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五】
诗 49:6-9那些倚仗财货自夸钱财多的人,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朽坏;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
罗 8:3-4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我主耶稣所亲爱的弟兄姊妹!在“罪恶与愁苦”这部分中,我们终于意识到自己是站在神的审判台前,面对一个公义的,也是最严厉的刑罚,即身体和灵魂的永远刑罚(主日4:神完全的公义--必定追讨罪)。可以说,我们已陷入绝境,我们一切的借口都无济于事。《海德堡教理问答》简单、明了地揭示了我们极大的羞愧和罪孽,就好像赤裸裸的亚当和夏娃在神面前受审判一样。我们全然亏缺了神的荣耀。这就是我们的光景。然而奇妙的是,我们的“教理问答”并没有打算把我们留在这样的光景之中。
现在,让我们来看第二部分:“论人的救赎”。在《圣经》中,当浪子说: “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路15:18-19)。
真是激动人心。他是在寻找回家的路啊,他既是为自己的悲惨处境所逼,也是为自己心里重新唤起的对父亲的爱所触动。把我们从罪孽中拯救出来的救主耶稣的名字并没有在“主日5”的问答中提到,但教理问答的这一部分--“人的救赎”确实是从这里开始。当圣灵更新一个人,使一个人获得灵性上的重生时,首先会使这个人从内心深处坦承自己的罪孽。这就是圣灵使人知罪的工作,他唤起一个人去寻求救主。正如浪子,我们回家的路也是始于此。要逃脱地狱的惩罚,也只有一种的方式,这就是耶稣基督的福音向我们显明的道路。
今天要讲耶稣基督的福音,是关于救赎的唯一道路,我将今天的内容概括成以下:
人不能自救,中保是唯一的救赎
问12:既然根据神公义的审判,我们当受今生和永世的刑罚,那么,是否有逃避这刑罚,再次得蒙神恩宠的方法呢?
答:按照神的旨意,他的公义必须得到满足(1);因此,我们必须完全满足他的公义,若不是由我们自己补偿,便得由别人来替代(2)。
(1)出20:5;23:7;罗2:1-11 (2)赛53:11;罗8:3-4
问题12的开头,就是对前一部分的总结,也是以认罪为开始:“既然根据神公义的审判,我们应当受今生和永世的刑罚”。一个基督徒要承认的第一件事即:“我是一个愁苦的罪人”。我们在神面前,必须有一个忧伤破碎的心。只有在承认这一点之后,我们才可以问:“那么,是否有逃避这刑罚,再次得蒙神恩宠的方法呢?”
“教理问答”在这里明确的定义,什么是“拯救”或“救赎”。救赎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要素。救赎包括了:
1、免于受惩罚;
2、再次蒙宠。
只有当这两个要素都满足的时候,我们才能说我们得救赎,我们蒙拯救了。
假如天父说:“好吧,我不会用地狱来惩罚你,但我也不想再见到你,离开我的家吧,从今以后你也不再是我的子民了”这不是很奇怪吗?就像大卫不惩罚押沙龙了,但就是不见押沙龙,押沙龙认为这比死还难受(撒下14:32)。实际上,与天父不能相交,就是在地狱中。因为,地狱本身就是与神的爱和恩典完全隔绝!
