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例:礼仪律之三--要公义审判】
(出23:1-9)
读经:出23:1-9
约 7:24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
引言:
大祭司以及公会在宗教方面代表上帝对耶稣的的审判是不公义的。
当耶稣使拉撒路从坟墓中复活之后。他们动了杀心。
约 11:45-48那些来看马利亚的犹太人见了耶稣所作的事,就多有信他的;但其中也有去见法利赛人的,将耶稣所作的事告诉他们。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罗马人也要来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
约 11:49-53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么。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 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
当他们起意要杀耶稣,然后找机会。
约 18:12-14那队兵和千夫长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把他捆绑了;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约翰亦可能在此暗示说,对于一位曾经说过把耶稣处死是恰当的人,不要期望从他得到公平的审讯。
约 18:19-24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地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耶稣说:“我若说得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得是,你为什么打我呢?”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
彼拉多在政府的政治方面代表上帝对耶稣的审判也是不公义的。
约 19:10-11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彼拉多明明知道耶稣没有罪,却因着众人的缘故,将耶稣定罪。
因着罪恶,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公义。只有神是公义的。神愿意他所造的世人在地上彰显神的公义。
出23章继续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典章律例。在这里神却教导我们审判要公义。执行法律制度的人应当大公无私,特别在审理案件中彰显神的公义。
本段在用词方面和“十诫”很有相像之处,“不可...不可...”。
一;要诚实公平的审判(1-3)
以色列民有比列国都好的律法仍然不够,而是还要谨慎公正地执行,按照这些律法来公正管理和审断。
1;“不可布散谣言,不可妄作见证(1)
出 23:1“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
“不可随伙布散谣言,”“布散”的原文字根意为提高。“谣”的原文意为虚假。“言”的原文意为报告。此节的意思是,不可随着别人把未经证实虚假的事布散出来陷害人。
“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连手”就是支持、赞许他们,作他们后盾,拥护者的意思。“妄作”的原文意为残暴。“妄作见证”译作“强暴的见证”更佳,因为这话背后的概念,是判决对于被告有致命的后果。这律法成了出埃及记第九条诫命的解释。这条律法及之后其他的律法,都是阐释第九诫。这些人的动机是恶的。
出 20:16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这个律法警告人们不可作虚谎的见证,参与散布谣言,来诬陷无辜之人;也不可支持恶人迫害别人,做妄证来害人。作假见证来陷害别人,甚至使那人被冤枉以致于死。司提反就是这样被害死的。
徒 6:11就买出人来说:“我们听见他说谤讟摩西和 神的话。”
违背这里的律法就是犯了说谎、迫害、邪恶、偷盗、谋杀等等的罪,严重玷污了争讼审判上的公义,也会把许多人都牵扯入同样的罪。这种罪恶会像传染病一样使集体犯罪。
这个律法不只是有关于争讼,也涉及了人们的日常谈话:不可随伙布散谣言;因此,抹黑别人、背后说别人的谗言、散布传播谣言诋毁人,这些都是作假见证之罪的表现。
故意编造或散布谣言、尤其是诋毁良善人的人,就是在犯罪;他违反了真理、正义、恩慈的律,正如法庭上一个作假见证的人所犯的罪--而且那说谣言的可能害人更深,使被伤害的人无法也无力挽回与弥补。
这里说:“你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也包括不可接受谣言;如果我们不欣然接受,那些背后说谗言的人也不会产生很大伤害。
很多时候我们不可避免地听见有人在讲述着诋毁她人的话语,以人的本性,大家喜欢滋滋有味地听别人背后说坏话;然而这时我们必须醒悟,不去接受;也不要冒然相信那些不真实的毁谤邻舍的话。这是维护别人名誉的友善态度,因为我们自己也不愿意这样被人背后说坏话。
所谓谣言止于智者,最好在听到传播任何是非批评时,便问对方:“谁告诉你?你查明真相没有?你有否向当事人查询?”
箴 26:20火缺了柴,就必熄灭;无人传舌,争竞便止息。
2;不可随众行恶;不可随众偏行(2)
出 23:2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
“不可随众行恶;”若多数的意见是合乎圣经的,就可随从,若不是,则不可盲从,因为随从多数人提议不一定是好的。
大家建议造巴别塔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随众行恶。当一个人提议将约瑟买了,几乎所有的弟兄都同意了。
当百姓一起要求亚伦造金牛犊时,亚伦随众行恶了。
出 32:1-4百姓见摩西迟延不下山,就大家聚集到亚伦那里,对他说:“起来!为我们作神[像],可以在我们前面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地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什么事。”亚伦对他们说:“你们去摘下你们妻子儿女耳上的金环,拿来给我。”百姓就都摘下他们耳上的金环,拿来给亚伦。亚伦从他们手里接过来,铸了一只牛犊,用雕刻的器具作成。他们就说:“以色列啊!这是领你出埃及地的神。”
伯 31:34因惧怕大众,又因宗族藐视我使我惊恐,以致闭口无言,杜门不出;
在民数记中记载了一件事,十二个探子从迦南地回来,他们把迦南地描写得太可怕了。十个探子都异口同声说:“我们不能上去得迦南地。”
民 13:32-33探子[中有]人论到所窥探之地,向以色列人报恶信,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我们在那里所看见的人民,都身量高大。我们在那里看见亚衲族人,就是伟人,他们是伟人的后裔。据我们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样,据他们看我们也是如此。”
这十个探子的话引整个以色列民都认为不可以上迦南。唯独有少数的两个人赞成上去得迦南地,他们是非常的少数,在十二个探子里是属少数,在全以色列民中更是少数。
民 13:30迦勒在摩西面前安抚百姓,说:“我们立刻上去得那地吧!我们足能得胜。”
民 14:6-14:窥探地的人中,嫩的儿子约书亚和耶孚尼的儿子迦勒撕裂衣服,对以色列全会众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极美之地。耶和华若喜悦我们,就必将我们领进那地,把地赐给我们,那地原是流奶与蜜之地。但你们不可背叛耶和华,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为他们是我们的食物,并且荫庇他们的已经离开他们,有耶和华与我们同在,不要怕他们!”
