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课:基督受政治的审判(下)

2012-04-20 12:35:53 陈达 长老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第44课:基督受政治的审判(下)

约 19:1当下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
约 19:2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紫袍;
约 19:3又挨近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他们就用手掌打他。
约 19:4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幺罪来。”
约 19:5耶稣出来,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
约 19:6祭司长和差役看见他,就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彼拉多说:“你们自已把他钉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什

基督教温州锦绣教会(筹)主日上午崇拜 

《约翰福音》查经式讲道 2010主日39
 

44:基督受政治的审判(下)

 

 

 

约 19:1当下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

 
约 19:2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紫袍;
约 19:3又挨近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他们就用手掌打他。
约 19:4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幺罪来。”
约 19:5耶稣出来,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
约 19:6祭司长和差役看见他,就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彼拉多说:“你们自已把他钉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什幺罪来。”
约 19:7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 神的儿子。”
约 19:8彼拉多听见这话,越发害怕;
约 19:9又进衙门,对耶稣说:“你是哪里来的?”耶稣却不回答。
约 19:10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
约 19:11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约 19:12从此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无奈犹太人喊着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凡以自已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
约 19:13彼拉多听见这话,就带耶稣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铺华石处,希伯来话叫厄巴大,就在那里坐堂。
约 19:14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彼拉多对犹太人说:“看哪!这是你们的王。”
约 19:15他们喊着说:“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吗?”祭司长回答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
约 19:16于是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
 
引言:亲爱的弟兄姐妹
犹太人早在捉拿耶稣以前就想杀死他。
可 3:1-6耶稣又进了会堂;在那里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众人窥探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不医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稣。耶稣对那枯干一只手的人说:“起来,站在当中。”又问众人说:“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他们都不作声。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就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法利赛人出去,同希律一党的人商议,怎样可以除灭耶稣。
约 11:49-50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幺。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
约 11:53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
约 11:57那时,祭司长和法利赛人早已吩咐说,若有人知道耶稣在哪里,就要报明,好去拿他。
犹太人在客西马尼园捉拿住耶稣,按宗教方面审他三次。最后按他们以前的想法:要杀害耶稣。定了耶稣的罪状。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出去吊死了。
太 27:1-10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就把他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幺相干?你自己承当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宗教方面的审问结束,政治方面的审问开始了。
犹大地当时在罗马的统治之下。彼拉多是罗马政府派在那里的最高的官,相当于现在殖民地的总督。现在他们把耶稣解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那里。控告他,要求彼拉多杀死耶稣。他们先以“莫须有”的口吻来控告;见彼拉多想放了耶稣,就说耶稣自称是王,谋叛罗马;彼拉多还不应允时,他们又控告耶稣“以自己为神的儿子”;最后以““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相要胁,彼拉多“无奈”就听从了,违背自己的良心,把基督交给他们,钉十字架。
罗马人有句格言:“纵使天塌下来,也要伸张公义!”
 
43:基督受政治的审判(上)
一、受彼拉多审问:一审──我查不出他有什幺罪来。
1.基督到彼拉多的法庭(18:28)
约 18:28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那时天还早。他们自已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28)。“众人”是在该亚法的院子里开会的全公会的人(太27:1,可15:1)。“衙门”的原文(praitwrion,palace)意为宫殿或法庭或军事总部,是罗马帝国差派到殖民地犹大的巡抚彼拉多(Pilatos,Pilate)的官邸。原来他的办公室在该撒利亚,但因为是逾越节,全国20岁以上的男丁都要上京,他怕殖民地人的暴动,所以率领他的部队,来驻在耶路撒冷。他在犹大地作了巡抚约十年(A.D.26-36)。众人将耶稣解去时,仍是捆绑着带去的。这“捆绑”是从后面把两手捆绑的,是对死刑犯所作的行为。公会开会已经决定要治死耶稣(参太27:1,可15:1)。
公会的人在该亚法的院子里已经定了耶稣死罪,现在交给外邦人,如此表示基督耶稣是犹太人和外邦人,即人类的救主。
“那时天还早”是正月15日的凌晨,原文(prōi)根据罗马的时刻是四更(凌晨3-6点)。
“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 按犹太人的规矩,在逾越节期间若接触外邦人(不洁净的人)就染了污秽,进入外邦人的住宅便是沾染污秽(参徒 11:2-3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说:“你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和他们一同吃饭了。”),原来拉比律法说:“外邦人的住处不干净。”在随文注中又说:“因为他们将流产的胎儿丢在水管里。”因此进入外邦人家,可意味着受到死尸的污染,这种污染会让人不洁净七天。所以他们不进衙门。不洁的人不能守逾越节。
虽然那些法利赛人将薄荷、茴香、芹菜等物都献上十分之一,跨过海洋和陆地使人归信犹太教;然而,他们同时却也无视“公义,怜悯,信实”(太23:23)。那些犹太人也是如此,一心要杀死基督的是他们,害怕染上罗马衙门的污秽,大费周折要守逾越节的也是他们!
太 23:24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之“逾越”的原文pasxa(the passover)指逾越节的羔羊(太26:17,可14:12),或逾越节期,包括除酵节(太26:2,路2:41,约2:13)。本节的pasxa(逾越)指后者。因为说,“不能吃”,所以引起了不少的异见。其主要原因是,在吃逾越节羔羊的时间上,和符类福音有冲突,其实没有。根据出12:6而言,正月的14日(礼拜四),在黄昏的时候,就要吃逾越节的羔羊。所谓的法利赛人不可忽视这时刻。当天他们已经吃过了羔羊。这里的“逾越节筵席”,不是指逾越节当天下午所宰杀的羊羔,而是指跟着为期七日除酵节的祭牲(参申十六2;代下卅五7);当耶稣进衙门时,是第二天,就是15日(礼拜五)的凌晨。他们还要吃羔羊吗?当然不要。但是他们还要吃除酵节的无酵饼七天,所以他们要远离不洁净的东西,免得被污秽。除酵节和逾越节是交替使用(路22:1)。而且本卷所说的逾越节(pasxa)都指守七天的节期(2:13,12:1,19:4)。更何况是18:28呢?如此看来,本节的内容包括点线部分是对的。重要的是本卷和符类福音没有冲突的地方。
 
