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该亚省的哥林多及回程】
(18:1-22)
读经:(18:1-22)
徒 18:1-22
引言:
本段经文记载保罗第二次宣教旅行最后阶段里发生的事。“保罗离了雅典,来到哥林多”。如果雅典是一个乌云密布的中心,那么哥林多就是一个败坏堕落的中心。雅典充满偶像,哥林多则充满情欲。
本段主要的内容是神国借着保罗怎样扩张到哥林多。
一、哥林多传道(18:1-17)
1.与亚居拉同工(1-3)
徒 18:1这事以后,保罗离了雅典,来到哥林多。
“这事”原文是复数词,故宜译作“这些事”,指保罗在雅典所遭遇的种种事故。雅典人只追求知识,而不追求真理,所以“保罗离了雅典”。
“来到哥林多”。哥林多(Corinth今译为“科林斯”)是位在雅典西部的约75公里地方。雅典去哥林多要经过“科林斯地峡”,哥林多在地峡的西岸,却控制了地峡东西两个港口,也就是东边的坚革哩港和西面的列该翁港。因此,希腊地理学家斯特拉博称哥林多为“两个港口的主人”。
在主前七世纪,哥林多被称为“全希腊的光”,表示它在交通、商业、政治等各方面造成了全盛期。于146B.C.罗马的莫米乌斯(1ucius Munnius)将军破坏它,约100年便成为废墟。于46B.C.该撒(Ju1ius Caesar)重建它,亚古士督(路2:1)把它当作亚该亚省的省会。由罗马派地方官驻守。因此它虽然是一个希腊城市,却在罗马管辖之下。
哥林多的人也是很奇特的组合。哥林多奇妙地揉合了财富与贫穷。而富人的生活是极尽奢华颓废的。保罗时代,哥林多的人口已经达到60万人,其中40万人为奴隶。居民多为希腊人,也有不少罗马人,使用拉丁语;犹太人在此定居的很多。
哥林多是一个极大的商业中心,城内庙宇林立,且以淫靡著称。雅典若是偶像城;哥林多就是淫乱城。著名的亚赛罗底特(Aphrodite爱之女神)庙夸称拥有庙妓千人,吸引各地游客。当时人称“哥林多化”乃是“道德崩溃、沦亡,放荡纵欲”之意。难怪“性”的问题成为哥林多教会的一大难处(林前5章)。
(哥林多和坚革哩的位置)
徒 18:2遇见一个犹太人,名叫亚居拉,他生在本都;因为革老丢命犹太人都离开罗马,新近带着妻百基拉,从意大利来。保罗就投奔了他们。
“亚居拉”意为“鹰”;“百基拉”意为“远古”。新约圣经提到这夫妻的名字共有6次,其中3次是百基拉在前,表示她活泼的信仰生活。
“他生在本都”,“本都”位于小亚西亚东北部,在庇推尼和亚美尼亚之间黑海南沿岸的一个行政省(参 徒2:9的讲解)。亚居拉是一个犹太人,却出生在外邦。
“因为革老丢命犹太人都离开罗马”,罗马皇帝革老丢主后49年下令犹太人都离开罗马。革老丢(C1audius,A.D.41-51)逐出犹太人的历史是史家雪多尼乌斯(Suetonius)所传下来的。他在“革老丢传”里提到说,“革老丢因害怕犹太人基督徒按照犹太人基督的指导推翻罗马”(life of Claudius 25:4)。在罗马的犹太人中发生了“基烈斯督(Chrestus)骚乱”(大概是指由于犹太教徒逼迫基督徒所引起的骚乱),革老丢不问情由,下旨将所有的犹太人驱逐出罗马城。后来此令未被彻底执行(参徒28:17;罗16:3);不久,很多犹太人又返回罗马城。
“新近带着妻百基拉,从意大利来”。革老丢主后49年赶逐犹太人,亚居拉就带着妻百基拉离开意大利,到了哥林多,可能有1年左右。保罗约在主后50年秋到达哥林多(参18:12)。
“保罗就投奔了他们”,“投奔”一词显明“亚居拉和百基拉”在遇见保罗以前,已经是基督徒了。保罗在哥林多遇见了他们,求助于他们。后来,保罗称赞这对夫妇,因为他们诚恳的接待主的使徒(罗16:3-4),之后在他们家里有家庭教会(罗16:5;林前16:19)。
