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四十一】
出 20:14不可奸淫。
弗 5:3-5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我主耶稣所爱的弟兄姊妹!婚姻由神设立的,神在第七条诫命中保护婚姻。
最初神只创造了一个人--男人。后来,神使亚当沉睡,在亚当沉睡时,神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并用这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夏娃,然后把她带到亚当面前,作亚当的妻子。正如他们起初是一体的,后来变成了两个人,耶和华藉着婚姻,使他们二人又重新成为一体。
可 10:8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
神设立婚姻,而且祝福婚姻,不仅是在人类堕落之前,而且在人类堕落之后他又重复这样行(创3:16、9:1)。神亲自预定了人的妻子,并把每一个妻子带给她的丈夫(创24:44)。“惟有贤惠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箴19:14)。
主耶稣亲自出席一个婚礼,对这一婚礼表示尊重,由此表明了他对婚姻的赞许(约2:11)。对神职人员而言也是如此,因为保罗说,禁止结婚是鬼魔的道理(提前4:1),也是敌基督的标志。敬虔的神职人员,无论是在新约中,还是在旧约中,都是结婚的。亚伦结了婚并且有子孙后代(利1:7),撒母耳结了婚并且有孩子(撒上8:2),彼得有妻子(太8:14),其他的使徒也是如此,保罗也有结婚的权利(林前9:5)。
当神设立婚姻时,主同样也在人里面创造了生殖的能力和倾向(性欲),这种倾向本身是好的,但是自从堕落之后,人里面的一切东西都变得败坏、扭曲。人在这一方面也扭曲了,人在这方面沉溺在各种罪中,无论是方式上,还是在对像上。这些罪都是神的律法第七条诫命中所禁止的罪:
十诫7不可奸淫
问108:第七条诫命教训我们什么?
答:一切淫乱皆为神所咒诅(1);所以,我们必须全心憎恶淫乱(2),无论未婚已婚,都要过贞洁、节制的生活(3)。
(1)利18:30;弗5:3-5(2)犹22-23(3)林前7:1-9;帖前4:3-8;来13:4
神是保护婚姻的。神给堕落之后的人所留下的最妙的奇迹之一,就是婚姻。婚姻如失落的乐园中飘来的一朵鲜花。
神经常用婚姻来准确地描写基督和他的教会之间的关系。《雅歌》书以对婚姻生活,包括夫妻之间深情而温柔的肉体结合的刻画,来比喻神与他百姓之间深切的关系。保罗写道:
弗 5:31-32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
在拔摩海岛上的约翰看来,天国的福乐正如羔羊之婚宴(启19:7)。
这些图画清楚地显明了神如何重视婚姻。《教理问答》因此恰当地解释了婚姻的神圣。这种神圣涉及夫妻生活的每一方面。家庭应该是神圣的,就是说,应该远离罪。这种神圣还延及夫妻的肉体生活。保罗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来13:4)。用祈祷使之成圣,婚姻的结合应该是最深切的互爱的表达,是夫妻双方共同享受神所赐的这一温柔神圣的礼物。
婚姻不应被淫乱破坏。根据神的设立,男女之间的亲密深切的结合只能在夫妻之间存在:“你必恋慕你的丈夫”(创3:16)。
然而婚姻正受到威胁。包括各种形式的淫乱,就是除夫妻以外其它任何形式的性行为──所有婚前和婚外,以及男人与男人之间,或女人与女人之间被神所咒诅的同性恋行为(参利18:22,罗1:26)。《耶利米书》和《启示录》里所描画的形像清楚说明了奸淫是十分严重的罪。因此,神在神圣的律法中定奸淫为犯罪。
以色列人最容易犯的罪,一个是犯安息日,另一个就是犯奸淫。这也是现代教会中最容易犯得两件罪。
民 25:1-9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 “凡属你们的人,有与巴力毗珥连合的,你们各人要把他们杀了。”摩西和以色列全会众正在会幕门前哭泣的时候,谁知有以色列中的一个人,当他们眼前,带着一个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里去。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看见了,就从会中起来,手里拿着枪,跟随那以色列人进亭子里去,便将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这样,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那时遭瘟疫死的,有二万四千人。
一、一切淫乱皆为神所咒诅。
这一切淫乱不贞洁的行为包括下面这些:
1、同性恋。
