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四十】十诫6 不可杀人

2012-04-24 19:41:34 陈达 长老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主日四十】

出 20:13不可杀人。
约壹 3: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主耶稣基督里所爱的众弟兄姐妹!第六条诫命是关于人类生命的,生命是人类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神创造人,并赋予人生命,但因为罪,死亡进入这个世界。然而,神自己要做这个判决的执行者,所以禁止任何人这样行,他吩咐说:“不可杀人”(出20:13)。
谋杀是指苦待身体,使灵魂不能再继续存留于体内,从而夺去人的生命。这条诫命不适用于花草树木等植物的生命,也不适用于动物的生命,因为神已经

【主日四十】

 

 

出 20:13不可杀人。

约壹 3: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主耶稣基督里所爱的众弟兄姐妹第六条诫命是关于人类生命的,生命是人类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神创造人,并赋予人生命,但因为罪,死亡进入这个世界。然而,神自己要做这个判决的执行者,所以禁止任何人这样行,他吩咐说“不可杀人”(出20:13)。

谋杀是指恶意的使灵魂不能再继续存留于体内,从而夺去人的生命。这条诫命不适用于花草树木等植物的生命,也不适用于动物的生命,因为神已经把这两者都交付在人的手中。(当然,杀死动物也不能是出于残忍的动机。)相反,此处所禁止杀害的是人类的生命。

第六条诫命的意思《教理问答》解释非常清楚。在这条诫命中,神保护我们邻舍的生命。因为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 

(谁是我们的邻舍----好撒玛利亚人,路:10:25-37

进一步来说,我们不但不可以杀害我们的邻舍,而且还要保护我们邻舍的生命。不仅我们不可杀害邻舍,甚至那些恶毒的心思,语言和举止也要被定罪。这条诫命更要求我们爱邻舍。诗人的话在此正合适“惟有你的命令极其宽广”(诗119:96)。难道我们生活中一刻也不曾违反这条诫命吗?当我们心里咒诅我们的邻舍早死时,我们在神的眼里是犯了谋杀的罪呢!神的律法第六条诫命说: 

 

十诫6不可杀人

 

问105:在第六条诫命里,神吩咐什么?

答:我不可在心思、言语或外表上,更不可在行为上,由自己或假手于人诽谤、仇恨、损伤或杀害我的邻舍(1);倒要放弃一切报仇之心(2);再者,我也不可伤害自己(3),也不可故意自陷于任何危险之中。故此,为求禁遏谋杀之事,神赋予掌权者佩带刀剑的权柄(4)。

(1)创9:6;利19:17-18;太5:21-22;26:52

(2)箴25:21-22;太18:35;罗12:19;弗4:26

(3)太4:7;26:52;罗13:11-14

(4)创9:6;出21:24;罗13:4

      

    一、我不可在心思、言语或外表上,更不可在行为上,由自己或假手于人诽谤、仇恨、损伤或杀害我的邻舍倒要放弃一切报仇之心

这诫命此处禁止的罪,是禁止杀人行为,既可认为指的是目标可以自己,也可以是他的邻舍;指外部行为,也可以认为指的是内心的倾向。

1、直接杀人,杀害他人(谋杀)或帮凶。

首先,杀人这指的是行为上的犯罪,包括使用利器、淹死、扼杀、投毒等等。

创 4:8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民 35:16-21“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于死;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于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杀人的,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

出 21:12-14“打人以至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

民 35:30-31“无论谁故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太 26:52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行为上的犯罪也指不提供食物和住处,苦待穷人,以致他人活在死亡的边缘的。还有看见别人在水里或遭遇其他危险时,我们本应该自己搭救或请别人来帮助,却见死不救。

出 22:22-27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

利 19:14-18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华。“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原文作“流他的血”)。我是耶和华。“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

人的表情手势也可以犯罪,比如用阴沉、残忍、愤怒的表情看着某个人--嘲笑他,向他摇头,用拳头威胁他,或者使用其他恶意的挑衅性的手势。通过这些,杀人的心就暴露无遗,也激起别人的怒气和杀机。这可见于拉班还有那些喊着钉他十字架的那些犹太人,他们是在杀人