徒 18:3他们本是制造帐棚为业。保罗因与他们同业,就和他们同住作工。
“他们本是制造帐棚为业”,“制造帐棚”原文也可用来指皮匠。“亚居拉和百基拉”夫妻是从事制造帐棚。“保罗因与他们同业”,保罗的家乡基利家以产生一种山羊毛制成的布(Cilicium)闻名,这种布可用来制造帐棚、地毯、窗帘及斗篷等。犹太人从小有学一门养生的手艺。可能保罗自幼便学习以羊毛织造帐棚的手艺。
“就和他们同住作工”。保罗住在“亚居拉和百基拉”家,一起从事制造帐棚的工作。
有解经家认为,保罗仅在哥林多和以弗所长期定居时,或缺乏供给之际,仍旧靠此手艺自食其力(徒20:34)。而在其他传道旅程中,并未一直靠此维生。理由如下:(1)保罗的传道行程相当紧凑,在其他各地停留的时间不长。(2)制造帐棚的器具和布料相当笨重,不便随意搬迁。(3)以保罗对传道的负担和心志而论,除非他在环境上有特殊的际遇,否则必然专心以传道为念,不会有多余的精力与时间去作属世的工。(4)除了哥林多教会以外,保罗并非完全不接受别人的供给,事实上他确曾多次接受亲友和各地教会的济助(徒24:23;林后11:9;腓2:25,4:16)。不过,他在帖撒罗尼迦停留的时间似乎不会太长(徒17:1-10),但他仍然辛苦劳碌、昼夜作工(帖后3:7-8)。
主的工人有时专心事奉,有时带职事奉,全视主的安排如何;若需带职事奉时,他们的属世职业也是事奉的一部分。
2.在哥林多见证基督,有抗拒也有接受的(4-8)
1)犹太人拒绝福音(4-6)
徒 18:4每逢安息日,保罗在会堂里辩论,劝化犹太人和希腊人。
“每逢安息日,保罗在会堂里辩论”,保罗在安息日上犹太会堂,目的不是去守旧约的安息日,乃是利用机会传福音,这是保罗的惯例。
“劝化犹太人和希腊人”,“劝化”(原文字义)说服,劝服。保罗利用会堂来劝化犹太人,因为犹太人不但知道旧约圣经,而且在等候弥赛亚。此节所说的“希腊人”可能是加入犹太教而参加会堂聚会的人。
徒 18:5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的时候,保罗为道迫切,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
“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的时候”,保罗在庇哩亚遭受来自帖撒罗尼迦犹太人的迫害,庇哩亚弟兄们将保罗送往雅典;那时,西拉和提摩太仍住在庇哩亚(17:14)。保罗吩咐弟兄们叫西拉和提摩太速速到他那里去(17:15),西拉和提摩太显然立即遵命到雅典与保罗会合,现在西拉和提摩太来到哥林多的保罗身边。(不久之后,他们被保罗差遣到马其顿,提摩太到马其顿的帖撒罗尼迦,帖前3:1-2。西拉则可能另到马其顿的别地,也许是马其顿的腓立比。)
“保罗为道迫切”,“迫切”(原文字义)激励,被压,受困,催逼;指他里面满有负担,因西拉和提摩太由马其顿带来了好消息(帖前3:6),使保罗得着激励。也有解经家将此句解作“保罗将全部精力用在传道上”,因为他维持生活的物质需要,已由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众教会带来的礼物补足(林后11:9)。
“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证明”(原文字义)郑重地作见证,严肃地作见证。根据他在雅典的经验,重新强调“耶稣是基督”为他终身之宣教题目(17:3,林前2:1-2)。
