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耶稣被捕(太26:47-56)
(路 22:39耶稣出来,照常往橄榄山去,门徒也跟随他。)客西马尼园就是我们的主和祂的门徒到耶路撒冷过节时,屡次聚集的地方。每逢这样的节日,崇拜的人总是成群结队,非常拥挤;所以,许多人如果能在户外的树下、岩石边上找到一块地方栖身,就已经很满足了。路加论到此事时,是这样说的:“每夜出城在一座山名叫橄榄山住宿。”(路21:37)除了第一次圣餐举行的地方外,圣经中从未提到我们的主在耶路撒冷时住在房子里面。
耶稣在地上吃最后的晚餐时,犹大为展开卖耶稣的活动,就出去了(13:30)。耶稣当然知道犹大在外面,跟那些人做什么,但祂带着门徒(十一位),照常进了犹大所知道的地方。
尽管我们的主晓得,卖祂的犹大“知道那地方”(约18:2),仍然故意往那里去。这事证明耶稣是从天上来的真祭司,若不是,祂可以换个地方来躲藏,避免被捕的羞辱。但祂不怕任何敌人,所以自愿的,自由的,主动的,进入那地方(太26:44)。
太 26:47说话之间,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从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那里与他同来。
约 18:2卖耶稣的犹大也知道那地方,因为耶稣和门徒屡次上那里去聚集。
“那十二个门徒里的犹大来了,”原文作‘十二门徒中的一个──犹大来了’;圣经以‘十二门徒中的一个’来称呼犹大(参14节)。不只是为了标明他的身分,而是要强调耶稣在第21节中的预言惊人地应验了。
太 26:21正吃的时候,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
诗 41:9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
诗 55:13不料是你,你原与我平等,是我的同伴,是我知己的朋友。
在逾越节的宴席上,犹大和主耶稣一同吃饭。一同吃饭有绝不伤害对方的意思。谁知犹大却卖了主。
无辜的约瑟也是被兄弟犹大所卖。
创 37:26-28犹大对众弟兄说:“我们杀我们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什么益处呢?我们不如将他卖给以实玛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兄弟,我们的骨肉。”众弟兄就听从了他。有些米甸的商人从那里经过,哥哥们就把约瑟从坑里拉上来,讲定二十舍客勒银子,把约瑟卖给以实玛利人。他们就把约瑟带到埃及去了。
犹大带来“许多人”,有六样的人:
A.“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他们是组成公会(Sanhedrin)的主要分子(参59节)。
约 18:3犹大领了一队[兵],和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拿着灯笼、火把、兵器,就来到园里。
B.“一队兵,”“一队”原文是“一营”(squad),按罗马编制约有六百士兵;这队兵是否全数都来,圣经并未明言,但因有“千夫长”在场(约 18:12),故应不少于一百人。
C.守殿官:是圣殿的军官。(路 22:52耶稣对那些来拿他的祭司长和守殿官并长老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吗?)
