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卅九】
出 20:12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弗 6:1-3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我主耶稣所爱的众门徒!第二块法版上有六条诫命,教导我们应该如何与邻舍交往。主耶稣把它们总结成:“爱人如己”(太22:39)。只有当对邻舍的爱主宰了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为时,我们才能遵守这些诫命。自从亚当的犯罪之后,我们自己并不曾拥有这样的爱,是圣灵在那些得到更新的心灵中作工,生发这样的爱。
第二块法版上的第一条诫命要我们爱父母。接下来的几条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窃,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以及不可贪念邻舍的妻子或财产的命令。
这些诫命并非令人厌烦的清规戒律,而是良善的命令。它们适用于全世界所有的人,启示了神对他所创造的世界的关怀。在这些诫命中,神命令我们保护整个社会:维护各种形式的权威,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我们的生命;保护婚姻和家庭;保护财产和声誉;以至保护我们的心。因为我们的心是我们的言行,思想和愿望的属灵中心。
箴 4:23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
整部律法就是爱,这爱有两个对像--神和我们的邻舍,所以有两块法版。我们在前面的四条诫命里已经探讨了第一块法版的内容:尽心、尽性、尽力爱神。现在就要开始探讨第二块法版上神的律法:
十诫5当孝敬父母
问104:在第五条诫命里,神吩咐什么?
答:我应对父母和一切尊长表示尊敬、爱心和忠诚;顺从他们的好训诲和管教(1),并以忍耐的心包容他们的软弱(2),因为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受他们的管理(3)。
(1)出21:17;箴1:8;4:1;罗13:1-2;弗5:21-22;6:1-9;西3:18-4:1
(2)箴20:20;23:22;彼前2:18
(3)太22:21;罗13:1-8;弗6:1-9;西3:18-21
这块法版上的第一条诫命与我们自然本能最吻合的命令,就是这条要尊敬,爱戴和孝顺父母的命令。在父母与儿女之间,有天然的感情纽带。在那些充满爱的家庭里,儿女有良好的环境学作好公民。
一、我应对父母和一切尊长表示尊敬、爱心和忠诚;顺从他们的好训诲和管教。
1、“父母”的全部范畴。
“父母和一切尊长”指的是谁呢?各种不同的人都被称为“父母”,因而这个词也包括不同的人--也就是说,家庭内的、教会内的和国家范围内的。适用于长辈与晚辈以及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
(1)在家庭这个范围内,有不同类型的父母。
a.孩子的生身父母。这不仅适用于父亲,也适用于母亲,因而这对他们二者没有区别--无论富足贫穷,无论身份高低,无论善恶,无论年迈年轻。
箴 23:22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
是的,为了使母亲(她通常或更容易受到较少的尊重)不致受到藐视,有时在提到父亲之前先提到她。“你们个人都当孝敬父母(his mother,and his father)”(利19:3)。他们二者都涵盖在“父母”这个词的范畴内。
弗 6:1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
b.祖父母和更早的祖先。
民 2:34以色列人就这样行,各人照他们的家室、宗族,归于本纛,安营起行,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提前 5:4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
c.抚养孩子的继父母。以这个身份,约瑟被称为主耶稣的父亲(路2:48,51)。拿俄米是俄备得得养母。
得 4:16-17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
d.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如摩西的岳父叶忒罗被称为是他的父亲(出18:17,24,27),路得的婆婆拿俄米被称为是她的母亲(得3:1)。
e.对于妻子来说,丈夫是她的“父母”,因为丈夫是妻子的主。
西 3:18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
彼前 3:6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创 8:12)。
f.“父母”还可以指与父母同辈的男女长辈,尤其是当他们代替已故父母的职份时。这个词也可以指监护人以及那些抚养孩子的人--末底改也是他的堂妹以斯帖的养父。
斯 2:7末底改抚养他叔叔的女儿哈大沙(后名“以斯帖”),因为她没有父母。这女子又容貌俊美,她父母死了,末底改就收她为自己的女儿。
(2)在教会这个范围内,“父母”这个词包括以下这些人:
a.牧师;在这个意义上,以利沙称以利亚为父,以色列王称以利沙为父,保罗称自己为哥林多人的父;
王下 2:12以利沙看见,就呼叫说:“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以后不再见他了。于是以利沙把自已的衣服撕为两片。
王下 6:21以色列王见了他们,就问以利沙说:“我父啊!我可以击杀他们吗?”
