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神学论荣耀上帝

2011-04-18 03:21:52 本站 人次浏览 来源 网络 字号:T|T

改革宗神学论荣耀上帝选自布雷克《改革宗灵修系统神学》56章, 王志勇译 所有的美德都包含在生命的完美准则,即上帝的律法之中。我们已经在前面的章节中阐明了每条诫命的主

首先,只要心里有对上帝的爱,那么在人的心里,上帝就会被尊重,被高举,远胜过一切存在的东西,不仅就审判而言如此,就全部意志而言,也是如此。任何荣耀、令人崇拜、卓越不凡的东西,在上帝的荣耀面前,都化为乌有。对于这种荣耀,人会满心赞许地说:“耶和华啊,尊大、能力、荣耀、强盛、威严都是祢的”(代上29:11)。

第二,爱里有喜乐。如果灵魂得蒙允许,可以亲密地得见上帝,她不可能伤悲,她所看见的将会使心灵大大喜乐,一切悲伤的理由都不复存在。“在祢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祢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16:11)。

第三,爱里有敬畏。如果灵魂以爱的心态把自己提升到上帝的面前,那么上帝的荣耀将会光照她,使她不敢抬眼注视上帝,而是俯伏在上帝面前,心里惊奇自己竟然得蒙允许可以爱上帝。受到上帝之爱的照耀,她会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虚无和渺小。她的行为将会和大卫在上帝面前的行为一样。“我必存敬畏祢的心,向祢的圣殿下拜”(诗5:7)。

第四,爱是活泼的。爱促使人寻求交通,灵魂会渴望这样做。灵魂会寻求一切机会来亲近上帝,把自己带到上帝面前,以便上帝或许会瞟她一眼,看一看她,她也就可以看一看上帝。有时她会转向上帝的圣言,然后祷告,然后参加教会,然后参加圣徒的团契——她做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寻求主。有时她会变得懒散、倦怠、垂头丧气,但她的心会再次振作起来,她的眼睛会不断向上看,她有时会默默地流泪,然后叹息,但她心中的渴望会再次表现出来。“我夜间躺卧在床上,寻找我心所爱的”(歌3:1);“夜间我心中羡慕祢,我里面的灵切切寻求祢”(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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