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许之子以撒的出生】(创21:1-34)

2012-12-07 23:58:39 陈达 长老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应许之子以撒的出生】
(创21:1-34)

读经:创21:1-34
来 11:11-12因着信,连撒拉自己,虽然过了生育的岁数,还能怀孕,因她以为那应许她的是可信的;所以从一个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孙],如同天上的星那样众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
加 4:21-31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

应许之子以撒的出生

21:1-34

 

读经:创21:1-34

来 11:11-12因着信,连撒拉自己,虽然过了生育的岁数,还能怀孕,因她以为那应许她的是可信的;所以从一个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孙],如同天上的星那样众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

     加 4:21-31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引言:

现在我们看创世记第廿一章论到以撒生的事,应许给亚伯拉罕与撒拉的儿子至终必得到应验:孩子在指定时被生下来,要取名叫以撒,以撒这名字的意思是“喜笑,或者是笑者(The laughing one)。

在这以后发生了夏甲和以实玛利被赶出去以及亚伯拉罕与亚比米勒立约的事情。

 

撒拉给亚伯拉罕生以撒(1~7节)

 

    创 21:1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便照他所说的给撒拉成就。

此节证明神的信实性和祂话语的真理性。“按着先前的话”就是

创 17:6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
创 17:19神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
创 17:21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

创 18:10三人中有一位说:“到明年这时候,我必要回到你这里,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个儿子。”撒拉在那人后边的帐棚门口也听见了这话。

创 18:14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吗?到了日期,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你这里,撒拉必生一个儿子。”

 

“眷顾”的原文(paqad,visited)意为访问。信实的耶和华说,“到了日期,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这里”(18:10,14)。现在按着祂的话,回到撒拉面前并访问她。
神“眷顾”一个被人嘲笑为一个不会生育的女子,撒拉已经有九十岁,是一个过了生育年龄的人。因此在撒拉身上给我们看到的是,神所应许的这一位女人乃是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年老即将衰惨的人,而神应许她说:“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
这样就让我们知道,上帝如此的安排有何目的呢?就是想借着这一位撒拉来预表基督的教会。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
赛 54:1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发声歌唱,扬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这是耶和华说的。
先知说这一段话的时候,其实就是在引用撒拉怀孕生以撒的这一个历史事实,指向了永生神的教会。所以上帝如此的安排,就是借着撒拉来预表神自己的教会将来要孕育无数个神的儿女,真的如同天上的星那样多。


我们蒙恩是出于神的眷顾,并非我们说了什好话,或作了什好事。?

 神的话从不落空(书21:45),永远安定在天(诗119:89);祂怎样对我们说,事情就要怎样成就(徒27:25)。

    创 21:2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怀了孕;到 神所说的日期,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

“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意指当他无可指望的时候(罗4:18~19)。神的恩典真是够我们用的;因为祂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12:9)。

亚伯拉罕年老、撒拉年逾九十高龄”这件事看来,“撒拉怀了孕”必被认为是超乎自然的神迹。但经文告诉我们说,耶和华眷顾撒拉,并且照他所说的给撒拉成就(21∶1)。照这样的话来说,撒拉生以撒是神非神奇的护理,可是在这种特殊的事件上,是指定为一种具有超自然因素的事件,因为“撒拉怀了孕,”表明这是出于神的工作。以撒绝对是父母同房而正常怀孕的

“到神所说的日期,”意即不在乎人的努力,乃在乎神所豫定的旨意(弗1:9~10)。神作事有祂的日期,日期一到,事就成了;我们若认识这一个法则,就不至于焦急了。凡不能等候神的人,他们所作的,顶多只能生出一个以实玛利,不能生出以撒,这在神面前并没有属灵的价值,反而有害处。

 “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就是以撒。‘以撒’豫表凭着应许生的,当圣经反复强调说“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所以以撒就是神的应许之子。这一个儿子并不是按血气生的,不是按人意生的,乃是神所应许的。也就是按着灵生的(加4:23,29)。
应用在我们信徒身上,以撒就是指我们的属灵生命。本节表明我们的属灵生命,是神按着祂旨意所应许的,藉着祂活泼常存的话,重生了我们(雅1:18;彼前1:23)。

