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45:领圣餐者合宜的预备】97问
读经:
林前 11:27-32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原文作“睡”)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
林后13:5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
引言:我们已经分享了,圣礼中的圣餐,是基督亲自设立的。这是正如旧约的逾越节一样。是拯救的标记,为的是纪念主。
我们看吃逾越节,有许多的规定,只是没有年龄的限制,家中除了吃奶的孩子,全家人都可以吃。
那么新约的圣餐,也有许多的规定,圣餐应当发给谁,既然孩子们已经受洗,孩子们可以领受圣餐吗?谁配领圣餐呢?他们又当作什么预备呢?
九十七问:为了配领圣餐,应当怎样行?
答:为了配领圣餐,应当自己省察,是否有分辨主的身体的知识(1),是否用信心吃喝(2),是否有悔改(3)、爱心(4)和真顺服(5),免得不按理吃喝,自取审判(6)。
林前11:28-29
约6:53-56
亚12:10
约一4:19;加5:6
罗6:4,17-22
林前11:27-32
什么是配领圣餐?配领圣餐者,并不是说他有什么功德才配领受,仿佛我们是带着自己的功德或价值前来;有人说这是指有些人不配来到主的桌子前。如果是这样的话,则任何人都不配领受基督和他的恩惠。“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因为我们配领圣餐,就是在领受之前有适当的预备,并且当来到主的桌前领受的时候要举止合宜。
要配领圣餐,当作以下的预备:内在的预备,也就是说,领受的人确实处于上帝的恩典之中。外在实际的预备,也就是说,他们当把神吩咐他们的各种美德实行在生活中。活出基督的形象。
为了配领圣餐,作好内在的和实际的预备,圣经要求我们作好内在的和实际的预备,圣经要求我们当自己省察。“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林前11:28)。
为了预备自己领受圣餐,我们当从以下五个方面省察自己:
1.在知识上:是否在悟性方面能够分辨主的身体,饼所代表的就是基督的身体。“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林前11:29)。
2.在信心上:是否凭信心领受基督,吃喝他,从他得恩惠和属灵的滋养。“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林后13:5)。
3.在忏悔上:是否认罪悔改,自己分辨自己,为我们的罪而痛悔,正是我们的罪给主带来了痛苦。“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林前9:31)。
4.在爱心上:是否爱基督,在他的受死中,他的大爱就向我们显明了;是否彼此相爱,因为我们同是被基督的宝血救赎的。
5.在心志上:在我们配得领受圣餐之前,当重新立志,诚心诚意地顺服福音,这是我们当靠着主的力量必须去行的,也当全心定志去行的。“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或作阴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林前5:8)。
一;知识,足以知道主餐所代表的涵义;
因此要理问答根据保罗的教导,强调要“按理领主的晚餐。”假如天主教的变质论或路德宗的(合质论)同质论任何一种是正确的,我们都不需要先省察自己,然后开始分领主的身体和主的血。
然而我们在上一课已经证明天主教和路德宗在圣餐方面的错误。
林前 11:28-29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林前 10:16-17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约 6:53-58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象[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
基督并且赐给以下的应许:首先,他的身体在十字架上为我而舍,为我破碎,他的宝血为我而流,正如我亲眼看见主的饼为我擘开,主的杯递给我一样确实;
我是一个有罪的人,怎能来到主的圣餐台前,并且与基督联合呢?我的罪不是我与神之间的障碍吗?毕竟,我的罪常常使我与其他人之间产生隔阂!我们是否能有正确的信心来参加圣餐,而不受到良心的控告呢?
