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二】
罗 3:9-20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亲爱的主内弟兄姐妹! 在主日一我们了解到海德堡教理问答的大主题,那就是我们属于主耶稣基督,我们唯一的救主。这是一个明确且喜乐的信仰告白。我们无论生与死,我们都有从信心而来的安慰和喜乐。
在主日二,值得强调的是海德堡教理问答以这样一种开门见山的方式开始。从一开头就强调我们的罪和愁苦。很多人批评海德堡教理问答的开头方式不适合现代社会,认为它采用了一种错误的甚至很消极的方式来教导人。
我们不能掩盖我们生命的真相,而是要根据圣经诚实地评价生命。没有什么比掩盖真理和扭曲事实能更加误导我们,有害于我们。我们需要知道愁苦真正的本质,特征和起因,否则我们就不会来寻找这位真实而又唯一的救主。
从教理问答“主日2”我们能看到,基于圣经的关于我们生命真相的评价。其目的决不是要贬低我们,而是要借此更新我们,使我们的心向往神,向往天堂,在那里有我们唯一且完美的救主基督耶稣。而有纯正信仰的教会则引导信徒看到他们还有基督耶稣,这真是令人振奋。
主日2带给我们关于罪和愁苦的正确信息。这种知识对我们得到基于信心的喜乐是非常重要的。要理解从信心而来的喜乐,我们必须首先从神的律法中。我概括如下:
了解我们真实的愁苦
问3:你从何处知道你的愁苦呢?
答:从神的律法(1)。
(1)罗马书3:9-20
承认有罪已经是非常有意义的了。很多人不会坦承问题就是出在自己身上。当然,他们不会否认世界上或者日常生活中确实存在愁苦。他们也明白事情并不总是尽如人意。甚至连小孩都能看出人类有那么多的痛苦。只是人们并不想追寻内在的根源。
对许多人而言,愁苦不是由他们自己造成的,而是别的什么导致了他们的苦难。有人的愁苦是因为他不能赚足够的钱;有人的愁苦是因为妻子跟他不和。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列举很多。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来:战争、饥饿、争斗、失业、毒瘾、无家可归、贫困、疾病和死亡。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烦恼、痛苦和不幸。总而言之,我们总是抱怨外在的原因导致我们愁苦。
为什么这个世界不知道一个简单的事实,那就是人类的愁苦正是来自于其罪恶的内心,本性和行为!所有这些愁苦都是罪的恶果,真正的愁苦影响更为深远。我们可以在《创世纪》第3章读到:我们没有神。因为人的堕落,我们在这个世上没有神。所有愁苦都源于罪,就是远离神。我们失去了神的恩慈良善,他的震怒降临在我们身上。堕落以后,人就受到神的咒诅。
“你从何处知道你的愁苦呢?”答案是:“从神的律法”。这是从《圣经》得来的答案。在《罗马书》3章20节我们读到:“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我们不是从报纸上,而是从神的律法中得知自己的愁苦境况。在《罗马书》7章7节中,保罗说,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律法是生活的准则。我们的创造主赐给我们十条诫命(出20:1-17,申5:6-21)。我们可以把律法比作一面镜子。从镜子里我们可以看到自己是什么样子。神的律法就是这样一面镜子,圣灵藉神的律法让我们看见我们的处境何等悲惨。我们永远也不能按照律法生活。我越了解神要我怎么活,就越感到我是多么的罪孽深重。于是我会问:“那是我吗?我真的这么堕落吗?”
“从神的律法而得知。”父神将他的律法启示给我们。他在伊甸园中就已经将律法启示给了亚当和夏娃。他不仅以他的公义和圣洁造人,也给了他们明确的诫命。那就是,他给了人类判断是非的能力,以及秉行公义的愿望。这本身已经是我们喜乐的来源了。天父并没有只是把他的孩子放到地球上,然后告诉他们去寻找自己的道路,建立自己的价值观,或者自己去决定是与非。相反,他已经把律法写在了他们的心中!
罗 2:15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传 3:11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原文作“永远”)安置在世人心里。
然而人违反了律法,打破了与神的美好关系,破坏了这个爱与平安的圣约!立刻人发现他是赤身裸体的,有罪而且愁苦的。人开始躲避神,而不是自由地,兴高采烈地与神相见!是的,亚当也会说:“我从神的律法知道了我的愁苦,因为我犯了罪,违背了他的旨意。”
当天父去看他的孩子们却发现他们害怕得四散奔逃时,他做了两件事情。他用福音来安慰他们,同时也坚定了他的律法!神的意思是:无论什么都可能改变,但神的律法永远不变!神的话永不更改!每一次你听到神的律法,他都会提醒你在圣约中你所应持守的义务,你要与你的罪和羞耻征战。在律法中神将使你认知你的愁苦,神揭去你的面具,使你的邪恶显明出来,并使你谦卑下来。
当神引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他又一次使众子民明白他的律法。神再次与以色列人立约,也再次在以色列人面前坚定神的律法,好使他们知道神是谁,并在神面前谦卑。
同样的信息也给了新约里的教会。基督耶稣说:我来不是废除律法,乃是成就律法!(马太5:17)。至今神也为我们坚守着他的律法。我们就要了解神圣约的内容,我们神圣的使命,以及我们的愁苦和羞耻是多么的深重!