2.彼拉多的查究(29-32)
究控告(29)
约 18:29彼拉多就出来,到他们那里,说:“你们告这人是为什幺事呢?”(29)“彼拉多”是罗马帝国派驻犹太地的第五任巡抚。他通常驻镇在该撒利亚,但逾越节期间则暂移驻耶路撒冷,防备随时可能发生的骚动或暴乱事件。根据犹太历史家约瑟夫的描绘,彼拉多是一个个性倔强且冷酷无情的人。他是一个被释放的奴隶,由于皇帝母亲和妻子的影响,爬升到权利的高位上。
因为控告耶稣的犹太人(可15:1)不进外邦人彼拉多的法庭,所以彼拉多不得不到门外,对他们说这节的话。
“你们告这人是为什幺事呢?”若没有罗马法庭可以接受的罪状,就不必、也不该带到罗马法庭受审讯。彼拉多以正常的审问程序:他们告耶稣是犯了何罪?
约 18:30他们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30)。犹太人认为耶稣是亵渎神的恶人。按摩西的律法而言,那亵渎神的,“必被治死”(利24:16)。但现在对正式的法律程序的审问,他们站不住脚。就以非常空乏的指控,“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这超出了“莫须有”的罪名。显然他们认为彼拉多不用得到明确的指控,该照他们的决定判耶稣有罪。
约 18:31彼拉多说:“你们自已带他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31)。彼拉多拒绝处理这个指控。拒绝受理这个案件。彼拉多不愿意查问耶稣,因为犹太人没有指控耶稣触犯罗马人的律法。他对那些犹太人所作的答复主要意思就是:“我不愿管这闲事,难道你们自己就解决不了吗?非得让我插手吗?”然后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当时犹太人是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被付予有限的自治权力,除了对擅闯圣殿内院的外邦人之外,公会并无执行死刑的权柄。
“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这句话把他们想杀人的企图表露无遗。他们没有杀人的权柄,所以他们就逼不想杀人的彼拉多判定耶稣死刑。若是有权柄,他们早就自己杀了。他们受了撒但的迷惑和蛊动,弃绝并杀害那生命的主(参徒三13~15)。但他们的愚蠢行动,反而成全了神的旨意。
彼拉多立刻看出这件事比他了解的严重的多。根据路加福音他们对耶稣的罪名是:
路 23:2就告他说:“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该撒,并说自已是基督,是王。”
约 18:32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已将要怎样死的话了。(32)。耶稣应验什幺话呢?祂说,将自己“交给外邦人……钉在十字架”(太20:19,可10:33,路18:32,约3:12,12:32,33)。主耶稣必须被挂在木头上,才能担当咒诅(参申廿一22~23)。耶稣一切的行动都按圣父的计划而行,为的是成就祂的话语。
 
3.彼拉多的审问耶稣(18:33-38)他第一审的头一句话
约 18:33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太人的王(33)
很有可能,众人将主耶稣带到彼拉多那里很久以前,彼拉多就风闻过主耶稣的名声和品行。在他的差役中,肯定有人向他报告过拉撒路复活的事。当我们的主胜利进入耶路撒冷时,数以万计的人簇拥着祂高喊“王是应当称颂的”(路19:38),彼拉多的警卫长和士兵肯定也注意过这件事。因为犹太人告状说,耶稣说自己是基督是王(路 23:2就告他说:“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该撒,并说自已是基督,是王。”)。因此,彼拉多问了这句话:
“你是犹太人的王吗?”彼拉多是罗马的巡抚,只要不牵涉到罗马的政权,通常是不过问犹太人的宗教纷争,因此公会并未以宗教的罪名(参太廿六59~66)来向彼拉多控告耶稣,而以政治罪名诬陷祂。耶稣若自命为犹太人的王,即表示与罗马政权对抗。
这是他第一审的头一句话。四福音书一律的说这句话(太27:11,可15:2,路23:3)。
路 23:3彼拉多问耶稣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的是。”
 