在这种情况底下,你们要随从谁呢?若随从以色列人,他们有六十多万男丁。若随从约书亚和迦勒,那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加上摩西也不过是三个。你们要跟从那一面呢?若随众就要回埃及了。
民 14:4众人彼此说:“我们不如立一个首领,回埃及去吧!”
神在这里说了一件事,很明确的指出,不可随从人,必须要看神怎样判断,不要随从人去作神所不喜悦的事,不要随从人偏行己路,只要注意神的意思是如何。
“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尤其在争讼的事上,不可盲从。
这里警告审判的官长不可妄断。他们不可在争讼的事情上随众行恶,受众人的影响,违背公正的审判。在犹太人中间,诉讼的案件由一组审判官审理,审断须按照多数法官的意见;在投票时,每个法官必须按自己对事实的判断,尽可能地严格与公正不偏;尽管众百姓的观点与判断可能截然不同。因此(对我们也是类似),在犹太人的审判官审理投票的时候,从级别最低或最年轻的法官开始投票,免得他受资历高的法官的影响。法官们必须不能受个人的背景或其他众人的影响。
罗马有句名言:“即使天塌下来 正义也要得到伸张”。可是彼拉多顶不住压力了,随众行恶将耶稣定罪了。
太 27:24-26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
这里说出了一个重要原则: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随大流、跟随众人,绝对不能作为我们行恶的借口;仅仅因为大路上人多,并不能说明那是一条正确的路。
太 7:13“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
随从人往往是阻挡“神的公义彰显”最厉害的。用近代的话来说,就是“走群众路线”,最时髦的话就是“民意”。人以为只要是“民意”,那就是对的了。但在神的律例里却给我们看见一个相反的事实。“不可随伙”、“不可随众”。“随伙”也好,“随众”也好,人以为人多了就可以随从,因为人以为多人赞同的意见必定是准确的。但神的话是说:“不可随伙”。神在这里提醒了祂的百姓,不要管众人如何,只管神是怎样看。要记得!众人的声音,并不就是神的声音。群众常常是盲目的。历史上所有准备的行动,常常起始于少数孤单的人,他们确定的听见了神的声音,因而孤单的为祂站住。Lloyd Garrison曾说过一句名言:“与神站在一边的,即或是个人,也是多数。”比如教会历史上的,亚他那修。
虽然有俗语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是他们对自己的利益而言,对于真理,他们往往是无知的。所以教会中实施会众制,是不妥的;加尔文提出的教会中要民主权利集中制(长老会制度)是好的。约翰诺克斯更是将教会长老会发展成熟,如同旧约圣经中摩西设立的“千夫长、百夫长、十夫长”制度。
3;不可偏护穷人(3)
出 23:3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
若以盟的之书的其他律法作为背景去看,第3节叫人有点惊讶。前面的律法强调穷人的权利,但是这里警告以色列人不可以矫枉过正。有些解经家,包括《斯图加特希伯来圣经}(BibliaHebraicaStuttgartensia)的编者,提议以“高贵"取代“贫寒"词,指那些是社会上有地位的人。这就可以使第3节与整个盟的之书的大意一致。这个提议很吸引,因为按希伯来文"贫寒"和“高贵"两个词只是一个字母之差(分别是dl与gdl)。不过,并没有抄本证据显示文本上有误。此外,我们不应该假设律法强调穷人的权利竟然到了偏袒他们的地步。这与恶待穷人同样不公平。我们也应该留意利未记十九章的节(虽然两处的希伯来文字眼不同)
利 19:15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
“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这是另一极端,神似乎一早看到了,就是在争讼的事上偏袒穷人。人心都是偏的,然而小小的不公平也不可以。
神当然爱护穷人(林后9:9)但在争讼的事上,不偏护穷人。神不是“无论穷人做了什么,都站在他们那边”。其实,神是公义的。
约 7:24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
正确的就是正确的,错误的也一定要惩罚;不能以同情的名义作出偏向有损的审断,罔顾正义。即使偏袒穷人也是不可。如果一个穷人是一个坏人,做了坏事,却在审断诉讼的时候就因为贫穷而同情偏向他,这是愚蠢的;听讼不可分贵贱,不可惧怕人,因为审判是属乎神的。
申 1:16-17当时,我嘱咐你们的审判官说:你们听讼,无论是弟兄彼此争讼,是与同居的外人争讼,都要按公义判断。审判的时候,不可看人的外貌,听讼不可分贵贱,不可惧怕人,因为审判是属乎 神的。若有难断的案件,可以呈到我这里,我就判断。
箴 28:3穷人欺压贫民,好象暴雨[冲]没粮食。
我们常常听到富人欺压穷人,仗势欺人,以强凌弱,悲哀的是,穷人竟然也欺压更贫穷的人。这箴言说的不是特殊例子,而是司空见惯的事实。
箴 30:21-23地震动的有三样,连地担不起的共有四样:就是仆人作王;愚顽人吃饱;丑恶的女子出嫁;婢女接续主母。
看来,“穷人”若有机会和掌权,甚至坐上最小的职位和权柄,也经常会“欺压”同胞贫民,好像暴雨冲没粮食。暴雨不长眼睛,打在一切的人身上。
这在中国出现不少,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学生斗老师,平民斗干部,整国的人都像疯子一般。到现在仍然一样,无知无识的平民,打着“爱国”的旗号,随意欺负人。
今天团体及大众传媒,很容易成了偏袒穷人的工具,美国的“黑人命贵”就是这种情况。总统川普强调“法律和秩序”是对的。
教会法规(P279):长老必须妥当合宜地执行领袖的职责,回应教会会众的软弱和犯罪。......长老们更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会众中树立良好榜样。另外,他们在会众中执行纪律时必须公平、不偏不倚。教会纪律的执行应基于纯正的教导,与此同时,堂会成员也应将每个会员的属灵生命看作自己的责任。
二;对邻舍友善的律法(4-5)
前面有关审判方面的律例,“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1)。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2)。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3)。
这些律例都与“公平”有关,彰显了神的公义。接下来的律例是彰显神的爱,看到神是何等的慈悲,怜悯。
第4至5节是判例法。这些律法构想一些情况,是以色列人应该对他人伸出援手的。事实上,他们甚至要帮助仇敌。经文没有说明这些仇敌的身分,但是我们可以假定这些律法是关乎以色列人,而不是关于外族人。这些经文的重点不是牲畜的福祉,而是仇敌的福祉。
1;帮仇敌的牛驴牵回(4)
出 23:4“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
“总要牵回来交给他”(4)。若遇见仇敌的牛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
申 22:1-3“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
新旧约圣经都教导爱人如己的真理,切实爱你的邻舍。
利 19:18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
路 10:30-37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人要做的事,是取决于那事是否正确,而不是凭人的感觉。
2;帮仇敌一同抬开重驮(5)
出 23:5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
依照上下文来看,“仇敌”是指“打官司的对方”。我们对待这些人的态度必须和一般邻舍相同才算公正;我们更加不得拿无助的牲口“出气”。本节实际关心敌人的利益。