林前 4:15你们学基督的,师傅虽有一万,为父的却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
牧者和下一辈年轻的信徒是属灵的父子关系。
提前 1:2写信给那因信主作我真儿子的提摩太。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我们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腓 2:22但你们知道提摩太的明证,他兴旺福音,与我同劳,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
多 1:4现在写信给提多,就是照着我们共信之道作我真儿子的。愿恩惠、平安,从父神和我们的救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彼前 5:13在巴比伦与你们同蒙拣选的教会问你们安。我儿子马可也问你们安。
b.长老是教会会众的代表和教会的管理者,因此配受加倍的尊荣(提前5:17);他们是教会中属灵的父亲。
提前 5:17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
c.执事对穷人而言就如同父亲一样,他们收集需要的东西,根据个人的情况分配下去。
d.教会中年长的是年幼者的父母。
彼前 5:5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
(3)在社会关系中,“父母”包括下面这些:
a.官长是百姓的父母官
政府--根据不同的级别,既包括最高层的,也包括最低层的。因此,“父亲”这个词也和他们的名字联系在一起--比如,亚比米勒(名字的意思)被称为“王我的父”。因而大卫称扫罗为他的父(撒上24:11),底波拉称自己为以色列的母(士5:7)。保罗教导神赐给他们权柄执行公义。
罗 13:1-8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b.对于那些年轻的或身份较低的人而言,年长者或尊贵的人是他们的父。
利 19:32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
提前 5:1-2不要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
伯 32:6布西人巴拉迦的儿子以利户回答说:“我年轻,你们老迈,因此我退让,不敢向你们陈说我的意见”。
c.对于工人来说,老板也是他们的“父母”,是工作上的衣食父母。
弗 6:5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
d.可以指学校的老师、手艺人的师傅如同你的父母。而且,还包括所有上下级关系中的上级。无论你是谁,你都隶属于某种关系;或者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你相对于别人处于较高或较低的地位。或者曾经是这样,或者现在是这样。回想一下你在这方面是怎样表现的,这种关系要求你做什么。
2、怎样孝敬父母。
“父母”的权威如果应用得当,对我们益处甚大。 在尊重“父母”的同时,我们也是在学习尊敬神。当父母教导我们带着尊重的态度听他们的话,顺从他们,善待弟兄姐妹时,也是在教育我们如何在今后以适宜的尊重与“父母”和同辈相处。
神吩咐“儿女”所应具备的美德,“儿女”对于“父母”所应具备的美德如下:
(1)“儿女”必须尊敬“父母”。这包括:
a.“儿女”必须尊重“父母”,因为是神把他们置于此位份上。
帖前 5:13又因他们所做的工,用爱心格外尊重他们。
b.顺服他们,就像顺服神一样。
罗 13:1世上有权柄的人,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这种尊敬不仅在顺从中表现出来,也应在我们对他们说话和谈到他们时流露出来。因为顺从可能是被迫的,可能是阳奉阴违。对父母的尊敬必须在我们对他们的所有态度中显示出来。
太 21:28-31又说:“一个人有两个儿子。他来对大儿子说:‘我儿,你今天到葡萄园里去作工。’他回答说:‘我不去;’以后自己懊悔就去了。又来对小儿子也是这样说。他回答说:‘父啊,我去;’他却不去。你们想这两个儿子,是哪一个遵行父命呢?”他们说:“大儿子。”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
c.必须在言语和行为上向他们表示敬意,可以向他们鞠躬、摘帽,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根据当地的风俗,不一而足。(问安和送礼物…)
(2)“儿女”必须爱“父母”--神不仅要求我们尊敬父母,还命令我们爱父母。在创世时他就给了我们爱人的命令。人类堕落后,这条命令并没有改变。父母为我们呕心沥血,难道我们不应该爱他们吗?有爱的家庭何等有福!神深深赐福这样的家庭。健康的家庭是健康社会的基石。对于教会的和上级的尊者不仅把他们当作伙伴来爱,而且还要把他们当作亲人来爱。即使那个人不可爱,他的言行不配得到爱或敬重,但“儿女”却必须要爱他,因为神把他们置于上下级关系之中。神命令“儿女”要爱他们--这是神所喜悦的,也是非常有益的。
(3)“儿女”必须在这个关系所要求的各方面忠心维护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忠诚)
a.作为“儿女”,我们必须尽可能地保守“父母”的财产,勤勉做工,以免那些财产因我们的疏忽而被浪费。当他们在学习阅读、写作,或学习手艺时懒惰懈怠,或者当他们不尽力帮助父亲养家糊口,维持生计时,他们就犯罪了。
