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课:基督为门徒洗脚

2011-08-16 20:44:32 陈达 长老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第32课:基督为门徒洗脚
读经:约13:1-20
约 13:1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
约 13:2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
约 13:3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 神出来的,又要归到 神那里去,
约 13:4就离席站起来,脱了衣服,拿一条手巾束腰;
约 13:5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就洗门徒的脚,并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干。
约 13:6挨到西门彼得,彼得对他说:“主啊,你洗我

第32课:基督为门徒洗脚

 

读经:约13:1-20

 
约 13:1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
约 13:2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
约 13:3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 神出来的,又要归到 神那里去,
约 13:4就离席站起来,脱了衣服,拿一条手巾束腰;
约 13:5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就洗门徒的脚,并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干。
约 13:6挨到西门彼得,彼得对他说:“主啊,你洗我的脚吗?”
约 13:7耶稣回答说:“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
约 13:8彼得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
约 13:9西门彼得说:“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
约 13:10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干净的。”
约 13:11耶稣原知道要卖他的是谁,所以说:“你们不都是干净的。”
约 13:12耶稣洗完了他们的脚,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对他们说:“我向你们所作的,你们明白吗?
约 13:13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得不错,我本来是。
约 13:14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
约 13:15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
约 13:16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
约 13:17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约 13:18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
约 13:19如今事情还没有成就,我要先告诉你们,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约 13:20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引言:亲爱的弟兄姐妹
 
我们今天所读这一段经文,开启了《约翰福音》中最引人入胜的一部分。我们发现,在以下接连的五章中,这位传道人记录的是《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三个福音书中没有提到的事。圣灵启示约翰把这些事写下来,好叫我们借鉴学习,我们该当何等感恩啊!
我们应该注意到,四福音书的作者们都仔细述及逾越节的筵席,并把它作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的准确时间。这个特殊时间是上帝亲自命定的,原因有二。一是逾越节的羔羊在整个犹太人礼仪律中乃是对基督本人最令人惊奇、最著名的预表,而逾越节的历史则是对基督救赎之功的预表。二是这个时间是以色列人最大的盛会,能保证更多的人亲眼目睹我们的主被钉十字架。在犹太人一年中,没有哪个时间能聚集这么多的人。在逾越节期间,不管发生什么事,朝拜者在回家后都要报告给周围的人。正因为这两个原因,“上帝的羔羊”才在这个节日被杀,尽管那些祭司说:“当节的日子不可”(太26:5)。
请注意,其实我们的主清楚地知道祂会在什么时候受难,也知道以何种方式受难。我们不能预知未来之事,是上帝对我们极大的祝福。我们的主完全看到了摆在祂面前的十字架,径直地走向它。当祂上十字架之前,却和门徒有个特殊的告别。
当亲人朋友告别时以拥抱,或握手,言语,流泪来道别。我们的主以一个惊人的行动来告别,又设立圣餐,还说了临别的许多话。首先我们看基督和门徒临别的举动:
 

 第32基督为门徒洗脚

 

在逾越节前,耶稣叫人预备了逾越节的宴席。

 
路 22:7-14除酵[节],须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耶稣打发彼得、约翰说:“你们去为我们预备逾越[节的筵席],好叫我们吃。”他们问他说:“要我们在哪里预备?”耶稣说:“你们进了城,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来,你们就跟着他,到他所进的房子里去。对那家的主人说:‘夫子说:客房在哪里?我与门徒好在那里吃逾越[节的筵席]。’他必指给你们摆设整齐的一间大楼,你们就在那里预备。”他们去了,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他们就预备了逾越[节的筵席]。时候到了,耶稣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可 14: 16-17门徒出去,进了城,所遇见的,正如耶稣所说的。他们就预备了逾越[节的筵席]。到了晚上,耶稣和十二个门徒都来了。)
 
一;基督自己的人爱到底
约 13:1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1)。“逾越节以前,”就是快要接近吃逾越节筵席的时候;礼拜三的日落前。按犹太人的计日法,逾越节是从那天黄昏日落时分才开始算起的(参出十二6)。马上进入逾越节当天的晚上(太26:17,可14:12;路22:7;出12:15-20),
基督是主日进耶路撒冷城,礼拜一洁净圣殿;礼拜二是冲突之日,因为宗教领袖试图找祂的错处,收集捉拿祂的凭证。这事记载于太21-25章。礼拜三那日要准备逾越节,打发彼得、约翰进城去预备。礼拜三日落礼拜四的开始基督和12门徒吃逾越节的宴席。据说在城里的马可楼房上。
1;基督熟知时候到了
在希腊文中“知道”有两个字,一个是kinwskw,(to know),另一个是oida,(to know how)。前者是单纯的知道,后者是进一步的熟知。此节的“知道”是属于后者,又是现在分词,表示耶稣不但知道祂的死,让我们注意此处的经文是怎样谈及死的。死就是旅行,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离”﹝原文字义﹞离开,转移;对于我们的主来说,死就是回到祂的父家里去,就是在祂完成自己地上的工作之后回家。信徒的死也是这样,简单地讲,就是回家。加尔文指出:“这个对死的定义适合整个教会。对于圣徒来说,死就是到父那里去的通道,就是进入永生的大门。”
“时候到了,”耶稣知道自己的时候到了,约翰强调耶稣按一个“属天的时间表”来执行天父的旨意。留意这个主题的发展。
约 2:4耶稣说:“母亲(原文作“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
约 7:30他们就想要捉拿耶稣;只是没有人下手,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约 8:20这些话是耶稣在殿里的库房,教训人时所说的,也没有人拿他,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约 12:23耶稣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
约 13:1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
约 17:1耶稣说了这话,就举目望天,说:“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
这个神所指定的“时候”是何时?就是基督借着祂的死、复活和升天得荣耀的时候。
“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
“爱” ﹝原文字义﹞神圣的爱(agapao)。
 “世间的”这一表达也极有深意。信徒这时还没有升天,还没有发现在天上超出他们所付出的代价。他们处在一个冷酷无情、充满迫害的世界里。唯愿他们晓得耶稣知道这一切,记念这一切,并从中得安慰。“我知道你的行为,也知道你的居所”(启2:13)。
“世间属自己的人,”就是父神赏赐给祂,相信、接待祂的人(参十七2;一12~13)
这种爱的表达应用到信祂之人的身上,非常值得我们注意。信徒是基督的特殊产业,是父赐给祂的,并且祂特别看顾他们,就像看顾自己身上的肢体一样。
    “就爱他们到底,”“到底”在原文有两个意思:(1)指时间上的到底,即恒久不断;(2)指程度上的到底,即达到极点,故也可译为“到最完全的地步”。主耶稣对我们的爱,兼含这两个意思。
    (一)信徒虽然处在世间(参十七11),却不属世界(参十七16),乃是属主的人。
    (二)主已经用重价买了我们,所以我们不再是属自己的人(参林前六19~20),乃是属主的人了。
    (三)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十四8)。
    (四)主耶稣爱我们爱到极处,甚至为我们舍己(参弗五25)。
    (五)主对我们的爱,乃是爱“到底”的爱;祂既然爱了我们,就绝不至于中途改变,不再爱我们了。
    (六)主的爱比死坚强(参歌八6),所以任何人、事、物,都不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参罗八35)。
    (七)我们热心、刚强时,容易觉得主是何等爱我们;但在软弱、下沉时,往往会怀疑主到底还爱不爱我们,甚至不敢来亲近主。但是主的话是说:“爱他们到底”,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再顾虑自己的情形如何,只管靠着祂到底的爱,时刻坦然无惧的来亲近祂、享受祂。
 
