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25:第一条诫命】 45-48问
读经:
出 20:1-3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原意: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
林前 8:5-6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
引言:
弟兄姊妹平安,前面我们已经分享过十诫的序言:
出 20:2“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有人把这节归为律法的序言,有人归为第一诫的内容。首先肯定这是神亲自刻在石版上的话。可以把这归在第一诫中,因为十诫只划分为两个部分。又因为这句话有神表明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所以也可以作为整个律法的序言。
神表明自己不单是创造主,更是救赎主,他曾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以色列人从埃及地为奴之家拯救出来。这律法一开头就述说神的拯救,所以律法也是讲恩典,讲爱。神的律法是神圣的,是爱的律法。所以我们理当听从他的吩咐,不干犯他的命令。
首先我们学习第一条诫命。
四十五问:第一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是:“在我面前(合和本译为“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1)。
1. 出20:3;申5:7
十诫记载于圣经的两处,分别是出埃及记和申命记。除了第四条诫命,其他的诫命几乎是一模一样的。第一条诫命就是完全一样的。
出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申 5: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这是诫命的简单意思:“除了耶和华神以外,再也没有别神,我们不可以在耶和华神以外还有别神。”“除了我以外”的原文意为“在我面前,对着我面前。”“别的神”是复数。
在要理问答里,每一条诫命都要解释,并加以延伸;方法是:首先诫命吩咐我们作什么,接着诫命禁止我们作什么,最后也可以看有什么特别理由或动机。
四十六问:第一条诫命吩咐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吩咐我们要认识并承认上帝是独一的真神,是我们的上帝(1);并要如此去崇拜祂,荣耀祂(2)。
申26:17;代上28:9;赛45:20-25
诗95:6,7;29:2;太4:10
虽然在十诫中,几乎每一条字面的意思都是禁止的,但是我们从十条诫命的总纲中就可以看到,祂借着那禁止的字面意思,来教导祂的百姓过祂在律法中所吩咐的生活。
太 22:37-40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一;第一诫的吩咐:
a、认识并承认神。
为独一的神。正如生身的父亲只有一位,真神也只有一位。所以我们只相信一位神。其他的都不是神。
这位真神是耶和华,那自有永有,自我存在的,独立的,永远的。
这位真神是造天地的主,又是创造人的。我们常常听到传道人说:“真神造人,假神人造。”
那创造我们的,能够给我们律法要求我们;也因此他能够奖赏我们对他的听从和遵守,并惩罚那些不遵守他的。
承认神。相信他就是我们的神。耶和华不单是创造我们的神,更是救赎我们的主。这是按照他的应许,拯救以色列的信实而慈爱的救主。他是藉着他的独生子基督拯救罪人的全能者。
申 26:17你今日认耶和华为你的神,应许遵行他的道,谨守他的律例、诫命、典章,听从他的话。
代上 28:9a我儿所罗门哪!你当认识耶和华你父的神,诚心乐意的事奉他。
约 17:3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耶和华是我们的神,是与我们立约的神,是人当敬拜的唯一对象。我们当认识他并承认他。
b、敬拜和荣耀他。
当我们认识到神的尊荣以及神配受尊荣时,我们内在地(从心里)认识并晓得神各样完全的属性--晓得神在整体上是完全的,在各个方面也是完全的。因为神在人的心里直接显明这些完全的属性,也在各种作为中彰显他这些完全的属性。万事万物都会挑旺我们的心来尊崇、荣耀、称颂、赞美神。这可见于下列经文中:
诗 145:2-3我要天天称颂你,也要永永远远赞美你的名。耶和华本为大,该受大赞美,其大无法测度。
诗 145:5我要默念你威严的尊荣和你奇妙的作为。
诗 29:1-2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归给耶和华。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
如果我们敢于倚赖神的无所不能、他所应许的帮助、他的信实,那么我们就是在荣耀神。正是这样,亚伯拉罕才“因信心里坚固,将荣耀归给神”(罗4:20)。
耶和华是爱以色列,救赎以色列出埃及的,我们也应当爱他。
太 22:37-38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申 6:5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这就是大卫所行的:“耶和华啊,我爱你!”(诗18:1);他还劝勉每个人都要这样做:“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都要爱他”(诗31:23)。