申 22:4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出23:4-5节,这些都与“慈悲”有关。审判的第一美德就是“公平”(1-3),还有一个重要的美德就是“爱”(4-5)。神这位公义的审判官在救赎的事工上也遵循“公平和爱”的法则。因此无论何时都要注意均衡和和谐。主耶稣替我们被定罪,在十字架上同时彰显了神的“公义和慈爱”。
不可因对方是仇敌便见死不救。圣经要我们饶恕我们的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若他们的牛、驴迷失了,我们要牵回来交给他;若他们受伤,我们要拯救他们。
圣经教导要用爱心来感化仇敌。
王下 6:22-23回答说:“不可击杀他们!就是你用刀用弓掳来的,岂可击杀他们吗(或作“也不可击杀,何况这些人呢?”)?当在他们面前设摆饮食,使他们吃喝回到他们的主人那里。”王就为他们预备了许多食物。他们吃喝完了,打发他们回到他们主人那里。从此,亚兰军不再犯以色列境了。
我们须尽力对任何人良善,即使是针对与我们为敌的人。爱我们的敌人,善待那些恨我们的人,这不只是一个新约的命令,也是一条古老的律法。
箴 25:21-22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耶和华也必赏赐你。
罗 12:20-21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这里教训我们,
若我们要对敌人友善,那么对朋友就更该如此;这里只提到仇敌,因为人们都知道应该善待朋友。
如果不帮助仇敌(避免他们的财物受损)都是错的;那么主动去坑害仇敌,岂不是错上加错。
如果我们看见邻舍的牲畜失迷了路,就要去牵回来给他;神说动物的时候,岂不是指着人说的吗?保罗直接把作工的牛比作禾场上的工人。
申 25:4“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
提前 5:18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照样圣经中的两类动物,一类是洁净的,一类是不洁净的。这些都是指着人说的,一类像基督是分别为圣的;一类是不洁的罪人。
所以,当我们看见邻居自己失迷了路,走进罪恶与灭亡,我们岂不是更应该用爱心和警示,把他们寻回。
雅 5:19-20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
如果我们看见一头驴,被重担压住而摔倒,就应该上前帮助;那么,当我们看见失丧沉沦的灵魂,岂不更应该以安慰和鼓励扶持,上前帮助;对那内心恐惧忧苦的人说:坚强起来。
腓 2:4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
箴 24:11-12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将被杀,你须拦阻。你若说,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吗?保守你命的,岂不知道吗?他岂不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吗?
第4至5节这两条判例法与盟约之书里大部分其他的律法有别。这里没有提及罚则,因为有关的行为难以监察。法庭不可能起诉某人不将那迷失的牲畜牵回来给仇敌。这些律法的目标超越了司法的范畴。这里的律法是鼓励一种行为的标准。它们更明显地指出核心主旨以爱心对待所有以色列人,不论你是否喜爱他们。神的心意是让我们来彰显神的慈悲。
太 5:43-45“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太 5:46-48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神是满有怜悯和恩典的神,他的百姓应当也是如此。我们在生活中要彰显神的爱。甚至是对敌人的爱。从约拿书尼尼微城事件可以看神的心意。
罗 12:19-21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基督真正的完全的做到了“爱仇敌”。
罗 5:6-10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 神儿子的死,得与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是一个最基本和实际表达维护正义的表现。同样,“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你去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也是一个最基本的做人的道理。
中美贸易战后,我们许多人以美国为敌,特别以美国总统川普为仇敌。2020年10.1日美国总统确诊在新冠病毒的重驮之下,许多人违背神的这条命令,失去人性,幸灾乐祸。
我们神的心意是什么?我们的心如何。我们离圣经的教训是何等远啊!我们承认在我们的天性里,没有这一份慈悲。在我们的天性里,若碰到仇敌遭难的事情,我们心里便会很痛快,心里便会很舒畅。我们会说,“活该,活该。”但是神的话在这里告诉祂的子民,不可以这样。
也看到美国的敌对国俄罗斯和朝鲜,他们的领袖普京和金正恩很快对川普慰问。川普的政敌希拉里和拜登也表示慰问。
三;要正义清洁的审判
1;不可屈枉正直(6)
出 23:6“不可在穷人争讼的事上屈枉正直。
“屈枉”的原文字根意为伸长,颠覆,表示法官不可用职权来颠覆人的争讼。“正直”原文意为判决,此节的条理与第3节的相反。前面第3节叫人不可偏护穷人,这节是掉转来,叫人不可屈枉穷人(见现代中文译本的翻译法)。有些学者认第1~3节是对陪审员的说话,而6~9节的话是对法官或城门口审判的长老说的。陪审员很容易怜贫;审判官却容易看富贵人的情面和“钱面”,而屈枉了穷人。
审判官不可屈枉正直,
虽然不可以在诉讼的事上袒护穷人(3),同样,也不可在审断诉讼的时候欺压穷人,欺负弱势无助的人。
此时审判的官长必须确定穷人是被公平对待的:也不可以屈枉正直的穷人。若他们是良善诚实的,不可屈枉正直(6节):不可以因为他们穷乏和没有社会地位而不审理他们的案件。所有以色列人都属于神,要公平对待所有人。
箴 22:22贫穷人,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
亚 7:10不可欺压寡妇、孤儿、寄居的和贫穷人。谁都不可心里谋害弟兄。
雅各讲了一个教会中羞辱贫穷人的事。欺压穷人之事很多。基督徒却要正直、公义。
雅 2:2-4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箴 22:22贫穷人,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
你不可在审判的事情上欺压歧视穷人,要记住他们是你贫穷的邻舍,是你的骨肉弟兄,不要因为他们贫穷,就得不到公正公平的对待。
2;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7)
出 23:7当远离虚假的事。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
第7节把第1节反过来说。正直的以色列人遵守神的律法,不会作假见证使犯罪者看似无辜(1节),也不会使无辜的人看似犯罪者(7节)。
“当远离虚假的事”你们要使自己远离虚假;不只是自己不能作假,觉得只要自己自洁就好了;而是更要远离别人的虚假,把那些虚假的事与恶事看作危险罪恶的网罗。要远离虚假,因为你们不知道这些恶的事情最后会发展成什么。特别是在穷人的诉讼上,若作了虚假的事,即等于杀害了无辜的人一样。
“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今天有许多国家死囚之不马上执行,也是为避免此种不正义的可能。惟有野蛮和独裁的国家,才多多执行“就地”处决,甚至不作审判或敷衍场面的审判。
亚哈杀了“无辜和有义的”拿伯。敬虔的大卫也杀了“无辜和有义的”乌利亚。你我有杀了“无辜和有义的人”吗?