约 13:2吃晚饭的时候,(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2)。﹝文意注解﹞“吃晚饭的时候,”即吃逾越节筵席的时候(参太廿六19~20;可十四16~18;路廿二13~14)。“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意指犹大在此刻以前,就已经存心出卖主耶稣(参路 22:3-6这时,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他去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他们欢喜,就约定给他银子。他应允了,就找机会,要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把耶稣交给他们。)。耶稣要把祂的爱装给祂的门徒,魔鬼却将卖耶稣的意思装在犹大的心里。
即使在口里认信的人心中,有时也会发现隐藏的败坏!圣经上记着说:“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
我们一定还记得,这位犹大就是耶稣基督的十二个使徒之一。他是和彼得、雅各、约翰还有其他的几个同伴同时被主拣选的。三年以来,他和基督朝夕相处,亲眼看见过祂所行的神迹,亲耳听见过祂所传的道,也亲身经历过许多见证祂慈爱的事。他甚至还亲自传道,奉基督的名施行神迹奇事。并且,当我们的主差遣祂的门徒两个两个地出去的时候,毫无疑问,加略人犹大也一定是其中两个人中的一位。但是,我们在这里却看到,这个犹大正被魔鬼所附,急急忙忙走向灭亡。犹大的例子告诉我们,一个人可以有很好的信仰告白,但最终却显明为败坏的假冒伪善之辈,证明他根本就没有归正过。只有头脑里的知识也是无用的。脑子明白事情,能说会道,并不表明我们自己确实行在平安之路上。这些教训听起来可怕,却是真理。
如果我们今天在基督徒中间发现有假冒为善,自称信主,实际上却不信主的人,一点也不要感到惊奇。这种事情一点也不新鲜,也没有丝毫特别之处,因为即使基督最亲密的门徒中,在祂的眼目底下,就有一个犹大。
人不能知道撒但的活动,但耶稣在灵里却知道恶灵的工作,耶稣完全透视恶灵的活动。原文在“魔鬼”后面有“nun”(now)就是现在一字。而且“吃”和“放”是分词类,表示正在吃饭的时候,魔鬼在动工的意思。 “放在”抛掷“投”;“心”心肠,心怀。
它形象地描述了撒但作工的方式。撒但总是把邪恶的种子投进牠要诱惑的人心中。人心,就是撒但投种子的温床。引诱,就是撒但使用的主要武器。人的罪就在于,是他自己为撒但的诱惑敞开心门,为它存留地方,并使它在自己的心里扎根。当初夏娃在伊甸园中第一次受诱惑的时候,就充分地显明了这一点。
(一)魔鬼一直在人的身上作工,要破坏人与主耶稣的关系:(1)若是可能,牠要阻止人成为基督徒;(2)人即便是已经成了基督徒,牠仍可使他们的心里对主冷淡,甚至离弃主(卖耶稣)。
    (二)魔鬼在充满一个人之先,是先把一种意念往人的心怀里送,直到那个意念成为他自己的意志之后,这个人就成了魔鬼的奴仆。
    (三)魔鬼虽常会将一种恶意射进人的心里,但是此时人若加以拒绝,不随从牠的引诱,牠就无法将人陷在罪里(雅 4:7故此,你们要顺服 神。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
 
2;基督熟知祂有神子的权柄。
 
约 13:3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 神出来的,又要归到 神那里去,(3)。原文只有前面的“知道”,是和第一节的“知道”同一词,表示熟知。在此耶稣熟知两项。“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1)知道祂有神子的权柄(3:35,太28:18,腓2:9-11) 。主完全知道,父把一切权柄都已经交在祂的手中;“万有”意指一切受造之物,在此处特别重在指“门徒”,就是属祂自己的人(参1节)。主“知道”父已将门徒赐给祂,这是说明主洗门徒的脚(参4~5节)的第一个原因。
“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归到神那里去,”2)知道祂有神子的国度(1:14,18,14:2,16:28)。耶稣虽然在伯利恒出生,但祂的家在天上(8:23,17:14,16)。祂也知道,自己从亘古就原与父同在,将来也要回到父那里去;这是第二个“知道”,也是主洗门徒的脚的第二个原因。主“从神出来”,将神表明给祂的门徒(参一18),使门徒得以与神建立一个正常的交通关系;主现在“要归到神那里去”,留下门徒在地上,今后如何维持神与门徒之间正常的交通关系,成了主离世之前的一个最重要的课题,所以就在下面示范了洗脚的举动,藉以向祂门徒启示“维持与神交通”的秘诀。
本节经文的目的,就是要向我们讲明,主对门徒无限屈尊和慈爱的广度与深度。祂还知道,自己的位格和职分大有尊贵和威严;然而,祂却甘愿屈尊自己行使这最卑微的职分,像奴仆一样服事自己的门徒。
这两项充分证明耶稣是神子,耶稣去爱自己的人,必定是到底的(unto the end)。
(一)感谢神,祂已经将我们信徒赐给了主耶稣,谁也不能从主的手里把我们夺去(参十28~29)。
    (二)《约翰福音》一至十三章,乃记述主耶稣“从神出来”,如何在肉身里,使人认识神而得着神;十四至廿一章,则记述祂要“归到神那里去”,如何藉着死而复活,将人带到神面前。
    (三)主耶稣知道自己的权柄何等无限,自己的源头何等神圣,并自己的去向何等荣耀,但仍然谦卑自己;今天有多少人明知自己算不了甚么,却仍自高自大。
    (四)我们若真的能知道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也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往何而去,我们在生活和事奉上的态度就会完全改观,也就会更多为神并为别人着想。
 