b.我们必须按照这个关系所要求的,在各方面侍奉“父母”。
多 2:10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神的道。
箴 28:24偷盗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
c.我们必须按照自己的能力孝敬我们的父母:大卫是这样做的:
撒上 22:3大卫从那里往摩押的米斯巴去,对摩押王说:“求你容我父母搬来,住在你们这里,等我知道神要为我怎样行。”
主耶稣也是这样做的:
约 19:26-27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原文作“妇人”),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已家里去了。
d.我们必须增进“父母”的荣耀,不能容忍他们被人蔑视。
(4)我们必须服从他们;也就是说,遵从他们的命令,勤勉地执行这些命令。神命令我们顺从父母和一切尊长的好教导。好教导的意思是父母必须用神在神圣律法中对我们要求的来教导他们的孩子。我们必须听从这样的教导:必须作我们父母基于神的律法所要我们作的一切。
箴 1:8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
西 3:22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
箴 4:1-3众子啊!要听父亲的教训,留心得知聪明;因我所给你们的,是好教训,不可离弃我的法则(或作“指教”)。我在父亲面前为孝子,在母亲眼中为独一的娇儿。
弗 6:1-3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西 3:18-23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她们。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
不仅当他们良善温和的治理时(他们本当如此),我们应当这样做。而且当他们乖僻又残忍时,我们也应当如此行。
如果“父母”行了邪恶的事,他们要为此负责。然而,“儿女”必须服从合乎神旨意的所有事。
彼前2:18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只有在下面的情况下例外:假如他们的命令违背神的律法,神的“儿女”不可服从他们。此时,应当遵从彼得的教导:
徒 4:19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
(5)对于“父母”的软弱之处,我们必须有耐心。
孝顺比尊敬和爱戴更高一个层次,它还包含了忍耐。并以忍耐的心包容他们的软弱,当我们感情上不再自然而然地感到对父母的尊敬和爱戴时,我们仍然必须孝顺他们,与他们保持联系,需要的时候帮助他们,倾听他们的好建议。
他们是人,很多时候缺乏美德。他们会犯错误,过不敬虔的生活,在“儿女”面前言行举止不当。我们必须为此而同情他们,为他们祷告。我们必须耐心地对待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因为我们自己也有缺点,更因为是神把这样的“父母”安置在我们身边。
(以利责备哈拿,哈拿虽然受冤,还是温柔的回答。以利也喜悦她的申辩,并祝福了她。)
撒上 1:12-18哈拿在耶和华面前不住的祈祷,以利定睛看她的嘴。原来哈拿心中默祷,只动嘴唇,不出声音,因此以利以为她喝醉了。以利对她说:“你要醉到几时呢?你不应该喝酒!”哈拿回答说:“主啊!不是这样,我是心里愁苦的妇人,清酒浓酒都没有喝,但在耶和华面前倾心吐意。不要将婢女看作不正经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动,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以利说:“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愿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哈拿说:“愿婢女在你眼前蒙恩。”于是妇人走去吃饭,面上再不带愁容了。
路 2:51他(耶稣)就同他们下去,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他母亲把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里。
我们必须要提及的是,只有恩典才能赐给我们这样的真爱,是赋予我们的。那些在主里面的人,会从主那里得力,不断奉献爱。对于那些敬畏主的人而言,祷告犹为重要。嘲笑父母是含的作为(创9:22,25)。
二、因为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受他们的管理。
1、这是神的命令。
出 20:12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来 12:9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
2、这是神所喜悦的。