如果灵魂能够认识到神的威严、荣耀和圣洁,那么结果只能是灵魂因着对神的敬畏而战兢。这种敬畏表现在深深的谦卑上,表现在接近神的方式--与神的团契,以及留心不要让自己的言行违背神的旨意等等方面。大卫下面的这些经文所指的就是这一点:
诗22:23以色列的后裔,都要惧怕他。
诗34:9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当敬畏他。
诗33:8愿全地都敬畏耶和华,愿世上的居民,都惧怕他。
第一诫的吩咐我们敬拜耶和华,赞美他(15:21),敬爱他(20:6),服从他(23:21),祷告他(22:27)。
四十七问:第一条诫命禁止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禁止我们否认(1)、不敬拜或不荣耀真神为上帝(2),为我们的上帝(3),又禁止我们将只当归于祂的崇拜和荣耀归于任何受造物(4)。
诗14:1
罗1:20-21
诗81:10-11
结8:16-18;罗1:25
二;第一诫的禁止:
“除了我以外”或“在我面前”。就是连出现一点其他的也不可的意思,这宣告是排他性的。正如一个丈夫在妻子面前宣布:只有我是你唯一的丈夫。同样在神面前再无别者,一切尽在他的眼前。
“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表示神严格的禁止。就像在伊甸园里的那棵分别善恶的树的事实一样,“你不可吃”。不可就是不可。很清楚的告诉人只能作一个拣选,便是不可有别的神作为我们的神。
在这说出了“你不可有别的神”,只能以耶和华为神。因为别的都不是神,只有“我耶和华”才是神。你要拣选,就只有拣选这一个。
a、第一诫的禁止人弃绝、不敬拜、不荣耀神
禁止人弃绝耶和华为真神。正如一个人不可以不承认生他养他的父母那样,第一诫的禁止人弃绝恩待我们的耶和华。
诗 14:1愚顽人心里说,没有 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
这条诫命中所禁止否认神的存在,不敬虔,疏远神。人对神的知识和承认与理性一样,是与生俱来的。在某些人心中清晰,在某些人心中模糊些。而且,很多人因为放纵不敬,违背理性的亮光持续犯罪,与神相争,已经使这种先天的认识变得模糊或者熄灭了。
罗 1:19-20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禁止人不以耶和华为真神,为我们的神。禁止人否认耶和华为真神,否认基督;换句话说,就是禁止无神论。世上的首个无神论者大概就是拿剑杀人的拉麦。
b、第一诫的禁止人将当给真神的敬拜和荣耀归于任何受造物。
这是极其冒犯神的罪;神绝不会视而不见。
诗 44:20-21倘若我们忘了 神的名,或向别神举手,神岂不鉴察这事吗?因为他晓得人心里的隐秘。
不可祭拜假神。以色列人要进去的迦南地是多神的地方。耶和华要建立独一神论的国度,所以他禁止多神论,或泛神论的祭拜行为。
耶 2:27-28他们向木头说:‘你是我的父。’向石头说:‘你是生我的。’他们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及至遭遇患难的时候却说:‘起来拯救我们。’“你为自己作的神在哪里呢?你遭遇患难的时候,叫他们起来拯救你吧!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
代上 16:26外邦的神都属虚无,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
不可称赞假神(赛42:8,48:11)。称赞等于的崇拜。
赛 42:8“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
赛 48:11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
第一条诫命所包含的,是整个律法的基础;遵守了这一条,我们才能以耶和华为我们的神,承认他是我们的神,接受他,以谦卑、渴慕和尊敬来到他的面前,把我们最深的爱完全倾注于他。
专一的对耶和华效忠,是立约关系的中心,是其它事情得以建立的基础。百姓要实行一神的敬拜,只事奉一位神。正如在五经中所显明,敬拜别神会被判死刑(民25:1-18;申13:1-18)。
四十八问:第一条诫命中“在我面前”一语特别教训我们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中“在我面前”一语教训我们,上帝无所不见,祂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大为不悦(1)。
1. 申30:17-18;代上28:9;诗44:20-21;结8:12
我们需要守此诫的特别理由是,那鉴察万物的神,特别注意人违反此诫,他就极度不悦,神要惩罚干犯此诫命的人。
“在我面前”一语教训我们,上帝确实是无所不见的,因为上帝无所不在,而且他的知识是无限的。
耶23:24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全地吗。
诗147:5他的智慧无法测度。
代上28:9:我儿所罗门哪,你当认识耶和华你父的神,诚心乐意地事奉祂。因为祂鉴察众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寻求祂,祂必使你寻见;你若离弃祂,祂必永远丢弃你!