二;基督像仆人为门徒洗脚
1;至尊奴仆
 
约 13:4就离席站起来,脱了衣服,拿一条手巾束腰;(4)。 ﹝背景注解﹞古时犹太人外出,一般都穿无鞋帮的拖鞋,只要走一段路,脚上就免不了沾染灰尘,所以一进门后,就要脱鞋并洗脚,否则便会觉得很不舒服。像巴勒斯坦等气候比较炎热的国家,人们是不穿袜子的,炽热的太阳灼烤人的皮肤,所以经常洗脚是绝对必要的,最低微的奴隶,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来客解鞋带、脱鞋并提鞋,然后拿盆水来替他们洗脚。
亚伯拉罕就曾这样为三位来访的使者洗脚(创18:4;撒上25:41)。为客人洗脚便成了人们向客人表示热情款待的惯例。所以,“洗圣徒的脚”也就成了那寡妇有好名声的一个标记(提前5:10)。真正叫人惊奇的是,像这样一位夫子,在如此庄重的场合,竟向那么软弱的门徒行这种卑微之事。只得注意的并不是洗脚,乃是为门徒洗脚的主。
 
    在吃逾越节筵席(参1~2节)的时候,主的门徒们曾彼此争论谁为大(参路廿二24)。他们发生争论的原因,很可能是想要得出一个结论,谁是最小的,谁就要作众人的奴仆,替大家脱鞋并洗脚。“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10:45)
 ﹝文意注解﹞“就离席站起来,”表明主耶稣与祂门徒的想法完全相反,不是为大的坐席,为小的服事人;乃是为大的、为首的倒要服事人(参路廿二25~27)。祂“离席站起来”,就是站在服事人的地位上,准备有所行动。“就离席站起来,”“离席”离开首席象征离开尊荣的地位。
“脱了衣服,”“衣服”象征行事为人;脱除衣服,意即除去荣耀的外表,也就是降卑、倒空自己。“脱了” ﹝原文字义﹞放在一边,丢弃一旁,舍弃;“衣服”外袍(复数)。
“拿一条手巾束腰,”“手巾”指一种亚麻布作的手巾。   
    “拿一条手巾束腰,”有两个象征性的意思:(1)表示祂以谦卑束腰(参彼前五5);(2)表征祂取了奴仆的形像(参腓二7)。
(一)在教会中服事主的第一先决条件,就是要从自己的宝座上下来;凡一味地矜持身分与地位的人,不能作好主的仆人。
    (二)骄傲的人眼中没有别人;目中无人的人,没有人愿意接受他的帮助。
    (三)谦卑乃是爱的另一种形式表现;骄傲的人爱自己,惟有谦卑的人能爱别人。人若爱自己太多,就不能爱别人;所以爱就是谦卑,谦卑就是乐意舍弃自己、拒绝自己、把自己倒空。
    (四)真正伟大的人,就是能把自己的荣耀放下的人;一个人越是尊大,就越没有自己;一个人越是“有”,就越看自己为无有。
    (五)凡因害怕自己的尊严受损,而不肯服事人的人,只不过显明他并没有甚么尊严;凡不顾自己的尊严,乐于服事人的人,反而多有尊严。
    (六)人的自己始终是属灵的事上的大难处;主耶稣在此有意让祂的门徒明白自己的缺欠,学习降卑,学习爱弟兄过于爱自己。
    (七)“拿一条手巾束腰,”我们心中的腰也要束上──即失去自由。我们越甘心为别人受到束缚,我们就越能服事别人。
 
约 13:5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就洗门徒的脚,并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干。(5)。
 “把水倒在盆里,”“水”表征:(1)圣灵(参多三5);(2)生命(参十九34);(3)神的话(参十五3;弗五26)。
    “倒在盆里”表征基督藉着钉死十字架,将祂生命倾倒出来(参赛五十三12)。
    “洗门徒的脚,”“脚”乃是人走路时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基督徒走在世界上,难免会沾染属地的污秽。主耶稣洗门徒的脚,象征祂藉着圣灵的更新、生命的供应和话中的水,在灵性上洗涤我们,除去我们身上所沾染属地的污秽。
“并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干,”表征基督的服事无微不至。
只得注意的是,主做事绝不会半途而废,正如尽职尽责的仆人一样,祂不仅为为门徒洗脚,还为他们擦干。
 
(一)主今天也常洗我们的脚。每次当我们亲近主时,就深深觉得,一切属世的污秽,自然而然都被主的生命洗净,全人立觉轻松舒适,正如洗过脚那样畅快。
    (二)旧约圣经里面,在祭坛和会幕之间有洗濯盆;信徒每一次要进到神面前,必须先被主洗涤我们的手脚(参出卅18~21)。
    (三)创造宇宙万有的手,竟然也是洗涤我们污脚的手!反过来说,甘心乐意替人洗脚的手,乃是宇宙间最尊贵的手。亲爱的信徒们,切勿将替人洗脚当作是一件卑下的事。
    (四)没有水就没有洗涤;我们若要洗别人的脚,就必须“把水倒在盆里”──把主的话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参西三16),得着更丰盛的生命(参十10),并且被圣灵充满(参弗五18)。
    (五)惟有供应灵与生命给别人,才能除去别人身上属地的玷污。洗脚的重点,还不在于消极的除去,乃在于积极的供应。
    (六)洗了脚以后,若不用手巾擦干,就仍未完成任务。我们作任何主的工作,都必须有始有终。
 