徒 18:6他们既抗拒、毁谤,保罗就抖着衣裳,说:“你们的罪(原文作“血”)归到你们自己头上,与我无干(原文作“我却干净”)。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
“保罗就抖着衣裳”,“抖着衣裳”用意在抖去衣裳上的尘土,原为犹太人向外邦人表示断绝往来的举动(参尼5:13;徒13:51),保罗或系藉此来向那些不信耶稣的犹太人表示“他们如此顽梗不信,必须自己承担其后果”。
“你们的罪归到你们自己头上”,“罪”原文是“血”;每个人在亚当里,原罪归算在自己的头上,从原罪又生发本罪。他们若悔改相信主耶稣,主的血就洁净他们,不然,罪仍旧归到他们的头上。当犹太人杀害主耶稣时,曾表明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愿承当流主血的罪(太27:24-25)。
“与我无干”原文是“我是洁净的”,意指没有罪污,引伸作“不构成我的罪状”之意(结 33:2-9)。因为他们的抗拒、毁谤,保罗就表示自己已传福音给他们,警戒他们,保罗已经尽了责任,他们罪的问题由他们负责的意思。
2)许多人相信受洗(7-8)
徒 18:7于是离开那里,到了一个人的家中,这人名叫提多犹士都,是敬拜神的,他的家靠近会堂。
“于是离开那里”,由上下文可知,“那里”不是指哥林多,可能是指原先拒绝他的那个犹太会堂(参4节)。
“到了一个人的家中,这人名叫提多犹士都”,“提多犹士都”的名字表示他是罗马人。有人认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所提的“该犹”(林前1:14)就是提多犹士都,他的全名可能是“该犹•提多•犹士都”。这种推测很可能正确,因保罗在《罗马书》中也提到该犹接待他,并接待全教会(罗16:23)。
“是敬拜神的”,指该犹虔诚敬畏神(徒10:2),这是用来形容参与犹太会堂的敬拜、但未受割礼的外邦人。
“他的家靠近会堂”。表示保罗离开了会堂之后,还没有走远。就有人接受福音。
徒 18:8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洗。
“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基利司布是“管会堂的”,他的悔改对保罗的传道有益处。保罗亲自施洗的人不多,基利司布和全家是保罗施洗的(林前1:14-16)。“全家”一词表明信徒的家乃是神救恩的完整单位(徒11:14,16:15、31-34)。
“许多哥林多人”可能是希腊人。我们为主作见证,不可因为受人的反对而灰心丧志。反对的人虽然多(参6节),但往往反而更有功效(林前16:9)。
“就相信受洗”,他们受洗归入教会,保罗很快在哥林多建立教会,有许多会员。
3.主在异象中鼓励他(9-11)
徒 18:9夜间,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
徒 18:10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
“夜间,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保罗多次看见异象(徒9:1-9,22:17-21,27:23-26);每次都是神主动向他显现,并非他去追求得来的。
“不要怕”,这话含示当时保罗的心里确有些惧怕。当保罗初到哥林多时,他的确是“又惧怕,又甚战兢”(林前2:3)。“不要怕”这是主安慰保罗的话。本卷书中的保罗与《以赛亚书》中受苦仆人的形象非常近似,经历一切困苦而最后将福音传到众海岛和地极,因此主鼓励保罗的话,也和耶和华神对他仆人的话相似(赛43:1-5)。