2、堕胎是杀人,杀了腹中的孩子。

杀人也包括堕胎。神给了我们每一个人生命的气息。他是“万人之灵的神”(民16:22)。只有他才有权拿走这气息。 

从受孕的那一剎那开始,胎儿已是一个诞生而正在成形的人,(已经决定是男是女,单眼皮还是双眼皮等,都已定型了)。堕胎是神所禁止的谋杀。

在以利沙伯怀着施洗约翰的时候,以利沙伯对马利亚说“你问安的声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欢喜跳动”(路1:44)。

而且施洗约翰还在母腹中就被圣灵充满(圣灵当然是充满有灵魂的生命)。

在母腹中的胎儿虽然还没出生,却是有生命的,神把灵魂赐给了现代流行的胎教也证明孩子在母胎中有灵魂的思想。圣经说我们是在罪中成孕的,也说明怀孕的那刻有生命了,并且是有罪的生命。所以基督就在圣灵感孕的那刻也开始做我们的中保。(参主日三:罪中成孕,诗51:5,主日六:问18,主日十四)

惟有当胎儿在无可避免的过失下而危害到母亲生命时,才可以接纳堕落的手术,然而,这种情形在今天已属罕见

3、安乐死。

杀人罪也包括安乐死,自然,我们可以也应当用药物治疗来减轻或除去病人的痛苦。但是,用安乐死来解脱痛苦却绝不是慈善的行为。有人认为可以合法地使人脱离痛苦,如射杀受伤的马一样其实,人不能与畜牲相提并论,就算人在痛不欲生的情况下,要求我们杀死他,我们都不能听从神的儿女愿意忍受痛苦,因为任何痛苦都决不超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所受的苦难。神也能以他的恩典,让我们预先品尝那等待我们的救恩滋味,来奇迹般地解脱我们的痛苦。对于那些不是神的儿女的人,安乐死绝不是脱离苦海的途径。恰恰相反,在地狱里有更大的苦难在等待着他们! 

如果那人已再没有复苏的希望,就任由他死去的话,则不算为人道毁灭,在这种情况下,那人其实已经被当作死去了,但如何判断是一个难题。

4、杀害邻舍行为还包括言语文字上的犯罪

(1)藉着使用讽刺和尖刻的语言,发泄自己的愤怒并煽动别人的怒气,以至于他们要杀人。这几乎要了拿八和他仆人的性命(撒上25:10)。藉着争论,挑动双方的怒气。争论经常会导致打架,打架最终会导致杀人。

箴 17:19喜爱争竞的,是喜爱过犯。

(2)藉着错误地控告别人,因此导致了被控告者的死亡。多益因着他的控告而杀死了八十五位祭司。

撒上 22:9-10那时以东人多益站在扫罗的臣仆中,对他说:“我曾看见耶西的儿子到了挪伯亚希突的儿子亚希米勒那里。亚希米勒为他求问耶和华,又给他食物,并给他杀非利士人歌利亚的刀。”(诗52、撒上 22:18-19)

箴 12:6恶人的言论,是埋伏流人的血;正直人的口,必拯救人。

用言语或书信出卖他人。虔诚的乌利亚就是这样被害死的。

撒下 11:14-15次日早晨,大卫写信与约押,交乌利亚随手带去。信内写着说:“要派乌利亚前进,到阵势极险之处,你们便退后,使他被杀。”

耶洗别借刀杀人(亚哈与拿伯的葡萄园)。

王上 21:8-13于是托亚哈的名写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给那些与拿伯同城居住的长老贵胄……得了耶洗别的信,就照信而行,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间的高位上。有两个匪徒来,坐在拿伯的对面,当着众民作见证告他说:“拿伯谤渎神和王了!”众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头打死。

(3)挑动别人来反对某人;人们就是受了别人的挑唆,才要求处死主耶稣(太27)。在因真信仰的缘故受到逼迫时,出卖别人,他们(被出卖的人)可能会因真信仰而被处死,或当被处死。“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3:16)。