即男人与男人,或女人与女人发生性行为(参考创19:5、利20:13、罗1:26-27)。保罗谴责任何形式的同性恋,因它是一个遗弃神的文化完全堕落的象征。这种堕落对人的有着极其严重的后果。他特别指出了这种罪是对遗弃神的一种惩罚。我们这里想到性病和我们时代的爱兹病。保罗写道:
罗 1:24-27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所多玛城因这些罪,被神毁灭。迦南人也犯这些罪,神命令以色列人要灭绝他们。
2、乱伦。
即血缘关系非常近的人之间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婚外的,还是婚内的(或尽管没有婚姻)。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父母与儿女或孙子女,在各个世代都是如此。如果一个人同时与两姐妹或两兄弟结婚,也被认为是乱伦,如果一个死后才可与另一个结婚另当别论。与自己兄弟或姐妹的孩子结婚,即叔叔(舅舅)或姑姑(姨母)与侄女(外甥女)或侄儿(外甥)结婚,也是乱伦。要想确定谁是太近的不能结婚的亲属,一定要参考《利未记》18章6-18节和20章11-12节。
圣经中的罗得和他的两个女儿、流便、哥林多教会收了继母的信徒都犯了这罪。
3、通奸。
若是一个已婚的男人或女人与另外一个人(无论已婚,还是未婚)有性关系,那么所犯的罪就是通奸。不仅已婚之人犯通奸罪,而且未婚之人也犯了通奸罪。
伯 24:15-16奸夫等候黄昏,说,必无眼能见我,就把脸蒙蔽。盗贼黑夜挖窟窿;白日躲藏,并不认识光明。
箴 7:6-27淫乱的妇人
箴 9:17“偷来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饼是好的。”
箴 6:32-35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丧掉生命。他必受伤损,必被凌辱,他的羞耻不得涂抹。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什么赎价,他都不顾;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
4、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
即同时拥有一个以上的妻子。最早犯这个罪的是拉麦(创4:18),后来成为犹太人、外邦人和穆斯林中的普遍现象--在基督降临之前和之后都是如此。然而,这是违背神的命令和律例的。“二人成为一体”(太19:5);“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7:2)。因此,有一个以上的妻子是不断地犯奸淫之罪。这是一种普遍现象,过去很多敬虔之人也曾这样行,神在那时容忍了他们,但这些事实并不能否定这些行为的罪恶性
5、非法同居和婚前性行为。
即两个没有结婚的人在未履行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像夫妻那样生活在一起。有人称这为“试婚”有些东西是不能试的,生、死和婚姻是不能试的。
来 13:4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非法同居,这是一种连续性的淫乱行为,撒马利亚妇人承认自己犯了这样的罪(约4:17-18)。神的命令是:“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林前7:9)。
婚前性行为也与神的诫命相冲突。婚姻是神所赐下的一种社会生活的方式,只有死亡才能将它解除。神要通过他的诫命保护婚姻。他命令我们,只有夫妻之间才能有男女最温柔最亲密的结合。性行为不应在那种因为没有法律约束(可以解除)的关系中存在。只有法律约束的婚姻才要求双方彼此忠诚。这与约瑟和马利亚所做的恰恰相反(太1:18),也与《哥林多前书》14章40节的教导相反:“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照次序行。”婚前性行为是一种不洁的行为。神也用这条诫命保护婚姻和婚姻生活的乐趣。
婚前任何形式的同居,即使政府承认这种同居是合法的,也与神的律法相冲突。
如果这个男人死了,这个女人就会被认为是妓女,而他们所生的孩子就会被认为是妓女的孩子。因为它是从罪开始的,所以往往会使婚姻失去应有的祝福。
6、其他各样的淫乱。
即两个单身之间发生的性关系。这是圣经中多次禁止的(参考徒15:20;林前6:9、加5:19)。召妓女;亲男色的。
申 23:17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
如果一人与多人发生性关系,情节就更严重,这是滥交,就像狗一样。
甚至有人类与兽类发生的性行为。