当然,我们的罪堆积如山。在我们能领圣餐之前,我们必须先脱离罪。必须使这个联合成为可能。然而,基督已经使这联合成为可能了。主设立这个圣餐,条件不是你先要摆脱自己的罪,然后再来。而是说:基督已经除去了你的罪,所以你现在必须来!圣餐上的一切事都指向这个事实:我们的罪都被赦免了。
这祝福的杯临到你吗?你有在圣餐上与基督的联合吗?圣餐非常清楚表明并印证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完成的牺牲及其一切恩惠与我们有份。基督亲自设立圣餐,他吩咐我和众信徒吃这擘开的饼,喝这杯,为的是纪念他;并且赐给以下的应许:他的身体在十字架上为我而舍,为我破碎,他的宝血为我而流,正如我亲眼看见主的饼为我擘开,主的杯递给我一样确实;他那被钉的身体和流出的宝血,要喂养我的灵魂,直到永生,正如我从牧师的手里接受,并亲尝主的饼和杯,作为基督的身体和宝血的标记一般确实。
然而事实上我们不能真正吃喝主的身体和主的血,除非在属灵的角度上,故此自我省察是需要的。同时我们也能了解圣经说不按理吃喝是什么意思了。
按理吃喝饼和葡萄酒,表示要有某种合宜的思想状态、心里的态度。它表示这些按理分领的人明白自己是不配的罪人,而只有藉着主耶稣的牺牲才能在神眼中看为可蒙收纳的人。要理问答说:“属灵的知识,可以分辩是主的身体”,意指他们明白主的死和人的死的不同。即清楚明白基督是代替他的子民忍受神的愤怒而受死。简言之,明白救主的受苦与死亡是为我们的罪求赦。因此,凡按理吃喝的人,就是那些清楚自己是何等不配,而心里充满了感谢的人,因他赐下爱子代死。
因为领圣餐者需要这样的知识,所以婴孩受洗了,却不能领受圣餐。神志不清的和醉酒无知状态的,都不可以领受圣餐。任何已经受洗的领餐会员都可以领受圣餐,除非他处于(本教会)被停餐惩戒的状态中,是不可领受圣餐的。
二;信心,足以满相信我们吃饼能维系身体,照样所代表的生命之粮能维持我们的灵魂;
约 6:53-56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林后13:5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
圣餐赐给教会乃是为着坚固信心,因此领圣餐的人必须有信心——否则坚固信心便无从谈起。
然而信心并非置于架子上的静物,可以指着说:“看,我有信心,在这儿。”信心乃是活泼的,在行为中彰显(雅各书2:14—26)。行为给我们自我省察的机会,他人也因此得以作出评价。
圣餐是指我们用信心领受基督的一切苦难和受死,藉此获得赦罪和永生,也是指借着居于基督和我们里面的圣灵,渐渐地连于他圣洁的身体。这样,虽然他在天上,我们在地上,我们还是他肉中的肉,骨中的骨,并且永远靠着同一位圣灵活着,由同一位圣灵掌管。
基督在亲自应许信徒吃这擘开的饼,喝这杯的时候,他就这样用自己的身体和宝血喂养他们。使徒保罗反复重申这一应许,说:
林前 10:16-17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来到主的桌前时不配的人:内心没有作好准备,仍然处于没有恩典,没有基督的状态;没有信心,既不能分辨主的身体,也不能属灵地吃喝他;没有悔改之心,没有爱心,没有新顺服,既不能通过圣餐荣耀主,也不能由此而得享与他的交通。他是没有信心的人,圣餐对于他就是吃饼而已。
当然也有蒙恩的人,在主的桌前时不配,因他没有以合宜的预备参加:虽然已经蒙恩,也有内在的预备,但却不留意,没有通过自省、祷告和默想作好实际的准备,因此就使上帝不悦,也无法得到圣礼的恩惠。
问7:有人已经蒙恩,也确实留心省察了自己,并尽了其它当尽的本分,预备好自己的心,但是仍然情绪不好,他们是否配领圣餐,是否应当来到主的桌前呢?
回答:他们虽然已经蒙恩,并且确实通过自省和其它当尽的本分,努力预备好自己的心,但是仍然情绪不好,他们应当来到主的桌前,因为在领受圣餐的时候,上帝也许会藉着圣餐使他们的情绪归正;无论如何,他们必须在那里等待,出于顺服之心,专心仰望聆听上帝,虽然他们并没有可见的、破碎的、令人振奋的喜乐之情,但是,藉着基督,他们的真诚也必蒙上帝悦纳。
问8:假如我们怀疑、担心自己是否已经真的蒙恩,还可来到主的桌前吗?
回答:虽然我们有担心,有疑虑,如果我们觉得需要耶稣基督,并且渴慕耶稣基督,并决心在主的圣约中放弃自我,我们就可以,而且也应当来到主的桌前,因为圣餐本身就是得证上帝之爱的一个途径;如果我们不能带着确信前来,我们可以前来追求确信。
第一层——自我省察
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教导十分明确:“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哥林多前书11:28)。使徒对自身层面的首要强调并不乏先例。旧约中,耶和华神首先将责任赐予作为个体的以色列民。如果一个以色列人不洁净(无论是因遗精,摸死尸,等等),这不洁净的人首先负有个人责任,不可进入帐幕,自洁,向神献祭(例如利未记12章)。新约也同样强调个人责任。
哥林多的基督徒有共餐的习俗,教会共餐在早期教会中十分盛行,这一做法而后演变为持守主的晚餐(见使徒行传2:42)。然而在哥林多,教会中的富人享用珍馐美馔,而穷人沦为看客,富人饱享盛筵(而穷人忍饥挨饿),如此便是主的晚餐(见21,33—34节)。主的桌前本应彰显弟兄相爱,这一行为却暴露出爱心的缺失,因此保罗因哥林多人的自私和贪婪警戒他们,并晓谕他们应当在家用饭(22,34节)。
在此语境下,保罗以耶稣为范例。“我当日(最初向你们传福音时)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23—25节)。既然这晚餐彰显了耶稣基督对神无私的顺服和信靠,以至舍己被钉十架,为着他人得益处,那么祂的子民舍己顺服主乃是合宜的。行动是信心的确据!