5、对公共安全不负责任的(知道危险不给警告的、处理的),这也是对生命的藐视。

开车不系安全带,有传染病不隔离的。工地上无警告牌的……

出 21:28-29“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至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申 22:8“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你家。

利 13:45“身上有长大麻风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

6、牧师不警戒人,传异教、异端的;信徒不传福音的更是杀人。

除此之外,还可以加上对他人灵命的杀害,比如,当牧师不警告不敬虔的人时(结13:18,22)。

结 3:17-21“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我何时指着恶人说: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劝戒他,使他离开恶行,拯救他的性命,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原文作“血”)。倘若你警戒恶人,他仍不转离罪恶,也不离开恶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再者,义人何时离义而犯罪,我将绊脚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没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来所行的义不被记念,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原文作“血”)。倘若你警戒义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脱离了罪。”

这包括导致能使灵魂毁灭的错误或异端盛行,或者推动这些错误和异端;做出邪恶的榜样,因此导致别人被诱惑、欺骗或冒犯;使别人远离神的道和敬虔的操练;因别人敬虔而逼迫或抵挡他们。

太 7:21-23“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彼后 2:1-3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将有许多人随从他们邪淫的行为,便叫真道因他们的缘故被毁谤。他们因有贪心,要用捏造的言语在你们身上取利。他们的刑罚,自古以来并不迟延;他们的灭亡也必速速来到(原文作“也不打盹”)。

提前 6:3-5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他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辨言词,从此就生出嫉妒、分争、毁谤、妄疑,并那坏了心术,失丧真理之人的争竞。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

太 23:15“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二、再者,我也不可伤害自己(自杀),也不可故意自陷于任何危险之中。

自杀是人在失去理智的平衡之下而做出的行为,虽然有人认为自杀的行为并不导致人失掉神的恩典,那是错的。因为这直接抵触神的诫命,这人是谋杀了自己,他犯了杀人罪。

1、若是一个人确实并且故意剥夺自己的生命就是自杀。

无论是上吊、溺水、使用利器、毒药,或者用其他任何方式,他就犯了自杀之罪。这样的人有邪恶倾向,焦躁易怒,既不能也不愿意忍受困苦。他们否认神、天堂和地狱,幻想他们一死就可以结束目前的痛苦状况。这是不敬虔之人的行为,相当于活着自己跳进地狱和永罚。

代上 10:3-5势派甚大,扫罗被弓箭手追上,射伤甚重,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说:“你拔出刀来,将我刺死,免得那些末受割礼的人来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惧怕,不肯剌他。扫罗就自己伏在刀上死了。拿兵器的人见扫罗已死,也伏在刀上死了。

代上 10:13-14这样,扫罗死了,因为他干犯耶和华,没有遵守耶和华的命。又因他求问交鬼的妇人,没有求问耶和华,所以耶和华使他被杀,把国归于耶西的儿子大卫。

太 27:5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撒下 17:23亚希多弗见不依从他的计谋,就备上驴,归回本城。到了家,留下遗言,便吊死了,葬在他父亲的坟墓里。

保罗也是禁止自杀的。

徒 16:27-28禁卒一醒,看见监门全开,以为囚犯已经逃走,就拔刀要自杀。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我们都在这里。”

2、一些行为被称为慢性的自杀。

自杀之罪还包括藉着放纵自己的情欲来浪费精力,毁坏健康。这样做会给自己带来疾病,而这些疾病则是神对这种罪的惩罚。还包括吸毒、抽烟、暴饮,暴食,酗酒,贪睡,因自己懒惰而失去所必需的食物和住处。我们不能用不健康的,可能缩短寿命的生活方式来损坏自己的身体,我们也可能用在工作中或交通中鲁莽大意,或故意弄伤自己,或自杀来伤害自己,那样我们也是在损伤神的形像。

