直到士师记的作者写作时期,这泉水仍旧在利希流淌,显明神所赐的是不枯竭的泉水。
在这章我们看见,神不因以色列人的偏行己路,不因参孙的任性,而收回对以色列的保护。我们也看见参孙的暴怒,参孙的任性,但是神没有撇弃他,还是使用有毛病的人。借着他为以色列人施行拯救,让以色列人在这个时候得到喘息之机,避免非利士人的欺压和同化。我们看见这些时,就当把荣耀归给神。
我们要记得每一个被神使用的人他都有毛病,只是毛病多与少的问题。我们不要总以耶稣的标准来衡量别人,要以耶稣的标准来衡量自己。面对教会里不完美的牧师长老,因为他们是教会的领袖,正如参孙一样,可能像参孙一样任性,也可能有参孙那样的问题,但这些都应当促使我们把目光转向耶稣,因为只有他才是真正的拯救者,只有他才是完美的,而不是用挑刺的心态来看自己的领袖。如果神用我们的态度来对待我们,我们早就灭亡了。
希伯来书把参孙列为信心伟人,是有其道理的,参孙尽管信德不好,但是他对神的信心是真实的,而且是这样理直气壮祷告,在我们看来可能有点像灵恩派的那种味道。像我和刘凯这样的神学生还有两位长老,我们都当有信心,神怎么供应参孙也必供应我们,只是我们不要效法参孙的任性。神是信实的,神的能力和恩典是够用的。我们的恩赐是用来服侍人,而不是伤害人的,这点我们要向参孙学习。
 
三、结语(15:20)
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没有“XX人被以色列人制伏”,更没有“国中太平XX年”,以色列人仍旧不自由,在政治、军事上受非利士人辖制,也在信仰、文化和道德上深受迦南文化的影响。
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参孙仅仅是“偶然性”的“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士13:5b),与其他“士师-拯救者”不同——参孙“从不试图摆脱压迫者、也从不召集以色列军队”,他是“个人战斗力最强”和“一生只为自己而活”的士师。
 
 
 
资料来源:
士师记反思——沉沦与拯救 刘光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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