这(4-5)两节充分表示耶稣到底的爱。这种周到的行动本来是家仆服伺主人的动作。而且犹太人的传统是在吃饭前洗脚,但耶稣正在吃饭的时候站起来洗了门徒的脚,耶稣代替仆婢完成了仆人的工作。耶稣如此行,是为要启示神子的救赎爱和降卑。除此以外,面临十字架,当耶稣心情极其难过的那天晚上,不料在门徒之间发生了谁为大的争论(路22:24-30)。趁此机会,耶稣给他们作了榜样,叫他们学习祂到底的爱。
基督对众圣徒的爱,其实比祂对罪人的大爱丝毫也不差,只是很少有人去思想罢了。祂担当他们无尽的软弱,把他们从恩典中带进荣耀里;祂对他们无休止的心口不一和繁琐的顶撞并不厌烦,反而一次又一次地赦免他们,不记念他们的过犯,也从不发怒把他们弃置不顾,这一切实在是令人吃惊!有哪一位妈妈在看顾自己柔弱却任性的婴孩的过程中,会具有基督在经历自己门徒的试探时所具有的那样巨大的忍耐啊!然而,基督的忍耐是没有穷尽的。祂所发出的怜悯是永不干枯的泉源。祂的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3:19)。
 
众所周知,罗马天主教会把一种字面的意思加在了我们主所说的这句话上。那就是每年在复活节前后,罗马天主教皇都有一次在众人面前为一些穷人洗脚,使他们为过节作预备。我们至少可以说,只要人们稍加思索,就会看出这种行为的荒谬之处。
原封不动地照搬主的话语,又认定说天主教皇在复活节照本宣科地为几个人洗脚,就可以取代所有基督徒也如此行的责任,这就太谎谬了。若是认为我们主的意思是要求自己的门徒,去给那些年幼和软弱而不能自理的人去洗脚,这更无论如何都是谎谬的了。
若有人主张,我们的主极其注重这种完全出于身体的行为,这就与祂的教导总纲不一致了。“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提前4:8)。一种形式上由身体来完成的宗教行为,只不过是加在人们身上最容易做到的事情。那真正难以做到的,也是主一直要求我们去行的,乃是我们从内心发出的侍奉。
对这两节经文正确的解释,乃是那种把属灵的意义加在我们主所说的话语上的解释。这是对《马太福音》第20章26至28节的的实际说明。祂的愿望就是教训自己的门徒,要甘心乐意地彼此接待,彼此服侍,彼此供应,就算在最小和最卑微的事情上,也要如此。如果他们能向别人表示自己的爱心、恩慈和谦卑,就不应该把任何事情看作是低俗的、卑微的或琐碎的,而不愿意去做。单单有教义上的正统,却没有实际的爱和谦卑,这在上帝面前就是一无是处。
 
2彼得不明这意义
 
约 13:6挨到西门彼得,彼得对他说:“主啊,你洗我的脚吗?”(6)。“主阿,你洗我的脚么?”这话的意思是说,“你”竟然要洗“我”的脚,这种事太不合宜,我不配受,我也不敢当。
关于今天的经文,中文译文并没有把希腊原文所强调的语气完全表达出来。第六节当翻译为:“祢竟然要给我洗脚吗?”“像祢这样伟大的人,竟要给我这等人洗脚!”这句话就像施洗约翰在我们的主到他那里受洗时所发出的感叹一样:“祢反倒上我这里来吗?”(太3:14)
我们应该留意使徒彼得的鲁莽无知。过一会儿,我们就会看到,他不让自己的主做祂想要做的这卑微之事:“祢竟然要给我洗脚吗?……您永不可洗我的脚。”又过了一会儿,我们发现,他因为个性鲁莽,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约13:9)但是,观察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我们发现,他并不明白自己的眼睛所看见的这件事的真意。他看见了,却不明白。
 耶稣“你”是“主”,“我”是人。目前彼得并不懂耶稣洗门徒脚的真意义。
唯愿我们能从彼得的行事中得着教训,一个人可能会有很大的信心和爱心,但如果缺乏清楚的认识,是很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不要因为他们在信仰上迟钝,不断犯错误,就断定一些人没有蒙恩,或是不敬虔。他们的心态也许正确,可大脑里的知识却是错误的。我们不仅要认识到人在意志上的败坏,也要理解人在悟性上的错谬。堕落不仅损害到亚当的后裔的情感,也影响到他们的大脑。这是一个让人谦卑的功课,若非有长期的经历,就很难学到这一功课。但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时间越长越长,就越会发现:信徒也会像彼得一样犯很多错误,也会缺乏悟性;然而,他们也会像彼得一样,在上帝面前存心正直,最终完全成胜。
 
3稣说明。
 
约 13:7耶稣回答说:“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7)。本节经文是主耶稣的一句名言,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字面意思。当然,这句话的主要意思是:“虽然我所作的,你们感到有些奇怪,也不合常理,但我这样做是有一定原由的。过一会儿我就给你们讲明,你们就明白了。”
但是,历世历代中的真基督徒从这句话里探明了一种更高、更深、更广的意思;并且,一个敬虔的人不能认定,主说这话就只是表明那样的意思。这句话在护理性地管理这个世界方面、在教会历史方面、以及在我们生活中处事方面,都为我们提供了一把明辨是非的钥匙。我们一定要承认,经常发生的许多事是我们不知道、不理解的,并且当时也看不透其中所隐藏的智慧。但我们一定要相信:“我们后来必明白”所有事情的全部旨意、它因何而起、它从何而来、它有何必要。这是一条我们应该牢记在心的金言良句。对于上帝永恒的筹算、这位伟大的教会元首的智慧,我们也一定不可忘记。即使我们感觉一切都不顺当时,其实一切仍在正常运行。我们不能明白时,就要先相信。无论是患病,是忧伤,是失去亲人,还是痛苦绝望,我们都必须充满信心和耐心,并聆听基督对我们所说的话:“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
(一)信徒对临到他们的事,往往当时不明白其所以然,等到事过境迁,从经历上学取一些属灵的功课,才发觉万事都是为着他们的益处(参罗八28)。
    (二)在教会中所发生的许多事件,在真相大白之前,最好不要妄下断语(参林前四2~5)。
    (三)主作事的法则,不是根据人的明白不明白,而是根据神所定的旨意;主作事永远不受人的限制。
在上帝的护理旨意中,有许多“因何原因”、“从何而来”的问题常常使我们感到困惑不解,就像主为困惑的彼得洗脚一样。许多事情所包含的智慧、适宜性和必要性,不是我们的眼睛常常能够识透的。“后来”是指圣灵降临而充满的时候,才能明白耶稣救赎的爱,因为人的肉体是完全堕落的(林前12:3)。在主基督复活很长时间以后,彼得才在某一天明白,主被钉十字架前那令人难忘的夜晚所发生的一切的全部意义。尽管如此,终将会有一天,我们一生的每一页幽暗篇章都会得到解明,并且,当我们与基督一同站在荣耀里时,必会对一切都豁然开朗。
 