西 3:20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弗 6:1-3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我们必须视父母为我们的尊长,配得我们的尊重,因为神赐给他们权柄管教我们。神乐意借着他们来领导我们。在父母与儿女之间,有天然的感情纽带。
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条命令对父母提出的要求也很高:他们必须教导孩子,使他们能够尊敬,爱戴和孝顺父母。
对主的事奉实际上是爱的事奉,父母必须把这条原则深印在儿女心上。为此,在主的帮助和祝福下,他们必须抚养他们的儿女。我们必须意识到,儿女从父母那里所得的印象,尤其是对父亲的印象,将最终影响他们对神的认识。
3、神吩咐“父母”所应具备的美德。
就是“父母”对于“儿女”所应具备的责任是:
(1)维护神赋予每个人的位份,在方方面面保守这份尊重,荣耀这个位份。
伯 29:7-8我出到城门……少年人见我而回避,老年人也起身站立。
(2)在治理时必须时刻表现出温柔的爱,这样才能显明他们对于“儿女”的一切治理都是以本性良善且富于爱心的方式进行的。
我们现在几乎所有的职业都要求先培训,持证上岗。为什么养育儿女这么重要的事情,却没有持证上岗做父母的。原来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有天然的爱,这是无法代替的爱。
(3)必须为“儿女”树立一个对待“父母”的良好的榜样,以便教导“儿女”在“父母”面前当如何行事为人,这样他才能够说:
林前 11:1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4)必须关心“儿女”的灵魂和身体的益处,要认识到“父母”的职责就是服侍“儿女”。国王的职责是治理臣民,牧师的职责是牧养会众,教师的职责是教导孩童,手艺师傅的职责是教工人学会手艺。然而,“儿女”的存在也是为了使“父母”得益处,支持他们的位份,这反过来“父母”也可以使“儿女”得益处。
提前 5:8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林后 12:14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
(5)“父母”必须督导、劝勉、责备,如有必要,甚至惩罚“儿女”,以便修正他们的道路,保守他们。父母有权,甚至是有责任惩罚那些不顺服的孩子。我们必须顺服这样的惩罚。恰当的惩罚对我们有益:
箴 29:15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
箴 13:24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
恰当的惩罚是那些以爱为出发点,以孩子的长进为目标的惩罚。当然有些惩罚是错误的,仅仅是出于恼怒和嫉妒,这样的惩罚就与侵犯无异,只会使事情和孩子的行为更加恶化。因此圣经又说:
弗 6:4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6)必须以宽容和耐心忍耐“儿女”的软弱之处,不要因此而收回爱他们的心。
玛 3:17我必怜恤他们,如同人怜恤服侍自己的儿子。
可以说,所有掌权者都必须在爱邻舍的命令下,运用他们的权柄。他们应该公正地对待所有下属;在人们需要的时候,提供适当的帮助。父母和教师对孩子们要这样作,雇主对雇员要这样作,政府对国民也该如此。男人应该爱他的妻子,给妻子温情与关怀。
每一个有权柄的人都必须意识到自己要为怎样运用权柄而向神交待。
弗 6:9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
西 4:1你们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仆人,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三、违反这一诫命的后果。
1、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
申 21:18-21“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
押沙龙这不孝子想杀父亲,结果自己死于非命。
出 21:17“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利 20:9“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骂了父母,他的罪(原文作“血”,本章同)要归到他身上。
箴 19:26虐待父亲,撵出母亲的,是贻羞致辱之子。
箴 30:17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
罗 1:30-32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或作“被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2、不尊敬丈夫的。
斯 1:11-12请王后瓦实提头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为她容貌甚美。王后瓦实提却不肯遵太监所传的王命而来,所以王甚发怒,心如火烧。
斯 1:19王若以为美,就降旨写在波斯和玛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实提再到王面前,将她王后的位份赐给比她还好的人。