因此,哥林多基督徒领受了教导。要“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28节)。既然圣餐的饼和杯表明基督在十字架上舍身流血为我成就了救赎,那么我断不应该以自私和冷酷对待贫穷的弟兄姊妹。因此保罗说:“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即,缺乏基督所彰显的虚己精神——“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27节),因此“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28,29节)。哥林多教会中的富人的自私行径实际上是“不按理”吃主的晚餐,后果是“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30节)。换言之,因他们在主桌前的自私态度,神使疾病和死亡降在会众中。因此守护主的桌与个人紧密相关。
其次,各人要“鉴察己心,看是否真相信神信实的应许:祂全然藉着耶稣基督的患难和死赦免一切罪孽……”此处关键词是“相信”。重点在于:人是否定睛仰望基督的献祭,是否确信基督献祭便遮掩了自己的罪孽。确定自己是否全然定睛于基督并不难,只要看自己是否在基督里面寻到得救所需的一切。
三;悔改,认一切所知道的罪;
亚 12:10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们必仰望我(或作“他”,本节同),就是他们所扎的;必为我悲哀,如丧独生子;又为我愁苦,如丧长子。
诗51:17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
单单有基督为罪人死的知识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看看自己的内心,是否和神有正确的关系。圣经也命令我们自己察验,是否有破碎、忧伤痛悔的心及感恩的爱心,会致我们对神顺服(林后13:5)。
在这点上许多人发觉他们的信心极小,悔改、爱心和顺服的心也不足。甚至他们对自己产生怀疑。让我们谨慎一点,不要误解圣经对我们的要求。事实上我们必须省察自己,省察自己的悔罪、信心、爱心和顺服。但是圣经哪里说,这些东西要达到如此强烈和完全的地步,完全到我们自己满意?甚至伟大的保罗,当他自我省察时还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明显地说明他的悔罪、信心和顺服的程度与他自觉应有的距离尚远。然而保罗怎样能到主的桌前?因为他深知基督到世上是为要拯救罪人,他深知虽然他是一个可怜的罪人,但基督是他的希望和喜乐。换言之,虽然他为着神的恩典在他心中显露得那么微少而悲哀,但他仍知道离了神,连这么小的事情他也做不来。或者说,这些恩典的多寡程度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恩典的实在。来到主的桌前,若没有这思想,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样的人就好像那跑到圣殿中,自以为是地祷告的那个法利赛人。那个税吏祷告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正是我们效法的对象(路18:10~13)。
自我省察时,我是否承认自己是失丧的罪人?是否相信基督为我一切的罪孽付清了赎价?是否出于对神的感恩渴慕一生顺服神,爱邻舍?如果以上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神命令我坐在祂的桌前(虽然我是罪人),因为祂希望向我显明祂藉着基督为我成就的一切。于是祂晓谕我吃这饼,喝这杯,告诉我正如我口尝的一切实实在在,祂为我的缘故赐下基督也确凿无疑。祂应许的话语是何等大的勉励!
反之,如果我事实上在罪孽中自得其乐,或是看自己在基督里的信心和死亡的时日一样不确定,我应当如何?在此情况下,远离主桌的责任首先是为我自己!掌管这桌的主乃是圣洁的神,我一切所作所为——及其背后一切的动机——祂都全然知晓。我断不敢干犯这位神和祂的桌的圣洁,吃喝自己的罪而自招审判。守护首先使我个人的责任!
四;爱神与人;
约壹 4:19我们爱,因为 神先爱我们。
问5:为了领受圣餐,除了省察自己以外,还当怎样预备?
回答:为了领受圣餐,除了省察自己以外,在预备方面,还当向上帝祷告,祈求他的临在,祝福,和圣灵的帮助;为了激发我们的爱心,把我们的各种美德行出来,还当默想。
约壹 4:21爱 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 神所受的命令。
加 5:6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问9:要配领圣餐,我们在主的桌前当怎样行?