的回答(34)
约 18:34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已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34)。意思是说:这样的判断是别人告诉你的呢,还是你自己探讨的结果?这是一个极发人深省的问题。“这样的看法是你自己思想的结果,或者你只是在重述别人说过的话呢?”彼拉多发现他所面对的这一位,很可能是他从未见过的人,而且像他这种个性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会有像祂这样的人。
犹太人对耶稣的三大指控:“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该撒,并说自已是基督,是王”。我们仔细思想就会得出结果。首先,基督在政治和宗教上没有推翻国家。他当然有指责法利赛人的假冒的宗教系统。但基督没有诱惑人们。
论道纳税给该撒,基督的教导是和他们的指控相反。(太 22:21他们说:“是该撒的。”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 神的物当归给 神。”)
耶稣自称是王,但不是在政治上的,但人们强逼他做王的时候,基督却离开了。
所以彼拉多没有仔细的思想这些。他很生气的回答祂,
约 18:35彼拉多说:“我岂是犹太人呢?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你作了什幺事呢?”
了什事呢(35)是彼拉多的第二句话。因为彼拉多不是犹太人,所以彼拉多避开了主耶稣要他解释什幺叫作“王”的问题转而问祂究竟作了什幺事,以致犹太人要控告祂。现在他问了有关耶稣的行为问题。
约 18:36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的回答(36)
我的国不属这世界(36)。“属”出于,从...而来。“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属”字按原文不是指性质,而是指来源;本句意指“我的国不是从世界来的”。意思是说,神国的建立,是靠神的能力,不是靠人的势力。祂的国不是从这世界来的,乃是从天上的神来的(但2:44,7:14)。在此耶稣只要给他说明祂国度的事。祂的国是属灵的国度,因此不需要用世上的权利来建立。“属这世界”的原文(ek tou kosmou toutou,out of this world)意思是从这世界,耶稣如此说明祂国的真正本质。
““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约18:36),基督说这句话,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彼拉多思考祂的国度的本质,纠正他可能从犹太人那里领受的各种错误印象。祂告诉彼拉多,祂来并不是要建立一个干预罗马统治的国度。祂的目标也不是要建立一个靠军队支持、靠税收维持的现世政权。祂要施行的唯一治理就是对人心灵的治理,祂的众子民运用的唯一武器就是属灵的武器。这样一个既不需要靠金钱,也不需要靠臣仆来支撑的国度,是一个罗马皇帝无需感到害怕的国度。最终而言,它乃是一个“不属于这世界”的国度。
但是,我们主的意思并不是教导人们说,这个世界上的诸王与基督教信仰之事毫不相干,在治理自己百姓的过程中可以完全忽略神的存在。我们可以肯定,主并不是这样的意思。祂完全知晓圣经中记载的这句话“帝王借我坐国位”(箴8:15),祂也明白,君王也当如他们百姓中最卑微的人一样,为着神的缘故使用自己的权力。我们的主知道,世上的国度的昌盛完全依赖神的祝福,也知道君王既要惩罚不义和罪恶,也当大力鼓励公义和敬虔。
“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中文漏译“现在”一词;本句按原文应译作:“只是现在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将来有一天,这“世上的国”,将会“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参启十一15);也就是说,在现在时代,主的国是在地上。
主明说祂的国“不属这世界”;我们这些得救迁入祂国中的人,自然也不属这世界。因此我们也和主耶稣一样,绝不可用属世的力量来保护自己;我们惟一可倚靠的保障,就是天上的父神。
 约 18:37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37)。
这样是王(37)彼拉多既知主的国不属世界(参36节),对罗马帝国不会构成威胁,因此放下敌意;“这样,你是王吗?”彼拉多的第三句话。因为耶稣论天上来的国,所以彼拉多更想知道祂到底是怎样的王。“这样”的原文(oukoun,not really)在新约圣经里只在此出现,意为不实在,表示你真是王不是吗?所以耶稣肯定的说下句话。
是王。
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彼拉多说基督是王是对的,基督明确声明他是王。“生”表示耶稣生来的王(太 2:2“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    赛 9:6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土、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来到世间”(I came into the word)表示两个意思:a.祂是从天国(灵界)来的;b.祂是神的特使。两次的“为此”(for this)表示祂的使命。何谓祂的使命?
特为给真理作见证(37)。“真理”(te aletheia,the truth)带着冠词意思是“绝对的真实”,表示耶稣就是“那真理”(14:6)。祂藉着圣父的话,和各种神迹,包括祂的复活给真理作了充分的见证(8:14,18):
主耶稣给真理作见证,就是把真理带到人间来,让世上的人可以看见真理;换句话说,主耶稣是来表明神(参一18),彰显神,让人们从祂身上看见神。祂到这世上来,并不是要用刀剑赢得一个王国,也不是要用武力聚集信祂和追随祂的人。祂到这世上来,并没有带任何别的武器来,祂所有的就是“真理”。向堕落之人见证关乎神、罪、对救主的需要、圣洁的本质这些真理,在世人眼前宣告并高举这些早已失落、被人埋葬的“真理”,乃是祂服事世人的一个伟大目的。祂到世上来,也是要这个失丧和败坏的世界上见证神。祂对那位骄傲的罗马巡抚直言不讳:这世界需要这样的见证。这也正是保罗向提摩太讲 “在向本丢彼拉多作过那美好见证的基督耶稣”这句话时(提前6:13),所要表达的意思。
“凡属真理的,就听我的话”(3:11,33,8:28,38,12:49,14:10,17:8)。真理就是神,宇宙中除了神是真的以外,一切都是虚假的。
   惟有主的话才是真理;信而遵从主的话的人,才是属于真理的人。
在每个世代,基督的仆人都必须记住:我们的主在这里所行的,为的是要给他们树立一个榜样。我们也应当像祂一样,为神的真理作见证,在种种败坏中作盐,在种种黑暗中发光,作站立得住、见证神、抵挡罪恶和世界的刚强人。要做到这些,我们就可能遭受许多苦难,甚至逼迫。然而,这是我们明确的本分。我们若是热爱生命,愿意存一颗良善的心,并在末日能够归属基督,就必须作“见证”。圣经告诉我们:“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祂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可8:38)
约 18:38彼拉多说:“真理是什幺呢?”说了这话,又出来到犹太人那里,对他们说:“我查不出他有什幺罪来。
理是什(38)。彼拉多的第四句话。本国人不知道何谓真理,何况是外邦人呢?耶稣本身就是真理(14:6)。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彼拉多问这句话是什幺动机,从上文下理似乎也看不出问这话的人想得到答案。所以,不等回答就出去了。
在每个基督徒国家,在思想上都有大量像彼拉多一样的人物。成千上百的人仍在继续用这种似是而非的理由,为自己的不信找借口,因此,他们就像这位罗马巡抚一样,根本无法弄清楚“什幺是真理”。他们指出,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高派教会信徒和低派教会信徒之间、国教派和非国教派信徒之间争来争去,毫无休止。他们还假装说,他们不明白到底谁对谁错。他们就在这个看似漂亮的借口下逃避,在没有任何明确信仰的状态中度过一生,也常常就这样悲惨不安地死去。
但是,真的不能发现真理吗?断乎不是!神永远不会让那些诚实、勤勉寻求祂的人失去光照和指引。骄傲是许多人不能发现真理的原因之一。他们并不谦卑地跪下来,切切地祈求神指引自己。懒惰是另一个原因。他们也不真心吸取教训,查考圣经。只要这世界还存在,所罗门的话就仍然适用:“寻找祂如寻找银子,搜求祂如搜求隐藏的珍宝,你就明白敬畏耶和华,得以认识神。”(箴2:4-5)听从这个建议,就绝不会错过通向天堂的道路。
 
4.耶稣无罪(18:38-40)。第一次的宣告。
我查不出他有什幺罪来(38)。彼拉多到犹太人那里说这句话。这是官方的宣判,意即宣告耶稣并未干犯任何政治的罪。“那真理”本来是无罪的。主耶稣既是神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所以像祂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来七26)。
路 23:5-12但他们越发极力地说:“他煽惑百姓,在犹太遍地传道,从加利利起,直到这里了。”彼拉多一听见,就问:“这人是加利利人吗?”既晓得耶稣属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里去。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希律看见耶稣,就很欢喜,因为听见过他的事,久已想要见他,并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迹。于是问他许多的话;耶稣却一言不答。祭司长和文士都站着,极力地告他。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耶稣,戏弄他,给他穿上华丽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去。从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5.彼拉多的折衷法。
约 18:39但你们有个规矩,在逾越节要我给你们释放一个人,你们要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吗?”(39)。按着犹太人的规矩,这是当时所特有的“特赦”惯例。
太 27:15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可 15:6每逢这节期,巡抚照众人所求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路 23:17(有古卷在此有“每逢这节期,巡抚必须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在逾越节时,犹太人请彼拉多释放一个人,是一种特赦法。
耶稣没有罪,还要特赦法吗?如此证明罗马人彼拉多是个鄙陋的法官。在这里,彼拉多这位罗马巡抚的卑鄙、可怜的性格开始显露出来。我们看到,他是一个全无道德勇气的人。对于摆在他面前的这件事,虽然他知道什幺是正确的、公正的,却害怕按照自己的判断去行。彼拉多并没有找到主耶稣有任何犯罪的事,没有道德上的犯罪,也没有政治上的犯罪。在这种情形下,作为一个有正义感的政治首长,就该把嫌犯释放了。
虽然他知道我们的主是无罪的,却不敢因释放我们的主而惹怒犹太人。虽然他知道自己正在做的是一件错事,但他却害怕做正确的。“惧怕人的,陷入网罗。”(箴29:25)那些昧着良心、把讨人喜悦当作自己作人第一准则的统治者和政治家,真是可悲可鄙!他们宁愿去做那些自己明知不对的事,也不愿得罪暴民。那些因自己的罪被交付在这种人统治下的民族,是可悲的!真正敬畏神的君王应当领导自己的百姓,而不是被他们左右,当做正确的事,把结果交托神。下定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与这个世界为伍,一味地惧怕人的意见,这种为人处世的原则最终所导致的就是彼拉多型的人,世上不乏这样的人。他们逃避履行自己当尽的本分,想方设法把责任转嫁到他人身上,说什幺也不肯得罪民众,
彼拉多出来对犹太人说,「我查不出祂有甚么罪来。但你们有个规矩,在逾越节要我给你们释放一个人,你们要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么?这完全是个毫无道理的处置,一个没有罪的人,怎么可以当作罪犯一样呢?在人看来,是完全不合情理的,但是主耶稣的遭遇就是这样,不是人要怎样处置祂,而是神要祂作代罪的羔羊,给人看见祂是神的羔羊,是无罪的代替有罪的,叫有罪的因?祂的代替而得了释放。
太 27:17-19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
约 18:40他们又喊着说:“不要这人,要巴拉巴!”这巴拉巴是个强盗。(40)。彼拉多的折衷法是无用的,因为两方(罗马人和犹太人)都不知道“这人”耶稣是真理,更不知道祂是圣洁的基督(来7:26)。而且他们(两方)都是巴拉巴类。“巴拉巴” (son of the father)父亲的儿子,拉巴的儿子。
他是恶名狼藉的杀人强盗,“强盗”原文含有革命分子与乱党的意思;巴拉巴是当时作乱的杀人犯。(路 23:19这巴拉巴是因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巴拉巴”豫表我们罪人原是出于父魔鬼,牠从起初是杀人的,是一切说谎之人的父(约八44)。
彼拉多就让犹太人决定,是释放圣洁的主耶稣,还是释放一个邪恶的罪犯。
可 15:11只是祭司长挑唆众人,宁可释放巴拉巴给他们
路 23:18众人却一齐喊着说:“除掉这个人!释放巴拉巴给我们!”
那些犹太人极为刚硬,充满苦毒,冷酷无比,恨恶基督,所以他们就大声宣告,要释放巴拉巴,而不释放主耶稣!总之,唯有杀死基督,流出祂的血,他们才会满足。因此,他们就犯了那极大的罪,彼得不久以后在圣殿中控诉他们的罪:“你们却把祂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释放祂……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徒3:13)
彼拉多的巧计彻底失败了,他原本希望这个计划,既能令犹太人满意,也能释放主耶稣。但是,强横顽固的该亚法一党的人,根本就不听他的提议。他们大声叫嚷,宁可把那个臭名昭着的巴拉巴从罗马人手中释放出来,也不愿释放主耶稣。唯有让我们的主死去,他们才肯罢休。
宗教徒宁愿要杀人犯和强盗(参太廿七20;可十五7;约十八40),也不要主耶稣,这暴露了宗教黑暗的一面。今日许多为宗教狂热的人(包括偏激的基督徒),往往不顾道德伦理,毫无生活见证。
 