D.法利赛人的差役:是公会(Sanhedrin)的警官,代表警察。
E.是大祭司的仆人,代表所有的奴仆。(路 22:50内中有一个人把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
F.一些闲杂人(约 18:26有大祭司的一个仆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亲属,说:“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吗?”)。
太 26:48那卖耶稣的给了他们一个暗号,说:“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你们可以拿住他。”
照犹太人的习俗,“亲嘴”乃是亲密和尊敬的表示,是爱的标志。
圣经上头一次记载以“亲嘴”作为爱的标志是在创世纪。
创 27:27(雅各)他就上前与父亲亲嘴。
这“亲嘴”爱的标志,竟被雅各用来作他欺骗手段的一部分。
“亲嘴”也称为约押暗刀杀人的计谋(撒下20∶9、10)
现在犹大用亲嘴的“暗号”出卖主耶稣。
“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你们可以拿住他。”因为在黄昏,不是熟人会认不清人。这个暗号可以让众人从主的门徒中辨认出耶稣。
可 14:44卖耶稣的人曾给他们一个暗号,说:“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你们把他拿住,牢牢靠靠地带去。”
在犹大带领人来的时候,在约翰福音记载这时发生的事情。
约 18:4-9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已的一切事,就出来对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回答说:“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说:“我就是。”卖他的犹大也同他们站在那里。耶稣一说“我就是,”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他又问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说:“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说:“我已经告诉你们,我就是;你们若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吧。”这要应验耶稣从前的话,说:“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
主耶稣没有等候他们前来找祂,就自行“出来”会见他们,显示出祂上十字架是心甘情愿的。我们的主从祂所在的那园子主动地出来,没等犹大一伙的人来找祂。相反,祂却突然走出来,站在他们面前。仅凭祂的这一行动,就必定给了那些士兵迎头一棒。因此,他们马上就会感到,要对付的不是一般人。
主耶稣没有等敌人盘问祂,或是命令祂投降,自己就先开口说话。这突然出现的难题,无疑使犹大一伙的人大为吃惊,却为接下来的大能神迹铺平了道路。那些士兵肯定有所觉察到:“这样的言语和表现,可不是出自罪人。”
“你们找谁”不表示耶稣不知道他们找谁,因为耶稣是无所不知的全知者(1:42,47,48,2:24,25,5:6,6:64,13:1,3,21:17)。耶稣问这同一句两次(18:7),是为要确认他们的计谋。如此才能释放祂的门徒(18:8)。
“卖他的犹大也同他们站在那里”表示:.他已经是撒但的人。在今天这几节经文中,我们当注意,一个冷淡退后自称信主之人的内心会刚硬到何等地步。
原来主耶稣所宣称的“我就是”,乃是显明这一位说话的就是神自己(参5节注解);当主耶稣一显出祂就是神,何其威严,任何人在祂面前都站立不住。这也证明,若不是主耶稣甘心乐意把自己交在这些人的手中,他们是毫无能力捉拿祂的。
“他们”包括犹大、法利赛人的差役、祭司长、千夫长以及兵丁等人;他们退后倒在地上,并不是一件偶然的事。请注意“一说”──等到主耶稣一说“我就是”,他们立刻退后倒在地上。──“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就在我们的主看起来软弱的时刻,祂却显明了自己的刚强。
毫无疑问,这句话伴随有一种隐秘、无形的力量。我们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一群强壮的罗马士兵,会降服倒在一个手无寸铁的人面前。
诗 27:2那作恶的,就是我的仇敌,前来吃我肉的时候,就绊跌仆倒。
太 26:49犹大随即到耶稣跟前说:“请拉比安;”就与他亲嘴。
‘亲嘴’在犹太社会中,乃是一般做门徒的向老师(拉比)请安的方式,故在说一声‘请拉比安’之后亲嘴,原是一项平常的事。
不过,本节的‘亲嘴’,在原文与前一节的‘亲嘴’不同字;本节乃系一强调语,表示非常亲切的举动(参路15:20;徒20:37),由此更凸显犹大的虚伪做作。
路 22:48耶稣对他说:“犹大!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吗?”
太 26:50耶稣对他说:“朋友,你来要作的事,就作吧。”于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
人们往往在围桌共餐时互称朋友,耶稣在回答中先称朋友,可能是要提醒犹大他也曾出席了耶稣的晚宴;不过,在马太福音中使用此种称呼的另外两处(太20:13;22:12)用以对不知姓名的人之称呼,均含有一定的指摘口吻。
就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主仍然称呼犹大为“朋友”,从祂的口中真是找不出一句苦毒的话。
“于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可能这时还没有被捆绑。
太 26:51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当耶稣谴责加略人犹大后,敌人下手拿住耶稣的时候。
路 22:49左右的人见光景不好,就说:“主啊!我们拿刀砍可以不可以?”