回答:要配领圣餐,我们在主的桌前当如此行:不管是在我们身体的外部动作上,还是在我们内在的心态上,我们都须谦卑自己,存敬畏之心。我们必须认真地留意外在的饼酒和行为,并把我们的心思主要放在仰望圣餐中饼与酒所印证、代表和展示的。我们一定要默想基督的受死,他的受死是如此地羞辱和痛苦,他是为我们而死的;我们也当为我们的罪忧伤,这恰恰就是基督受死的原因;我们当切切地渴慕他,渴慕他藉着其受死为我们所买赎的各样的恩惠;我们当从他吸取滋养,以及一切所需的属灵供应,一切的丰盈都在他里面;我们也当在他的爱中高兴欢喜,为他的恩典而心存感激,以对主的信心和至爱更新我们的约,并在他里面彼此相爱。
罗 6:4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罗 6:17-22感谢 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我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 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很明显,这与神在旧约中诫命的责任相符。“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面前”(利未记13:2)。祭司则定这人因大麻风而长时间不洁净,甚至较长时间内禁止他与其他百姓一同用餐,并禁止进入帐幕。可以理解,人因惧怕这样的后果而不愿主动到祭司那里,因此经文中的被动态应当引起注意。因着顾念帐幕和神的子民的圣洁,人或许要引领邻舍去见祭司,甚或将邻舍带到祭司那里。因此这段经文意味着人在帐幕中面见耶和华的责任超出个人,广及整个群体。我们认识到,这群体责任也包含在警戒犯罪的弟兄的教导之中(见马太福音18:15;加拉太书6:1;另见第32条)。
五;决志履行各样的本份。
林前 11:27-32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原文作“睡”)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
第三层——长老职责
人只有领悟守卫主桌圣洁的个人和群体责任,方能合宜讲论长老作为牧者的职责。他们需要“牧养神的群羊”(彼得前书5:2)。而牧养意味着禁止某位成员领圣餐——免得他吃喝自己的罪,挑动神的怒气降在会众身上(见哥林多前书11:12—32)。正如旧约中的祭司有权柄因某个以色列人患大麻风而禁止他进入耶和华的帐幕(利未记13章),新约中的长老也有权柄因神的某个儿女未解决的罪而禁止他领圣餐。
为履行守护主桌的职责,长老与会众中希望领圣餐的人交通。在这位成员告白信仰之前,长老通过拜访,谈话和倾听,鉴察这(年轻的)弟兄或姊妹的所思所想。长老首先要尊重会众的责任,在会众中宣告某人希望领圣餐——从而在公开告白信仰之前给会众表达不同意见的机会。此外,长老与会众时常保持联系,无论是通过一年一度的正式拜访或是日常生活中非正式的交通。他们也要倾听会众对于不听警戒的弟兄的报告(马太福音18:17)。根据对某位成员灵命健康的了解,长老可能禁止他领圣餐,守护主桌也是长老的责任。
关于访客?
总而言之,个人,群体和牧者的责任在主桌前坚固守护。教会清楚宣告主的桌为圣洁。
然而,对于(教会来客)访客是否可以放松这守护?其他地区的长老作见证(长老证明,对来客的信仰证明)可以使这位教会中的访客达到第三层(因此也达到第二层),然而访客的个人见证仅仅停留在第一层。即使他教会中的朋友也仅能触及第二层的一点皮毛——更不用说第三层。所以要有对方教会长老的证明,同意后方可一起领受圣餐。
问10:配领圣餐的人领受圣餐之后,当怎样行?
回答:配领圣餐的人,在领受圣餐之后,当自己省察自己的言行和结果。如果他们没有与主相遇,情绪不适,就当探究其中的原因,为自己的问题而伤痛,并殷切地寻求饶恕,在经历这样的痛苦之后,当努力求取圣餐的益处,并为将来而努力改正。如果他们与上帝相遇了,心胸得到了扩展,心情甜蜜愉快,就当为所得到的扩展和帮助而感恩,努力持守心灵中这种甜蜜的滋味;并且努力从基督吸取更多的恩惠,以便钉死世界和自己肉体的邪情私欲;对于撒但、罪和世俗的安全感,一定要保持警醒;审慎地履行自己所许的愿,持守他们所更新的圣约。
问11:使人不配或不按理领受圣餐的罪是什么?
回答:使人不配领受圣餐的罪是:得罪主的身体和宝血;也就是,干犯、轻蔑主的身体和宝血。“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7)。
问12:不按理领受圣餐,会导致什么样的危险?
回答:不按理领受圣餐,所导致的危险就是吃喝自己的罪,即招惹上帝的审判和震怒,使其现世的、属灵的和永远的审判临到我们的身上。“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林前11:29,30)。
结论:
假如我们来到主的桌前,感觉除了赦罪和洁净──神的恩赐加给我们力量,使我们能为主活得更完美之外,别无所需。那么我们就应该来,喜乐地领这圣餐。当饼擘开,并分派给桌子的四周人时,我们感觉我们所得的救恩,正是主耶稣和他所完成的工作。因为“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改革宗长老会温州教会
陈达 长老
2014.4.19-4.23於温州利府花苑
2021.7.23
资料来源: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新译本2009版)王志勇译 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释义》托马斯·文森特(Thomas Vincent,1634-1678)著 王志勇译 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 2006版
《海德堡要理问答释义》 陈达著
《系统神学》汤姆华森 著 罗伟伦 钱曜诚译
《比利时信条讲义》2013 陈达整理 未出版
《真道初阶》(修订稿) 未出版
读经:
林前 11:27-32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原文作“睡”)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
林后13:5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
引言:我们已经分享了,圣礼中的圣餐,是基督亲自设立的。这是正如旧约的逾越节一样。是拯救的标记,为的是纪念主。
我们看吃逾越节,有许多的规定,只是没有年龄的限制,家中除了吃奶的孩子,全家人都可以吃。
那么新约的圣餐,也有许多的规定,圣餐应当发给谁,既然孩子们已经受洗,孩子们可以领受圣餐吗?谁配领圣餐呢?他们又当作什么预备呢?