“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神的公义是不以恶人为义。即,“我必惩罚那些冤枉地责罚别人的人”。那时神要审判法官,百姓的审判官长们、法官们自己也要被那至高的审判官审判。
3;不可受贿赂(8)
出 23:8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
『在东方,贿赂的流行是出名的』。这可能是事实,但是在西方,虽然没有那么公开,却是远为巧妙,而且在人未察觉之先便很容易已经堕入圈套。
“不可受贿赂”任何以色列的审判官(士师)都必须在此站稳立场。
撒上 12:3我在这里,你们要在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给我作见证:我夺过谁的牛?抢过谁的驴?欺负过谁?虐待过谁?从谁手里受过贿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偿还。”
作为审判官,他们必须不受贿赂。他们不可被馈赠与贿赂弄花了眼,作出不公正的审判、冤枉义人、放过罪人、颠倒别人的正直。
不但如此,平时他们也不能受任何贵重的礼物,免得这会潜在地影响他们、搬弄他们、作违背公义的事情。因为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
撒母耳的儿子也在这件事上失败。
撒上 8:1-3撒母耳年纪老迈,就立他儿子作以色列的士师。长子名叫约珥,次子名叫亚比亚,他们在别是巴作士师。他儿子不行他的道,贪图财利,收受贿赂,屈枉正直。
因着贿赂,许多罪犯被非法保外就医,恶人得不到惩罚,无辜的人无奈而痛苦。神的公义不能彰显。
然而最终,我们永生的神,这位恨恶罪恶的终极审判官与报应申冤者,他必定裁决人的罪行,所有人必要在神审判台前交账。
4;不可欺压寄居的(9)
出 23:9不可欺压寄居的,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作过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这部分最后一节经文重申“出22:21节”的精义。
出 22:21“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以色列人不能欺压寄居的人。虽然他们中间的外邦人或许不继承他们的应许之地,但是他们在争讼的事情上也要得到公平对待,能够和平地享有自己的财富;并且,如果他们被人欺负虐待,正义也要在他们身上得到伸张,尽管他们只是在以色列民中间寄居的外人。
以色列人曾是在埃及寄居的,你们了解寄居人的心情;“心”的原文意为灵魂。因为他们亲身体验过“被别人以不人道的方式对待”,就要反过来展示人道的行为给所有人表达神的爱。以色列人知道他们的伤悲;现在你们得救,你们应该体恤他们。
这节也是二十三章l-8节个很恰当的总结。以色列人要公平(有爱心地)对待他们中间每一个人:不论贫富(1-3、6-8节)、仇敌(第4-5节),甚至是非以色列人(“寄居之人")。以色列作为祭司的国度,不可以欺压寄居的人,反要向他们反映神的荣耀。
结论:
弟兄姊妹,我们思想神的话,学习神的话,我们慢慢也知道神的性情,神的心意是什么?
神要彰显他的公义,特别在审理案件中,神的心意是要完全的公正。同时神也要彰显自己的慈爱。
人怎能爱仇敌?人怎能脱离恩怨?人怎能去帮助自己的对头去解决难处呢?对我们的天然人来说,这的确是不能。
神却给了我们一个榜样,就是基督,他已经完全做到了。现在我们只要跟随基督的脚踪走,向着他的标杆跑。
愿神赐给我们宽广的心,也给我们力量。可以在我们身上彰显神的荣美。
愿神的名得荣耀!
阿门!