 
 
 
 
 
 
 
 
 
 
 
44:基督受政治的审判(下)
 
二;受彼拉多审问:二审──查不出祂的罪,企图以鞭打了事(19:1~6节)
1、救主受凌辱(19:1-3)
约 19:1当下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1)。罗马人打罪犯的鞭子,当时的鞭子(mastiks,scourge)是用狭长的皮条作成,上面嵌有小块骨头或金属,能令挨打的人皮开肉绽的刑具(徒22:24)。用来拷问罪人。打人的时候,要把罪囚捆在柱子上(徒22:25)。“鞭打”原属死刑的先声部分,许多人说,把罪囚打个半死,就容易钉十字架,因为他已经是无力抵抗。在鞭打的过程当中,有时会发生致命的事,是残酷刑法。彼拉多在前面(18:39)已经宣告说耶稣无罪。现在为何对无罪的耶稣用笞刑呢?
因为他盼望这样会安抚犹太人使他们满意。但此时彼拉多并未判处主耶稣死刑,反而想免祂一死,乃用较轻的刑罚,试图藉鞭打祂来满足犹太人(参路廿三16,22),藉着这种可怕的罗马式鞭打,使那些犹太人的心得到满足;并想让他们看到主耶稣遭到痛打、皮开肉绽,他们就会心满意足,同意释放祂。彼拉多仍和往常一样心怀二意,残酷诡诈。他极力虐待我们的主,试图通过这种手段,取悦犹太人;同时,他又暗暗希望不处死主耶稣,使自己的良心稍稍得些平安。这正像《路加福音》中所记载的,他确实告诉了犹太人他要怎样行:“故此我要责打祂,把祂释放了”(路23:16)。彼拉多以为这样就可以释放主耶稣(参12节)。
记载我们主遭受苦待的这段特殊经文,其重要性在以赛亚说,“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而且,使徒彼得在他第一封书信中,也专门引用了这句话(彼前2:24)。我们的主也曾特别预言,祂要被人鞭打(路18:32)。圣洁的神子,虽然无罪,但为我们的罪受了那天的笞刑,我们看到,祂为罪人成就了纯全、完美的代赎。证明祂是真救赎主(启1:5)。
感谢主,因祂受的“鞭”伤,我们也得医治(参赛五十三5)。这是何等的救恩!
约 19:2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给他穿上紫袍;(2)。
“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荆棘”泛指任何有刺的植物;兵丁是以带刺的冠冕替代王冠。
“荆棘”是犯罪的结果(创3:18)。耶稣的荆冠表示祂为我们的罪受苦。笞刑在身上,荆冠在头上的神子虽然还未钉十字架,但祂已经满身都在流血。而且,那戴在我们神圣救赎主头上的荆棘冠冕,也是人类堕落所导致的恶果的鲜明象征。在《利未记》中记载,亚伦“两手按在羊头上,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愆,把这罪都归在羊的头上,借着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旷野去。”(利16:21)
祂,一个无辜的替罪者,戴上的是荆棘冠冕;而我们,这些有罪之人,却能戴上荣耀冠冕。基督二次再来时将要戴的那荣耀冠冕,和祂这第一次降临世上所戴的荆棘冠冕,形成何等大的对照啊!
耶稣为我们被人讪笑,所以我们为耶稣受点逼迫,是理所当然的(约壹3:16)。
 