九十七问:为了配领圣餐,应当怎样行?
答:为了配领圣餐,应当自己省察,是否有分辨主的身体的知识(1),是否用信心吃喝(2),是否有悔改(3)、爱心(4)和真顺服(5),免得不按理吃喝,自取审判(6)。
林前11:28-29
约6:53-56
亚12:10
约一4:19;加5:6
罗6:4,17-22
林前11:27-32
什么是配领圣餐?配领圣餐者,并不是说他有什么功德才配领受,仿佛我们是带着自己的功德或价值前来;有人说这是指有些人不配来到主的桌子前。如果是这样的话,则任何人都不配领受基督和他的恩惠。“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
因为我们配领圣餐,就是在领受之前有适当的预备,并且当来到主的桌前领受的时候要举止合宜。
要配领圣餐,当作以下的预备:内在的预备,也就是说,领受的人确实处于上帝的恩典之中。外在实际的预备,也就是说,他们当把神吩咐他们的各种美德实行在生活中。活出基督的形象。
为了配领圣餐,作好内在的和实际的预备,圣经要求我们作好内在的和实际的预备,圣经要求我们当自己省察。“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林前11:28)。
为了预备自己领受圣餐,我们当从以下五个方面省察自己:
1.在知识上:是否在悟性方面能够分辨主的身体,饼所代表的就是基督的身体。“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林前11:29)。
2.在信心上:是否凭信心领受基督,吃喝他,从他得恩惠和属灵的滋养。“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林后13:5)。
3.在忏悔上:是否认罪悔改,自己分辨自己,为我们的罪而痛悔,正是我们的罪给主带来了痛苦。“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林前9:31)。
4.在爱心上:是否爱基督,在他的受死中,他的大爱就向我们显明了;是否彼此相爱,因为我们同是被基督的宝血救赎的。
5.在心志上:在我们配得领受圣餐之前,当重新立志,诚心诚意地顺服福音,这是我们当靠着主的力量必须去行的,也当全心定志去行的。“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或作阴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林前5:8)。
一;知识,足以知道主餐所代表的涵义;
因此要理问答根据保罗的教导,强调要“按理领主的晚餐。”假如天主教的变质论或路德宗的(合质论)同质论任何一种是正确的,我们都不需要先省察自己,然后开始分领主的身体和主的血。
然而我们在上一课已经证明天主教和路德宗在圣餐方面的错误。
林前 11:28-29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林前 10:16-17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约 6:53-58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象[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
基督并且赐给以下的应许:首先,他的身体在十字架上为我而舍,为我破碎,他的宝血为我而流,正如我亲眼看见主的饼为我擘开,主的杯递给我一样确实;
我是一个有罪的人,怎能来到主的圣餐台前,并且与基督联合呢?我的罪不是我与神之间的障碍吗?毕竟,我的罪常常使我与其他人之间产生隔阂!我们是否能有正确的信心来参加圣餐,而不受到良心的控告呢?