米甲讥笑挖苦丈夫何等的不该。
撒下 6:16耶和华的约柜进了大卫城的时候,扫罗的女儿米甲,从窗户里观看,见大卫王在耶和华面前踊跃跳舞,心里就轻视他。
撒下 6:20-23大卫回家要给眷属祝福,扫罗的女儿米甲出来迎接他,说:“以色列王今日在臣仆的婢女眼前露体,如同一个轻贱人无耻露体一样,有好大的荣耀啊!”大卫对米甲说:“这是在耶和华面前;耶和华已拣选我,废了你父和你父的全家,立我作耶和华民以色列的君,所以我必在耶和华面前跳舞。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为轻贱。你所说的那些婢女,她们倒要尊敬我。”扫罗的女儿米甲,直到死日,没有生养儿女。
3、对牧者藐视的受到惩罚。
创 9:20-27挪亚作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
亚伦、米利暗毁谤摩西,神就发怒。
民 12:1摩西娶了古实女子为妻。米利暗和亚伦,因他所娶的古实女子,就毁谤他,
民 12:10-15云彩从会幕上挪开了。不料,米利暗长了大麻风,有雪那样白。亚伦一看米利暗长了大麻风,就对摩西说:“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们愚昧犯罪,便将这罪加在我们身上。求你不要使她像那出母腹,肉已半烂的死胎。”于是摩西哀求耶和华说:“神啊!求你医治她。”耶和华对摩西说:“她父亲若吐唾沫在她脸上,她岂不蒙羞七天吗?现在要把她在营外关锁七天,然后才可以领她进来。”于是米利暗关锁在营外七天。百姓没有行路,直等到把米利暗领进来。
童子讥笑以利沙被母熊撕裂。
王下 2:24他回头看见,就奉耶和华的名咒诅他们。于是有两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他们中间四十二个童子。
4、在主里不听从政府的,要受罚;因它不是空空佩剑的。
如果缺乏权柄的良好关系,一个社会就会混乱不堪。而良好的秩序是一个健康的社会所必需的。
这也意味着我们必须严格遵守非基督徒政府所制定的(合乎神律法的)法律和条规,例如,遵守交通规则和依法上税。
太 22:21他们说:“是该撒的。”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罗 13:1-2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罗 13:4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当然政府的每个官员要向神交账,虽然他们有时可以逃避纪委,但是他们无法逃避神的手。政府要在神权柄的授权下赏善罚恶。执行公义,公平。
四、听神命令而遵守这一诫的必蒙福。
在主眼里,尊敬父母是如此基本和重要的命令,以至于他应许:要赏赐给那些守此诫命的人长久的生命。遵守这一诫命将带来莫大的祝福。因此保罗说:
弗 6: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命令。
这里所应许的并不是指那些不守神律法的人将会早死:在主里早死的其实也是很大的祝福!
约 19:27又对那门徒(约翰)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已家里去了。
创 37:3以色列原来爱约瑟过于爱他的众子,因为约瑟是他年老生的,他给约瑟作了一件彩衣。
路 2:51他(耶稣)就同他们下去,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他母亲把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里。
得 1:16-17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也葬在哪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的降罚与我!”
斯 2:20以斯帖照着末底改所嘱咐的,还没有将籍贯宗族告诉人;因为以斯帖遵末底改的命,如抚养她的时候一样。
利 19:3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亲爱的弟兄姐妹!圣经中记载了犯第五诫命所受到的审判,我们一定会因此而感到惧怕,不敢犯这些罪了。然而,我们一定不要仅仅满足于避免邪恶。相反,我们必须以全部身心,竭力尊敬和服从父母以及神置于我们之上的所有人。根据他们各人的位份,予以相应的尊荣。为此,要思想:
第一,神明确的命令--神是威严、荣耀、至高无上、无所不知、公义的赐律者,他能救人,也能灭人。当你犯罪时,你不仅仅是在抵挡人,也不仅仅是在违背人,而是在抵挡神本身。
第二,要注意到神赋予父母以及一切上级的权柄。是的,要认识到他们的权柄反映的是神的威严,惟愿这一认识能驱使你尊重他们,甘心乐意,高高兴兴地尊重他们、顺服他们。
第三,想一想为了使你各方面都得益处,他们付出了多少爱、关心和劳动。想一想当你在他们面前言行得当时,他们是何等地欢喜;当你藐视他们,不顺服他们时,他们是何等地忧伤。所以,如果你里面有一点点属世之爱的火花,你就会因此而受到激励,尊重他们,顺服他们。
第四,多多默想神赐予顺服儿女的祝福。闪和雅弗,受到了主的祝福,因为他们尊重自己的父亲,神应许他们,说教会和蒙恩之道必在他们的儿女中间(创9:26-27)。
愿神怜悯我们,赐恩与我们!
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