给他穿上紫袍(2)。为了向众人揭露主所说的国度何等荒谬、可鄙,兵丁就把一件戏弄人的紫袍披在祂的身上。紫色,是皇帝和君王的服色,“紫袍”是一种王服,为皇袍颜色。给耶稣穿上这种王服打扮成犹太人的王来戏弄、凌辱祂。无知的外邦人不知道耶稣是万王之王(启19:16)。毫无疑问,此处他们是故意地用大家都熟知的王公贵族的紫色,戏弄主耶稣。有些人说,这件袍子只不过是一件士兵所披的旧斗篷,通常岗楼会配备这种袍子。另一些人却似乎更有把握地说,正象《路加福音》所记载的,这件“袍子”一定是路加所谈及的,当希律王把主送回彼拉多到那里时,他披在我们主身上的那件“华丽衣服”(路23:11),但约翰却没有记载这一情况。无论如何,我们都无需怀疑,这件“袍子”是一件破烂不堪、该扔掉的衣服。然而,值得我们记住的是,当兵丁把我们的主从希律王那里带出来,领祂穿过街道,或把祂从彼拉多的衙门带到聚集的犹太民众面前时,这鲜艳的颜色,不管是鲜红色还是紫色,都会使我们的主成为最引人注意的目标。我们也当再次记住这一场景的象征意义。正是因为我们的主穿上那遭人戏弄和鄙视的长袍,我们才可以披上公义无瑕的洁白外衣,坦然无惧地站在神的施恩宝座前。
约 19:3又挨近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他们就用手掌打他。(3)。“又挨近祂,”原文意思是“不断走到祂面前”;兵丁乃是不断地重复嘲弄祂的举动。
罗马士兵所说的话,是以一种轻蔑,他们故意模仿对不可一世的罗马皇帝的口气:“国王万岁!皇帝万岁!”他们对主的奚落、蔑视、不敬,也是祂受难的重要部分,我们一定不要忽视。任何了解人性的人都一定知道,几乎再也没有比忍受戏弄更难的事了,特别是当我们受了冤枉,并且是为了信仰的缘故时,更是如此。那些必须忍受这种戏弄的人,一想到基督能够同情他们,就必会得着安慰;因为这乃是基督亲自喝的苦杯,“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太 20:23)。此处,祂再一次做了我们的替代者。因着祂为我们担当蔑视,我们才能在末日得着称赞和荣耀。
他们就用手掌打他(3)。“他们”是彼拉多的部下。耶稣若是无罪,彼拉多让他们用手掌打祂,是祂说不出来的受辱。
耶稣不但是犹太人的王,且是独一无二的天地的大王。天上来的圣王被恶党戏弄是叫耶稣痛苦的大罪。对戏弄的详情,参考太27:27-32的内容。
太 27:27-30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又吐唾沫在他脸上,拿苇子打他的头。
 
2、救主无罪(第二次宣告)(4-6A)
约 19:4彼拉多又出来对众人说:“我带他出来见你们,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幺罪来。”(4)。那位罗马巡抚从自己所住的院子走出来,来到正在等待听取他亲自审问我们主的结果的犹太人那里。我们不要忘记,在当时那种伪善、胆怯风气的影响下,他们不愿进这位外邦巡抚的衙门,“恐怕染了污秽”(约18:28),因此就等在法庭外面。现在,彼拉多从自己院子走出来,对他们讲话。这节经文似乎表明,彼拉多先走出来,然后我们的主在他后面也被带了出来。彼拉多带耶稣出来见犹太人,叫他们知道耶稣没有罪。
在第四节的“对众人说”后面,有一次的“看”(behold),
“看,我又把祂带出来了,叫你们知道我查不出祂有什幺罪或定祂有罪的理由,也没有根据指控祂就是叛乱分子和叛贼首领。祂只不过是一个软弱、没有危害的盲信者罢了,祂所宣称的自己的国并不是世上的国,我把祂带给你们,你们可以嘲弄这个可怜、卑贱的人,但我不能说这人该处死。我已经亲自审问过祂,并且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查不出祂有什幺危害。”
非常明显的是:彼拉多私下与我们主的相见,使得这位巡抚完全相信,我们的主既是个无害者,也是个无辜者;还使得他极力想把主就这样放了。并且,彼拉多还暗地里思忖,当犹太人看到他们所指控的囚犯被带出来时,已经是遍体鳞伤,遭到嘲弄和羞辱,他们就不会继续指控祂了。
路 23:13-16彼拉多传齐了祭司长和官府并百姓,就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他是诱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他,并没有查出他什幺罪来;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来。可见他没有作什幺该死的事;故此,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我查不出祂有什幺罪来,”这是官方的第二次宣判,意即宣告耶稣并未干犯任何政治的罪。
 “我查不出祂有什幺罪来”,这句话非常值得我们注意。圣约翰在讲到主受难时曾提及彼拉多用同样的希腊语说过三次这句话(约18:38;19:4-6)。主耶稣是神的羔羊,是我们的赎罪祭。彼拉多三次公开宣告说自己查不出主有什幺污点,这说明事情确实如此。虽然以彼拉多为首的人最终杀死了主耶稣,但彼拉多在彻底审查之后,公开宣告主确实是无罪无瑕的羔羊。
主耶稣既是神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所以像祂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来七26)。
约 19:5耶稣出来,戴着荆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 (5)。
我们尊贵的主,就是那永恒之道,祂温顺地跟着兵丁走出来,像戏景一样供人观赏,受人嘲笑:祂的肩上披着一件破旧的紫袍,祂的头上戴着一个荆棘编制的冠冕,祂的背因鞭打而鲜血直流,祂的头也被荆棘刺破。这幅景象足以满足当时那些一边嘲笑,一边吼叫的嗜血之人的眼目了!“祂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林后8:9)自从创世以来,世人和天使都未见过这幺惊异的景象。
本节也说的“看”表示彼拉多把无罪的耶稣当作犹太人观看或观赏的对象。
“你们看这人,”成为拉丁语中人人熟知的名言(Ecco Homo)。这句话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彼拉多或许是带着一种轻蔑的语气说:“看哪,这就是你们所指控的那位自封为王的人!你们看,祂是一个多幺软弱、无助、卑贱的人啊!”另一种解释是,彼拉多可能是以同情的语气说:“看哪,这个你们要我判祂死刑的人,是多幺可怜、多幺虚弱啊!我已经这样惩罚祂,你们的要求得到满足了吧?对祂这样惩罚还不够吗?”彼拉多的意思可能也是想叫犹太人注意他说的这句话,“你们看这个人,” 祂并不是“你们的王”,仅仅是个普通人。
路 23:20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就又劝解他们。
也许,这两种解释都对。但不管怎幺解释,无可置疑的是,彼拉多的内心有一个希望,就是希望犹太人看到我们主的悲惨样子时得到满足,他们会同情耶稣,同意释放主。在这个方面,我们再次发现,他完全错了。
 
3、救主无罪(第三次的宣告)(19:6B-11)
约 19:6祭司长和差役看见他,就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彼拉多说:“你们自已把他钉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什幺罪来。”(6)前节的“看这个人”就是神差来的唯一的救赎主。藉着“这个人”耶稣的十字架功劳,罪人(神的百姓)可以得救(林前1:18)。当犹太人看耶稣时,更得意的喊着说钉死祂,因为他们已经明白了彼拉多有妥协的弱点,对他们杀害耶稣计谋来说是已经成功了一半。
虽然彼拉多心里的计划是不定我们主的罪,但这计划却彻底失败了。我们主浑身流血的可怜景象、被人鄙视的囚犯模样,并未对祂的那些残忍的仇敌之心产生丝毫软化的效果。除非把我们的主处死,否则他们就一点也不满意,因此当主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就声嘶力竭地高喊:“钉祂十字架!钉祂十字架!”(路23:21)
“钉十字架”是当时罗马帝国处决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对强盗、杀人放火、叛国等罪大恶极的囚犯施此刑罚。再者,罗马的公民不受此刑。
“钉祂十字架!”这正应验了主自己早先说过的豫言(参太廿19;廿六2)。
你们自己把他钉十字架吧(6)。犹太人看见了满面流血的耶稣就不停的喊叫“钉他十字架”,表示彼拉多无法镇抚犹太人,其实犹太人无权执行十字架的刑罚,所以这只是一句气话。
我查不出他有什幺罪来(6B)。这是彼拉多第三次官方的的无罪宣告。可见彼拉多始终认为主耶稣是“无辜之人”(参太廿七24;路廿三4,14~15,22)。既然如此,彼拉多为何不把耶稣释放呢?因为他不知道何谓真理,他又怕犹太人的示威和威胁(19:12)。
 