3、无谓的冒险。

在市区或校园飙车,醉酒驾车,开快车,闯红灯,不讲公共卫生,山崖、跳蹦极,出于好奇而过分接近敌人等,这些脱离常规,无谓的冒险之举也属于自杀之罪。

太 4:5-7魔鬼就带他进了圣城,叫他站在殿顶上(“顶”原文作“翅”),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

4、自杀之罪包括接受别人故意的挑战而参与决斗

圣经中就有人故意的挑战而参与决斗

撒下 2:12-16尼珥的儿子押尼珥,和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的仆人,从玛哈念出来,往基遍去。洗鲁雅的儿子约押和大卫的仆人也出来,在基遍池旁与他们相遇;一班坐在池这边,一班坐在池那边。押尼珥对约押说:“让少年人起来,在我们面前戏耍吧!”约押说:“可以。”就按着定数起来:属扫罗儿子伊施波设的便雅悯人过去十二名;大卫的仆人也过去十二名。彼此揪头,用刀刺肋,一同仆倒;所以那地叫作希利甲哈素林,就在基遍。

5、自杀之罪还包括因着反对、不顺服蒙恩之道,甘愿沉浸在罪里,不计后果从而杀害了自己的灵魂--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

    结 18:4犯罪的,他必死亡。

所有的这些都属于自杀之罪,必须小心避免这些罪。

 

    三、哪些杀人不是犯诫命。为求禁遏谋杀之事,神赋予掌权者佩带刀剑的权柄

这条诫命并非禁止所有杀人行为本诫命不可杀人或可作谋杀,它的意思是指恶意和非法的杀人”。合法的执行死刑(例如处决谋杀犯)和战争中的杀人是不在此列的事实上,记载此十诫的两卷书出埃及记申命记中,神还同时吩咐百姓去执行该两项杀人的命令(出21:12-17,申20:10-18)目前世上有一些人反对和厌恶死刑,但也不能引用这一条诫命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根据本诫命圣经的上下文,这诫命与死刑或战争中的杀人并无关,它乃是论到个人的道德问题。

下面四种情况不包括在神禁止的杀人行为之列。

1、国家决定对一个杀人犯施以死刑。

因为神命令这样做

创 9: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罗 13:4因为他(被赋予了权柄的国家)是神的用人,是与你们有益的。你们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饶恕杀人犯的人违背神的诫命,是谋杀的帮凶。

民 35:31-33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因为血是污秽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洁净。

是的,杀人犯即使逃到圣殿的祭坛那里,也一定要把他从那里带出来治死。“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出21:14)。反对国家执行死刑的作法,是直接违背神的诫命。

2、在合法的战争中杀死敌人。

若是敌人联合起来,攻击一个并没有冒犯他们,而是和平地生活在自己本土的国家这些敌人抢夺他们的财物,使国民沦为他们的奴隶,此时奋起抗战是合法的。如果被侵略的国家武装起来,抵挡敌人,用暴力对抗暴力,惩罚来犯的仇敌,使他们有来无回,这是公义的行动,藉着这个行动,恶人受到惩罚,善人得到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信仰和财产都得到保护。此类战争的合法性证据充分,不仅表现在旧约中,也表现在新约中。在旧约中,神命令并指示以色列人发动攻击的时间和方式,并应许要把敌人交在他们手里(如大卫杀歌利亚)

耶 48:10禁止刀剑不经血的,必受咒诅。

出 17:9摩西对约书亚说:“你为我们选出人来,出去和亚玛力人争战。明天我手里要拿着神的杖,站在山顶上。”

申 2:24你们起来前往,过亚嫩谷,我已将亚摩利人希实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与他争战,得他的地为业。

撒下 20:22妇人就凭她的智慧去劝众人,他们便割下比基利的儿子示巴的首级,丢给约押。约押吹角,众人就离(亚比拉)城而散,各归各家去了。约押回耶路撒冷到王那里。

在新约中,施洗约翰为兵丁施洗,并没有命令他们放弃战争,而是劝告他们要为自己的钱粮感到满足,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担(路3:14)。百夫长因他的信心而得到称赞,主耶稣并没有叫他不要再当百夫长(太8:10,13)。百夫长哥尼流是个虔诚人,彼得曾经去过他家里,当彼得讲道时,他领受了圣灵的恩赐。然而,圣经中只字未提责备他当百夫长的话,也没有说让他不要再当百夫长了(徒10:2,33-34)。保罗宣告说,国家的权柄出于神,执政官的佩剑是用来惩恶扬善的(罗13:1-3)。