4彼得仍不明白。
 
约 13:8彼得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8)。“你永不可洗我的脚,”照字面意思就可译为:“您绝不可洗我的脚,”或是译为“祢永远都不要给我洗脚。“你永不可洗我的脚,”“永不可”含有“无论如何也不可以”的意思;他说这话,是因认为这种事乃大逆不道。”
“彼得排斥耶稣真诚服事的爱。基督所行的,应该无条件接受这是信仰。耶稣洗脚是象征祂洗罪的救赎工作。彼得反对这恩典”(朴允善)。
    
本节的目的,是要向我们表达一种既深刻又完整的意义,远远超出当时主讲这话时的意思,对此我们勿需怀疑。若说我们主的意思只是:“如果我今天晚上不洗你的脚,你就不能做我的门徒”,那这种解释就太冷漠、太平淡了。这句话的意思还要深奥得多。实际上,我们的主是在说:“你如果反对我现在行这预表之事,就太愚笨了。要记住,我若不洗去你们的罪污,就没有人能得救,也不会与我和我救赎之工有分。我若不洗去你许多的罪,就算是你西门彼得,也不会与我有分。我必须清洗每一个得救的人,而且每一个得救的人也必须得到这样的清洗。所以,若是我必须行一件更大的事来拯救你的灵魂,你就不会反对我洗你的脚这件具有指导性和预表性的事情了。
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份了(8)。这“洗”表示耶稣的赎罪。所以耶稣若不洗,当祂在天上得荣耀时,那没有洗的人就与祂无分(约壹1:9)。这句话意思广泛、深刻,适用于一切人。无论一个基督徒的地位是高是低,身份尊贵卑贱,都是适用的。基督是针对每一个人这样说的:“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教会成员的身份,经常参加聚会,都是不够的。一个重要的、需要每个人都回答的问题就是:“我是被主洗了的吗?我是干净的吗?”
人的罪若不是藉着基督的宝血洗净,不管是男是女,就没有一个能够得救。也没有任何别的东西能使我们洁净,或在上帝面前蒙悦纳。
约 13:9西门彼得说:“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9)。本节彼得所发出的呼喊,极大地表现出了他的个性。他爱感情用事,容易激动,充满热心,急躁冒进,爱心有余而知识不足,感情有余而冷静不足。一听到“与基督无分”,彼得就吓坏了。对他来说,再也没有比这件事更糟糕的了!他还没弄清楚主所说的话的深意,还没琢磨完“洗”这个词属肉体和它字面上的意思,就突然大喊起来:若是他与基督有没有分要靠此事决定的话,那么他就要求主不但洗他的脚,还要洗他的全身,连手和头也要洗。
彼得的反应趋向另一个极端,刚才是完全不肯让主洗脚(参8节),现在反过来,却要让主洗全身;两种反应都是错误的。
    (一)过犹不及;信徒在属灵的事上,应当看得合乎中道(参罗十二3)。
    (二)我们对神的话不可随意加添或删减(参启廿二18~19);神所没有说的,不要擅自追加;神所说过的,不要擅自削减。
 
约 13:10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干净的。”(10)。“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古时犹太人赴宴时,先在自己家里洗澡,抵达主人家后只须洗掉脚上的灰尘,便全然干净了。
第十节经文暗含了主对彼得灵性迟钝的责备。这句话就好似耶稣在说:“洗你所说的头和手是没有必要的。即使你明白了 “我若不洗你”这句话中‘洗’一词的真正意义,可是大家都知道,那洗过全身的人走一段路后,只需要洗一下脚就可以了,只洗脚这一个部位,就可以看作全身都洁净了。但这道理若用在赦罪和称义的洗上,就更正确了。凡已被我赦免又称为义的人,就彻底地洗去了他一切的罪,他只需要对在这个邪恶的世界每天所沾染的污秽求得赦免就行了。你们一旦受了我的洗,就是被称为义,得到我的接纳了,你们在上帝面前也就洁净了。
“凡洗过澡的人,”(louw,to bathe)意为全身洗。“洗澡”象征重生时的洗涤(参三5;多三5);表示圣灵的重生。信徒的罪恶在重生时已被主的宝血所清洗,故“洗过澡的人”指因信主而蒙神赦罪的人,亦即已经得救蒙重生的人。
 “只要把脚一洗,”“一洗” (niptw,to wash)意为部分洗。信徒日常生活行走在地上,由于脚部须与地接触,难免沾染污秽,故须经常洗脚。“洗脚”象征生命的活水除去我们日常的失败、软弱、亏欠。表示每日的赦罪。
旧约圣经的祭司被膏时,就要浸洗全身(出29:4);而这个经历是再也不重复的。然而在日常生活职事中,他会被玷污,因此又必须在院内的铜洗涤盘里洗手洗脚。(出30:18-21)。他必须这么做才可以进圣所,整理那里的灯、吃圣饼和烧香。
“全身就干净了,”“全身”指全人,包括灵、魂、体;“干净”指罪过蒙神赦免,洗净一切的不义(参约壹一9)。
这句话所包含的这一宝贵并且切实可行的真理,所有的信徒都应该存记在心。我们一旦与基督连合,又藉着祂的宝血得以洁净,我们就得到了完全的赦免,从各样的罪中得到释放,也在上帝面前能够坦然站立了。但是,为了这一切,当我们行走在这世界上的时候,就要每天承认自己的过犯,并恳求上帝每天赦免自己。总而言之,除了那伟大的称义之洗以外,我们还需要每天洗自己的脚,而那称义的洗礼在我们刚刚归正的时候就已经属于我们了。
“然而不都是干净的,”指加略人犹大存心出卖主,所以他在主面前是污秽、有罪的(参11节;太廿七4)。他不理耶稣的警告(6:70,71,太26:24)
   