 

    创 21:3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

“以撒”(Yizchak,Isaac)意为喜笑。“以撒,”这个名字是神给他起的(创17:19);以撒的诞生,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如今竟然成了事实,叫亲身经历此事的人,不能不‘喜笑’满怀。

当神预告以撒出生的时候,亚伯拉罕喜笑(17:17),撒拉也是(18:12,21:6),因此给他起名叫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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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上的一个罪人重生时,神和天使大大欢喜。

路 15:10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悔改,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是这样为他欢喜。

 

    创 21:4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 神所吩咐的,给以撒行了割礼。

  对亚伯拉罕所说的割礼制度记在,创17:9—14。以色列人的男孩“生下来第八日”要受割礼,这是神所命定的现在亚伯拉罕照着的吩咐,给他应许而生的独生子以撒行割礼,是他家里的喜乐。在旧约时代,凡遵着神的命令受割礼的人,都算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的选民。以撒受割礼证明他就是所应许的来伯拉罕的后裔。?

“第八日,”主耶稣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复活的(太28:1),故第八日象征复活的生命。

“割礼”表示信徒把自己的肉体置于死地,单凭主复活的生命而活。

西 2:11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

西 2:13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 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创 21:5他儿子以撒生的时候,亚伯拉罕年一百岁。

虽然我们从1724节知道亚伯拉罕年99岁,这件事又重新提及,是为了加强信心不能有任何怀疑。

表示以撒的出生不是平凡的事,乃是的祝福。

 

    创 21:6撒拉说:“ 神使我喜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

上次我们看见撒拉来到那里暗笑,那种笑是不信的笑(18∶12)。但如今不信的笑,一变而为喜乐的笑,为了欣赏我们完全了解到希伯来人的观点,我们必须知道他们认为有了儿女是最大的祝福,缺子无后,在他们看来是最大的悲剧,也是灾祸,由于神奇的作为,撒拉终于解脱了多年来所受的谴责——无怪她成了一个喜乐欢笑的人。
不生育的石女,得了一个应许的儿子,这完全是神的恩典。撒拉的表现是,我们要一同赞美那无所不能,诚实无伪的神。?
诗 113:9他使不能生育的妇人安居家中,为多子的乐母。你们要赞美耶和华!

基督的降生,给万民带来了大喜的信息(路2:10);凡听见祂的,都必一同喜乐。

    创 21:7又说:“谁能预先对亚伯拉罕说:‘撒拉要乳养婴孩呢?’因为在他年老的时候,我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能预先说”的原文(milel,could have said),是作诗所用的词句(Keil),表示这两节(6,7)是撒拉的诗句。除了以外,无人知道撒拉能乳养婴孩。其原因是,因为亚伯拉罕100岁,撒拉90岁的时候,才生了一个儿子。圣经说,这是全能者的作为(来11:11—12)。

来 11:11-12因着信,连撒拉自己,虽然过了生育的岁数,还能怀孕,因她以为那应许她的是可信的;所以从一个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孙],如同天上的星那样众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

 

笑着赞美全能的是理所当然的(参撒上2:1—10,路1:46—55,1:68—79)。

我们可以想象得到这种喜乐不仅限于撒拉一个,就是亚伯拉罕全家族也都是喜气洋洋。可以说大家都和亚伯拉罕、撒拉一同欢喜快乐,所有的人现今比以前更确实知道,亚伯拉罕为所召,在全世界历史当中有一个特殊的目的。?    

所生下来的孩子是神所赐给的后裔,藉着他在相当的时候万民都要得福。大喜的信息更是关乎万民的。

 

赶逐夏甲和以实玛利(8~16节)

 

     创 21:8孩子渐长,就断了奶。以撒断奶的日子,亚伯拉罕设摆丰盛的筵席。

    希伯来人的孩子约三岁时断奶,头生的孩子断奶同时要设摆丰富的筵席。无疑按着一般的风俗,亚伯拉罕的儿子也不例外。因为亚伯拉罕的得男是特殊情性,所以他的筵席也会特殊。亚伯拉罕设摆了丰盛的筵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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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21:9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