重洗派不赞成战争,主张参与战争不合法。为了支持这个观点,他们提出《马太福音》证据。

太 5:39-44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然而这几节经文所指的并不是国家执政者按其权柄当行的事,因为神已经命令他们这样做。相反,基督命令私人之间不要彼此报复,而要互相容忍,彼此体谅。是的,他们的心必须倾向于为仇敌行善事,为仇敌祷告。耶稣对于彼得拔刀的责备也具有同样的性质,他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26:52)。此处主耶稣谈及的是私人之间--而不是国家执政官。

3、过失杀人。

事实的确如此,比如,一个人从房上摔下来,死了;或者使用斧子时,斧头脱了把,杀死旁边站着的人或路过的人,而使用斧子的人并没有想到会这样。这可以从下列经文中得到证明

出 21:13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申 19:4-5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至于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人也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有,但不是谋杀罪

4、自卫杀人。

这指的是,当一个人遭受狂怒的杀人者,或一个疯狂的人攻击他,想要杀死他时,受到攻击的人竭尽全力地逃跑,最后无路可逃。他呼救,警告攻击者,但毫无作用。

他或者是消极的任凭自己被杀,或者积极的出于自卫必须杀死攻击者。如果他杀死攻击者,就没有流人血的罪;也就是说,这指的是正当防卫。

人有义务保守自己的生命,正当防卫的唯一目的就在于此。如果最终导致别人的死亡,那么有罪的当是攻击者,而不是被攻击者。

必要时采用武器来保护自己抵抗那些谋害我们的强盗和凶手。

出 22:2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

在古时的晚上,遇见贼挖窟窿进房子了,主人由于不能判断危险的大小,他要以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和家人。

 

问106:这诫命仅仅是讲不可杀人吗?

答:神禁止杀人时,也教训我们,他憎恶那杀人的根源,如嫉妒、恨恶、恼怒、报复之心(1);这一切在他眼中也算为杀人罪(2)。

(1)箴14:30;罗1:29;加5:19-21;雅1:20;约壹2:9-11(2)约壹3:15

 

难道这条诫命说的单是谋杀吗?答案是简单明了的这些举止,言语和心思源于嫉妒恨恶恼怒和报复的心,这些都是谋杀的根源。谋杀是从这些恶念和心思中开始的。因此,它们与实际的谋杀并无二致,是一样的邪恶。尽管这个杀人的倾向因为理性、惧怕刑罚、神抑制的力量或抑制性的恩典,而没有变成现实。只是谋杀走得更远。

 

    一、这条诫命所禁止的罪还包括心中有杀人的倾向

1、杀人的倾向包括强烈的扭曲的嫉妒。

恨神所恨的,忌邪是好的。

出 34:14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

民 25:11“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怒消了;因他在他们中间,以我的忌邪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们除灭。

然而嫉妒是一种可憎的罪,完全违背仁慈。所以,人们为此感到羞愧,尽量隐藏它。这表现为内心的苦恼,如果别人一切顺利,甚至比我们还好如果别人比我们得到更多的尊荣或爱戴,我们就很痛苦,这就是嫉妒的表现。这会使我们对那些做得好的人产生不友善的情绪。这种嫉妒属于杀人,也能导致杀人。这样的例子可见于该隐(创4),嫉妒约瑟的先祖(徒7:9),嫉妒基督的祭司们(太27:18)。

箴 27:4惟有嫉妒,谁能敌得住呢?