来 4:13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神不单看见我们所行的,我们心中的思念,都是在他门前是赤露敞开的,神鉴察众人的心,知道人的一切心思意念。人拜偶像之前,他的心先偏于邪。神注意到我们心中的拜偶像之罪,也看见人行为上的拜偶像之罪,因他无所不在,无所不见。
结 8:12他对我说:“人子啊!以色列家的长老暗中在各人画像屋里所行的,你看见了吗?他们常说,耶和华看不见我们,耶和华已经离弃这地。”
当神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就极度不悦。因为另有别神之罪,对于上帝圣洁而忌邪的眼目而言,是极大的公然藐视,上帝断不会把他的荣耀归给别神(赛42:8)。神要惩罚干犯此诫命的人。
诗44:20-21:倘若我们忘了神的名,或向别的神举手,神岂不鉴察这事吗?
申30:17-18:倘若你心里偏离,不肯听从,却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别神,我今日明明告诉你们:你们必要灭亡,在你过约旦河进去得为业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长久。
结论:
神在第一条诫命吩咐我们要认识并承认上帝是独一的真神,是我们的上帝;除了耶和华神以外,我们没有其他神。只有这位创造天地的主和拯救我们的主是独一的真神。神要求我们单单去敬拜祂,荣耀祂。
神也是在第一条诫命禁止我们否认耶和华,禁止我们不敬拜或不荣耀真神。因为只有他是我们的上帝,这条诫命又禁止我们将只当归于祂的敬拜和荣耀归于任何受造物。那鉴察万物的神,特别注意人在他面前有没有单单侍奉他,若人们在耶和华之外有别神,神就极度不悦,他要惩罚干犯此诫命的人。
愿神带领我们单单认识他,爱他。愿神引领我们唯独侍奉他,以他为乐。
阿门!
改革宗长老会温州教会
陈达 长老
2014.4.19-4.23於温州利府花苑
2019.3.17--4.6深圳&温州
2020.2.29重新修订
资料来源: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新译本2009版)王志勇译 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释义》托马斯·文森特(Thomas Vincent,1634-1678)著 王志勇译 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 2006版
《海德堡要理问答释义》 陈达著
《系统神学》汤姆华森 著 罗伟伦 钱曜诚译
《比利时信条讲义》2013 陈达整理 未出版
《真道初阶》(修订稿) 未出版
读经:
出 20:1-3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原意: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
林前 8:5-6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
引言:
弟兄姊妹平安,前面我们已经分享过十诫的序言:
出 20:2“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有人把这节归为律法的序言,有人归为第一诫的内容。首先肯定这是神亲自刻在石版上的话。可以把这归在第一诫中,因为十诫只划分为两个部分。又因为这句话有神表明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所以也可以作为整个律法的序言。
神表明自己不单是创造主,更是救赎主,他曾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以色列人从埃及地为奴之家拯救出来。这律法一开头就述说神的拯救,所以律法也是讲恩典,讲爱。神的律法是神圣的,是爱的律法。所以我们理当听从他的吩咐,不干犯他的命令。
首先我们学习第一条诫命。
四十五问:第一条诫命是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是:“在我面前(合和本译为“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1)。
1. 出20:3;申5:7
十诫记载于圣经的两处,分别是出埃及记和申命记。除了第四条诫命,其他的诫命几乎是一模一样的。第一条诫命就是完全一样的。
出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申 5: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这是诫命的简单意思:“除了耶和华神以外,再也没有别神,我们不可以在耶和华神以外还有别神。”“除了我以外”的原文意为“在我面前,对着我面前。”“别的神”是复数。