这种喜乐的场面不久就被一个不协调的情形而破坏。

“埃及人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指以实玛利,亚伯拉罕和埃及甲所生的儿子以实玛利,在这个时候讥诮,为撒拉所听到。很明显地这种讥诮的对象是以撒。我们从1616节知道亚伯拉罕年八十六岁的时候生以实玛利,从215节我们知道他已经年一百岁了,在那时候以撒生出来,因此我们知道在以撒断奶的时候,以实玛利差不多已经16岁了,所以以实玛利的讥诮,不仅仅是无辜的喜笑,在以实玛利的心里会有嫉妒、骄傲、恨恶等的动机,是在多妻家庭里经常发生的老问题,也是身为家长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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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约圣经来看,他的这种讥诮,乃是犯罪的藐视以撒神圣的命运(参加429),在那里说: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

就说明了以实玛利的态度为属血气的人对属灵的人的经常态度的描述。

    逼迫也往往来自教会内部,也就是属血气的人经常毁谤、讽刺、侮辱、讥笑这些属灵的人,教内的逼迫远远大于教外的逼迫。
正如主耶稣所说的:“你的仇敌就是家里的人。”从应许之子以撒身上,我们就可以看到那真正逼迫他的竟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或者还有夏甲。因此撒拉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创 21:10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

于是撒拉就对亚伯拉罕表示不满,要求他把夏甲与以实玛利从家里赶出去:这种要求,在撒拉这方面,不能解释为仅仅出于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者是狡猾的恶意怀恨,撒拉的这种要求,是根据谨慎的回忆,反应与正当的判断,撒拉比来伯拉罕有更充分的了解,以实玛利的真正企图是什。也真正了解到分离是在所难免。虽然如此,我们也可以注意到有种族的岐视的成分在内,撒拉把以实玛利不当作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乃是当作「这个使女的儿子」,那使女就是指夏甲说的。“赶出去,”等于取消以实玛利的继承权。

此节所说的撒拉的行为好像有点过分,但在救赎史方面而言,是合乎旨意的。也准许她的要求(12节)。保罗根据此节来说明教会属灵的立场。

 

参考以下的对照:

以实玛利

以撒

使女生的

自主之妇生的

按血气生的

按应许生的

属肉体的

属圣灵的

属律法的--为奴的

属福音的--自主的

现在的耶路撒冷

在上的耶路撒冷

赶出去

承受产业

 

上述的内容记在加4:21—31,证明撒拉的行为是合乎圣经的。

    加 4:21-31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乃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我们透过保罗所讲的,更能让我们明白这一段圣经的记载有何属灵的奥秘。圣经的历史清楚地启示给我们这一点,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撒拉以及夏甲三个人合谋生的,所以说使女所生的以实玛利是按着血气生的。但是以撒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乃是凭着应许生的。保罗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他说:“这都是比方。”比方的意思就是说这并不是创世记里面有关这两个女人和这两个儿子所记载的圣经本身的含义,乃是保罗用这个圣经拿来作比方的。当用它作比方、作寓意的时候,意思是让我们借着这个事情来了解那属灵的奥秘。但并不是说夏甲就是律法,以实玛利就是律法之子,而是说借着夏甲和以实玛利,让我们了解了以实玛利是按着血气生的。
保罗借着这两个女人和这两个儿子打比方来讲那属灵的事。就拿夏甲打比方,好比她就是神在西奈山所立的约,也就是把律法赐给以色列人。用夏甲来比方神在西奈山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就是摩西之约或者说律法之约,以此作比方,就可以让我们了解到耶路撒冷以及犹太人、法利赛人,他们都是愿意活在律法之下的人,他们都是愿意作律法的奴仆的人。所以说夏甲二字乃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但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这是谁呢?就是由撒拉所预表的。
保罗在这里也引用了赛54:1节:“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保罗引用了这个经文,就是清楚地告诉我们说,撒拉乃是预表着神的教会,而撒拉所生的以撒就是应许之子。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说,永生神教会里面的真正的重生得救的属于神的儿女,都可以被称作是像以撒一样,应许给撒拉所生的。
这样就让我们看到在神的教会里面就有两种人,一种人就像夏甲所生的以实玛利,一种就像是撒拉所生的以撒。因为以实玛利和以撒都是受了割礼成为神的约民,虽然在这外在的形式上都受了割礼的记号,也就是在有形教会里面来看,同属于一个有形教会。但就其本质而言,一个是律法之子,一个是应许之子。
神的有形教会里有两种基督徒,一种本质上来讲与以实玛利同类,乃是律法之子,是愿意活在律法之下,作律法之奴仆的人。一种是上帝的应许之子,是靠着恩典而活的人。
那愿意作律法之奴仆的人也就是属血气的,而那些愿意靠着主的恩典而活的人,乃是按照圣灵生的,也就是由圣灵重生得救的真正的属灵的人。
 