根据这节,我们能推测使徒彼得向谁发怒,当然是加略人犹大,但彼得没有命中他的目标,结果砍到了马勒古的右耳。
“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彼得。为了保护夫子(耶稣),但急性的彼得先动手了。
约 18:10西门彼得带着一把刀,就拔出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仆人名叫马勒古。
路 22:51耶稣说:“到了这个地步,由他们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拔出血气的“刀”,来试图保护主和属主的事物,不但于事无补,反而有害。
太 26:52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约 18:11耶稣就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
“收刀入鞘罢,”意即不要凭着血气肉体争战。
“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意即凡想靠肉体成全的,结果必落入属灵的死(参罗8:6)。
良善的目的,必须用良善的手段去达致;我们即使是为着最好的目的,若是使用错误的手段,必不能得着主的称许。
太 26: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
“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营’字为当时罗马的军事用语,按当时罗马军队的编制,一营士兵的人数从三千到六千不等;‘十二营天使’意即‘很多天使’,是不是表示以一营保卫耶稣,把其他十一营分配给其十一个门徒呢?反正是主耶稣可以差遣足够的天使来保护他们。
太 26:54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
基督在世上的言行都是出于圣经,要应验了圣经上指着他的一切。
太 26:55当时,耶稣对众人说:“你们带着刀棒出来拿我,如同拿强盗吗?我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你们并没有拿我。
路 22:53我天天同你们在殿里,你们不下手拿我。现在却是你们的时候,黑暗掌权了。”
主这话一面暴露了宗教徒的不义,一面也点明祂将与‘强盗’同钉(参太27:38),正应验了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的话(参赛53:12)。
太 26:56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当下,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
约 18:12那队兵和千夫长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把他捆绑了;
因为祂在顺从圣父的旨意,所以祂像羊羔,不抵抗。
赛 53:7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或作“他受欺压,却自卑不开口”);他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神子的肉体被捆绑,好让我们的灵魂从罪和撒但的束缚中得到释放(Calvin)。
“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先知书上的话。”圣经上预言祂要被出卖、受苦、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然后复活;这些预言必须应验。
“门徒都离开祂逃走了,”众门徒誓死忠心的话(参35节)言犹在耳,如今试验临到,便显明人的真相。这也应验圣经上的话。
太 26:31那时,耶稣对他们说:“今夜,你们为我的缘故都要跌倒。因为[经上]记着说:‘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亚 13:7万军之耶和华说:“刀剑哪!应当兴起!攻击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击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
这里在马可福音还记载一个细节。
可 14:51-52有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众人就捉拿他。他却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这个人通常被认为就是耶路撒冷称呼马可的约翰。