利 18:23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
用网络等进行的淫乱。人们美名这是网络上的游戏,其实这是精神出轨的淫乱---就是你灵魂上,骨子里的淫乱。也往往带来行为上出轨。
以及手淫也是奸淫,俄南便犯了这样的罪(创38:9),这也被称为“恶欲”(西3:5、帖前4:5),不洁和邪荡(加5:19)。随意的离婚等等。
7、对神把背信弃义地离弃他,去事奉偶像比作淫乱和私通。
正像圣经把撒玛利亚和耶路撒冷比喻成犯奸淫的姐妹。
结 23:1-8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人子啊!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她们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时行邪淫。她们在那里作处女的时候,有人拥抱她们的怀,抚摸她们的乳。她们的名字,姐姐名叫阿荷拉;妹妹名叫阿荷利巴。她们都归于我,生了儿女。论到她们的名字,阿荷拉就是撒玛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阿荷拉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这些人都穿蓝衣,作省长、副省长,都骑着马,是可爱的少年人。阿荷拉就与亚述人中最美的男子放纵淫行;她因所恋爱之人的一切偶像,玷污自己。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离开淫乱;因为她年幼作处女的时候,埃及人与她行淫,抚摸她的乳,纵欲与她行淫。
迦南的异教徒们最恶劣的行为就是婚外性行为及同性恋。他们甚至在敬拜他们的偶像──生殖女神亚斯他禄的宗教仪式中鼓励这样的行为。他们围绕他们的“神殿”,或在 “神殿”里作这些事。这些可耻的罪对于以色列人来说是一种诱惑,因此神下令把所有的迦南人毁灭。神的子民所居住的国家应该是圣洁的国度,神的子民应该活得圣洁,远离罪和罪的诱惑。
利 18:24-30“在这一切的事上(18:6-23),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这一切可憎恶的事,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都不可行。(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地就玷污了。)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地就把你们吐出,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无论什么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从民中剪除。“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二、所以,我们必须全心憎恶淫乱,无论未婚已婚,都要过贞洁、节制的生活。
这诫命吩咐我们要过贞洁、节制的生活。
1、自我方面。
首先,每个人必须在心里憎恨、厌恶并敌视心中的一切污秽,无论它是从哪里来的。
摩 5:15“要恶恶好善”;
罗 12:9“恶要厌恶”;
犹 23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
其次,每个人必须竭力使自己有一颗庄重、纯洁、廉耻的心。
弗 5:3-5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还有,每个人必须在自己的一切行为上保持贞洁--也包括身体的贞洁。
林后 11:2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
林后 7:1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
提前 5:22要保守自己清洁。
2、基督徒的独身方面。
罗马天主教所主张的独身生活,就是神职人员不结婚的观念,是与《圣经》的教导相冲突的。这种观念常导致非常不健康的情形和危险的性发泄。
提前 4:1-5圣灵明说,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是因为说谎之人的假冒;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作“又叫人戒荤”),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