约 13:11耶稣原知道要卖他的是谁,所以说:“你们不都是干净的。”(11)。“知道”是过去分词,耶稣当然是无所不知的。主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要出卖祂(参六64,70~71)。
 
三;基督对洗脚教训--有关相爱。
1你们明白(12)
 
约 13:12耶稣洗完了他们的脚,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对他们说:“我向你们所作的,你们明白吗?
在前面的(13:4-11)是行动,现在的(13:12-20)是教训。耶稣要确认祂门徒受训的情形。耶稣如此发问的原因是,因为祂洗脚的行动是绝对的榜样。﹝文意注解﹞“耶稣洗完了他们的脚,”“他们”包括犹大在内。
(约 13:4就离席站起来,脱了衣服。约 13:12耶稣洗完了他们的脚,就穿上衣服,又坐下。)约翰在这里很巧妙的将“脱”和“舍” “穿”和“取”( 约 10:11;15;17)都用一样的动词。他有意用隐喻来说明主耶稣的死和复活。
 
2基督本(13)
 
约 13:13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得不错,我本来是。
1)是夫子:原文ho didaskalos(the Teacher)可能是从亚兰文拉比(Rabbi)翻过来的(1:38),“夫子”指教导别人的人;因为祂教训的权威和世人大不相同(Hendriksen)。
2)是主:原文ho kurios(the Lord)是“与父原为一”的神子(3:35,10:30。13:3)“主”指拥有主权可以指挥和使用别人的人。
基督是我们的“夫子”,我们理当注意、明白并领受祂的教训;基督是我们的“主”,我们理当顺服、听从并遵行祂的命令。
 
3彼此洗脚(14)。
 
约 13:14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基督虽然是主,是夫子,但祂却洗了门徒的脚。何况门徒之间,更应当互相洗脚吧!“当”字的原文(opheilw,to owe)表示欠债之意。门徒欠了夫子耶稣洗脚的爱之债。
“尚且洗你们的脚,”“尚且”表明我们没有理由不照样去作。
    “你们也当彼此洗脚,”“彼此洗脚”有时也可以指是一项按着字面去作的实际举动(参提前五10)。在圣徒们中间,如果真有主的感动,可以因着爱心和谦卑的缘故,有彼此洗脚的事,但千万不要把它当作一项仪式,像有些教派所作的,对我们并没有真正的益处。
“你们也当彼此洗脚,”主这个命令,应是着重在“洗脚”所象征的属灵意义(参10节注解)。在教会中,我们若发现弟兄姊妹有沾染污秽之处,应当本着爱心,以谦卑的态度,彼此有所对付(参太十八15)。
圣徒“彼此洗脚”这事,我们原有主耶稣的榜样、解释、教训和补充例证,按理,应当能够被实行得好。但是综观教会二千年来的历史,它竟被许多教派和信徒个人误解和误用,而成了一项最不容易实行的真理,其原因如下:
    (一)误以“实事”当作“虚礼”,结果仅有洗脚的动作,却无洗脚的意义。
    (二)主耶稣替门徒洗脚的动机是祂“爱到底”(参1节)的爱,缺乏这个“极度之爱”的洗脚,只有形式,而无内容。
    (三)主耶稣替门徒洗脚所显的榜样,乃是从“最尊高”(参3节)降为“最卑下”(参4节),凡不能从自己心中的宝座上下来的,必然实行不好。
    (四)洗脚所用的“水”(参5节上)出了问题:(1)不纯,加添了人意;(2)太热,直言定罪,使人难于忍受;(3)太凉,不切实际,使人难于幡然悔悟。
    (五)洗脚时的“动作”(参5节中)出了问题:(1)没有谦卑束腰,(2)潦草敷衍了事,不够周全细致。
    (六)洗脚后没有用手巾擦,或擦而未干(参5节下):没有成全到底。
    (七)洗脚的目的是叫别人恢复与主的正常关系(参8节),但许多人却由于看不惯别人而给他洗脚,结果变成洗脚是为叫自己心里觉得痛快、舒服。
    (八)洗脚的部分是“脚”,不是“全身”(参10节),但许多时候却在不知不觉中扩大洗的范围,变成了数人罪状,挖人疮疤。
    (九)认真地说,本章所谓的洗脚,并不是以罪为主要的对象,而是以生命和能力为对象,目的是为恢复生命的新鲜。
    (十)“彼此洗脚”必须是“彼此相爱”的表现(参34~35节),但许多人常常舍本逐末,舍弃了爱人、要得着人的本意,而去追求事情的对付干净,结果事情不但没有处理得好,反而叫洗脚的对象受到伤害。
    (十一)由本章中所举两个被主洗脚之门徒的事例来看,洗脚对于下列两种情形,似乎并无助益:(1)里面被撒但所占有──犹大(参11,18节);(2)天然的己生命很强──彼得(参38节)。
 