当我们读使徒行传时,便看见初期教会的聚集地方是借用马利亚的屋子的,而她就是马可的母亲了(徒12:12)。倘若这是事实的话,当晚耶稣守逾越节晚餐的地点便是在马利亚家里的阁楼,而这个地方后来做了教会发展的总部,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假若这个推想合乎逻辑的话,我们便看见下列几个可能性的地方。
(一)马可在逾越节的晚餐中,也和他们同在。当时他很年轻,外貌看来也只像一个大孩子,于是没有人对他特别留意。但是他对耶稣的事却特别向往,而当晚深夜时分,本来是睡觉的时候了。但为了好奇心所驱使,他只拿了一块麻布作披衣,偷偷跟随耶稣,来到客西马尼园,看个究竟,而在整段时间,他在暗处留心察听,故此在客西马尼园的对话情节,他是在场目击的,而当门徒熟睡之际,他在旁边体察到耶稣的举动和心灵挣扎的表现。这个少年以景仰的态度,在旁全神贯注,而把这个史无前例的大英雄祈祷的经过全部记在心里。
(二)第二个可能就是照着约翰的描述,犹大在晚餐还未结束之前,便偷偷离开现场(约13:20),他可能赶往向犹太人的掌权者告密,把他们聚集在‘阁楼’消息报告给他们,好让他们派人前来捉拿耶稣。但当犹大带领他们来到‘阁楼’时,却发现他们早已离去,当时自然引起一场骚动和嘈吵,于是把在梦中的马可也嘈醒了。马可见此情景,在急忙之际,从床上只拿起一块白麻布,把赤裸的身体披盖,赶快跑到客西马尼园报讯,但抵达时,已迟来一步,而在骚动中,他也几乎被人捉拿。
无论当晚发生的过程到底是怎样,这两节经文肯定是与马可本身有关的。他对当晚的经历,深深记在心中。马可以一个谦虚作者的身份,自然不好意思把自己的名字,放进这段内容里面,但写了这两节经文出来,犹如作者自己把私章盖了上去:‘我当时还是一个孩子,但我亦在场目睹一切。’
我们看到神的儿子被逮捕,又像犯人一样被捆绑带走,还在那邪恶不义的宗教审判官面前受审受辱。然而,对这位毫不反抗的罪犯来讲,倘若逃脱是祂的旨意的话,祂立刻就能自由;祂只须让仇敌混乱,他们立刻就会惊慌失措。祂知道自己能成就这一切,然而,祂却屈尊自己,像罪犯一样接受凌辱,毫不反抗。
二;耶稣受审(26:57-68)
后来的米示拏律法规定,对死刑犯的审讯不得在夜晚进行,所以这次“审讯”可能分两段,先匆匆召集一个非正式的会议,决定对耶稣进行控告,而后在早晨公会全体会议上正式宣布决议。不过,照马太和马可的说法,这还是很像一次拖得很长的会议,直到天光大亮才作出了最后的决议303。
1;第一次审问,是在夜间
有关审问耶稣的地点有不同的说法。“门外”(约18:16);“院子”(亚那的,约18:15),“外面的院子”(太26:69),“下边,院子”(可14:66);
“院子”(该亚法的,太26:58),“前院”(可14:68),“宅里”(路22:54)等的表现证明亚那和该亚法的住宅好像是用同一个院子的在不同房子,或这大房子有前院和后院(里院和外院)。
逾越节的羊羔,在被杀献祭之前,必须先送到祭司那里被察看,验明确无残疾,方可作神祭物(参出12:5;申17:1,利1:章)。
约 18:13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
那些人先把耶稣先带到亚那面前(第一次审问,是在夜间)。“亚那”是在主后6-14年任大祭司(在职时间A.D.7-15或6-14),后被罗马巡抚革职。但他在犹太人的心目中,仍被视为合法的大祭司(参徒4:6),故他在犹太人中间仍旧举足轻重,在幕后继续行使大祭司的职权。他并且是该亚法(在职时间A.D.18-36)的岳父。他虽然不是本年(现任)的大祭司,但犹太人的差役仍然叫他大祭司(18:22)。不幸的是亚那有五个儿子。除了他的女婿该亚法(接了他长子)以外,都是由他一家人独占大祭司职,而造成了宗教和社会各方面的黑暗。完全偏离大祭司职分规定的作法。
他们发财的主要来源乃是受贿(像法官)和卖祭牲等。当时的人说,“亚那家有祸了”“亚那家所发的毒蛇的嘶嘶声有祸了”。这样的毒种大祭司审问天上来的大祭司是自灭行为。以上所说的亚那家的所为是参考了韩德森(Hendrikson)注释388页。
亚那从大祭司的职务上卸任之后,似乎还和自己的女婿该亚法同住在一个殿宇里,作他的顾问扶持他,指导他履行祭司的职责;凭着他的年龄和多年担任大祭司的经验,他完全能够胜任这些事情。而且他在公会(Sanhedrin)和犹太人社会里大有影响力。所以耶稣先送到亚那这里。
亚那的预审内容在约翰福音有记载:
约18:19-24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地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你为什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耶稣说:“我若说得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得是,你为什么打我呢?”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