这种观念的背景是:当时有一种影响教会的异端思想,就是人的罪性蕴藏在肉体和肉欲当中,应该抑制它,好使灵魂得到救赎。在此我们必须重申,性本身并不是堕落的后果,而是从神而来的创造的礼物。“神……造男造女”(创1:27)。这个礼物也赐给那些受召作属灵领袖的人。我们可以从《圣经》记载中看到这一点:除了保罗外,其它所有使徒都结了婚,甚至保罗也说,他若娶妻,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林前 9:5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来往,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
独身是神的恩赐:天主教的神父,修女,和基督教许多守“独身”的宣教士等,这需要靠神的“恩赐”。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太 19:10-12)(参哥林多前书7:25-40)。其实,耶稣也是独身的,还有保罗,不管他结过婚或未曾结婚,至终都是以独身的态度参与事奉。其实,神创造的婚姻是天上神人永恒关系的缩影,有人靠神的恩典直接越过地上的关系而进入天上的关系,爱情和喜悦,这也是许多守“独身”的基督徒所体验到的。所以“性”是为夫妻两人完全且永久的结合而设立的,也是“爱情,忠贞和肉体”的结合,为在永恒国度中与神永远结合的关系作预备。(将来在天上是没有性的,人是不娶不嫁的。太 22:30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夫妻的亲蜜关系应当会导引我们愈来愈爱慕神了。
3、夫妻之间。
夫妻要完全奉献自己给对方(创 2:25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给对方没有保留,夫妻之间没有秘密,没有隐私的。并且借着不断的“认识”(认识的原文是“同房”)对方,知道对方是毫无保留,而且是专属于自己,如此夫妻的关系就会越来越亲蜜.当夫妻二人越来越享受到对方给自己的爱护和忠贞时,他们的生活也会越来越美满。婚姻必须是终生不渝这种“忠贞”会给作丈夫和妻子的带来“喜乐”,好像我们对神的忠贞所带来的“喜乐”一样,而且后者的喜乐将胜于前者。
歌 8:6-7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是耶和华的烈焰。爱情,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换爱情,就全被藐视。
林前 7:4-9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我们必须与一切奸淫罪为敌,活得贞洁端庄。这种贞洁或端庄并非指过份拘礼,避口谈论甚至完全禁止一切关于性的念头和言谈,而是指一种纯洁,干净的生活,也指根据神律法的爱的享受。
4、家庭之间:基督徒对孩子的性教育
基督徒的性教育非常重要。对这个问题的疑问应该以开放和诚实的方式加以讨论。那些对此感到不舒服的父母,如果抚养孩子的过程中闭口不谈这类问题,也绝不予以讨论,是不够的。禁吃的果子总是甜的。它会刺激不健康的好奇心,导致孩子用不符合神律法的办法来寻求满足,比如:与异性的不良接触,在私下里或公开地与他人津津乐道地谈及这个问题,或看那些不干不净的读物。
而神的话语和带着祈祷的公开,诚实和健康的性教育,在神的祝福下,将防止罪和对心理的损害。这也适用于恋爱中和已订婚的年轻人,他们应在一起读经,祈祷,坦诚布公地讨论这个问题。这样,年轻的伴侣可以在对罪的斗争中得到力量,学会等候神所给他们的时间,在婚姻的结合中来表达他们最深切温柔的感情。
看看圣经中敬虔之人对孩子的教导和这方面的知识。
箴 5:1-23我儿,要留心我智慧的话语……因为淫妇的嘴滴下蜂蜜……她的脚下入死地,她脚步踏住阴间……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饮自己井里的活水。你的泉源岂可涨溢在外?你的河水岂可流在街上?惟独归你一人,不可与外人同用。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悦你幼年所娶的妻……我儿,你为何恋慕淫妇?为何抱外女的胸怀……他因不受训诲,就必死亡;又因愚昧过甚,必走差了路。
歌 8:8-9我们有一小妹,她的两乳尚未长成,人来提亲的日子,我们当为她怎样办理?她若是墙,我们要在其上建造银塔;她若是门,我们要用香柏木板围护她。
5、基督徒不可与不信的人结婚。
如果夫妻的一方成为基督徒而另一方仍然不信,他们可以继续生活在一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与非信徒结婚。在《圣经》中,神说得再明确不过:
林后 6:14-16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至于这种结合的动机,有人争辩说是使非信徒通过这种方法悔改归正。但是,这样想的人是低估了不信的威力,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向罪和不信的诱惑敞开。事实告诉我们,这样的婚姻常常以失败告终,或导致叛教。因为这样做的人本身是贪婪,贪对方金钱、地位、相貌等一切所有的。