当然,我们的罪堆积如山。在我们能领圣餐之前,我们必须先脱离罪。必须使这个联合成为可能。然而,基督已经使这联合成为可能了。主设立这个圣餐,条件不是你先要摆脱自己的罪,然后再来。而是说:基督已经除去了你的罪,所以你现在必须来!圣餐上的一切事都指向这个事实:我们的罪都被赦免了。
这祝福的杯临到你吗?你有在圣餐上与基督的联合吗?圣餐非常清楚表明并印证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完成的牺牲及其一切恩惠与我们有份。基督亲自设立圣餐,他吩咐我和众信徒吃这擘开的饼,喝这杯,为的是纪念他;并且赐给以下的应许:他的身体在十字架上为我而舍,为我破碎,他的宝血为我而流,正如我亲眼看见主的饼为我擘开,主的杯递给我一样确实;他那被钉的身体和流出的宝血,要喂养我的灵魂,直到永生,正如我从牧师的手里接受,并亲尝主的饼和杯,作为基督的身体和宝血的标记一般确实。
然而事实上我们不能真正吃喝主的身体和主的血,除非在属灵的角度上,故此自我省察是需要的。同时我们也能了解圣经说不按理吃喝是什么意思了。
按理吃喝饼和葡萄酒,表示要有某种合宜的思想状态、心里的态度。它表示这些按理分领的人明白自己是不配的罪人,而只有藉着主耶稣的牺牲才能在神眼中看为可蒙收纳的人。要理问答说:“属灵的知识,可以分辩是主的身体”,意指他们明白主的死和人的死的不同。即清楚明白基督是代替他的子民忍受神的愤怒而受死。简言之,明白救主的受苦与死亡是为我们的罪求赦。因此,凡按理吃喝的人,就是那些清楚自己是何等不配,而心里充满了感谢的人,因他赐下爱子代死。
因为领圣餐者需要这样的知识,所以婴孩受洗了,却不能领受圣餐。神志不清的和醉酒无知状态的,都不可以领受圣餐。任何已经受洗的领餐会员都可以领受圣餐,除非他处于(本教会)被停餐惩戒的状态中,是不可领受圣餐的。
二;信心,足以满相信我们吃饼能维系身体,照样所代表的生命之粮能维持我们的灵魂;
约 6:53-56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林后13:5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
圣餐赐给教会乃是为着坚固信心,因此领圣餐的人必须有信心——否则坚固信心便无从谈起。
然而信心并非置于架子上的静物,可以指着说:“看,我有信心,在这儿。”信心乃是活泼的,在行为中彰显(雅各书2:14—26)。行为给我们自我省察的机会,他人也因此得以作出评价。
圣餐是指我们用信心领受基督的一切苦难和受死,藉此获得赦罪和永生,也是指借着居于基督和我们里面的圣灵,渐渐地连于他圣洁的身体。这样,虽然他在天上,我们在地上,我们还是他肉中的肉,骨中的骨,并且永远靠着同一位圣灵活着,由同一位圣灵掌管。
基督在亲自应许信徒吃这擘开的饼,喝这杯的时候,他就这样用自己的身体和宝血喂养他们。使徒保罗反复重申这一应许,说:
林前 10:16-17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
来到主的桌前时不配的人:内心没有作好准备,仍然处于没有恩典,没有基督的状态;没有信心,既不能分辨主的身体,也不能属灵地吃喝他;没有悔改之心,没有爱心,没有新顺服,既不能通过圣餐荣耀主,也不能由此而得享与他的交通。他是没有信心的人,圣餐对于他就是吃饼而已。
当然也有蒙恩的人,在主的桌前时不配,因他没有以合宜的预备参加:虽然已经蒙恩,也有内在的预备,但却不留意,没有通过自省、祷告和默想作好实际的准备,因此就使上帝不悦,也无法得到圣礼的恩惠。
问7:有人已经蒙恩,也确实留心省察了自己,并尽了其它当尽的本分,预备好自己的心,但是仍然情绪不好,他们是否配领圣餐,是否应当来到主的桌前呢?
回答:他们虽然已经蒙恩,并且确实通过自省和其它当尽的本分,努力预备好自己的心,但是仍然情绪不好,他们应当来到主的桌前,因为在领受圣餐的时候,上帝也许会藉着圣餐使他们的情绪归正;无论如何,他们必须在那里等待,出于顺服之心,专心仰望聆听上帝,虽然他们并没有可见的、破碎的、令人振奋的喜乐之情,但是,藉着基督,他们的真诚也必蒙上帝悦纳。
问8:假如我们怀疑、担心自己是否已经真的蒙恩,还可来到主的桌前吗?
回答:虽然我们有担心,有疑虑,如果我们觉得需要耶稣基督,并且渴慕耶稣基督,并决心在主的圣约中放弃自我,我们就可以,而且也应当来到主的桌前,因为圣餐本身就是得证上帝之爱的一个途径;如果我们不能带着确信前来,我们可以前来追求确信。
第一层——自我省察
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教导十分明确:“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哥林多前书11:28)。使徒对自身层面的首要强调并不乏先例。旧约中,耶和华神首先将责任赐予作为个体的以色列民。如果一个以色列人不洁净(无论是因遗精,摸死尸,等等),这不洁净的人首先负有个人责任,不可进入帐幕,自洁,向神献祭(例如利未记12章)。新约也同样强调个人责任。
哥林多的基督徒有共餐的习俗,教会共餐在早期教会中十分盛行,这一做法而后演变为持守主的晚餐(见使徒行传2:42)。然而在哥林多,教会中的富人享用珍馐美馔,而穷人沦为看客,富人饱享盛筵(而穷人忍饥挨饿),如此便是主的晚餐(见21,33—34节)。主的桌前本应彰显弟兄相爱,这一行为却暴露出爱心的缺失,因此保罗因哥林多人的自私和贪婪警戒他们,并晓谕他们应当在家用饭(22,34节)。
在此语境下,保罗以耶稣为范例。“我当日(最初向你们传福音时)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掰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23—25节)。既然这晚餐彰显了耶稣基督对神无私的顺服和信靠,以至舍己被钉十架,为着他人得益处,那么祂的子民舍己顺服主乃是合宜的。行动是信心的确据!