 真信徒既是按灵生的,是住在神家里。那想靠肉体血气来遵守律法规条的行为的,神最终会“把他们赶出去”。因为只有因着信,才能承受那属天的产业。只有那以信为本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子孙(加3:7)
 在基督以外的一切,无论人认为是坏的、好的,都应当“赶出去”

创 21:11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很忧愁。

前节的“赶出去”的原文(garesh,cast ot ,drive out ,divorce等)是命令词。有人(Bush)说,这动词表示叫亚伯拉罕离弃夏甲即离婚。此词果然有离婚的意思(利21:7,14,22:13)。
如果站在一个属世的家庭中来看,撒拉所做的也非常让人难以理解,会让我们感觉到撒拉所做的似乎有一些过分,大家一定会觉得这个女人所做的太过分。过去是你的主意,让夏家与亚伯拉罕同房,替你生儿子。现在给亚伯拉罕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很忧愁”因为他过去一直把这个儿子当作是继承自己产业的唯一的继承人,并且在他面前已经长大,成长到约十六岁的一个小伙子。而在这个时候,竟然要把这孩子和他母亲从家里面驱逐出去。


无论如何,亚伯拉罕的心情很忧愁。亚伯拉罕为以实玛利而忧愁,意即按着我们人的天然观念,非常宝贵自己的行为,要我们放弃自己努力所得的果子,这真叫人感到相当为难。

 

创 21:12神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当亚伯拉罕因撒拉的要求在烦恼的时候,安慰他说,你不必忧愁,又叫他听从撒拉,因为如此才能免去他的忧愁,才能完成的旨意(罗9:7,来11:18)

但我们犹疑不定要知道圣经绝对无误。有一件事亚伯拉罕知道是不会错误的,那就是神的旨意清清楚楚已经启示给他了。亚伯拉罕既然得到神启示的指导,于是他就决定了按照他作父亲的本性不愿作为的事——打发夏甲与以实玛利出去。从这件事情当中再一次看到了亚伯拉罕他惟独遵行神的旨意,惟独顺从神的命令。作为信心之父亚伯拉罕来讲,为了顺从神的旨意,遵从神的命令,实际上他在生活当中是牺牲了自己许多的想法,在肉体方面克服着许多的软弱、忧伤与痛苦。

神的应许要以实玛利成为一国,叫亚伯拉罕从新想起这件事,无疑他知道以实玛利要生存下去。

亚伯拉罕与撒拉在这件事的行为上,被反对批评为不正当、不公正与无亲情,是反社会的,不民主的,假如这件事用现代通俗理论来衡量的话,那就是说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享受同等的权利,并且每一个人所认识的新宗教都是真实的。但是亚伯拉罕的行为不能用现代的民主平等的标准来衡量。必须神的主权来看待。根据神的主权,他拣选一个人,同时他也遗弃另外一个人。在历史计划中神呼召亚伯拉罕,首先来说是有祂的理由的,神的恩典总是在自然情况下有优先权。亚伯拉罕所关心的并不是在全人类民主的平等,乃是关心到顺服神的旨意,藉此使世人可以至终得到救赎。

“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以撒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那真正女人的后裔”基督是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亚伯拉罕所仰望的那个后裔。
“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指唯有按应许而生的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施洗约翰和耶稣指责以色列人不是亚伯拉罕的真后裔(太 3:9;约 8:39,44)。
    我们这些外邦的因信基督就成为亚伯拉罕的真后裔。
    罗 9:7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来 11:18[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如此我们就知道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说:“你的子孙要多如天上的星。”同时也是借着他的妻子撒拉所预表的教会最终实现。以至于保罗清楚地解释真信耶稣的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加 3:7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创 21:13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的后裔]成立一国,因为他是你所生的。”