弗 5:5下 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
如果和非信徒结婚,明明是贪对方一切所有的(在拜偶像),还说自己是为神传福音。那么,神要你像万民传福音,你该怎么办。
传福音是你的责任,信不信出于神。神没有要求我们牺牲色相去勾引人信他,神还禁止我们这么做“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
教会决不应该允许不合律法的婚姻,也不应该为那些得到政府承认,但与《圣经》原则相违背的婚姻证婚。不过,如果这样的婚姻已经得到法律部门的承认(除非是同性恋,或一男多女的婚姻),又是现在正常的一男一女的,教会也无需要求他们解散,恢复第一次婚姻,因为这样的分离也导致奸淫。那么,这样的婚姻在当事人承认自己有罪后,教会必须予以承认,接纳。
6、基督徒婚姻的解除。
只有死亡或奸淫或对方是不信又要离去的才能解除婚姻。保罗写道:
林前 7:39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非法的离婚和离婚后的再婚,过错一方(或双方都有淫乱)是犯了奸淫的罪,是神在第七条诫命中所禁止的。
太 19:3-9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罪也伤害到婚姻,以至于在两种情况下,允许离婚。其一是夫妻中的一方犯了奸淫的;其二是夫妻中的一方成为基督徒,另一方就拒绝与她或他再在一起生活,那么基督徒这一方就不为离婚承担责任。犯奸淫者或离弃者有责任,另一方则没有,没有责任的一方就可以再婚,不算犯罪。圣经说:
林前 7:12-13,15“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若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
申 24:2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
问109:在这条诫命里,神只是禁戒淫乱以及这类的大罪吗?
答:既然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圣灵的殿,神便吩咐我们保守二者纯全圣洁;因此,他禁戒一切淫乱的行为、姿态、言语、思想、欲望(1),和一切足以诱导淫乱之事(2)。
(1)太5:27-29;林前6:18-20;弗5:3-4 (2)林前15:33;弗5:18
一、既然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圣灵的殿,神便吩咐我们保守二者纯全圣洁。
神在知识,公义,圣洁上,按照他的形像造了我们(参见主日三)。我们因为堕落失去了这形像。但如果我们在基督的宝血里洗净,被圣灵更新,这形像就在基督里得到恢复,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重新变为圣灵的殿。他住在我们里面,带领我们按照神的话语生活,帮助我们抵挡罪。随之而来的还有责任:我们受召守护身体和灵魂,好让圣灵住在里面,如同住在洁净神圣的殿中。
林前 6:19-20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神禁戒一切罪恶的行为,他要我们靠着信心的祷告和圣灵的能力,与外在的罪恶情欲作斗争。同时我们也要禁戒一切罪恶的心思、言辞和举止。保守我们的身体灵魂圣洁。
二、因此,他禁戒一切淫乱的行为、姿态、言语、思想、欲望,和一切足以诱导淫乱之事。
第七条诫命此处所禁止的罪有很多。除了淫乱的行为外,还有淫乱的姿势、言语、思想、情欲和机会。神审判我们,根据的是他的神圣律法的原则,不但是我们犯罪的行为,连犯罪的动机也是罪。因此,我们不认为是奸淫的情况,神可能会视为奸淫。基督说:
太 5:27-28“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基督指的不仅指奸淫的行为;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因此神定所有心思、言语、行为和举止上的不洁也为有罪。
1、禁戒淫荡的姿势。
首先是眼神,即通过视觉挑动并刺激自己的邪情私欲。对此,主耶稣是这样说的:“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参考结23:14,16)。彼得谈到“满眼是淫色”(彼后2:14)。如果藉着抛媚眼或暗送秋波引诱别人行淫乱之事,那么他也是在用眼睛犯淫乱之罪。
其次,犯淫乱动作,也可以是藉着手、脚或身体其他部位的动作,他的动作意图很明显,别人很容易明白他的意思。“你……与一切过路的多行淫乱”(结16:25)。