太 26:57拿耶稣的人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
2;第二次审问,还是在夜间
太 26:57拿耶稣的人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去,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
现在是现任的大祭司该亚法审问主耶稣(第二次审问,还是在夜间)。
“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本年”这词并不表示大祭司的职位按年选换,它的含意是“那值得记念的一年”(现任做大祭司);“该亚法”在主后18-36年任大祭司,是罗马政府所官方公认的大祭司。
亨利指出:“在该亚法作大祭司那年,因为他极度败坏,所以就成了害死基督的罪魁祸首。
约 18:14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这该亚法就是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以后,公开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约 11:49-53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么。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 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
该亚法竟在不知不觉中成了神使用的工具,叫这句话得以应验,尽管这和他原本要说的意思截然不同!约翰亦可能在此暗示说,对于一位曾经说过把耶稣处死是恰当的人,不要期望从他得到公平的审讯。
我们当留意,这世界上的罪魁,譬如西拿基立、尼禄、血腥玛丽和拿破仑之流,是怎样被神当作锯子、斧子和锤子和棍子来使用,以成就祂建造自己的教会之工的,虽然他们本身对此毫无觉察。实实在在地说,是该亚法帮助促成了这一为世人所献上的伟大赎罪祭的成就!
罗8:28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大祭司该亚法...文士和长老已经在那里聚会。”他们形成的是公会,是犹太人的最高宗教法庭。
太 26:58彼得远远的跟着耶稣,直到大祭司的院子,进到里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这事到底怎样。
从客西马尼都逃走,门徒中间那些人先行逃跑,不知道。现在十一位门徒中,只有这两位(约翰和彼得)跟着耶稣,
约 18:15西门彼得跟着耶稣,还有一个门徒跟着。那门徒是大祭司所认识的,他就同耶稣进了大祭司的院子。
约 18:16彼得却站在门外。大祭司所认识的那个门徒出来,和看门的使女说了一声,就领彼得进去。
当审判时,原来除当事人之外,一般人不许进入大祭司的家(Calvin)。但是约翰是熟人,所以出入容易,他出来,“和看门的使女说了一声,就领彼得进去”因为他站在门外。
约翰能够进入大祭司的屋子,还能带着彼得进去(参16节);这可能是由于他的家境相当富裕(参可1:20),而与大祭司家有亲密的来往关系。对耶稣的受审,他是目击者。
“大祭司的院子,”‘院子’指周围建有房子的露天院落。
“就和差役同坐,”‘差役’指大祭司的佣人,可能也包括维持圣殿秩序的警卫。
路 22:55他们在院子里生了火,一同坐着;彼得也坐在他们中间。
可 14:54彼得远远地跟着耶稣,一直进入大祭司的院里,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里烤火。
“要看这事到底怎样。”虽然彼得离主有一段距离,但他还是跟着自己的夫子,满有爱心地想看看人们到底会怎样对待祂。当然,他的胆量还是不够大,不敢像那门徒一样靠近祂。大家都明白,这位不幸的门徒那时真是百感交集,心情极为复杂。胆怯又使他不敢显出自己的本色,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主一边。对主的爱使他羞于逃跑,所以就躲藏着走;远远的跟着。
太 26:59-61是第二审的内容。
太 26:59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假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
可 14:55祭司长和全公会寻找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却寻不着。
太 26:60虽有好些人来作假见证,总得不着实据。末后有两个人前来,说:
摩西的律法规定,至少需有‘两个人’的见证,才可定案。
可 14:56因为有好些人作假见证告他,只是他们的见证各不相合。
