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神学论荣耀上帝

2011-04-18 03:21:52 本站 人次浏览 来源 网络 字号:T|T

改革宗神学论荣耀上帝选自布雷克《改革宗灵修系统神学》56章, 王志勇译 所有的美德都包含在生命的完美准则,即上帝的律法之中。我们已经在前面的章节中阐明了每条诫命的主

2:23);“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约15:15)。

(6)爱上帝是选民的特权。他们和别人一样,也曾经是可怒之子。然而,上帝救拔他们脱离罪的状态,赐给他们生命和儿子的名分,因而也赐给他们一颗爱心。既然他们是从上帝而生的,既然上帝就是爱,所以他们的本性与他们的天父相似,并且他们爱祂。他们的悟性、意志、情感不仅有能力爱上帝,而且还积极地爱上帝。他们不满足于里面有丰盛的爱,而且还要用口舌、眼目以及整个身体表现出这爱。因此人都知道他们是爱上帝的人,所以他们也被称为“有爱心的人”。“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诗97:10);“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69:36)。

 

2. 爱上帝藉以显明的行为(The Deeds Whereby Love Toward God Is Manifested)

爱上帝可以在许多行为中表现出来。当我们表现出这种爱时,心里的目标是要更清楚地宣告这种爱的本性,以便使那些尚未归正的人藉此省察自己,晓得自己不爱上帝,也使那些蒙恩之人藉此深信自己爱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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