三;受彼拉多审问:.三审──想释放祂,但犹太人说这是背叛该撒(7~12节)
1.新的罪名:“因祂以自己为神的儿子,”
约 19:7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 神的儿子。”(7)。彼拉多对耶稣所说的“罪”的原文(aitia,crime)指刑事上的罪,所以他说,耶稣没有任何罪。这节是犹太人按着摩西的律法说,“他是该死的”表示耶稣有宗教上的罪(利24:16,申18:20)。
“我们有律法,”犹太人终于透露了实情,祂不是因犯了叛乱罪而被带来,而是因祂违犯了他们对律法的解释。犹太人此处所说的“律法”,可能是指《利未记》24章16节。但奇怪的是,此处讲到的惩罚是“用石头打死”,只字未提钉十字架。他们没有把这一点告诉彼拉多。也许,此处所说“律法”意义更宽泛,意思可能是:“我们犹太人拥有神借着人赐下来的律法,这律法是我们的宗教中所信守的规则。我们明白,它不是约束外邦人的律法,但我们认为我们确有责任遵行。其中一条就是:‘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未24:16)
“按那律法,祂是该死的,”指亵 渎神者当被治死(参利廿四16)。
我们请求您,把这条律法用在这个人的案子上,因祂自称是神的儿子,亵渎了神的名,当被治死。因此,我们要求处死祂。”这里似乎特别用希腊语强调了“我们”这个词,即指“我们犹太人”,和外邦人分别。 
“因祂以自己为神的儿子,”犹太人提出这个罪名来反对彼拉多释放主耶稣,并不是要改变控诉祂的罪状,而是要加深原有的告祂僭称为“犹太人的王” “神的儿子”的罪名(参十八33)。
 “神的儿子”这一表述,对犹太人远比对我们意义深远。我们在本卷书5章18节看到,这些犹太人认为:若是我们的主称神为祂的父,祂就是“将自己和神当作同等”。我们也在本卷书10章33节看到了这一点。
约 19:8彼拉多听见这话,越发害怕;(8)彼拉多又陷入另外一种精神状态。犹太人控告我们的主亵渎神,这一条新罪刑,就像一束新光射向彼拉多的内心。他开始感到战兢、心慌。站在他面前的这位谦卑柔和的囚犯竟有可能是某位超然的神明,并不仅仅是个普通人,想到这些,他那软弱、无知的良心不禁为之一颤。假如站在他面前的这人,真是某位取了人的样式的神明,那可怎幺办啊?假如最终证明,他所鞭打的真是某位神明的身体,那可怎幺办啊?毫无疑问,作为一位罗马人,彼拉多肯定听过或读过一些罗马和希腊的异教神话故事,这些故事有很多记述的就是神明下凡到世间并取了人的样式活动。或许,他面前的这个囚犯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一念头使他心里产生了新的恐惧。他本来就对我们主的举动感到极为不安。因为我们主的平静、尊荣、威严的气度,无疑已经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祂显然是无辜的,没犯任何罪,而祂的仇敌又是极端的邪恶——对这些人的本性,彼拉多已经很了解,这些都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还有,他妻子的梦也影响了他。(太 27:19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甚至就在这些犹太人对我们的主提出最后的指控之前,这位罗马审判官就已经恐惧战兢,内心承认我们的主确实没有罪,并想赶紧释放祂,他太“害怕”这个囚犯。然而,当他听说这人是“神的儿子”的时候,他就更害怕了。
他肯定听说过我们主传道的许多事情,尤其是祂所行的神迹,还有祂在病人和死人身上彰显出来的惊人的大能,对此我们会怀疑吗?他也肯定听说过离耶路撒冷一箭之隔的伯大尼,一位叫拉撒路的复活的事,对此我们也怀疑吗?我们若记得这一切事,就可以相信:他从一开始就对犹太人呈在他面前的整个案件充满焦虑;我们也晓得,当他听说基督是“神的儿子”时,就更加惊慌。统治者做事若无原则,就是在位也不得安宁。
 
2. “你是哪里来的?”,耶稣却不回答(9-10)
约 19:9又进衙门,对耶稣说:“你是哪里来的?”耶稣却不回答(9)。彼拉多已经知道耶稣是从加利利来的(路23:6)。所以这句话是问耶稣实际的出处。“你是那里来的?”这句话不是问祂从那个地方来,而是问祂的来头,等于问:“你到底是谁?”
“耶稣却不回答,”这应验了《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七节的话。祂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神(参彼前二23),这是主所给我们的榜样。
按当时罗马的法律,被告若不为自己辩解,即会被定罪。
彼拉多恳请我们的主回答他,主却保持沉默,这令彼拉多大为吃惊。在此之前,主已经毫无保留地说过很多话,也回答了他各样的问题;现在,祂不愿再多说什幺。我们主沉默的原因必须从彼拉多的灵魂处境中找寻。彼拉多不配得到我们主的回答,因此也没有得到。他已经没有权力知道关于这位犯人任何更进一步的启示了。我们的主已经明明地把自己的国度的本质以及祂到这世上来的目的告诉了他;并且,彼拉多也已经公开承认我们的主是没有罪的。然而,在这一切的光照和认识下,他还是不公正地苦待我们的主,允许他的士兵鞭打祂,卑鄙地羞辱祂,还把祂带上来嘲弄祂,而同时他的心里一直都承认,我们的主是无罪之人。总而言之,是他的罪叫他丧失了机会,离弃了怜悯,也听不见自己良心的呼声了。因此,我们的主就不愿再与他交涉,也不愿再告诉他什幺。“耶稣却不回答。”(约19:9)
大多数人彼拉多一样,有可以蒙恩的时日,天国的大门在他们面前是敞开的。若是他们拒不进入,选择走自己的罪路,那大门就会关闭,再也不会打开。在那“降罚的日子”,基督要对众人说话。若他们不听祂的话,不打开他们的心门,就必被分别出来,“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罗1:28),任凭他们收获自己罪恶的果子。法老、扫罗和亚哈谢就是这样的人,彼拉多也和他们一样。这是人的责任,他有机会,却不抓住机会,而是离弃自己的良心,讨犹太人的喜悦,这就是知错犯错。我们看到了彼拉多这样行的后果。我们的主无须乎再和他说什幺。
约 19:10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10)。这位罗马巡抚专横跋扈,性情暴躁、傲慢自大。彼拉多已经习惯于囚犯在他面前阿谀奉承,必恭必敬地讨好他,所以他对主的沉默大为不解。他又惊讶又气恼,“你不对我说话吗?”表示他在神子面前生气了,又责备了祂。如此行他可代表所有人本主义者的无礼和傲慢,“原来小狗不怕老虎。”(刘焕俊的《约翰福音注释》)
“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表示他靠着罗马帝国的势力来威胁神子耶稣,是官僚主义者的恶习传统。彼拉多见主耶稣不回答,于是运用他的权柄,懵然不知站在他面前的正是地上一切权柄的源头。
这个自高自大的人所宣称的绝对权力,正是那些不敬畏神的大人物所热衷的。圣经上是这样记载尼布甲尼撒:“他可以随意生杀,随意升降。”(但5:19)
然而,这样的人在夸耀权柄的时候,也常常像彼拉多一样,只不过是奴隶罢了,他们惧怕违背民意。彼拉多说自己“有权柄释放”主,但他自己心里很清楚,他并不能这样做。
 