太 26:61“这个人曾说:‘我能拆毁 神的殿,三日内又建造起来。’”
可 14:57-59又有几个人站起来,作假见证告他说:“我们听见他说:‘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他们就是这么作见证,也是各不相合。
圣殿在犹太人的心目中,是最神圣的宗教实体,象征着整个服事与生活的中心。任何对圣殿不敬的话,虽未直接诽谤神的圣名,也构成了亵渎罪。
本节的指控,是故意歪曲主的话。
约 2:19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
太 26:62大祭司就站起来,对耶稣说:“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
他们试图逼主耶稣说话,好达到以祂的话控告祂的目的,祂却一言不发。
赛 53:7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或作“他受欺压,却自卑不开口”);他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3;主耶稣在公会受审。第三审,天亮了
(第三审,天亮了)记在路加福音:
路 22:66-71天一亮,民间的众长老连祭司长带文士都聚会,把耶稣带到他们的公会里,说:“你若是基督,就告诉我们。”耶稣说:“我若告诉你们,你们也不信;我若问你们,你们也不回答。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 神权能的右边。”他们都说:“这样,你是 神的儿子吗?”耶稣说:“你们所说的是。”他们说:“何必再用见证呢?他亲口所说的,我们都亲自听见了。”
‘公会’犹太人的议会,为其最高的统治机关,大祭司为主席。在耶稣的时代,公会是由祭司长、长老和文士所组成的七十一人议会,须有二十三位才构成有效的法定人数。
按他们的做法而言,耶稣被解到合法的法庭,就是公会。那时天已经发亮了。根据他们的律法,他们认为耶稣是该死的。然而,公会必须在清晨开会,作出裁决。因为在晚上判处死刑是不合法的。
太 26:63耶稣却不言语。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 神的儿子基督不是?”
可 14:61耶稣却不言语,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他说:“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
在公会里,主耶稣对人诬告祂任何事,祂都一言不答。大祭司看见耶稣默然不语,便不耐烦起来。他逼主耶稣发言,但主耶稣却拒绝作答。
最后大祭司以起誓叫主耶稣回答,“大祭司对他说:“我指着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 神的儿子基督不是?”
根据摩西的律法,如果大祭司起誓,犹太人便要作见证。
利 5:1“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或作“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
太 26:64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你们要看见人子,”‘人子’是主道成肉身的地位与身分。
太 26:65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他说了僭妄的话,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这僭妄的话,现在你们都听见了。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撕开衣服’原系犹太人在哀恸或悲愤时的一种表示,惟大祭司连死了家人也不可撕开衣服(参利10:6;21:10),
“僭妄的话,”意即诽谤、亵渎神的话。
太 26:66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他是该死的。”
“你们的意见如何?”意即‘你们如何宣判?’
“祂是该死的,”犹太人当时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并无执行死刑的权利;所以公会宣判耶稣该死,并非真正法律上的判决。
太 26:67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说:
这些宗教徒的言行,充分暴露了他们的卑鄙、下贱、无理、邪恶的本性,同时也给我们看见,主耶稣为了拯救我们,竟然甘受如此的羞辱。
太 26:68“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原文直译﹞“基督阿,向我们说豫言:是谁在打你?”