改革宗长老会温州教会
陈达长老
2020.9.7-10.3温州瓯海娄桥
2021.3.11更新
参考书目:
1、《出埃及记注释》刘焕俊(韩)
2、《丁道尔圣经注释》出埃及记
3、《圣经注释简本》--出埃及记 亨利马太
4、《出埃及记上NIVAC国际释经应用系列》
5、《用救赎史的观点看出埃及记全景》刘道顺
6、《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出埃及记
7、《每日研经丛书》--出埃及记 巴克莱 苏格兰格拉斯哥大学新约及希腊文教授,为当代著名神学家。
8、《中文圣经注释》--出埃及记
9、王国显《容我的百姓去──出埃及记读经札记》
10、王国显《神的帐幕在人间(上册)》
11、《活石旧约圣经注释》--出埃及记 马唐纳 着活石出版有限公司
12、《新旧约辅读》--出埃及记
13、《灵修版圣经注释》--出埃及记
14、《摩根解经丛书》--出埃及记
15、周永健《作神的子民──出埃及记的讯息》
16、出埃及记——出死入生之路 苏颖智
(出23:1-9)
读经:出23:1-9
约 7:24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
引言:
大祭司以及公会在宗教方面代表上帝对耶稣的的审判是不公义的。
当耶稣使拉撒路从坟墓中复活之后。他们动了杀心。
约 11:45-48那些来看马利亚的犹太人见了耶稣所作的事,就多有信他的;但其中也有去见法利赛人的,将耶稣所作的事告诉他们。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罗马人也要来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
约 11:49-53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么。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 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
当他们起意要杀耶稣,然后找机会。
约 18:12-14那队兵和千夫长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把他捆绑了;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约翰亦可能在此暗示说,对于一位曾经说过把耶稣处死是恰当的人,不要期望从他得到公平的审讯。
约 18:19-24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地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耶稣说:“我若说得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得是,你为什么打我呢?”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
彼拉多在政府的政治方面代表上帝对耶稣的审判也是不公义的。
约 19:10-11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彼拉多明明知道耶稣没有罪,却因着众人的缘故,将耶稣定罪。
因着罪恶,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公义。只有神是公义的。神愿意他所造的世人在地上彰显神的公义。
出23章继续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典章律例。在这里神却教导我们审判要公义。执行法律制度的人应当大公无私,特别在审理案件中彰显神的公义。
本段在用词方面和“十诫”很有相像之处,“不可...不可...”。
一;要诚实公平的审判(1-3)
以色列民有比列国都好的律法仍然不够,而是还要谨慎公正地执行,按照这些律法来公正管理和审断。
1;“不可布散谣言,不可妄作见证(1)
出 23:1“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
“不可随伙布散谣言,”“布散”的原文字根意为提高。“谣”的原文意为虚假。“言”的原文意为报告。此节的意思是,不可随着别人把未经证实虚假的事布散出来陷害人。
“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连手”就是支持、赞许他们,作他们后盾,拥护者的意思。“妄作”的原文意为残暴。“妄作见证”译作“强暴的见证”更佳,因为这话背后的概念,是判决对于被告有致命的后果。这律法成了出埃及记第九条诫命的解释。这条律法及之后其他的律法,都是阐释第九诫。这些人的动机是恶的。
出 20:16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这个律法警告人们不可作虚谎的见证,参与散布谣言,来诬陷无辜之人;也不可支持恶人迫害别人,做妄证来害人。作假见证来陷害别人,甚至使那人被冤枉以致于死。司提反就是这样被害死的。
徒 6:11就买出人来说:“我们听见他说谤讟摩西和 神的话。”
违背这里的律法就是犯了说谎、迫害、邪恶、偷盗、谋杀等等的罪,严重玷污了争讼审判上的公义,也会把许多人都牵扯入同样的罪。这种罪恶会像传染病一样使集体犯罪。
这个律法不只是有关于争讼,也涉及了人们的日常谈话:不可随伙布散谣言;因此,抹黑别人、背后说别人的谗言、散布传播谣言诋毁人,这些都是作假见证之罪的表现。
故意编造或散布谣言、尤其是诋毁良善人的人,就是在犯罪;他违反了真理、正义、恩慈的律,正如法庭上一个作假见证的人所犯的罪--而且那说谣言的可能害人更深,使被伤害的人无法也无力挽回与弥补。
这里说:“你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也包括不可接受谣言;如果我们不欣然接受,那些背后说谗言的人也不会产生很大伤害。
很多时候我们不可避免地听见有人在讲述着诋毁她人的话语,以人的本性,大家喜欢滋滋有味地听别人背后说坏话;然而这时我们必须醒悟,不去接受;也不要冒然相信那些不真实的毁谤邻舍的话。这是维护别人名誉的友善态度,因为我们自己也不愿意这样被人背后说坏话。
所谓谣言止于智者,最好在听到传播任何是非批评时,便问对方:“谁告诉你?你查明真相没有?你有否向当事人查询?”
箴 26:20火缺了柴,就必熄灭;无人传舌,争竞便止息。
2;不可随众行恶;不可随众偏行(2)
出 23:2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
“不可随众行恶;”若多数的意见是合乎圣经的,就可随从,若不是,则不可盲从,因为随从多数人提议不一定是好的。
大家建议造巴别塔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随众行恶。当一个人提议将约瑟买了,几乎所有的弟兄都同意了。
当百姓一起要求亚伦造金牛犊时,亚伦随众行恶了。
出 32:1-4百姓见摩西迟延不下山,就大家聚集到亚伦那里,对他说:“起来!为我们作神[像],可以在我们前面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地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什么事。”亚伦对他们说:“你们去摘下你们妻子儿女耳上的金环,拿来给我。”百姓就都摘下他们耳上的金环,拿来给亚伦。亚伦从他们手里接过来,铸了一只牛犊,用雕刻的器具作成。他们就说:“以色列啊!这是领你出埃及地的神。”
伯 31:34因惧怕大众,又因宗族藐视我使我惊恐,以致闭口无言,杜门不出;
在民数记中记载了一件事,十二个探子从迦南地回来,他们把迦南地描写得太可怕了。十个探子都异口同声说:“我们不能上去得迦南地。”
民 13:32-33探子[中有]人论到所窥探之地,向以色列人报恶信,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我们在那里所看见的人民,都身量高大。我们在那里看见亚衲族人,就是伟人,他们是伟人的后裔。据我们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样,据他们看我们也是如此。”
这十个探子的话引整个以色列民都认为不可以上迦南。唯独有少数的两个人赞成上去得迦南地,他们是非常的少数,在十二个探子里是属少数,在全以色列民中更是少数。
民 13:30迦勒在摩西面前安抚百姓,说:“我们立刻上去得那地吧!我们足能得胜。”
民 14:6-14:窥探地的人中,嫩的儿子约书亚和耶孚尼的儿子迦勒撕裂衣服,对以色列全会众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极美之地。耶和华若喜悦我们,就必将我们领进那地,把地赐给我们,那地原是流奶与蜜之地。但你们不可背叛耶和华,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为他们是我们的食物,并且荫庇他们的已经离开他们,有耶和华与我们同在,不要怕他们!”