3.耶稣的回答(11)
约 19:11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11)。
“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主耶稣是反过来审问自以为有权柄审问祂的彼拉多。一切地上的权柄,归根究底都是从神来的。
犹太人自己承认,“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参十八31),所以把主交给彼拉多;其实彼拉多也没有权柄杀人,真正生杀予夺的生命大权,乃是在基督自己手中;正如祂曾经说过:“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参十18)。在此越发显出这位神子的超越,祂真是生命的主(徒三15)!对真理耶稣作见证,因为祂是为此而来的(8:40,18:37)。“从上头”表示从神。“这世界是藉着神的排列而规定,因此恶人虽然要努力,但若没有神的准许,连一根手指也不能动”(Calvin)。“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13:1)。因此,我们的主对彼拉多的回答可以这样解释:“你还谈权柄呢!你不知道,你和这些犹太人都不过是那位至高者手中的工具罢了。倘若你的权柄不是从神来的,你根本不能对我怎幺样。
“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这样的事是彼拉多你所不能明白的,所以你的罪比那些犹太人轻。把我转送到你这里的那些犹太人,他们肯定知道,一切的权柄都出自神。他们是知错犯错,所以他们的罪比你重。所以把耶稣交给彼拉多的该亚法的罪是更重的,因为他的职权也是出于神的(路12:47,58)。你和他们都正在犯那极大的罪,彼拉多用神所准许的权柄来羞辱神子耶稣这是大罪。但他们的罪是明知故犯的罪,而你的罪相比之下则是因无知而犯的罪。你们都在无意之中做了神手中的工具;若是神不许可这样,你们根本不敢对我如何。”
这节的话证明耶稣果然是天上来的大法官,是活人死的审判主(5:22,徒10:42)。不久以后当耶稣再临时,彼拉多要站在永远的审判主——耶稣的台前,并且非接受祂的审判不可。
    “把我交给你的那人,”“那人”有人认为是指犹大,但此处既指把耶稣交给彼拉多的人,故应当是指大祭司该亚法。不过,“那人”也可视作一个团体,指所有反对祂的犹太人领袖,包括该亚法和犹大在内。
    “罪更重了,”这话含示彼拉多也有罪,只是他的罪较该亚法为轻。
 
4彼拉多想释放耶稣,民众反对
约 19:12从此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无奈犹太人喊着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凡以自已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12)。“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彼拉多只处理政治犯,而主耶稣既未犯政治上的过错,又因彼拉多听了耶稣的话(前节),又看见了耶稣的威容,好像在狮子面前的老鼠一般发抖恐惧,想要释放祂。
“无奈犹太人喊着…”彼拉多大权在握,可以任意生杀,本该没有无奈;这无奈是在他的良心和自己的利益之间的矛盾的无奈。
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12)。我们看到,彼拉多尽量想释放我们的主,但那些犹太人却用一种他们所熟知的罗马人很看重的理由来制止他。“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原文乃“就不是该撒的朋友”,意即他未忠诚护卫该撒的利益。当时的该撒就是“提庇留”(Tiberius,A.D.14-37)(路3:1),因自己过去的坎坷而多疑多杀。因他的恩宠,就差派彼拉多(Pontius Pilatus,拉丁文名字,A.D.26-37)作犹太第五任巡抚(路3:1)。(据说后来彼拉多还是被该撒就是“提庇留”赐死)这句话隐含了一个威胁:如果彼拉多释放主耶稣,他们就会在该撒面前控诉他。他们直言不讳,对彼拉多说,他们要在罗马皇帝该撒面前控告他,说他是一个对帝国利益不忠的巡抚。“你若释放这个囚犯,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指主耶稣既然宣称祂是“犹太人的王”,因此将自己置于与该撒敌对的地位上。按彼拉多过去的政绩,使他不能完全漠视犹太人的恫吓。他们所提出的这个理由具有决定性,一锤定音。犹太人用了这种心理战来威胁彼拉多,迫使他判决。
路 23:23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
    彼拉多明白,自己对犹太人的统治经受不住任何审查。他也深知,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Tacitus)和苏维托(Suetonius)特别提及的那位罗马皇帝提庇留·该撒,具有怎样冷酷无情,为人多疑。并且,彼拉多也可能十分害怕这些犹太人对他所做的评判不服。因此,从这一刻起,他想立即解决这个令人不安的案子,根本不再考虑释放我们的主。他宁愿与犹太人一起对付一个囚犯,取悦犹太人,也不愿遭到他们的控告,说他疏忽帝国利益,对该撒不忠。
若从历史角度来讲,我们很难说,彼拉多和犹太人哪一方更可悲可鄙。彼拉多为了避免失去一个地上暴君的欢心,就泯灭良心;犹太人则假装关心该撒的利益,警告彼拉多不要做对该撒不忠的事!一方,胆小懦弱,其表现让人悲哀;另一方,却表现得极为诡诈;最后的结果,乃是一场丑陋的谋杀!
本丢·彼拉多式的人物就是这样,总是见风使舵,遇事妥协;对民众的意见唯命是从,而不是带领民众;因害怕得罪人,正确的事也不敢做;若是能得众人欢心,错事也去干── 这样的人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这个国家的祸害。一个国家中有这样的人,也常常是神对这个国家犯罪所作出的严重审判。
 