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所生的,所以神还要祝福他,使他“成立一国”(13,17:20)。表明上帝为了纪念亚伯拉罕,也赐福使女夏甲以及以实玛利,正如在前面神纪念亚伯拉罕,在倾覆之城搭救了罗得一样。

 

    创 21:14亚伯拉罕清早起来,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给她],打发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

“清早起来,”表示他对神的话立即顺从(22;3)。虽然这对亚伯拉罕来说是难作到的,然而为了顺服神旨意清楚的启示,他毕竟作了,信心要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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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在中东,女人用皮袋来供给家庭用水是他们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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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的西班牙皮水袋)

 

夏甲带着亚伯拉罕所预备的饼和一皮袋水,就离开了亚伯拉罕。有人提出来问题:为什没有给他们充分的粮食和水呢?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能说因为圣经没有提及,所以不能证明任何事。很可能亚伯拉罕也给了夏甲一笔可观的赡养费,亚伯拉罕给了夏甲一些钱。所给他们的食物与水可能仅仅够她与以实玛利的需要,直等到他们到达一个旅店,如果他们在途中顺利没有迷失的话。

以实玛利跟随他的母亲走。当时他是16岁的少年人,因为“孩子”的原文(yeled,child)不指婴孩,指未成年的男孩。参4:23的(少年人)(ke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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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亚伯拉罕住在基拉耳(20:1),后来他也搬到别是巴(21:32,22:19)。“别是巴”位在基拉耳东南方约80公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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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甲离开亚伯拉罕之后,夏甲的感觉在这时候怎样,圣经没有记载,但是我们很容易就能够想象得到,无疑她有一种情感上的冲激。结果使他在横渡旷野沙漠的时候迷失了路。既然迷失了路,所以在旅程上就没有多少进度,以致水不久就用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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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 21:15皮袋的水用尽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

在旷野行走的人,若没有水,就无法前进。

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撇”的原文意为抛。以实玛利虽然是16岁左右的少年人,但在此,夏甲把他抛(丢)在小树底,如同丢去小婴孩,表示她爱惜他,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所生的。“抛”字的另一个意思表示他好像已经没有生存的希望所以把他丢在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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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 21:16自己走开约有一箭之远,相对而坐,说:“我不忍见孩子死。”就相对而坐,放声大哭。

“自己走开约有一箭之远,”主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也是离开门徒‘约有扔一块石头那远’(路22:41),大概是为着能够尽情向神倾吐心意。“一箭之远”是约300m左右。那里放声大哭,这是最真情的哀祷。因为她不忍见孩子的死。

许多罪人在这旷野似的世界,迷了路面痛苦。他们急需要的,不只是一杯水,更是生命的水(约4:13—15)。?

 

神保守以实玛利(17~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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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 21:17神听见童子的声音。 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夏甲说:“夏甲,你为何这样呢?不要害怕, 神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了。

    “神听见...神已经听见,”是‘以实玛利’(字义是‘神所听见的’)这名的双关语用法。放声大哭的是夏甲,神所听见的是童子的声音。其原因如下:(a)按照他的名字(以实玛利意为神听见,16:11)被神听见。(b)母子同时同哭而造成同一声。这很可能以实玛利在那里祷告神,这意思也很可能是以实玛利在痛苦中的悲鸣被神听见了。(c)童子呻吟的声音比母亲的大哭更需要急救。(d)他还要成为大国(17:20,21:18),都是因为亚伯拉罕的缘故(21:13)。

    夏甲在这种急难当中没有多久,神的天使从天上对夏甲呼叫:“夏甲,你为何这样呢?”

    天使对她说“不要害怕”。透过祂的天使来安慰面临绝望的夏甲。夏甲相信“看顾人的”(16:13)。?

    

    创 21:18起来!把童子抱在怀(原文作“手”)中,我必使他[的后裔]成为大国。”﹝原文直译﹞“起来!把男孩也拉起来并牵在手里...”