我们不愿意在救赎的这部分只走一半(免于受惩罚)!我们应该走完(再次蒙宠)。我们愿意与天父的关系完全和好,我们愿意寻求与这位三位一体真神的关系完全复原。
神要拯救我们脱离地狱的痛苦,并为我们打开通往天国的门,并把我们带入他的内室,使我们成为他的子民,像亚当、夏娃曾经在伊甸园中那样,充满喜乐和自由。
在“论人的救赎”这一部分里,“教理问答”的第一个问题就提醒我们,不要满足在救赎的道路上走了一半。救赎之路必须是一条通向完全的救赎,以及神与人的关系完全和好的道路。
在这个永受咒诅的困境中,我们有与神完全和好的道路吗?有这样的出路吗?有,只要神的公义得到满足。
一、按照神的旨意,他的公义必须得到满足,通过满足神的公义,才能与神和好。
神的公义得到满足,人就能与神和好。这是一条出路,就像我从银行借了款,只要有人还了这笔款,银行才称我为不欠债的人。因为银行的账目得到满足。在神那里,神的公义必须得到满足,只有满足神的公义,才能与神和好。圣经说到神是必追讨罪债的神:
出 20:5……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 23:7当远离虚假的事。不可杀无辜和有义的人,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
二、我们必须完全满足他的公义,若不是由我们自己补偿,便得由别人来替代。
公义圣洁的神,怎样才会饶恕一个有罪的人呢?主日5教导我们,除了承受对罪的惩罚,满足神的公义,没有别的方法与神和好。一个世上的法官尚且需要维持正义,何况天上的法官。债务必须偿清,不是由我们自己,就是由别人代还。就像银行要求我们还款一样,不是由我们自己还款,就是由别人(担保人)代还。
逃脱刑罚之路,并不会让我们免于神圣洁而公义的要求。相反,拯救之道把我们直接带到神的公义面前!神要满足他的公义。
“满足神的公义”就是偿还你所亏欠的--“付上完全的赎价”,一分也不能少。这是如数偿还神所要求的,不多也不少。现在我们会问:“到底我们亏欠了什么?”神所要求的是什么?确切地说,他要我们积极地遵行他的律法。我们不去遵行或违背神的命令,就是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神的公义得到满足就是救赎之道,在圣经中的每一处,都是这样告诉我们。
赛 1:27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
诗 31:1耶和华啊!我投靠你;求你使我永不羞愧,凭你的公义搭救我。
救赎之道是一个“藉着赎罪与神和好”的方法,是为罪付上完全的代价!这是唯一的出路!只有完全满足神公义的要求时,他才会说:“是的,我心满意足了,一切都成就了!”只有那时,我们与神的关系才得到恢复,我们才有重新与他相交的基础。
你可能也知道,这个信仰在当代被认为是“过时”的,是受排斥的。一位讨债的神?一个铁石心肠,无情的神不放过一分钱,一如既往,否则他就不能满足?现代的许多“基督徒”也认为自己已经找到了爱和团结的真正含义,他们甚至不愿思想这样公义的神!
然而,圣经的每一处都明确地指出神对公义的要求。神要他的公义得到满足。这是唯一的救赎之道。没有人能绕道而行!
难道神不能就这样饶恕罪吗?神不也是这样要求我们的吗?没错,但我们是有罪的人,必须靠饶恕而活。因此,当别人向我们求饶恕时,我们必须就这样饶恕他。
太 18:23-25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帐。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
太 6:12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这是和神和好之后的生活方式。这之前,罪完全消除,我们才能被赦免。也就是说:与神和好,必须先满足神的公义。
圣灵在人心里作工而重燃对神的爱,会使一个人对此连声赞同。这就是当时浪子的情形。但是,人接着就会焦急地提出一个问题:
问13:我们自己能够做到吗?
答:绝对不能(1);我们反而天天加增罪愆(2)。
(1)伯9:2-3;15:14-16 (2)诗130:3;太6:12;罗2:4-5
的确,有一条道路,就是神的公义得到满足,人的罪就可以得到赦免。但是,“教理问答”要先看看我们自己能不能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我们能不能自己解决?