本节是讥诮的话。
可 14:65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脸上,又蒙着他的脸,用拳头打他,对他说:“你说预言吧!”差役接过他来,用手掌打他。
路 22:63-65看守耶稣的人戏弄他,打他,又蒙着他的眼,问他说:“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他们还用许多别的话辱骂他。
三;彼得三次不认主(26:69-75)
1;彼得第一次不认主
现在正是主耶稣被带到亚那那里(第一次审问时),约翰刚刚带他进来。
太 26:69彼得在外面院子里坐着,有一个使女前来说:“你素来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稣一伙的。”
彼得进去的院子是在法庭的下边(可 14:66-67彼得在下边院子里;)。
可 14:66彼得在下边院子里;来了大祭司的一个使女,
约 18:17那看门的使女对彼得说:“你不也是这人的门徒吗?”他说:“我不是。”
“那看门的使女”马可说是“大祭司的使女”是同一个人。‘使女’指大祭司家中的女用人。
约 18:18仆人和差役因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里烤火;彼得也同他们站着烤火。
“仆人”是大祭司的仆人,“差役”是公会的警官,也是守殿官(18:3,路22:52)。耶路撒冷城高逾海拔二千六百呎,而且时为阳历三、四月间,所以晚上的天气相当寒冷。
“彼得也同他们站着烤火” 在一个寒冷的晚上,如果他不站近火堆,就会显得很突出。这位不幸的门徒那时胆怯又想爱主。
在本该谦卑的时候,彼得却充满自信;在本该祷告的时候,彼得却蒙头大睡。在经历这些事之后,他不该再做比更愚蠢的事,然而他却仍在火堆旁转来转去,置身试探之下。这事教导我们,当神的恩典在一个人身上减弱时,这人的愚拙就显露出来。因此,“不叫我们遇见试探”(太6:13),这熟悉的祷告对我们大有用处的了。可惜,彼得此时却忘记了这一祷告。
可 14:67见彼得烤火,就看着他,说:“你素来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
路 22:56有一个使女看见彼得坐在[火]光里,就定睛看他,说:“这个人素来也是同那人一伙的。”
看门的使女就认出了彼得必定是耶稣的门徒,因为他是约翰的一起的。起初彼得坐着烤火(太26:69,可14:54,路22:55,56),但那使女来“定睛看他”的时候,慌张的彼得就无法坐着躲藏己身,因此就站起来了(看下节)。使女对彼得说的“这人”是指耶稣。“这人”在原文含轻蔑的意味,类似“这个家伙”。“你不也是这人的门徒吗?”彼得说“我不是”(I am not)。一个凭着血气之勇去跟从主的人,是无可避免一定会失败的。自认刚强、爱主的彼得(参约13:37)“我愿意为你(耶稣)舍命”,竟经不起一个弱小使女的一句话。所以自己以为站立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参林前10:12)。
太 26:70彼得在众人面前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路 22:57彼得却不承认,说:“女子,我不认得他。”
可 14:68彼得却不承认,说:“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于是出来,到了前院,鸡就叫了。
于是出来,到了前院,鸡就叫了。这是第一次鸡叫了。
2;彼得第二次不认主
现在正是主耶稣被带到该亚法那里(第二次审问时)。
太 26:71既出去,到了门口,又有一个[使女]看见他,就对那里的人说:“这个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
约 18:25西门彼得正站着烤火,有人对他说:“你不也是他的门徒吗?”彼得不承认,说:“我不是。”
“正站着烤火”的两个动词是用“正”字表示现在分词(standing and warming),是的连续行动,在前院也有烤火。
那位使徒站在自己夫子的一群仇敌中间,和他们一样烤火,好像除了身体的舒适外什么都不想了,而他所爱的夫子这时正远远地站在衙门的一角,浑身发冷,成了囚犯。
可 14:69那使女看见他,又对旁边站着的人说:“这也是他们一党的。”
路 22:58过了不多的时候,又有一个人看见他,说:“你也是他们一党的。”彼得说:“你这个人!我不是。”
“有人对他说,”“有人”原文是复数词,表示不只一个人;当时有一班仆婢围着火堆谈话,极可能有几个人同时发出同样的疑问,所以马太说是另一个使女问这个问题,马可说是守门的那个使女(参可14:69),而路加则说是另一个男人(参路22:58)。
(复数)许多的人说彼得是耶稣的人。
太 26:72彼得又不承认,并且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
﹝原文字义﹞“起誓”一般的立誓(oath,程度未及74节的‘起誓’严重)。
我们发现这个可怜的使徒又一次撒谎,彼得第一次说“我不是”,似乎是轻轻说的(约18:17)。第二次时,他却“起誓”着说,“我不认得那个人。”就算是使徒,也会堕落成谎言家!撒但正在筛彼得。
3;彼得第三次不认主
现在还是在该亚法的院子里烤火,鸡叫第二次时天还没有亮,还不是在公会。
太 26:73过了不多的时候,旁边站着的人前来,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
可 14:70...过了不多的时候,旁边站着的人又对彼得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因为你是加利利人。”
﹝背景注解﹞加利利人说亚兰话,有很浓重的加利利口音,和犹太地的人有显著的不同。
路 22:59约过了一小时,又有一个人极力地说:“他实在是同那人一伙的,因为他也是加利利人。”
约 18:26有大祭司的一个仆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亲属,说:“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吗?”