    夏甲要起来把她的孩子抱在怀中,因为他的前途还有希望。对亚伯拉罕曾经说过此节的话(17:20),现在重新确认祂所说的话。凡事都没有问题了,一切的事情都按照神的计划实现,什都没有问题了。

    创 21:19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见一口水井,便去将皮袋盛满了水,给童子喝。

    “神开了她眼睛”可以指着一个神迹说的,可能意思是说神特别护理这方面引导她,以致于她能找到一个水源,神知道夏甲母子急需要的是水,所以叫她的眼睛明亮,使她看见一口水井,是活水井(a living fount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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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种水井在旷野里是时常发现的,因为怕这水井被太阳曝晒,蒸发枯干,所以要用帐幕或大石头(29:2)将其遮盖,在旁边安放些记号,人可以容易找到。犯罪而堕落的人在井旁也会渴死,因为他们的灵魂在黑暗中彷徨。若不是神,谁能打开他们的心灵呢(约16:6,7,徒16:14)。

    基督是活水泉,只有圣灵打开人的心眼,人才能认识基督,就必得活水的供应。夏甲把皮袋装满了水给在痛苦中的以实玛利喝。

 

    创 21:20神保佑童子,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

    此句的原文意为与童子同在(Good was with boy )「神与这童子同在」这句话,暗示着神要藉着祂的保护,来应验亚伯拉罕和夏甲关于以实玛利的将来的应许。在这里看来以实玛利是不是得救的人,我们真的要像加尔文那样沉默了,因为圣经没有说他不得救。

“住在旷野”就是下一节说的“巴兰旷野”。“成了弓箭手”,因为他住在旷野,也说明他体格健壮。

    

    创 21:21他住在巴兰的旷野,他母亲从埃及地给他娶了一个妻子。

“巴兰旷野”位在西乃半岛东北部,加低斯巴尼亚的西南方的中央地带。以色列人当出埃及时,也住过旷野(民10:12,12:16)。

夏甲为以实玛利从埃及娶了一个妻子这件事实,就表显出来夏甲与以实玛利那方面与亚伯拉罕、撒拉和以撒灵性上的不同点。当然夏甲他本身是个埃及人(16:3),所以他从埃及给他儿子娶了一个妻子是不足为怪的。以实玛利的妻子是不信真神的,当然使着以实玛利和亚伯拉罕盟约的后裔是越来越远了。

七十五年后我们又看见以实玛利(25∶8、9),在麦比拉洞埋葬了亚伯拉罕的事情上以实玛利与以撒又有联合,在2517节那里告诉我们,以实玛利活到了137岁。

 

 

亚伯拉罕与亚比米勒立约(22~34节) 

    作君王的外邦人与亚伯拉罕个人联盟,是保护祂仆人的奇妙恩典。在创世记其次的记载事件,就是亚伯拉罕与亚比米勒的事

 

    创 21:22当那时候,亚比米勒同他军长非各,对亚伯拉罕说:“凡你所行的事,都有 神的保佑。

“当那时候”,是亚伯拉罕把他的孩子(以实玛利)赶走,而心里好难过的时候(Calvin)。

这亚比米勒与25章以撒时代的可能不是同一个人?这里的21章亚比米勒与20章的亚比米勒应当是一个人,就是“基拉珥的王”。

亚比米勒会同他的军长非各来与亚伯拉罕求联盟。很明显看到亚伯拉罕得到神的祝福凡事亨通,甚至外邦人的酋长君王都注意到这个事实。

“军长”(the general of his army),是亚比米勒王所信任的将军。“非各”(Phicol,the mouth of all),意为众人的口,表示他有代辩的能力。

“说”为第三人称单数动词,表示其中有一个人对亚伯拉罕说话。

“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表示亚比米勒就是说话的人,因为他亲自体验过神怎样保佑祂的先知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很可能向他传过福音,至于他有没有信,这个不清楚。这两个人来找亚伯拉罕,也是神保佑来亚伯拉罕的一面。神不离开祂所拣选的人(赛54:10)。

 

创 21:23我愿你如今在这里指着 神对我起誓,不要欺负我与我的儿子并我的子孙,我怎样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样厚待我与你所寄居这地的民。”

的国家在各方面都不安全,因此彼此需要联盟。亚比米勒也是不例外的。为了他和他的子孙,并当地的居民,向亚伯拉罕提议联盟。?