在“罗马书”我们能读到我们的愁苦到底有多深。
罗3:9-20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撒旦总是试图把神的律法从世界上挪走,使人们对此律法所知越来越少。要是人类遗忘了神的律法,那么他们将不再明白真正的问题在哪里。他们会变得如瞎子一般。如果人类不知道自己有罪,他们就不会寻求救主。当然撒旦不希望任何人去寻求救主!现今有多少人根本不知道神的律法,由此无法得知他们真正的愁苦或者不懂得去寻求这位唯一的救主?有多少人自以为安全地活着?又有多少人不知道真理,至今尚被撒旦的谎言所蒙蔽?
更糟糕的是这个恶魔也溜进了教会里。他致力于挪走关于律法的讲道。许多教会不再提及罪,只传讲以人为中心的“福音”。但是天父关爱着他的孩子们。他希望我们知道关于他的真理,关于他的圣约,和关于我们自己。
从律法中我们得知自己的愁苦,这个真理也许会刺痛我们,但至少它是事实,公义且真实。我们需要知道这个真理,如果我们生活在谎言中,我们怎能高兴得起来? 如果我们自欺欺人地活着,我们怎能有真正的快乐?这个真理,神的律法,它是训蒙的师傅。它引领我们得自由,引领我们得到真正的快乐!
加 3:24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律法是怎样的就怎样传讲,教会要致力于并实事求是地传讲神的律法。好让我们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以及真实的神的要求。一个不致力于宣讲律法和不敢直言律法的教会,不是一个忠心的教会,她传递给会众们虚假的安全感,隐藏了关键的信息,阻碍他们过一种在神里面真正快乐的生活。
会众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也要从小教导他们关于愁苦和救赎的真理,让他们明白所有的真相也是至关重要的。将律法教授给孩子们,使他们也知道他们自己的愁苦以使他们去寻求救主!这也是随着神圣的洗礼而来的要求!
问4:神的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
答:基督在《马太福音》22章37节至40节中总括地教训了我们: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1)。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2)。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1)申6:5 (2)利19:18
耶稣时代的犹太人就是严格遵行律法的人。他们严守律法,严格传讲律法,并时常辩论律法。然而问题也产生了:他们真的从律法而得知了他们的愁苦吗?这是个好问题!每个主日“听”律法并不意味着你自动地就知道你的愁苦。有些人“听”了一辈子律法却并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愁苦是什么。
罗 2:13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海德堡教理问答阐明我们是通过律法了解到愁苦。正如我所说,只是听到律法并不能自动知道愁苦。你必须明白律法,知道神在律法里讲了什么。神在他的律法里真正在寻求什么呢? 由此海德堡教理问答提出第二个问题:“神的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们很容易误用律法,使它能符合我们罪恶的方式。它很容易被用来掩盖我们的罪,而不是揭露我们的罪。如果我们不小心谨慎,即使严格地传讲律法也可能导致可怕的傲慢。
我们有两个危险所在。第一个危险是律法主义(认为一个人可以通过遵循律法来赚取他的救赎)。法利赛人就是一些守律法主义者,他们相信只要严格守法就能称义。为了增加他们的公义性,他们增加了诫命的数目,人为地加进了很多条款。他们无休无止地争论律法中诫命的优先次序,以及诫命与诫命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他们争论的中心在于:哪一条诫命是最大的?律法主义者每周都听到律法,不过他们并没有从中获得关于愁苦的知识;而是固执地沿着一条自以为公义的道路走下去。
箴 14:12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
加 5:4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罗 3:19-20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另一个危险是形式主义。这意味着将律法看作只是外在行为的准则或一系列值得尊敬的道德规范。遵行律法只是流于形式,而内心并不顺从于律法。当形式主义者听到律法时,他们心里并不承认有罪或愁苦,同时又对自己相当满意,就像少年官:律法(诫命)我都从小守住了。
太 19:20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
因为他们按照律法字面上的意思也守了律法,没有人可以以此批评他们!
为了更清楚地阐述上述论点,让我们从更深处,也就是律法的总纲着手。
太 22:35-40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从形式和律法主义的观点,犹太人质问基督耶稣:“什么是最大的诫命?”但是我们主耶稣基督回答他们的意思是:你们根本就不明白律法!律法不是在救赎你,而是在审判你。你看不到自己的愁苦,因为你不了解律法真正的含义。正如摩西曾讲过的:你应当尽心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最大且第一条诫命。其次也相仿,你应当爱人如己。
我们已经学习到,我们从神的律法中可以得知自己的愁苦境况。律法对我们有什么要求呢?爱!对神和对人完全的爱。这是神的律法的总结。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也就是神的律法总原则。
爱神!这是神的律法中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我们从心底爱他。我们必须在所作、所愿、所想的一切事上爱神。在他的律法里,神对我们的要求多过外在的行动。我们为什么要作某事,怎样作某事,都非常重要。神要求我们全心事奉他。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就是这样吩咐的。他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而只是重复了摩西在《申命记》里所说的。
申6:5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其次,我们必须爱人如己。这里所说的人,是指所有的人,尤其是那些我们每天打交道的人,也包括我们所有的仇敌。好撒马利亚人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路10:25-27)。作为神的创造物,每一个人都爱他自己。爱自己意味着抗拒危害,寻求益处。我们对待别人也应如此,应该爱人如己。总的来说:神的律法要求我们爱神超过一切,并爱人如己。
这也是神通过先知告诉旧约时代的人的信息。神要求我们不但爱神也要爱人如己,不是部分地,乃是用全身心地爱!