2、杀人的倾向包括憎恨愤怒。

但是,这并不包括基督徒对罪恶和罪人的恨恶。大卫以这样的方式憎恨心怀二意的人,憎恶背离耶和华的人(诗119:113,118)。以弗所的会众受到称赞,因为他们恨恶尼哥拉一党的人(启2:6)。(恨神所恨的,是好的。)如果愤怒是以合宜的方式针对罪恶和罪人,这是好的。圣经中这样说到主耶稣“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可3:5)。

杀人倾向的愤怒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有时愤怒不能发泄出来,就被压抑下去,不能泄愤。人会隐藏这种怒气,直到有合适的时间和机会。押沙龙在向暗嫩报仇雪恨之前,忍耐等候了两年。押沙龙一心希望暗嫩死去。如果他能够或者敢于加速那个人的死亡,他会去做的。

仔细听一听关于憎恨神是怎么说的。

约壹 3: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

利 19:17-18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

创 27:41以扫因他父亲给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里说:“为我父亲居丧的日子近了,到那时候,我要杀我的兄弟雅各。”

约壹 2:9-11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人发愤怒的时候往往会杀人。在神看来,愤怒就是杀人,实际上,愤怒的最终结果常常就是杀人。

太 5:21-22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的”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愤怒是一种被咒诅的罪。

创 49:5-7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刀剑是残忍的器具。我的灵啊!不要与他们同谋;我的心哪!不要与他们联络;因为他们趁怒杀害人命,任意砍断牛腿大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忿恨残忍可诅。我要使他们分居在雅各家里,散住在以色列地中。

3、杀人的倾向包括复仇心。

这是一种内心的倾向,想要为一件实际发生的错事或想象中的错事而报复某人--是的,他们不满足于同样程度的惩罚,在他们眼里,别人向他们做下的最微小的错事也当受到死亡的惩罚。我们从拉麦身上可以看到这一点,这是一种可怕的罪他说

创 4:23-24“拉麦的妻子细听我的话语:壮年人伤我,我把他杀了;少年人损我,我把他害了。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

这种人想要看到自己的手和能力在其中起作用;他一定要亲自施行惩罚仇人。神

申 32:35伸冤报应在我。

复仇心使魔鬼有机可乘,引诱人的心按照魔鬼的意愿行各样恶事。

弗 4:26-27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

箴 4:23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

 

    二、为什么圣经这样严厉的禁止杀人。

若人的生命是神个别独特的创造,那生命就是世界上不能重复获得而且是最宝贵和神圣的赏赐,因此结束生命或导致生命结束是唯独神才可以拥有的一个特权。

1、神是一切生命的创造者。

神为此提出以下的理由“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9:6)。尽管人类已经丧失了神的形像,但在起初神却是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人仍旧保留了曾经容纳神杰作的画框灵魂的灵性、不可见性和不朽性。人的灵魂仍被赋予理性和意志这些官能。所以,人不能杀害另一个人,这是神的旨意。

诗 100:3你们当晓得耶和华是神;我们是他造的,也是属他的;我们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场的羊。

2、杀人是挑战神的权威,以及侮辱神的罪。

创 9: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林前 6:19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林前 3:17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

3、这是魔鬼的罪行。

约 8:44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约 10:10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4、这是受咒诅的罪行。

申 27:24“‘暗中杀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 27:25“‘受贿赂害死无辜之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创 4:14-15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

5、杀人的结局是下地狱。所以圣经禁止我们杀人。

诗 55:23神啊!你必使恶人下入灭亡的坑;流人血行诡诈的人,必活不到半世,但我要倚靠你。

启 21:8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问107:我们不这样杀人就够了吗?

答:不。因为神禁止我们嫉妒、仇恨和恼怒时,就是吩咐我们爱人如己(1),向邻舍表示忍耐、和睦、温柔、慈悲和一切良善(2),并尽我们的能力保护他不受伤害;甚至还要善待我们的仇敌(3)。

(1)太7:12;22:39;罗12:10

(2)太5:5;路6:36;罗12:10,18;加6:1-2;弗4:2;西3:12;彼前3:8

(3)出23:4-5;太5:44-45;罗12:20

 