“只管讲,不要闭口”,主耶稣激励保罗,要他“继续”讲下去。后来,保罗对提摩太说:“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提后4:2)。
信徒不敢对人开口作见证,很大的原因就是“怕”。怕自己讲得不好、怕人讥笑、怕被人逼迫等等。
“有我与你同在”,这是最大的安慰(耶1:8,出3:12,太28:20,徒27:23)。当我们意识到神与我们同在,就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坦然无惧(赛41:10)。
“必没有人下手害你”,表示在患难中有主的保护。
“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指哥林多还将有许多人归信主,保罗要收割这些庄稼。“百姓”在旧约时代指神选民以色列人,现在指外邦人中的神所拣选的人(13:48,15:14)。
在哥林多这样荒淫败坏的城里,竟然有许多主的百姓,因此我们不能单看外表环境,却要努力传扬福音。
徒 18:11保罗在那里住了一年零六个月,将神的道教训他们。
“住”(原文字义)坐下,安顿。保罗过去在一地不停留太久,因神的异象,保罗在哥林多长住了下来,是为着建造教会,“将神的道教训他们”。
这“一年零六个月”大约从主后50年秋到52年春。保罗在这段期间内,可能也曾外出在亚该亚遍处传过福音(林后1:1)。
保罗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六个月。在这期间,根据提摩太的报告(参17:14,18:5;帖前3:1),写成帖撒罗尼迦前书(帖前1:1),那是保罗书信中的第一本,时间约在主后50至52年。约半年之后,保罗又写成了帖撒罗尼迦后书。这两封书信是以保罗、西拉和提摩太三个人的名义发出的(帖前1:1;帖后:1:1),故在写信之时,他们三人必然是在一起。根据圣经的记载,他们三人是在哥林多相会(徒18:1、5)。
4.被犹太人控告,但方伯不予审问(12-17)
徒 18:12到迦流作亚该亚方伯的时候,犹太人同心起来攻击保罗,拉他到公堂。
徒 18:13说:“这个人劝人不按着律法敬拜神。”
“迦流”(Junius Gallio)的本名为“马库斯·阿奈乌斯·诺瓦图斯”(Marcus Annaeus Novatus)。他是塞内卡(罗马皇帝尼禄私人教师,参17:18的讲解)的兄弟;后来成为雄辩家“卢修斯·尤尼乌斯·迦流”(Lucius Junius Gallio)的养子,因而得名“迦流”(马库斯·阿奈乌斯·迦流Marcus Annaeus Ga11io)。
“到迦流作亚该亚方伯的时候”,“方伯”乃罗马帝国元老院直辖行政省的首长,其地位相当于巡抚或总督。迦流作亚该亚方伯(总督)的正确年日,可从考古Delphi发现的碑文得知,约在公元五一年七月上任,方伯的任期为一年。
“犹太人同心起来攻击保罗,拉他到公堂”,“公堂”指方伯主持下的法庭,通常设在市中心一处石砌的台阶上(遗址如今尚在)。以前犹太人逼迫使徒们,似乎只藉助群众的扰乱或诉诸地方官(徒16:19-22;17:5-8),如今更进一步投诉到一省的首长那里。
犹太人控告保罗,“这个人劝人不按着律法敬拜神”,“律法”在此有二意:A.是指罗马的法律;当时在罗马帝国境内,禁止非经罗马法律承认并许可的宗教,向人民传教。犹太教被罗马政府列为合法的宗教之一,这些犹太人或系指控保罗所传的并非犹太教。B.是指摩西律法,这由迦流在后面(15节)所说“你们的律法”一词,可知他们可能控告保罗不遵守摩西的律法。但也有可能迦流看透了他们以保罗违反罗马法律为名,实则仅牵涉到彼此对犹太人律法的解释有所不同。