太 27:24-26a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
 
四;彼拉多坐堂:厄巴大的定罪──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13~16节)
1.审判的地点:在厄巴大(13)
约 19:13彼拉多听见这话,就带耶稣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铺华石处,希伯来话叫厄巴大,就在那里坐堂。(13)。彼拉多听了前节(12)的话,就向犹太人投降。把耶稣带出来,因犹太人不进衙门(18:28)。“铺华石”的原文Lithostrwton, 是lithos(石头)+ strwnnumi(铺)的合成词,意思是铺了华美石头,大概是在圣殿西北角一处铺有石头的地方。据说罗马巡抚出外开庭审判时:(1)常将审判座设在露天的地方;(2)座下喜欢铺放一些棋盘式的方格华石。“厄巴大”的原文 Gabbatha 是铺华石的希伯来语。Gabba举起,丘地,高地,意为高处。耶稣在高处接受判决,表示耶稣是天上来的审判主 (Calvin)。
“就在那里坐堂,”指正式开庭判案。“坐堂”表示彼拉多自己坐了裁判席判案(Hendriksen)。
2.审判的时间:拜五上午约6
约 19:14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彼拉多对犹太人说:“看哪!这是你们的王。”(14)。
“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不是指预备宰杀逾越节羊羔的日子(参可十四12),因为“逾越节”表示逾越周(passover week, passover season),所以耶稣被钉的是逾越周的第一天就是礼拜五(正月的十五日)。当时的礼拜六是逾越周的安息日。所以“那日是预备……日子”指预备安息日(19:31,可15:42)。即安息日的前一天;指逾越节那一周内的星期五,犹太人因在安息日不能随意行动和工作,故在前一天须稍作预备,乃称安息日的前一天为“预备日”(参42节)。
“约有午正,”根据《马可福音》的记载,主耶稣是约在被钉在十字架上, (参可十五25,
可 15:25钉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巳初”原文为第三时指上午9点)的时候。
 路 23:44那时约有午正12点),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太 27:45从午正(12点)到申初(下午3点),遍地都黑暗了。
约翰说,“约有午正”耶稣还在等判决(约19:14)。
以上有两次的“约有午正”。按原文直译是第六时(about sixth hour)。虽然两位用同一句话,但实际的情况有六个小时的时差。“第六时”按犹太人的计时法,要加六个小时,就变成现在的中午十二时(猶太人的白日由上午六時開始至下午六時)。“第六时”按罗马人的计时法(参考1:39,4:6,52,19:39),就是清晨的六时或傍晚六时,和现代的时间相同。
 这里的“午正”第六时(要按罗马计时法为上午六点)。此时应该为上午六点,主耶稣尚未被钉,这与犹太公会一大早送主耶稣到彼拉多衙门的说法也相吻合(参十八28);(3)从彼拉多坐堂到主耶稣被带到各各祂钉十字架(参17~18节),中间大约又经过了三个钟头。
“看哪,这是你们的王,”这在彼拉多或许是无心之话,但约翰在此乃要强调主耶稣的王权,故未将它漏记(参十八33,37,39;十九3,15,19)。
3.审判的结果:判了耶稣死刑(15-16)
 
约 19:15他们喊着说:“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吗?”祭司长回答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15)。这节有三种恶人。
1)盲从人。“他们”是盲从祭司长的犹太人。他们不断的喊叫两句话。第一句是“除掉祂”。这句的原文是airw(to take up,raise,remove,destroy,kill等)的命令词,意思是拿走、毁灭、杀掉等。第二句是“钉他在十字架上”。这句的英文crusify him,意思是钉祂或钉死祂。这两句话充分显示他们是恨恶神子的恶人。
2)恶法官。彼拉多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吗?”是他嘲弄耶稣的话。看19:1-5节就知道他如何羞辱耶稣。把主耶稣处死的也就是他(19:16),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恶祭司。他们说,“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该撒(Caesar)是罗马皇帝的尊称,也有暴君的意思。犹太人恨罗马人(18:28),何况是压制他们的该撒呢?第三种恶人祭司长所说的这句话充分表示以下问题。
a.祭司长(复数)明显的暴露了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的本质。他们的话不是出于真心,乃是谄媚于人的撒但的话。
b.祭司长完全放弃了神的国度,却成了罗马帝国的忠臣
c.祭司长厌弃了耶和华王,却选择了罗马王(撒上8:7,12:12)。祭司是为敬拜耶和华而立的,在此高举该撒是忘本的恶行。“除了该撒,我们没有王,”这是一句带讽刺性的话;犹太人领袖不但否定了主耶稣,也否定了神(参士八23;撒上八7),所以实际上是他们自己犯了最大的亵渎罪。
十字架的口号是“除掉祂!”十字架在主耶稣身上是一个除去,十字架在我们身上也是一个除去。十字架乃是一个最大的“除掉”,要“除掉”我们的旧造,好让新造在我们里面得着更多的地位。
十字架的首要目的,是要“除掉”我们身上被神判处死刑的成分;神的救恩是要把人带到归于零的地步,而让祂的生命越过越丰盛。
 
约 19:16于是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他们去钉十字架。(16)。彼拉多将主耶稣钉十字架,不但应验了主自己所说祂要怎样死的话,并且也应验了旧约的豫言(参申廿一23;民廿一8~9;加三13)。彼拉多的作为,乃是世人(特别是政治人物)的典型代表──颠倒是非,罔顾公理,只为讨众人喜欢。这节说,彼拉多是历代教会的仇敌(参考使徒信经),因为他不但判决耶稣,同时把祂交给恨耶稣的祭司长。这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2:23)。这“无法之人”就是外邦人Pilate(彼拉多)和他的军队。彼拉多宣告,耶稣是无罪的三次(18:38,19:4,6),但他还是把耶稣钉死,是无法的行为。
许多基督教领袖,也常为了要叫众人喜悦,便宁可牺牲真理原则,而采取权宜之策,却叫我们的主受亏损。
彼拉多为要叫众人喜悦,就违背良心,牺牲了主耶稣。这是一个大的鉴戒!我们千万不可为讨世人喜悦,而违背良心,牺牲了我们所信的主耶稣。
我们若要刚强到底,为基督作见证,常常无法顾到众人的喜悦;因为若是一味地讨人的喜欢,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一10)。
感谢主,因着祂的被“交”,我们这罪的死囚才得以“释放”。这是何等的救恩!
 
应用:
亲爱的弟兄姐妹。
主耶稣无论在宗教政治方面,他都没有丝毫的罪。但他以自己无罪来代替我们有罪的,我们并且因他的鞭伤得医治。因基督的被定罪,我们得释放,他代替我们受苦。现在我们要为他而活。愿神恩待我们!
阿门!
 
参考:《约翰福音注释》 刘焕俊牧师 著
《暗夜大光》莱尔著
摩根解经《约翰福音》坎伯。摩根 著 方克仁译 四版
李苍森编《约翰福音》释义
丁道尔 新约圣经注释《约翰福音》
电子版查经资料大全2005年《约翰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