在这种情况底下,你们要随从谁呢?若随从以色列人,他们有六十多万男丁。若随从约书亚和迦勒,那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加上摩西也不过是三个。你们要跟从那一面呢?若随众就要回埃及了。
民 14:4众人彼此说:“我们不如立一个首领,回埃及去吧!”
神在这里说了一件事,很明确的指出,不可随从人,必须要看神怎样判断,不要随从人去作神所不喜悦的事,不要随从人偏行己路,只要注意神的意思是如何。
“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尤其在争讼的事上,不可盲从。
这里警告审判的官长不可妄断。他们不可在争讼的事情上随众行恶,受众人的影响,违背公正的审判。在犹太人中间,诉讼的案件由一组审判官审理,审断须按照多数法官的意见;在投票时,每个法官必须按自己对事实的判断,尽可能地严格与公正不偏;尽管众百姓的观点与判断可能截然不同。因此(对我们也是类似),在犹太人的审判官审理投票的时候,从级别最低或最年轻的法官开始投票,免得他受资历高的法官的影响。法官们必须不能受个人的背景或其他众人的影响。
罗马有句名言:“即使天塌下来 正义也要得到伸张”。可是彼拉多顶不住压力了,随众行恶将耶稣定罪了。
太 27:24-26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
这里说出了一个重要原则: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随大流、跟随众人,绝对不能作为我们行恶的借口;仅仅因为大路上人多,并不能说明那是一条正确的路。
太 7:13“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
随从人往往是阻挡“神的公义彰显”最厉害的。用近代的话来说,就是“走群众路线”,最时髦的话就是“民意”。人以为只要是“民意”,那就是对的了。但在神的律例里却给我们看见一个相反的事实。“不可随伙”、“不可随众”。“随伙”也好,“随众”也好,人以为人多了就可以随从,因为人以为多人赞同的意见必定是准确的。但神的话是说:“不可随伙”。神在这里提醒了祂的百姓,不要管众人如何,只管神是怎样看。要记得!众人的声音,并不就是神的声音。群众常常是盲目的。历史上所有准备的行动,常常起始于少数孤单的人,他们确定的听见了神的声音,因而孤单的为祂站住。Lloyd Garrison曾说过一句名言:“与神站在一边的,即或是个人,也是多数。”比如教会历史上的,亚他那修。
虽然有俗语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是他们对自己的利益而言,对于真理,他们往往是无知的。所以教会中实施会众制,是不妥的;加尔文提出的教会中要民主权利集中制(长老会制度)是好的。约翰诺克斯更是将教会长老会发展成熟,如同旧约圣经中摩西设立的“千夫长、百夫长、十夫长”制度。
3;不可偏护穷人(3)
出 23:3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
若以盟的之书的其他律法作为背景去看,第3节叫人有点惊讶。前面的律法强调穷人的权利,但是这里警告以色列人不可以矫枉过正。有些解经家,包括《斯图加特希伯来圣经}(BibliaHebraicaStuttgartensia)的编者,提议以“高贵"取代“贫寒"词,指那些是社会上有地位的人。这就可以使第3节与整个盟的之书的大意一致。这个提议很吸引,因为按希伯来文"贫寒"和“高贵"两个词只是一个字母之差(分别是dl与gdl)。不过,并没有抄本证据显示文本上有误。此外,我们不应该假设律法强调穷人的权利竟然到了偏袒他们的地步。这与恶待穷人同样不公平。我们也应该留意利未记十九章的节(虽然两处的希伯来文字眼不同)
利 19:15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
“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这是另一极端,神似乎一早看到了,就是在争讼的事上偏袒穷人。人心都是偏的,然而小小的不公平也不可以。
神当然爱护穷人(林后9:9)但在争讼的事上,不偏护穷人。神不是“无论穷人做了什么,都站在他们那边”。其实,神是公义的。
约 7:24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
正确的就是正确的,错误的也一定要惩罚;不能以同情的名义作出偏向有损的审断,罔顾正义。即使偏袒穷人也是不可。如果一个穷人是一个坏人,做了坏事,却在审断诉讼的时候就因为贫穷而同情偏向他,这是愚蠢的;听讼不可分贵贱,不可惧怕人,因为审判是属乎神的。
申 1:16-17当时,我嘱咐你们的审判官说:你们听讼,无论是弟兄彼此争讼,是与同居的外人争讼,都要按公义判断。审判的时候,不可看人的外貌,听讼不可分贵贱,不可惧怕人,因为审判是属乎 神的。若有难断的案件,可以呈到我这里,我就判断。
箴 28:3穷人欺压贫民,好象暴雨[冲]没粮食。
我们常常听到富人欺压穷人,仗势欺人,以强凌弱,悲哀的是,穷人竟然也欺压更贫穷的人。这箴言说的不是特殊例子,而是司空见惯的事实。
箴 30:21-23地震动的有三样,连地担不起的共有四样:就是仆人作王;愚顽人吃饱;丑恶的女子出嫁;婢女接续主母。
看来,“穷人”若有机会和掌权,甚至坐上最小的职位和权柄,也经常会“欺压”同胞贫民,好像暴雨冲没粮食。暴雨不长眼睛,打在一切的人身上。
这在中国出现不少,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学生斗老师,平民斗干部,整国的人都像疯子一般。到现在仍然一样,无知无识的平民,打着“爱国”的旗号,随意欺负人。
今天团体及大众传媒,很容易成了偏袒穷人的工具,美国的“黑人命贵”就是这种情况。总统川普强调“法律和秩序”是对的。
教会法规(P279):长老必须妥当合宜地执行领袖的职责,回应教会会众的软弱和犯罪。......长老们更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会众中树立良好榜样。另外,他们在会众中执行纪律时必须公平、不偏不倚。教会纪律的执行应基于纯正的教导,与此同时,堂会成员也应将每个会员的属灵生命看作自己的责任。
二;对邻舍友善的律法(4-5)
前面有关审判方面的律例,“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1)。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2)。也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偏护穷人(3)。
这些律例都与“公平”有关,彰显了神的公义。接下来的律例是彰显神的爱,看到神是何等的慈悲,怜悯。
第4至5节是判例法。这些律法构想一些情况,是以色列人应该对他人伸出援手的。事实上,他们甚至要帮助仇敌。经文没有说明这些仇敌的身分,但是我们可以假定这些律法是关乎以色列人,而不是关于外族人。这些经文的重点不是牲畜的福祉,而是仇敌的福祉。
1;帮仇敌的牛驴牵回(4)
出 23:4“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
“总要牵回来交给他”(4)。若遇见仇敌的牛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
申 22:1-3“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遇见,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
新旧约圣经都教导爱人如己的真理,切实爱你的邻舍。
利 19:18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
路 10:30-37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人要做的事,是取决于那事是否正确,而不是凭人的感觉。
2;帮仇敌一同抬开重驮(5)
出 23:5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
依照上下文来看,“仇敌”是指“打官司的对方”。我们对待这些人的态度必须和一般邻舍相同才算公正;我们更加不得拿无助的牲口“出气”。本节实际关心敌人的利益。