﹝话中之光﹞(一)“你们也当彼此洗脚,”彼此洗脚就是在教会中彼此用生命供应其他的肢体。洗脚的工作,是教会应当继续执行的。在基督徒互相的帮助中,没有一件事比彼此洗脚更宝贵,没有一件事比以生命供应别的肢体更紧要。
    (二)“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洗脚是彼此的。我们在主面前要学习供应别人,同时也要学习从别人身上得着供应。
    (三)一般说来,人都喜欢得着别人的服事,而不大喜欢去服事人,但是主在这里乃是要我们“彼此”服事。
    (四)我们如果要在主的面前好好走前面的路,就要有受别人洗脚的经历,也要有为别人洗脚的经历。
    (五)圣徒们应当时常藉着聚会、唱诗、祷告、交通,流出基督生命的活水,彼此洗除身上属世的污秽。
    (六)我们若要洗别人的脚,自己先得是新鲜的。如果神在我们身上常有新的作为,我们对于别人就能常常有新的供应。
    (七)如果我们是活在主面前,摸着了生命,那么,每一次我们碰着人的时候,就能用生命供应别人,不知不觉就有生命的水流到别人身上,叫他们的脚被洗净了,彼此之间就有甜美的交通。
    (八)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六1)。
    约 13:15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15)。“我给你们作了榜样,”“榜样”不仅是指所作的事,并且也指作事的人,特别是作事之人的存心与态度。既然上帝的独生爱子,那位万王之王,都不认为自己所做的最卑贱的仆人工作是屈尊自己,那祂的门徒就更不应当把自己看得太伟大、太美善,而不去做了。最冒犯上帝,伤害他人的罪,就是骄傲。主最推崇的美德就是谦卑,这也是主自己所言传身教的。“要以谦卑束腰。”(彼前5:5)“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14)“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祂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腓2:5-8)若是我们能牢记这朴素的真理,教会就会大得益处,真正的谦卑也不会少之又少了。或许在上帝的眼中,最不讨祂喜悦的莫过于那些自以为是,自鸣得意,自我满足,自吹自擂,自称信主的人了。
 
    “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主在此绝不是设立一项“洗脚”的仪式,叫我们定期举行洗脚的礼仪。耶稣是门徒绝对的好榜样,门徒照着去作。后来早期教会开始了洗足仪式,是受难周的礼拜四举行的。当时人称作洗足星期四或圣星期四(Maundy Thursday)。天主教,西班牙教会,英国圣公会,孟诺派(Mennonite),联合弟兄会(The United Brethren)等,都举行过。不过,改革宗的人把它停止了,因为这不是教会的仪式,只是彼此相爱的活动而已。
显然,此处所教导的另一部分内容就是爱。我们的主喜悦我们能够多多地去爱别人,由此我们就会甘心乐意去做任何给他们带来快乐的事情。我们在行善的时候,当欢喜快乐,就是在小事上也要如此。我们当以减轻别人的悲伤、增加别人的喜乐为乐,就是我们要做出一些牺牲或舍己,也要在所不惜。我们也当这样爱亚当的每一个儿女,倘若我们在微不足道的小事上能够使别人得着更多的喜乐和安慰,我们就当甘心乐意地去行。这就是主的心意,也是祂在世行事的主要原则。也许只有极少数的人跟从祂的脚踪行,但正是这少数的男女才合乎主的心意。
 
约 13:16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16)。耶稣比祂的门徒都大,但祂洗了门徒的脚,表示当洗脚时,不必考虑到身份或地位等问题(15:20,太10:24,路6:40)。﹝原文字义﹞“仆人”家奴,奴隶;“差人”被差遣的人,使徒。
(一)我们是主的奴仆,理当凡事顺服祂。
    (二)主的脚踪乃是事奉主者追随的榜样;事奉主的人必须走十字架的道路,这是注定不可避免的。
基督徒千万不要以做基督所做过的事感到羞耻。毫无疑问,我们的主那洞察一切的眼睛看出门徒心中升起的不情愿,他们不想去做刚刚看见祂所做的那卑微之事。他们一直满心盼望的就是,自己古老的犹太民族要在世上建立王位和国度。因此,他们对自己能成为耶稣的朋友暗自庆幸。现在这些可怜的加利利人却听到主叫他们为别人洗脚,这太令他们震惊了!他们简直无法相信,弥赛亚的服侍工作竟要这样进行。他们还没有认识到,真基督徒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向别人行善。因此,他们需要我们主的告诫之言。既然主能够谦卑自己做卑微的事情,那祂的门徒就应该毫不迟疑地去做同样的事情。
这个教训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提醒。我们都太安于环境了,不喜欢任何给自己招惹麻烦的工作,不愿意舍己,不愿意谦卑自己去服侍那些地位比我们低的人。我们总是尽力找借口把这样的工作推给别人去做,还为自己辩解说:“这不关我的事情。”当这种情绪在我们中间出现时,我们必会发现,记住主在这段经文中所说的话对我们大有帮助,这样的帮助绝不亚于主的榜样所带给我们的益处。我们千万不要误认为,对那些最卑微的人表示仁慈就是贬低自己。我们也不要因为接受我们帮助的人不知道感恩或是不配,就不去伸手帮助他们。这不是出自为叛徒犹大和彼得洗脚的主的心意。那些在这样的事上不能屈尊自己效法基督的人,就不能说明他有真正的爱心和真正的谦卑。
 
约 13:17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17)。若知道耶稣教训的意思,就要去行,表示有行动的信心是有福的,因为神悦纳耶稣门徒的服事。﹝文意注解﹞注意本节的三个次序:(1)知道;(2)去行;(3)有福。
(一)信徒“知道”属灵事物的目的,乃为着“遵行”,这样,才能带来“祝福”;“知”而不“去行”,就必多受责打(参路十二47~48)。我们的主显然是在告诫自己的门徒,他们若是仅仅满足于头脑中晓得自己的责任,却不身体力行,就永远都不能从自己的服事得到真正的快乐。
    (二)“知道”而不能“去行”,等于不知;能付诸实行的知,才是真知。听人们讲说教义,谈论责任,是司空见惯之事。他们一边说“我们知道,我们知道”,一边却又死不相信,也不见行动。实际上,他们似乎还沾沾自喜,以为知识里有某些可以信赖和救人的东西,虽然这些知识并没有在他们的心里、性格或生命中结出什么果子。然而,真理却截然不同。假如我们知道自己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应当信什么,又当做什么,却没有受到所拥有知识的影响,这只能增加我们在上帝眼中的罪。我们既知道基督徒应该谦卑、爱人,却仍然骄傲、自私,若不警醒悔改,就必会使自己在罪的陷阱里越陷越深。简言之,行动是敬虔生活的精义。“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三)人最大的福气,就是在“知行合一”中,既叫别人得福,也叫自己得福。当然,我们绝对不能轻视知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知识是是人心中相信基督教真理的开端。倘若我们一点也不晓得罪、上帝、基督、恩典、悔改、信心和良心,那我们肯定不会比异教徒好到哪里去。然而,我们也不能过分看重知识。知识若不能在我们的行为中产生果效,不能影响我们的生命,不能改变我们的意志,就一点儿价值也没有。事实上,没有行为的知识不会把我们提升到高于魔鬼的水平之上。
撒但晓得真理,但是,并不实行真理,仍在愁苦之中。那些想要服事基督,幸福度日的人,一定是既晓得真理,又实行真理的人。人的福气,就是在“知行合一”中,既叫别人得福,也叫自己得福。
 