另外,还包括狂欢痛饮、亲吻、不严肃的抚摸(结23:3,8)。
箴 7:13她拉住那少年人,与他亲嘴。
还包括衣着不得体,穿着像妓女那样的服装,暴露按照礼仪本该遮盖起来的身体部位。这表明他的心倾向于淫乱,想要引诱别人与他一同放荡行淫。
我们的穿着应该优雅而朴素。保罗说:“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提前2:9)。廉耻的意思是贞洁或朴素,一个女人如果打扮得让人想入非非,她就该感到羞耻。
箴 7:10-12看哪!有一个妇人来迎接他,是妓女的打扮,有诡诈的心思。这妇人喧嚷不守约束,在家里停不住脚,有时在街市上,有时在宽阔处,或在各巷口蹲伏。
何 2:2“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脸上的淫像和胸间的淫态,
2、禁戒言语上的淫荡。
讲述淫乱的故事或寓言,使用下流的语言,阅读或收听淫秽书籍,这些行为都属于言语上的淫荡。这表明他的心很不纯洁。“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路6:45)。这样的语言能够挑动你自己和别人犯淫乱之罪。
弗 5:3-4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
3、禁戒(思想上的淫荡)邪情私欲。
是指那些在某些场合浮现出来的情欲和思想,并被保留下来不时地回想。这也可以表现为某个特定的场合并不是最初的起因,而是你藉着想像挑起自己的欲望,在脑海里回想以前的淫乱行为,或者幻想某些能够产生淫乱行为的场景(人心里清楚这些场景是不会真的出现的。)
太 15:19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
雅 1:14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西 3:5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
创 49:3-4流便哪!你是我的长子,是我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本当大有尊荣,权力超众;但你放纵情欲、滚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污秽了我的塌。
正情正欲是好的,是神给人的享受。邪情私欲是属魔鬼的。
4、禁戒能够产生淫乱的机会。
这些机会中,有的是自己本身存在的,有的是人为故意制造的。
首先是跳舞。尽管跳舞者在跳舞时要全身心地留意音乐的节拍和自己的舞步,但淫乱却可以通过视觉被刺激起来,(特别是现在的舞厅)。
希罗底的女儿跳舞,使施洗约翰丢掉了性命(太14:6,10),跳舞使示罗的女子们被抢走了(士21章),跳舞使底拿失去了贞操(创34:1-2)。我不相信一个跳舞者会愿意在跳舞时死去并出现在审判台前。
其次是懒散对人心有很大的影响,会挑动人心去犯奸淫;大卫曾有这样的经历(撒下11)。根据保罗的教导,年轻的寡妇挨家闲游,就会渐渐变成荡妇(提前5:11,13)。一个外邦人也说:没有懒散,就没有淫乱。
还有,狂欢和酗酒、贪食,就会放荡。使徒保罗在此说:
弗 5: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
世人说“酒后乱性”也是有理的。谈到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注意喝酒所带来的危险。酒精常能使人与人之间,以及好与坏之间的分界线变得模糊。
来 12:16恐怕有淫乱的,有贪恋世俗如以扫的,他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
另外,有淫乱倾向的男女之间的社交活动,(甚至一些同学会也成了一些人的放纵的活动)。与错误的人为伴,会使你犯错误。
箴 13:20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亏损。
观看淫秽图画。眼睛所看见的,能打动人心。以色列妇人看见迦勒底人的像,她们的淫乱之心就被激动起来,贪恋他们(结23:13-16)。
年龄差距太大的婚姻,夫妻中的一方已经老了,而另一方还很年轻。年轻一方很容易厌弃年老的一方。如果一方停止与其配偶同房,就很容易受到淫欲、淫行的诱惑。
家庭内的争吵。夫妻之间的争吵会使他们彼此疏远。然后就会妨碍彼此之间履行爱的义务,那么人败坏的本性就会有机可乘。
许多基督徒生活在一个越来越堕落的文化当中。人们用多种方法违背第七条诫命:不仅容忍各种各样的罪行,而且,现代媒体,比如电影、音乐、文学、服装、广告以及各种形式的消遣娱乐都教唆人们去犯罪。
三、神恨恶奸淫,并刑罚犯此罪的人,他喜爱圣洁。
神将犯奸淫的人,给予地狱的惩罚。所多玛、蛾摩拉二城因奸淫的罪恶被火焚烧。当时的迦南人也是犯此罪被神吩咐以色列人灭绝他们。