“大祭司的一个仆人”确定是马勒古的亲属。在客西尼,当彼得削掉马勒古的耳朵时,那亲属都在场,只有约翰记述这个细节。身为伤者的亲属,会比其他人对那动刀者更有兴趣;所以那人清楚的知道彼得是耶稣的门徒。
那人说,“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吗?”这个问题所豫期的答案是肯定的,可见彼得此刻所面临的情势比前更险恶。
太 26:74彼得就发咒起誓地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立时,鸡就叫了。
可 14:71彼得就发咒起誓地说:“我不认得你们说的这个人。”
﹝原文字义﹞“发咒”咒诅(curse);“起誓”极力的发誓(swear,程度比72节的‘起誓’严重)。‘发咒起誓’与前面72节的‘起誓’不同字,性质更严重,表明他在此是用尽了起誓的方法来为自己申辩。是他第三次的不承认。
在法庭,若有人证和物证,就可以判决其案。因为本节说,有一个清楚的人证,就是马勒古的亲属,所以“彼得就发咒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平常的时侯,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在危机时,人就变了。
我们从其他福音书中知道,彼得第三次不认主,比其他两次声音都大,语气都强,竟然还发咒起誓!可见,一个人跌得越深,摔得就越重。
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彼得的跌倒对我们就仍然是个有益的鉴戒。它告诉我们,若是忽视服事和祷告,就算是伟大的圣徒也会跌倒;它还告诉我们基督治愈这种背道之人时所彰显的怜悯,以及福音书的作者在记录这段历史时的诚实。
对彼得不认主耶稣三次的情形如下:
次数 |
地点 |
告者 |
审问 |
否认句 |
第一次 |
亚那的院子 约18:15 |
看门的使女 约18:17 |
亚那 约18:13 |
我不是。我不知道…什么 约18:17,太26:10 |
第二次 |
该亚法的院子 太26:58 |
烤火的警官等 约18:25 |
该亚法 约18:24 |
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太26:72 |
第三次 |
该亚法的院子 太26:58 |
马勒古的亲属 约28:26 |
该亚法 太6:57-68 |
发咒起誓…我不认得那个人。 太26:74 |
“立时,鸡就叫了”。鸡叫了第二遍了。
路 22:60彼得说:“你这个人!我不晓得你说的是什么。”正说话之间,鸡就叫了。
可 14:72立时鸡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稣对他所说的话:“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思想起来,就哭了。
太 26:75彼得想起耶稣所说的话:“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他就出去痛哭。
路 22:61主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今日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主藉鸡叫,提醒彼得对主的亏欠;我们也当注意,主是否已经藉着我们的遭遇和四围的环境,向我们说话,提醒我们对祂的不忠和亏欠。
“想起耶稣所说的话”从心里忧伤痛悔(“出去痛哭”),
亲爱的弟兄姐妹。
这位圣洁神的羔羊,竟然受到不公平的宗教审判。基督的受苦完全是为了我们。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3:18) “祂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祂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8:9)“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基督代替我们受审判,并且代替我们被定了罪。然而他的门徒却三次不认他的恩主。我们不就是彼得吗?在许多的事上软弱失败。但是现在鸡叫了,基督慈爱的眼睛正看着你呢?弟兄姐妹悔改吧!为主刚强,与你蒙召的恩相称啊!愿神与我们同在。
阿门!
2015.3.19周四上午
于温州松台山查经
陈达长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