因此,哥林多基督徒领受了教导。要“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28节)。既然圣餐的饼和杯表明基督在十字架上舍身流血为我成就了救赎,那么我断不应该以自私和冷酷对待贫穷的弟兄姊妹。因此保罗说:“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即,缺乏基督所彰显的虚己精神——“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27节),因此“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28,29节)。哥林多教会中的富人的自私行径实际上是“不按理”吃主的晚餐,后果是“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30节)。换言之,因他们在主桌前的自私态度,神使疾病和死亡降在会众中。因此守护主的桌与个人紧密相关。
其次,各人要“鉴察己心,看是否真相信神信实的应许:祂全然藉着耶稣基督的患难和死赦免一切罪孽……”此处关键词是“相信”。重点在于:人是否定睛仰望基督的献祭,是否确信基督献祭便遮掩了自己的罪孽。确定自己是否全然定睛于基督并不难,只要看自己是否在基督里面寻到得救所需的一切。
三;悔改,认一切所知道的罪;
亚 12:10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们必仰望我(或作“他”,本节同),就是他们所扎的;必为我悲哀,如丧独生子;又为我愁苦,如丧长子。
诗51:17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
单单有基督为罪人死的知识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看看自己的内心,是否和神有正确的关系。圣经也命令我们自己察验,是否有破碎、忧伤痛悔的心及感恩的爱心,会致我们对神顺服(林后13:5)。
在这点上许多人发觉他们的信心极小,悔改、爱心和顺服的心也不足。甚至他们对自己产生怀疑。让我们谨慎一点,不要误解圣经对我们的要求。事实上我们必须省察自己,省察自己的悔罪、信心、爱心和顺服。但是圣经哪里说,这些东西要达到如此强烈和完全的地步,完全到我们自己满意?甚至伟大的保罗,当他自我省察时还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明显地说明他的悔罪、信心和顺服的程度与他自觉应有的距离尚远。然而保罗怎样能到主的桌前?因为他深知基督到世上是为要拯救罪人,他深知虽然他是一个可怜的罪人,但基督是他的希望和喜乐。换言之,虽然他为着神的恩典在他心中显露得那么微少而悲哀,但他仍知道离了神,连这么小的事情他也做不来。或者说,这些恩典的多寡程度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恩典的实在。来到主的桌前,若没有这思想,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样的人就好像那跑到圣殿中,自以为是地祷告的那个法利赛人。那个税吏祷告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正是我们效法的对象(路18:10~13)。
自我省察时,我是否承认自己是失丧的罪人?是否相信基督为我一切的罪孽付清了赎价?是否出于对神的感恩渴慕一生顺服神,爱邻舍?如果以上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神命令我坐在祂的桌前(虽然我是罪人),因为祂希望向我显明祂藉着基督为我成就的一切。于是祂晓谕我吃这饼,喝这杯,告诉我正如我口尝的一切实实在在,祂为我的缘故赐下基督也确凿无疑。祂应许的话语是何等大的勉励!
反之,如果我事实上在罪孽中自得其乐,或是看自己在基督里的信心和死亡的时日一样不确定,我应当如何?在此情况下,远离主桌的责任首先是为我自己!掌管这桌的主乃是圣洁的神,我一切所作所为——及其背后一切的动机——祂都全然知晓。我断不敢干犯这位神和祂的桌的圣洁,吃喝自己的罪而自招审判。守护首先使我个人的责任!
四;爱神与人;
约壹 4:19我们爱,因为 神先爱我们。
问5:为了领受圣餐,除了省察自己以外,还当怎样预备?
回答:为了领受圣餐,除了省察自己以外,在预备方面,还当向上帝祷告,祈求他的临在,祝福,和圣灵的帮助;为了激发我们的爱心,把我们的各种美德行出来,还当默想。
约壹 4:21爱 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 神所受的命令。
加 5:6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问9:要配领圣餐,我们在主的桌前当怎样行?