利 19:18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
你的心,你的欲望和动机的所在,完全地属于主。你的灵魂,你所有的生命气息,也属于主!你的头脑,你的智慧和逻辑推理能力,百分之百归于主。“而且你应当爱人如己,”也就是说,我们应该珍爱我们的邻居并关心他如同爱护我们自己!我们不再只单单追求我们的个人利益,我们也维护他人的利益。
如果我们将神的律法分割成一小片一小片的,这里应用一条诫命,那里应用一条诫命,都是为了满足我们个人这样那样的小小的私欲,那么我们会看起来不错也感觉良好。但是看待律法要从其严格的整体性和深刻的含义上着手。
看看神是怎样在律法里要求我们的整个生命,我们的全然奉献,以及我们的绝对无私。于是我们更加能明白保罗在罗马书第3章里所讲的:我们的口都被塞住;我们在神面前都有罪。没有人能够通过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
罗 3:20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在神律法的总纲里,基督让我们明白了我们愁苦的深度。根据律法的爱,我们就知道自己何等的愁苦。
基督自己就是一个明证--证明他完全明白律法的深意--也成全了律法。直到生命终结,甚至在十字架上的最后一刻,体现了他是真正守律法的完全人。他尽心尽性尽力爱神,又爱人如己。
正是他,将他的圣灵赐予我们,将他的律法运用在我们的生命当中,使我们知罪。
由此我们一起来看下一问。
问5:你能全守这些诫命吗?
答:不能(1)。因为我的本性是倾向于憎恨神和邻舍的(2)。
(1)罗3:9-20(2)创6:5;耶17:9;罗7:23-24;8:7;弗2:1-3;多3:3
我们刚学习了基督给我们的律法总纲:尽心尽性尽力爱神,并且爱人如己。海德堡教理问答在这个主日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你能全守这些诫命吗”。我们根本做不到,我们已经知道虽然我们应该怎样做,但是我们没有这样做。
这样我们必须从神的律法中了解我们的愁苦。这律法要求我们爱神爱人。我们能作到吗?我们能行出神在律法中要求我们作的一切,能爱神超过一切并爱人如己吗?神要求完全的完美,而不会满足于任何次等的东西。因为他是神,本身就完美良善。他决不能容忍邪恶,丝毫都不能容忍,因为他创造我们本是完美的。
我能完全地遵行这些律法吗?回答是:“不能!”我们发现我们没法做到!我们得承认:“我们的本性是憎恶神和我们的邻居。”这真是相当坦白!
创 6:5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耶 17:9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
我告诉你,没有一个人肯自行承认这样的事情!只有圣灵在人心里作工,一个人才能老老实实地作答。
若凭己意,我们会以为自己能遵守这律法。我们通常自满自得。我们认为自己没有杀人也没有偷东西。我们也忠实地去教会。但是我们没有也做不到把我们的全身心奉献给神,也不能全心全意爱邻居。“因为我的本性是倾向于憎恨神和邻舍的。”圣经上说:
罗 8:7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弗 2:1-3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因为从本性上来说我们憎恨神憎恨人,这就是我们的愁苦!“本性”的意思是天生的,与生俱来的;“倾向于”的意思是我们不得不这样作:我们生来就憎恨神憎恨人。
多3:3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
可庆幸的是,神常约束这种憎恨和邪恶。神又保守我们离开邪恶。在这个世上,任何美善的事都是出于神。神要把我们领到原来美好的地位,爱神又爱人。
亲爱的弟兄姊妹!让我们感谢神,我们的天父,是他赐下律法,又赐下爱子给我们。这就是他的爱!当神的律法被传讲时,圣灵使律法在我们当中运行,知道自己的愁苦,说服我们认罪。
让我们感激主耶稣基督,是他向我们展示了律法的深刻含义(完全的爱)并为我们成就了律法!
让我们为圣灵与我们同在而欢喜快乐,是他将律法在我们的生命中不停运行。让我们欢喜圣灵每一次的动工,他使我们认罪,引导我们从愁苦走向伟大奇妙的救主!因此只有主耶稣能在我们的愁苦中给我们安慰,力量和喜乐!
是的,透过神的律法,我知道我的罪和我的愁苦有多大,我就知道我的主有多伟大,是他派遣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替我战胜了罪。哦,我的主,你是多么伟大,你的救赎是多么奇妙!现在我可以满怀喜乐地生活,直到永远。
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