一、人绝不可能自救。
我们自己能承受这刑罚吗?我们自己能偿清罪债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决不能。
伯 9:2-3我真知道是这样。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若愿意与他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伯 15:14-16人是什么,竟算为洁净呢?妇人所生的是什么,竟算为义呢?神不信靠他的众圣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
即使今天我们痛下决心再不犯罪(这其实是不可能的),我们的旧债仍然还不胜还。而且我们没有什么可用来偿债的。这债务不像其它所有宗教教导的那样,可以用好行为来抵消,因为靠自己我们不再能行善。好像一个不会游泳的人,他掉在河中,不能拉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水里救上来。
二、我们反而天天加增罪愆。
我们不单是不能弥补我们以前的罪,就是现今每一天,我们还在罪上加罪。亚当的罪败坏了整个人类。我们深受罪的污染,以至于若出于我们自己,我们天天除了在思想,语言和行为上犯罪以外,别无作为。这就是我们灵性的败坏,灵命的死亡。这一事实使人深受打击,自感卑贱。但神的话语确实是这样说的:
诗 14:3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参 问答8)。
罗 2:4-5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那么,问题在于:“我们能满足神的公义吗?”我们一定依靠自己的努力要走这道,才能被救赎吗?“教理问答”明确地指出,我们不可能!在这条路上,我们面临一个巨大的障碍,就是我们有原罪和本罪的事实。
诗 49:6-9那些倚仗财货自夸钱财多的人,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神,叫他长远活着,不见朽坏;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
我们自己不再有能力满足神奇妙的律法。我们已经有一堆永远无法偿还的罪债。这债随着我们每天所行的罪不断增加!我们靠自己是不可能满足神的公义。我们不但没有能力偿还,反而使罪债飞快地累积!我们依靠自己无法满足神的公义!所有(就是这个世界和那些传假道的教会所相信的)所谓的“自我拯救”都行不通!
我们在此揭露的是世上最大的谎言:“一个陷入灭亡的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一臂之力,挣脱灭亡的枷锁,并满足创造他之神的公义!”这却是堕落的犹太教、伯拉纠主义和阿民念主义的主要谎言。这个谎言告诉我们自己能做到:我们面前的道路可能是坎坷的,然而不是不可能的!他们说:只要我们用尽我们所有积极的资源,我们就能前进,并登上神公义的高峰,重新获得我们曾一度失去的地位。这是极大的谎言。
既然与永生神对抗的罪在我们心里根深蒂固,我们所要受的惩罚也就极其严厉:永远的死,永远的受苦,被神遗弃在地狱中,这刑罚将永无尽头。谁也无法自救。
这样,我们剩下的问题就只有一个,一个非常紧要的问题:有没有一位中保,就是一位为无力偿还罪债的人代付的中保?在受造者中有没有谁可以这样作的?
问14:在受造者中有能为我们做到的吗?
答:没有。首先,神不会因人自己所犯的罪而刑罚其它任何受造者(1);其次,仅是受造者不能担当神对罪恶所发出的永远愤怒的重负,从而使他人得到拯救(2)。
(1)结18:4,20;来2:14-18 (2)诗130:3;鸿1:6
如果我们人自己不能偿还罪债,那么在我们之外有没有谁可以替我们代付的呢?一个没有神圣能力的受造者,比如天使或者动物可以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同样很清楚:没有!既然,我们已经承认自己不能偿还,所以“教理问答”探究其他偿罪的可能性。无论是动物,还是天使,任何的受造物都不能替我们偿还。“教理问答”对此给出了两个简单明了的原因。
一、没有受造者可以帮助我们。神不会因人自己所犯的罪而刑罚其它任何受造者。
由其它受造者代替罪人受罚,这与神的公义不相容。神自己说:
结 18:20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在神的公义里,他不会为了人犯的罪,而惩罚其他受造物!动物的血只能作为必要赎罪的象征;它本身并不能赎罪!
来 10:8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
来 10:3-4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
再说,动物只有体,没有灵魂。而人的犯罪是在身体和灵魂上都犯了。所以必须要身体和灵魂一起受神公义刑罚才可以。就是天使也不能代替我们,天使没有身体,只是灵体。最终的偿还一定要来自于犯罪的世人本身。圣经上是这样写的。罪是在人的肉体和灵魂上犯的,所以赎罪的代价必须来自人的肉身和灵魂。
来 2:14-18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他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
二、仅是受造物不能承担无限的刑罚(神的永恒震怒)的重担。
也就是说,神对罪的永怒,没有受造物能负担、承受、并存活。也没有受造物能够担当拯救人脱离神的永怒。这也包括我们自己。不论是动物、天使、还是人,都不能在神的永怒中存活。都会沉沦,永远不能翻身!如果,神的公义需要我们承受刑罚,那么,我们,或者其他任何受造物--都在这条道路上无法走下去。
诗 130:3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
鸿 1:6他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他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
那还有谁能帮助我们呢?谁能在一位公义圣洁的神与罪人之间调和呢?有谁下到阴间,竟能从死亡与绝望中逃脱呢?谁能付清我们的罪债,将我们从罪和债务中拯救出来呢?除非他有神的本事和又有代替人受罚的身体和灵魂,我们现在来到今天的最后一问。
问15:那么,我们必须寻求一位怎样的中保和救主呢?