林前 6:9-10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1、因此,我们应当抗拒逃离此罪。
我们受召守护我们的身体纯全圣洁,好作圣灵的殿。要做到这点,必须被动地抑制罪,也要主动地抗拒罪。我们必须抗拒能引诱我们犯罪的任何事物。我们必须把那些引诱我们犯罪的媒体和文学作品挡在我们的家门外。
帖前 4:3-7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不要一个人在这事上越分,欺负他的弟兄;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嘱咐你们的。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
创 39:1-20约瑟被带下埃及去。有一个埃及人,是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约瑟原来秀雅俊美。这事以后,约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给约瑟,说:“你与我同寝吧!”约瑟不从,对他主人的妻说:“看哪!一切家务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里。在这家里没有比我大的,并且他没有留下一样不交给我,只留下了你,因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后来她天天和约瑟说,约瑟却不听从她,不与她同寝,也不和她在一处……约瑟的主人听见他妻子对他所说的话说,“你的仆人如此如此待我,”他就生气,把约瑟下在监里,就是王的囚犯被囚的地方;于是约瑟在那里坐监。
雅 4:4你们这些淫乱的人哪(“淫乱的人”原文作“淫妇”),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吗?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
西 3:5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
加 5:24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2、武装自己,与诱惑作战。
我们不仅应该抗拒诱惑,还要武装自己,与之作战。神要我们学习的一个好榜样,是约伯。“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伯31:1)。他并不容忍任何可能引诱他犯罪的事物。
歌 4:12我妹子,我新妇,乃是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
3、持续的战斗,一生之久。
对一个基督徒来说,这意味着一生之久的战斗。这场斗争是艰苦的,因为从外而来的诱惑是如此之大,而我们自己的心仍然倾向于一切罪恶,就是接受了恩典之后依然如此。保罗说过:“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罗7:21)。这场争斗有胜也有负。但是,靠着从神而来的力量而获的胜利将给心灵带来平安和喜乐,因此它依然是一场荣耀的争斗。
失败不应该使我们灰心丧气,而应该鞭策我们不断在基督的宝血里寻求保护,以在他里面得到宽恕和公义,为圣灵不停止地更新心灵的恩典而祈祷。洗礼指出,我们不应该绝望,也不应继续犯罪,因为神在洗礼里把他的恩典印在我们身上,应许我们要通过圣灵帮助我们。约翰写道:“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但不是犯罪的借口。基督徒不喜欢犯罪,不习惯犯罪。)
4、爱就完全了律法。
约8:1-11,有个犯奸淫的妇人,基督也怜悯她。保罗在《罗马书》中说:“爱就完全了律法”(13:10)。对于神的儿女来说,顺从神的神圣律法并不是负担,而是乐事。神的儿女亲身经历这些诫命是良善的诫命。顺从它们是为了我们自己和邻舍的益处,也给心灵带来平安和休憩。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有淫乱吗?在一切淫乱的行为、姿态、言语、思想、欲望,和一切足以诱导淫乱之事上有逃避吗?有保守你的心吗?有尊重人爱你的邻舍吗?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都是圣灵的殿,我们保守二者纯全圣洁吗?圣灵住在你身上吗?
罗 13:11-14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愿神怜悯我们,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