    “起誓”的原文动词(shaba,to swear),是从数词七(sheba,seven)字衍生出来的。七和誓约的原文是同一个字(sheba)。七字表示又神圣,又完全。所以誓约的性质本来是要诚实无讹。   

    厚待的原文(chesed,kindness,mercy,grace),意为良善(何6:6)。有时,被称为慈爱(chesed,诗144:2,拿2:8)。亚比米勒用最大的爱心来厚待亚伯拉罕,从上一章我们就知道亚比米勒已经有厚待亚伯拉罕的作为。    首先把许多牛羊、仆婢,赐给亚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归还他此外许可亚伯拉罕到任何国内地方。再为撒拉的名誉给亚伯拉罕一千银子

     创 20:14-16亚比米勒把牛羊、仆婢,赐给亚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归还他亚比米勒又说:“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随意居住。”又对撒拉说:“我给你哥哥一千银子,作为你在阖家人面前遮羞的(“羞”原文作“眼”),你就在众人面前没有不是了。”

    所以他声明自己是善待亚伯拉罕。现在向亚伯拉罕要求厚待“不要欺负我与我的儿子并我的子孙”“你也要照样厚待我与你所寄居这地的民。”

    信徒在世寄居,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18)。?

 

创 21:24亚伯拉罕说:“我情愿起誓。”    

亚伯拉罕同意了,并且说“我情愿起誓”意为我原意起誓。亚伯拉罕承诺亚比米勒所提议的联盟。?

 

    创 21:25从前,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亚伯拉罕为这事指责亚比米勒。

    亚伯拉罕虽然同意亚比米勒的提议,但在两位立约之前,有些事情要注意。亚伯拉罕的仆人挖了一口水井,可是这口水井被亚比米勒的臣仆夺去。明显可见,这件事情很久以前发生过,可是亚伯拉罕没有把这事报给亚比米勒,也没有为这件事情有什报怨,直等到亚比米勒自己来请求立友好条约时才提起。

    如今,如果要条约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那这件事必须要加以解决。于是亚伯拉罕把这件事述说给亚比米勒,(在旷野,对游牧民而言,水井比金矿更重要。这不是鸡毛蒜皮的事)

    “亚伯拉罕为这事指责亚比米勒”,因为这是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那口水井。这件事情亚比米勒有责任

    若有人得罪我们,就当趁着适当的场合和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太18:15)。

 

    创 21:26亚比米勒说:“谁作这事我不知道,你也没有告诉我,今日我才听见了。”

    亚比米勒回答他对这件事情毫不知情,而且他是无辜的。他说他对这事情根本不晓得,甚至于埋怨亚伯拉罕不将这事及早告诉他(21∶26)。在亚比米勒这方面是诚心诚意毫无诡诈的,这是不容置疑的。

    这样的解释的确说明了亚比米勒并没有意图来伤害亚伯拉罕。

 

    创 21:27亚伯拉罕把羊和牛给了亚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约。

    水井的事情既然得以澄清,于是在亚伯拉罕与亚比米勒之间就立了约。亚伯拉罕不是口头说话而已,乃是用羊和牛(都是复数)等的礼物来保证他的同意。

    绵羊与母牛是当作献祭或者是仅仅算亚伯拉罕给亚比米勒的礼物,这件事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有人主张绵羊与母牛(廿八节所提其余的七只母山羊羔除外),乃是被杀作为立约的方法。加尔文主张这母山羊与母牛只不过给亚比米勒的礼物,乃是亚伯拉罕对地方的王一点敬意,并且企图要保守和平与友谊。当立约时,送礼物是当代的惯例(王上15:19,赛30:6,39:1,何12:1等)。因为圣经并没有提牲畜被杀,只是提到亚伯拉罕将他们「给了亚比米勒」,似乎加尔文的解释很合道理。

当时,立约的程序有七项,其中最后的,就是交出礼物来结束。二人如此缔结了别是巴互相不可侵犯条约。若对方接纳礼物,便是和平,若拒绝,便是争战。亚比米勒既然提议了联盟,现在没有理由拒绝亚伯拉罕所提供的礼物。

这条约的内容是关于世俗的事情或是民间的事——条约的共同的应许是要保守和平避免起冲突(23节)。因此我们相信这个条约是属于民事约,这件事可以参考亚伯拉罕与亚摩利人的族长幔利,以实各与亚乃(14∶13、24)在那里所立的约,虽然这条约是关于民事的,并不暗示着任何宗教性的联合,可是条约是由于宗教的认可而建立的,「你如今在这里指着神对我起誓」(21∶23)。

 

    创 21:28亚伯拉罕把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

    创 21:29亚比米勒问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是什么意思呢?”