申 22:4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出23:4-5节,这些都与“慈悲”有关。审判的第一美德就是“公平”(1-3),还有一个重要的美德就是“爱”(4-5)。神这位公义的审判官在救赎的事工上也遵循“公平和爱”的法则。因此无论何时都要注意均衡和和谐。主耶稣替我们被定罪,在十字架上同时彰显了神的“公义和慈爱”。
不可因对方是仇敌便见死不救。圣经要我们饶恕我们的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若他们的牛、驴迷失了,我们要牵回来交给他;若他们受伤,我们要拯救他们。
圣经教导要用爱心来感化仇敌。
王下 6:22-23回答说:“不可击杀他们!就是你用刀用弓掳来的,岂可击杀他们吗(或作“也不可击杀,何况这些人呢?”)?当在他们面前设摆饮食,使他们吃喝回到他们的主人那里。”王就为他们预备了许多食物。他们吃喝完了,打发他们回到他们主人那里。从此,亚兰军不再犯以色列境了。
我们须尽力对任何人良善,即使是针对与我们为敌的人。爱我们的敌人,善待那些恨我们的人,这不只是一个新约的命令,也是一条古老的律法。
箴 25:21-22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他水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耶和华也必赏赐你。
罗 12:20-21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这里教训我们,
若我们要对敌人友善,那么对朋友就更该如此;这里只提到仇敌,因为人们都知道应该善待朋友。
如果不帮助仇敌(避免他们的财物受损)都是错的;那么主动去坑害仇敌,岂不是错上加错。
如果我们看见邻舍的牲畜失迷了路,就要去牵回来给他;神说动物的时候,岂不是指着人说的吗?保罗直接把作工的牛比作禾场上的工人。
申 25:4“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
提前 5:18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照样圣经中的两类动物,一类是洁净的,一类是不洁净的。这些都是指着人说的,一类像基督是分别为圣的;一类是不洁的罪人。
所以,当我们看见邻居自己失迷了路,走进罪恶与灭亡,我们岂不是更应该用爱心和警示,把他们寻回。
雅 5:19-20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
如果我们看见一头驴,被重担压住而摔倒,就应该上前帮助;那么,当我们看见失丧沉沦的灵魂,岂不更应该以安慰和鼓励扶持,上前帮助;对那内心恐惧忧苦的人说:坚强起来。
腓 2:4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
箴 24:11-12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将被杀,你须拦阻。你若说,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吗?保守你命的,岂不知道吗?他岂不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吗?
第4至5节这两条判例法与盟约之书里大部分其他的律法有别。这里没有提及罚则,因为有关的行为难以监察。法庭不可能起诉某人不将那迷失的牲畜牵回来给仇敌。这些律法的目标超越了司法的范畴。这里的律法是鼓励一种行为的标准。它们更明显地指出核心主旨以爱心对待所有以色列人,不论你是否喜爱他们。神的心意是让我们来彰显神的慈悲。
太 5:43-45“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太 5:46-48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神是满有怜悯和恩典的神,他的百姓应当也是如此。我们在生活中要彰显神的爱。甚至是对敌人的爱。从约拿书尼尼微城事件可以看神的心意。
罗 12:19-21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基督真正的完全的做到了“爱仇敌”。
罗 5:6-10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 神儿子的死,得与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是一个最基本和实际表达维护正义的表现。同样,“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你去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也是一个最基本的做人的道理。
中美贸易战后,我们许多人以美国为敌,特别以美国总统川普为仇敌。2020年10.1日美国总统确诊在新冠病毒的重驮之下,许多人违背神的这条命令,失去人性,幸灾乐祸。
我们神的心意是什么?我们的心如何。我们离圣经的教训是何等远啊!我们承认在我们的天性里,没有这一份慈悲。在我们的天性里,若碰到仇敌遭难的事情,我们心里便会很痛快,心里便会很舒畅。我们会说,“活该,活该。”但是神的话在这里告诉祂的子民,不可以这样。
也看到美国的敌对国俄罗斯和朝鲜,他们的领袖普京和金正恩很快对川普慰问。川普的政敌希拉里和拜登也表示慰问。
三;要正义清洁的审判
1;不可屈枉正直(6)
出 23:6“不可在穷人争讼的事上屈枉正直。
“屈枉”的原文字根意为伸长,颠覆,表示法官不可用职权来颠覆人的争讼。“正直”原文意为判决,此节的条理与第3节的相反。前面第3节叫人不可偏护穷人,这节是掉转来,叫人不可屈枉穷人(见现代中文译本的翻译法)。有些学者认第1~3节是对陪审员的说话,而6~9节的话是对法官或城门口审判的长老说的。陪审员很容易怜贫;审判官却容易看富贵人的情面和“钱面”,而屈枉了穷人。
审判官不可屈枉正直,
虽然不可以在诉讼的事上袒护穷人(3),同样,也不可在审断诉讼的时候欺压穷人,欺负弱势无助的人。
此时审判的官长必须确定穷人是被公平对待的:也不可以屈枉正直的穷人。若他们是良善诚实的,不可屈枉正直(6节):不可以因为他们穷乏和没有社会地位而不审理他们的案件。所有以色列人都属于神,要公平对待所有人。
箴 22:22贫穷人,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
亚 7:10不可欺压寡妇、孤儿、寄居的和贫穷人。谁都不可心里谋害弟兄。
雅各讲了一个教会中羞辱贫穷人的事。欺压穷人之事很多。基督徒却要正直、公义。
雅 2:2-4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箴 22:22贫穷人,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
你不可在审判的事情上欺压歧视穷人,要记住他们是你贫穷的邻舍,是你的骨肉弟兄,不要因为他们贫穷,就得不到公正公平的对待。
2;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7)
出 23:7当远离虚假的事。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
第7节把第1节反过来说。正直的以色列人遵守神的律法,不会作假见证使犯罪者看似无辜(1节),也不会使无辜的人看似犯罪者(7节)。
“当远离虚假的事”你们要使自己远离虚假;不只是自己不能作假,觉得只要自己自洁就好了;而是更要远离别人的虚假,把那些虚假的事与恶事看作危险罪恶的网罗。要远离虚假,因为你们不知道这些恶的事情最后会发展成什么。特别是在穷人的诉讼上,若作了虚假的事,即等于杀害了无辜的人一样。
“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今天有许多国家死囚之不马上执行,也是为避免此种不正义的可能。惟有野蛮和独裁的国家,才多多执行“就地”处决,甚至不作审判或敷衍场面的审判。
亚哈杀了“无辜和有义的”拿伯。敬虔的大卫也杀了“无辜和有义的”乌利亚。你我有杀了“无辜和有义的人”吗?