保罗不会抵触或违背神的律法。人会以为恩典和律法相反;其实律法乃是引人认识恩典。
徒 18:14保罗刚要开口,迦流就对犹太人说:“你们这些犹太人!如果是为冤枉,或奸恶的事,我理当耐性听你们。
徒 18:15但所争论的,若是关乎言语、名目,和你们的律法,你们自己去办吧!这样的事我不愿意审问。”
“保罗刚要开口”保罗被拉到官长面前(12),愿意申辩。
然而迦流听了犹太人的话,即时知道,是犹太人宗教的事,所以迦流就拒绝了他们的控告。迦流没有审问保罗,保罗也没有申辩了。
“冤枉或奸恶的事”,指有关民事或刑事上的问题。
“若是关乎言语、名目,和你们的律法”,“言语”是指道理说法,指教义;“名目”是指宗教名衔,指“耶稣是基督”的事。“你们的律法”是指对摩西律法的解释。这些都是宗教信仰上的争执问题。
“你们自己去办吧”,原文是“你们就当自己去查看”。
“这样的事我不愿意审问”,迦流认为犹太人控告保罗的罪名,并无违犯罗马法律之处,基督徒也非反叛罗马政权,因此不予审问。迦流这样的判决,后来成了各地巡抚和方伯所援用的前例,因此在主后五十至六十年代,对基督教起了很大的保护作用。
“方伯迦流”被誉为一极其公正冷静的人物,对于宗教采取放任自由的态度,只要宗教不妨碍政治,就不予过问。
“迦流”结束了方伯职时,跟兄弟塞内卡一起被皇帝尼罗杀害了。
徒 18:16就把他们撵出公堂。
“撵出”(原文字义)赶走。“公堂”指法庭。“迦流”有聪明的判断力和果断性。犹太人面临进退两难的场合。
徒 18:17众人便揪住管会堂的所提尼,在堂前打他。这些事迦流都不管。
“众人”是指不信的犹太人。“所提尼”(Sosthenes)极可能是和保罗联名写《哥林多前书》的那一位(“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林前1:1)。本章提到两位“管会堂的”,“基利司布”(8节)和“所提尼”。“所提尼”或许是另一个会堂的会长,也接受保罗所传的福音,而成为基督徒。
“在堂前打他”,对于犹太人,信耶稣是对犹太教的背叛,所以他们控告不成就打人。
“这些事迦流都不管”,表示他不肯插手牵涉在犹太律法、习俗的事务里面。
二、保罗结束第二次宣教旅程回到安提阿(18:18-22)
1.离开哥林多在坚革哩坐船到以弗所(18-20)
徒 18:18保罗又住了多日,就辞别了弟兄,坐船往叙利亚去。百基拉、亚居拉和他同去。他因为许过愿,就在坚革哩剪了头发。
“保罗又住了多日”,保罗在哥林多一共住了一年六个月(参11节)。保罗离别了哥林多教会,为的是要回到他们宣教基地叙利亚的安提阿去。保罗离开哥林多似乎是没有受到什么逼迫,似乎是安静的、和平的离开这城。
“百基拉、亚居拉和他同去”,表示这对夫妇和保罗同工已经有一年半。
“他因为许过愿”,有关许愿(参民6:1-22)有两种:其一,是终身作拿细耳人,如施洗约翰。其二,是定期的愿,其期间通常是30天(民6:1-21)。指拿细耳人的一种暂时性的誓愿。犹太人在患病或遭遇危难时,惯于许下誓愿,通常为“定期的愿”一个月。在此期间内禁戒剪发(当开始时剪发,结束时也剪发),不可吃肉喝洒,不可接触尸体等。加尔文(Calvin)说,许愿的人是保罗;保罗为何许愿,路加并没有说明;有人推断大概是因主在异象中的应许保守他的安全,结果免受敌人的攻击,得以顺利传道(参18:9-10,12-16,21:23-26;林前9:20节),乃作此感恩的许愿。
“坚革哩”是位在哥林多东方10多公里的港口城市,是哥林多地峡东岸爱琴海的港口城市(参1节讲解,地图)。藉着保罗的传道,成立了坚革哩教会(罗16:1)。