回答:要配领圣餐,我们在主的桌前当如此行:不管是在我们身体的外部动作上,还是在我们内在的心态上,我们都须谦卑自己,存敬畏之心。我们必须认真地留意外在的饼酒和行为,并把我们的心思主要放在仰望圣餐中饼与酒所印证、代表和展示的。我们一定要默想基督的受死,他的受死是如此地羞辱和痛苦,他是为我们而死的;我们也当为我们的罪忧伤,这恰恰就是基督受死的原因;我们当切切地渴慕他,渴慕他藉着其受死为我们所买赎的各样的恩惠;我们当从他吸取滋养,以及一切所需的属灵供应,一切的丰盈都在他里面;我们也当在他的爱中高兴欢喜,为他的恩典而心存感激,以对主的信心和至爱更新我们的约,并在他里面彼此相爱。
罗 6:4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罗 6:17-22感谢 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我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 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很明显,这与神在旧约中诫命的责任相符。“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面前”(利未记13:2)。祭司则定这人因大麻风而长时间不洁净,甚至较长时间内禁止他与其他百姓一同用餐,并禁止进入帐幕。可以理解,人因惧怕这样的后果而不愿主动到祭司那里,因此经文中的被动态应当引起注意。因着顾念帐幕和神的子民的圣洁,人或许要引领邻舍去见祭司,甚或将邻舍带到祭司那里。因此这段经文意味着人在帐幕中面见耶和华的责任超出个人,广及整个群体。我们认识到,这群体责任也包含在警戒犯罪的弟兄的教导之中(见马太福音18:15;加拉太书6:1;另见第32条)。
五;决志履行各样的本份。
林前 11:27-32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原文作“睡”)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
第三层——长老职责
人只有领悟守卫主桌圣洁的个人和群体责任,方能合宜讲论长老作为牧者的职责。他们需要“牧养神的群羊”(彼得前书5:2)。而牧养意味着禁止某位成员领圣餐——免得他吃喝自己的罪,挑动神的怒气降在会众身上(见哥林多前书11:12—32)。正如旧约中的祭司有权柄因某个以色列人患大麻风而禁止他进入耶和华的帐幕(利未记13章),新约中的长老也有权柄因神的某个儿女未解决的罪而禁止他领圣餐。
为履行守护主桌的职责,长老与会众中希望领圣餐的人交通。在这位成员告白信仰之前,长老通过拜访,谈话和倾听,鉴察这(年轻的)弟兄或姊妹的所思所想。长老首先要尊重会众的责任,在会众中宣告某人希望领圣餐——从而在公开告白信仰之前给会众表达不同意见的机会。此外,长老与会众时常保持联系,无论是通过一年一度的正式拜访或是日常生活中非正式的交通。他们也要倾听会众对于不听警戒的弟兄的报告(马太福音18:17)。根据对某位成员灵命健康的了解,长老可能禁止他领圣餐,守护主桌也是长老的责任。
关于访客?
总而言之,个人,群体和牧者的责任在主桌前坚固守护。教会清楚宣告主的桌为圣洁。
然而,对于(教会来客)访客是否可以放松这守护?其他地区的长老作见证(长老证明,对来客的信仰证明)可以使这位教会中的访客达到第三层(因此也达到第二层),然而访客的个人见证仅仅停留在第一层。即使他教会中的朋友也仅能触及第二层的一点皮毛——更不用说第三层。所以要有对方教会长老的证明,同意后方可一起领受圣餐。
问10:配领圣餐的人领受圣餐之后,当怎样行?
回答:配领圣餐的人,在领受圣餐之后,当自己省察自己的言行和结果。如果他们没有与主相遇,情绪不适,就当探究其中的原因,为自己的问题而伤痛,并殷切地寻求饶恕,在经历这样的痛苦之后,当努力求取圣餐的益处,并为将来而努力改正。如果他们与上帝相遇了,心胸得到了扩展,心情甜蜜愉快,就当为所得到的扩展和帮助而感恩,努力持守心灵中这种甜蜜的滋味;并且努力从基督吸取更多的恩惠,以便钉死世界和自己肉体的邪情私欲;对于撒但、罪和世俗的安全感,一定要保持警醒;审慎地履行自己所许的愿,持守他们所更新的圣约。
问11:使人不配或不按理领受圣餐的罪是什么?
回答:使人不配领受圣餐的罪是:得罪主的身体和宝血;也就是,干犯、轻蔑主的身体和宝血。“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7)。
问12:不按理领受圣餐,会导致什么样的危险?
回答:不按理领受圣餐,所导致的危险就是吃喝自己的罪,即招惹上帝的审判和震怒,使其现世的、属灵的和永远的审判临到我们的身上。“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林前11:29,30)。
结论:
假如我们来到主的桌前,感觉除了赦罪和洁净──神的恩赐加给我们力量,使我们能为主活得更完美之外,别无所需。那么我们就应该来,喜乐地领这圣餐。当饼擘开,并分派给桌子的四周人时,我们感觉我们所得的救恩,正是主耶稣和他所完成的工作。因为“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改革宗长老会温州教会
陈达 长老
2014.4.19-4.23於温州利府花苑
2021.7.23
资料来源: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新译本2009版)王志勇译 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释义》托马斯·文森特(Thomas Vincent,1634-1678)著 王志勇译 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 2006版
《海德堡要理问答释义》 陈达著
《系统神学》汤姆华森 著 罗伟伦 钱曜诚译
《比利时信条讲义》2013 陈达整理 未出版
《真道初阶》(修订稿) 未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