    创 21:30他说:“你要从我手里受这七只母羊羔,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

    此后亚伯拉罕拿了7只母羊羔另在一处。亚比米勒问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是什意思呢?”亚伯拉罕说:“你要从我手里受这七只母羊羔,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

随后,亚伯拉罕又把七只母羊羔送给亚比米勒,为的是当作确保水井所有权的证据。

如此送礼物来得到对方的承认也是当代的惯例。“七”数就是圣数,表示亚伯拉罕诚实的起誓。亚比米勒接受七只母羊羔来承认。?

 

    创 21:31所以他给那地方起名叫别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因为他们二人在那里起了誓。

“别是巴”(Beer-sheba,the well of swearing)意为誓约的井,因为在这里两位起了誓(Calin)。一些人把它解释为七井(the well of seven),因为“sheba是巴”字有誓约或七的意思。

此节的“所以”和“因为”,充分表示“誓约的井”之意思。亚伯拉罕用这地名来保证他所同意的条约。“别是巴”位在耶路撒冷西南方约80公里的地方,现名为Beersheba(&Bir-es-sheba)贝尔谢巴(巴勒斯坦城市)

    古时人们以起誓为实据,了结各样的争论(来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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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巴的水井,现在是重点保护的古迹』

   

    创 21:32他们在别是巴立了约,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亚比米勒和他军长与亚伯拉罕立了约之后,就回到非利士地方。亚比米勒是基拉耳的王,现在他回到非利士,表示基拉耳在非利士地境内。

?

     创 21:33亚伯拉罕在别是巴栽上一棵垂丝柳树,又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生 神的名。

“垂丝柳树”(eshel,tamarisk)可能是在非洲等地生长的圣柳,是多年生的常绿树。其枝叶繁茂,全靠丰盛水源的供应。亚伯拉罕栽上这棵树的目的如下:(a)为要象征永远长存的神之信实性。这次的立约安全藉是祂的主权来照顾他的证据。(b)为要表示他藉着这次的立约所得到的一点安舒的环境(Calvin)。

 “求告耶和华永生神的名,”求告神的名意即倚靠神,‘永生神’特别是指神有丰富的生命,故此处是象征信徒在生活中完全倚靠那位有丰富生命的神。

 “耶和华永生神的名”证明他的信仰与神学有进步。从前,他说,耶和华是“至高的神”(ElElyon)(14:22),后来,他遇见“全能的神”(El Shadai)(17:1),现在,他敬拜耶和华“永生的神”(El Olam)(21:34)。

 主对一切求告祂的人是丰富的(罗10:12原文),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常常呼求祂,藉以享受祂无穷尽的丰富。

 

    创 21:34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住在别是巴的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看起来,基拉耳、别是巴属于非利土领土。

“多日”(many days)表示几年的时间。亚伯拉罕是以撒断奶后搬到别是巴(21:31)。当亚伯拉罕受神试验的时候,他还住在别是巴(22:19)。当时以撒的年龄为17岁左右。

信徒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来11:13),故当存敬畏的心,度我们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1:17)。

既然这世界并非我们的家,我们就不要再以地上的事为念,而要思念并追求在上面的事(西3:1~2)。?

 

结论:

神的话绝不落空,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应许之子以撒来了。从前这么做,如今他仍然这么做,他将独生爱子赐给我们。在我们人生没有希望,神给我们满足的喜了,使我们从心底发出喜笑。

神又将万事互相效力,是爱神的人得益处。

一切荣耀归于神!阿门!

 

 

 

 

 

改革宗长老会温州教会

陈达 长老

2012.11.8于温州广场路

2013.4.2重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