神的命令首先是积极的要爱。神在诫命中命令我们爱我们的邻舍。因此在第六条诫命中,神也吩咐我们尽力向邻舍行善。要作到这一点,必须要有一颗爱心。爱心是由忍耐,和平,温柔和良善表现出来的。这些是基督徒的美德。

 

    一、就是吩咐我们爱人如己

必须对生命有热爱之心。这尤其是指我们邻舍的生命;也就是说,我们不要嫉妒他的生命,看到他活着且发达时,要为他感到喜乐。我们应该勤勉努力,保守他的生命,使用一切能够有助于这个目的的事物。

罗 13:10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林前10:24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太 22:37-40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二、向邻舍表示忍耐、和睦、温柔、慈悲和一切良善

1、必须对他人有宽容之心

也就是说,要把已经做的一切错事都看得很轻,一定不要有报复的倾向。要忽略别人的过犯,就好像别人不曾做过那件错事一样,而要在爱中对他保持一种宁静平和的心态。

西 3:13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

林前 13:4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箴 25:15恒常忍耐,可以劝动君王;柔和的舌头,能折断骨头。

罗 5:3-4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2、必须对和睦有寻求之心;

也就是说,我们不要容忍我们的心对他人有任何不悦的情绪,竭力使别人的心中对我们也保持这样的倾向。如果我们确实有寻求和睦之心,我们不会为别人对我们所做出的不礼貌行为感到冒犯,我们还会一如既往地对他友善。

弗 4:3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

罗 12:18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然而,我们一定不要通过遮盖或损害真理和敬虔来达到和睦。

亚 8:19所以你们要喜爱诚实与和平。

3、必须对他人有温柔之心。

温柔是指拥有宁静平和的倾向,表现在能够忍受委屈,始终保持柔和的倾向,饶恕过犯,就好像它根本不曾发生一样,以善报恶温柔是一种极美的装饰。

彼前 3:3-4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装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

这是一个能够生发出其他许多美德的根本性的美德。所以主耶稣为我们作出了温柔的榜样,并命令我们要效法他

太 11:29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学我的样式。

4、必须对受苦之人有同情心。

对于受苦之人,我们一定要有怜悯之心,可以说,与他们肩并肩共度难关。我们一定要乐于帮助他们,根据自己的能力,施舍给他们饮食、衣物,他们生病时照顾他们,尽力挽救他们的生。这是一种非常宝贵的心态。

太 5:7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

诗 41:1眷顾贫穷的有福了,他遭难的日子,耶和华必搭救他。

 

    三、并尽我们的能力保护他不受伤害;甚至还要善待我们的仇敌

我们应有的善意要在行动中表现出来。不论何时何地,只要我们有能力,就必须善待我们的邻舍,及我们的仇敌。我们必须用言行帮助他们,支持他们,好在所有根据神的律法对他们有好处的事情上助他们一臂之力。 

那些因为神的良善,受召帮助那些有需要的远邻近舍的人,则活得快快乐乐。这就显明了这条诫命所带来的祝福。 

出 23:4-5“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

太 5:44-45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罗 12:14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

罗 12:20-21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传福音给邻舍是对他最大的爱心。若不传福音,我们便有祸了。所以要赶紧传福音。

徒 3:6彼得说:“金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

林前 9:16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

 

亲爱的弟兄姊妹!第六条诫命禁止我们杀人,还禁止我们有一切杀人的动机和倾向。神设立这诫命是保卫人类生命的,人类生命宝贵又因为生命是从神而来的,只有神自己有权柄取走人的生命。所以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的方式非法的杀人。

对照这条诫命我们在生活和生命中我们有杀人吗?此诫命吩咐我们如何去遵守,就是爱人如己。对必须他人有友善之心。友善的反面是粗暴、无礼、傲慢、以尖刻抱怨的方式说话。该隐对亚伯是这样做的,约瑟的兄长们是这样对待约瑟的,拉班是这样对待雅各的。相反,友善是仁爱之心的表现,在面容言语上都能看出来。

提后 2:24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只要温温和和地待众人。

罗 12:9-10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

愿神的爱激励我们,使我们爱人如己。

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