“剪了头发”有二意:A.于许愿之时,以剪发为志,直到还愿以前绝不再剪。B.剪发表示所许的愿已经满期(徒21:23-24),把许愿期间所长起的头发剪下,带到耶路撒冷烧在祭坛上,作为祭品献给神。
有解经家认为保罗的剪发应属前者,因此他为了在一个月内还愿,而不能在以弗所多住些日子(参20节)。
徒 18:19到了以弗所,保罗就把他们留在那里,自己进了会堂,和犹太人辩论。
“到了以弗所”,还愿后,保罗和百基拉、亚居拉从欧洲的坚革哩坐船去了亚洲的以弗所。从坚革哩到以弗所约有500公里,需要二,三天的航海。
“以弗所”是亚洲亚西亚省的省会,一个重要的商业港口。这个城市有大量犹太人,有许多犹太会堂。同时偶像林立,也是当时的宗教中心。
保罗把百基拉、亚居拉留在以弗所,使他们在以弗所服事神。
“自己进了会堂,和犹太人辩论”,保罗本身虽然几次说,要离开犹太人(13:46,18:6),但他仍然进去会堂,和犹太人辩论,表示他还是没有放弃他的同胞。
这次保罗的以弗所访问是圣灵的带领,前一次是被圣灵拒绝了(16:6)。
徒 18:20众人请他多住些日子,他却不允。
“众人”是指在以弗所的犹太人,他们应该听了保罗的福音而信主了,表示以弗所教会也已经设立,百基拉、亚居拉留在那里服事教会(19)。因此“众人请保罗多住些日子”,保罗却不允他们的邀请。大概是因为他要赶在逾越节来临之前回到耶路撒冷。通常地中海的海运在冬季暂停,约在3月10日左右重开,而主后52年的逾越节是在4月初旬,因此他在以弗所能逗留的时日不多。
2.离开以弗所坐船到该撒利亚经耶路撒冷回安提阿(21-22)
徒 18:21就辞别他们,说:“神若许我,我还要回到你们这里。”于是开船离了以弗所。
“就辞别他们”,保罗和以弗所的信徒告别,从以弗所乘船前往该撒利亚。
“神若许我,我还要回到你们这里”,表示保罗的一举一动都要顺从主的旨意。因有16:6的体验,他更依靠圣灵的带领。大约在主后52年秋天,保罗履行了他的诺言(徒19:1)。
信徒凡事都当顺从神的安排,我们只当说:“主若愿意,就可以作这事,或作那事”(雅4:15)。
徒 18:22在该撒利亚下了船,就上耶路撒冷去问教会安,随后下安提阿去。
“该撒利亚”是地中海的重要港口,保罗在那港口下船的目的乃是要上耶路撒冷。
“就上耶路撒冷去问教会安”,原文虽然没有“耶路撒冷”,但是“上”(anabas,going up)字充分表示他上耶路撒冷的事。保罗上耶路撒冷的原因在此没有交代,或许是到圣殿去还愿(参18节),顺道和那里的教会有交通。根据推算,保罗大约是在主后52年春,回到耶路撒冷作短期的探访,其时恰值逾越节期间。这是保罗第四次上耶路撒冷(第一次,9:26,加1:18。第二次,参徒11:29-30。第三次,徒15:2)。
但根据《加拉太书》,保罗仅提到两次上耶路撒冷(加1:18;2:1)。彼此之间不但没有矛盾,甚且可用来佐证保罗写《加拉太书》的时间。
“随后下安提阿去”。指叙利亚的安提阿(徒11:26;13:1);安提阿在耶路撒冷的北面,但因地势较耶路撒冷为低,故用“下”字形容。
这样结束了保罗三年来的第二次宣教旅程。
结论:
弟兄姊妹,我们看见神国按照神的计划,如何从亚洲扩张到欧洲。神借着保罗作神国的大将,将神国福音有力又能的传扬,各地都有人相信归主,在各地建立神的教会。
这次的宣教旅程,神也赐给保罗许多的同工,有先前的西拉,后又带上提摩太,路加在途中也加入宣教队伍。在欧洲哥林多保罗遇见亚居拉和百基拉,这对保罗有莫大的安慰;保罗能跟他们一起住,一起工作,是神的安慰(罗16:3-4)。
愿神的国坚立,愿神赐给教会许多得同工,愿神安慰他的教会。
阿门!
2024.6.15再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