4;预告被卖。
 
约 13:18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18)。主耶稣正在进行祂救赎的工作。“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这话”就是指第17节的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意思是“不是全指你们所有的人”,亦即犹大并不在内,因为他不会去行,也不会得这福。
基督认识所有属于祂的人。祂能看出真正恩典和虚假告白之间的区别。教会可能会受骗,把那些丝毫也不比出卖耶稣的犹大好的人当作使徒。但耶稣是永远不会上当受骗的,因祂能洞察人的内心。在这里,祂特别强调说:“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约13:18)
祂所拣选的人才能享受祂救赎的恩典,所以祂说,其中的一个人要踢耶稣。“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经上的话”指诗41:9;把《诗篇》第41篇应用到这里,是指两个人:一个人比大卫还要伟大,另一个人比亚希多弗还要败坏。诗41:9节经文说,“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这节经文表达了一个人,他就像骜傲不驯的烈马一样,会突然转过身来对抗、并用脚踢自己的主人。我们的主说,“这些都要应验在卖主的加略人犹大身上。”耶稣用了大卫的经验来说明犹大如何卖主的事(6:70,)。在这段经文中,显然包含了一个伟大的教训,那就是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一定要时刻准备好承受朋友和同伴带给我们的很多失望。我们对别人的期望越小,失望也就越小。
 
“吃”咀嚼。﹝原文直译﹞“...与我一同吃饼的人,提起他的脚跟反对我。”
    “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按当时的习俗,与人同席吃饭,也就等于宣告说:“你是我的朋友,我绝不会作任何伤害你的事。”“同我吃饭的人,”即关系密切的人。
   
    “用脚踢我,”原文是“提起他的脚跟反对我”,有两种的解释:(1)形容一匹桀骜不驯的马,提起脚跟准备踢人;(2)形容一个怀有敌意的人,提起脚跟准备要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参路九5)。
我们的“脚”,究竟是被主所用,为主奔跑前程呢?或是被魔鬼所用,“用脚踢主”,踢弟兄姊妹呢?
约 13:19如今事情还没有成就,我要先告诉你们,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可以信我是[基督]。(19)。耶稣屡次预告犹大卖主的事,表明罪人信耶稣是基督,完全是圣灵动工的恩典。被神拣选的人才能信,被神遗弃的人终是不信,也不能信。耶稣的预告正是在说明被弃之人的结局如何(12:37-40)。其情形如下:
a.不听耶稣;b.不信耶稣;c.不怕耶稣。
“如今”从现在起,从今以后;“成就”发生,变成。
“如今事情还没有成就,”“事情”指犹大将要出卖祂的事。
“我要先告诉你们,叫你们...”主耶稣事先告诉门徒的动机,乃是为门徒着想,而不是为祂自己。
“可以信我是基督,”原文没有“基督”二字;“信我是”意即“信耶稣是神”。
 
约 13:20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20)。接待使徒就是接待耶稣,表明使徒的重要性。犹大失去了这么重要的职份。接待耶稣,就是接待差遣祂的神。犹大卖耶稣,不但背叛了耶稣,同时背叛了父神,因为这父子原是为一的(10:30)。如此表示犹大犯了三大罪:
弃绝使徒,弃绝救主,弃绝父神。
当信徒真实地相信并遵行主的话,他就可以在人面前代表主。人接待他,就是接待祂自己;接待主,就是接待神。
信徒一方面是主所差遣的,何等荣耀的身分!所以有资格被人接待;另一方面也应当学习接待被主差遣的人,因为接待他们,就是接待主。
这段经文教导我们,基督门徒的真正尊严是什么。世人可能会藐视、嘲笑基督的那些使徒,因为他们对于爱和谦卑之事的关注,更胜于对世界的追求。主吩咐他们,要牢记自己的使命,不要以此为耻。他们是上帝的使者,没有理由沮丧。“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耶稣说,“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13:20)
此处的教训对我们充满鼓励。所有乐意舍弃自己,努力行善,特别是向那些堕落、贫穷之人行善的人,都应该欢喜快乐,从这教训中得安慰。那些献身于这种工作的人,很少会从人那里得到称赞;反而常常被人们视作宗教狂,遭到人们许多反对。然而,唯愿他们不要就此停止,而要继续做下去,也能从我们现在所讲论的这段基督的话语中得着安慰。倘若有人愿意或正在努力行善,他在耶稣的眼里就会更尊贵,远超过那些统帅千军万马的将军和腰缠万贯的财主。按照基督的样式为上帝作工的人,根本无需为这样的事感到羞愧。面对那些世界之子的嘲笑、讥讽、藐视,唯愿他们不要一蹶不振。将来必有一天,他们会听见这样的话:“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
我们应当牢记,若是有人弃绝或藐视忠心的基督的使者,绝不是小事一桩。一个软弱无知的仆人可以给自己尊贵的主人传话,因为他主人的缘故,人就不应该轻看他。试想,若是基督的仆人忠心传讲上帝的福音,人却轻慢他们,这对教会和国家而言都是一个坏的征兆。
 
应用:
基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之后,门徒像孤儿一样遗留在世上之前,通过为他们洗脚,祂赐下另一个更加使他们震惊的爱的凭据。祂在受死前最后一个晚上这样行,向他们表明:祂爱他们直到自己在世服事的末了,并且一点儿也不厌烦他们。
基督对洗脚的教训—你明白吗?我们要彼此服侍彼此相爱。
箴 15:17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约壹 4:11亲爱的[弟兄]啊, 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
阿门!
 
参考:《约翰福音注释》刘焕俊牧师
《暗夜大光》莱尔
摩根解经《约翰福音》坎伯。摩根著方克仁译四版
李苍森编《约翰福音》释义
丁道尔 新约圣经注释《约翰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