答:一位真实(1)而无罪(2)的人,但却比一切受造者都更有能力,同时也是真的神(3)。
(1)林前15:21;来2:17
(2)赛53:9;林后5:21;来7:26
(3)赛7:14;9:6;耶23:5;约1:1;罗8:3-4
一、我们需要怎样的中保?
我们的情形看上去毫无希望:圣洁的神不能放过罪;有罪的人自己无能偿债;人以外也无受造者能够帮助,这就引起了一个几乎绝望的问题。在此,“海德堡教理问答”答案中已有一线希望之光。答案没有说这样一位中保和救赎主不存在,而是问:那么,我们必须寻找一位怎样的中保和救赎主,不仅能够在忿怒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间调解,而且本身能够提供赎价,付清人的罪债呢?
二、这中保必须是一位真实而无罪的人。
满足神公义的人必须是一个真实的人,一个活生生的、与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拥有我们人的真性情。他必须有真实的身体和有理性的灵魂。
来 2:17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
但我们面前的困难似乎无法解决。这位中保必须是一位真实而完全无罪的人。
林后 5:21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来 7:26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他必须是一个义人,不亏欠神任何的罪债,有能力满足神律法的要求。
林前 15:21死既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
赛 53:11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三、这中保却比一切受造者都更有能力,同时也是真的神。
同时,他必须有超人的能力,就是说有神圣的能力。实际上,他自己必须也是真神,是人和神的合一,他同时是真神也是真的人。(关于中保的神人二性在下个主日具体讲解)。
赛 7:14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
赛 9:6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耶 23:5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
罗 8:3-4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更深的认识了吗?我们要到哪里去找这样一个人呢?神会道成肉身来拯救我们吗?这难道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吗?
约 1: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约 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在“主日5”救赎部分中,我们得出必然的结论是:神必须行动!他一定会开路,并率先走这路,以致我们可以跟随他!他必为我们移开一个又一个的障碍,让我们可以前进。这就是得救的唯一可能!神并没有义务作这件事,他要凭主权和自由而行,因着他自己的满足和自由,凭着他的大爱和怜悯。
有关救赎的整个章节(主日5-31)都是讲神如何用他奇妙的计划打开救赎之道,并在耶稣基督里完成他的计划。主的门徒曾问他:“求你指示我们当行的道”,主耶稣却回答,“我就是道路”。神把我们赐给他,这位使我们的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在我们认识他以先,就完成了这救赎的工作。救赎之道的代价是惊人的,却带来伟大的功效。现在,在基督里有一条道,他是神选择和赐下的唯一中保。这是一个明确,肯定的唯一救赎方式,人不能自救,中保是唯一的救赎,借着中保人就可以与神有完全的相交!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是在“罪恶与愁苦”之中,是站在神的审判台前,面临着一个公义的,也是最严厉的刑罚,即身体和灵魂的永远刑罚。因为我们全然亏缺了神的荣耀。
“我们如何才能免于受刑罚,并且再次在神面前蒙恩呢?”天上地上其他的受造物不能拯救我们;世上的人们因自己有罪,无法救自己,也无法救我们;我们自己更不能自救。那么,到底有没有出路?有!在耶稣基督里有一条路,神的道路,耶稣基督完全偿清了我们所有的罪债。众先知和众使徒,以及历代教会的基督徒。他们在传说“基督救人的道”。他们传扬一条唯一的拯救之道,就是神在耶稣基督里的公义和怜悯之道,这在今天仍然是我们和我们的后代唯一的救赎之道。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