“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神的公义是不以恶人为义。即,“我必惩罚那些冤枉地责罚别人的人”。那时神要审判法官,百姓的审判官长们、法官们自己也要被那至高的审判官审判。
3;不可受贿赂(8)
出 23:8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
『在东方,贿赂的流行是出名的』。这可能是事实,但是在西方,虽然没有那么公开,却是远为巧妙,而且在人未察觉之先便很容易已经堕入圈套。
“不可受贿赂”任何以色列的审判官(士师)都必须在此站稳立场。
撒上 12:3我在这里,你们要在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给我作见证:我夺过谁的牛?抢过谁的驴?欺负过谁?虐待过谁?从谁手里受过贿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偿还。”
作为审判官,他们必须不受贿赂。他们不可被馈赠与贿赂弄花了眼,作出不公正的审判、冤枉义人、放过罪人、颠倒别人的正直。
不但如此,平时他们也不能受任何贵重的礼物,免得这会潜在地影响他们、搬弄他们、作违背公义的事情。因为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
撒母耳的儿子也在这件事上失败。
撒上 8:1-3撒母耳年纪老迈,就立他儿子作以色列的士师。长子名叫约珥,次子名叫亚比亚,他们在别是巴作士师。他儿子不行他的道,贪图财利,收受贿赂,屈枉正直。
因着贿赂,许多罪犯被非法保外就医,恶人得不到惩罚,无辜的人无奈而痛苦。神的公义不能彰显。
然而最终,我们永生的神,这位恨恶罪恶的终极审判官与报应申冤者,他必定裁决人的罪行,所有人必要在神审判台前交账。
4;不可欺压寄居的(9)
出 23:9不可欺压寄居的,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作过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这部分最后一节经文重申“出22:21节”的精义。
出 22:21“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以色列人不能欺压寄居的人。虽然他们中间的外邦人或许不继承他们的应许之地,但是他们在争讼的事情上也要得到公平对待,能够和平地享有自己的财富;并且,如果他们被人欺负虐待,正义也要在他们身上得到伸张,尽管他们只是在以色列民中间寄居的外人。
以色列人曾是在埃及寄居的,你们了解寄居人的心情;“心”的原文意为灵魂。因为他们亲身体验过“被别人以不人道的方式对待”,就要反过来展示人道的行为给所有人表达神的爱。以色列人知道他们的伤悲;现在你们得救,你们应该体恤他们。
这节也是二十三章l-8节个很恰当的总结。以色列人要公平(有爱心地)对待他们中间每一个人:不论贫富(1-3、6-8节)、仇敌(第4-5节),甚至是非以色列人(“寄居之人")。以色列作为祭司的国度,不可以欺压寄居的人,反要向他们反映神的荣耀。
结论:
弟兄姊妹,我们思想神的话,学习神的话,我们慢慢也知道神的性情,神的心意是什么?
神要彰显他的公义,特别在审理案件中,神的心意是要完全的公正。同时神也要彰显自己的慈爱。
人怎能爱仇敌?人怎能脱离恩怨?人怎能去帮助自己的对头去解决难处呢?对我们的天然人来说,这的确是不能。
神却给了我们一个榜样,就是基督,他已经完全做到了。现在我们只要跟随基督的脚踪走,向着他的标杆跑。
愿神赐给我们宽广的心,也给我们力量。可以在我们身上彰显神的荣美。
愿神的名得荣耀!
阿门!
改革宗长老会温州教会
陈达长老
2020.9.7-10.3温州瓯海娄桥
2021.3.11更新
参考书目:
1、《出埃及记注释》刘焕俊(韩)
2、《丁道尔圣经注释》出埃及记
3、《圣经注释简本》--出埃及记 亨利马太
4、《出埃及记上NIVAC国际释经应用系列》
5、《用救赎史的观点看出埃及记全景》刘道顺
6、《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出埃及记
7、《每日研经丛书》--出埃及记 巴克莱 苏格兰格拉斯哥大学新约及希腊文教授,为当代著名神学家。
8、《中文圣经注释》--出埃及记
9、王国显《容我的百姓去──出埃及记读经札记》
10、王国显《神的帐幕在人间(上册)》
11、《活石旧约圣经注释》--出埃及记 马唐纳 着活石出版有限公司
12、《新旧约辅读》--出埃及记
13、《灵修版圣经注释》--出埃及记
14、《摩根解经丛书》--出埃及记
15、周永健《作神的子民──出埃及记的讯息》
16、出埃及记——出死入生之路 苏颖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