在要理问答里,每一条诫命都要解释,并加以延伸;方法是:首先诫命吩咐我们作什么,接着诫命禁止我们作什么,最后也可以看有什么特别理由或动机。
四十六问:第一条诫命吩咐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吩咐我们要认识并承认上帝是独一的真神,是我们的上帝(1);并要如此去崇拜祂,荣耀祂(2)。
申26:17;代上28:9;赛45:20-25
诗95:6,7;29:2;太4:10
虽然在十诫中,几乎每一条字面的意思都是禁止的,但是我们从十条诫命的总纲中就可以看到,祂借着那禁止的字面意思,来教导祂的百姓过祂在律法中所吩咐的生活。
太 22:37-40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一;第一诫的吩咐:
a、认识并承认神。
为独一的神。正如生身的父亲只有一位,真神也只有一位。所以我们只相信一位神。其他的都不是神。
这位真神是耶和华,那自有永有,自我存在的,独立的,永远的。
这位真神是造天地的主,又是创造人的。我们常常听到传道人说:“真神造人,假神人造。”
那创造我们的,能够给我们律法要求我们;也因此他能够奖赏我们对他的听从和遵守,并惩罚那些不遵守他的。
承认神。相信他就是我们的神。耶和华不单是创造我们的神,更是救赎我们的主。这是按照他的应许,拯救以色列的信实而慈爱的救主。他是藉着他的独生子基督拯救罪人的全能者。
申 26:17你今日认耶和华为你的神,应许遵行他的道,谨守他的律例、诫命、典章,听从他的话。
代上 28:9a我儿所罗门哪!你当认识耶和华你父的神,诚心乐意的事奉他。
约 17:3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耶和华是我们的神,是与我们立约的神,是人当敬拜的唯一对象。我们当认识他并承认他。
b、敬拜和荣耀他。
当我们认识到神的尊荣以及神配受尊荣时,我们内在地(从心里)认识并晓得神各样完全的属性--晓得神在整体上是完全的,在各个方面也是完全的。因为神在人的心里直接显明这些完全的属性,也在各种作为中彰显他这些完全的属性。万事万物都会挑旺我们的心来尊崇、荣耀、称颂、赞美神。这可见于下列经文中:
诗 145:2-3我要天天称颂你,也要永永远远赞美你的名。耶和华本为大,该受大赞美,其大无法测度。
诗 145:5我要默念你威严的尊荣和你奇妙的作为。
诗 29:1-2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归给耶和华。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
如果我们敢于倚赖神的无所不能、他所应许的帮助、他的信实,那么我们就是在荣耀神。正是这样,亚伯拉罕才“因信心里坚固,将荣耀归给神”(罗4:20)。
耶和华是爱以色列,救赎以色列出埃及的,我们也应当爱他。
太 22:37-38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申 6:5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这就是大卫所行的:“耶和华啊,我爱你!”(诗18:1);他还劝勉每个人都要这样做:“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都要爱他”(诗31:23)。
如果灵魂能够认识到神的威严、荣耀和圣洁,那么结果只能是灵魂因着对神的敬畏而战兢。这种敬畏表现在深深的谦卑上,表现在接近神的方式--与神的团契,以及留心不要让自己的言行违背神的旨意等等方面。大卫下面的这些经文所指的就是这一点:
诗22:23以色列的后裔,都要惧怕他。
诗34:9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当敬畏他。
诗33:8愿全地都敬畏耶和华,愿世上的居民,都惧怕他。
第一诫的吩咐我们敬拜耶和华,赞美他(15:21),敬爱他(20:6),服从他(23:21),祷告他(22:27)。
四十七问:第一条诫命禁止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禁止我们否认(1)、不敬拜或不荣耀真神为上帝(2),为我们的上帝(3),又禁止我们将只当归于祂的崇拜和荣耀归于任何受造物(4)。
诗14:1
罗1:20-21
诗81:10-11
结8:16-18;罗1:25
二;第一诫的禁止:
“除了我以外”或“在我面前”。就是连出现一点其他的也不可的意思,这宣告是排他性的。正如一个丈夫在妻子面前宣布:只有我是你唯一的丈夫。同样在神面前再无别者,一切尽在他的眼前。
“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表示神严格的禁止。就像在伊甸园里的那棵分别善恶的树的事实一样,“你不可吃”。不可就是不可。很清楚的告诉人只能作一个拣选,便是不可有别的神作为我们的神。
在这说出了“你不可有别的神”,只能以耶和华为神。因为别的都不是神,只有“我耶和华”才是神。你要拣选,就只有拣选这一个。
a、第一诫的禁止人弃绝、不敬拜、不荣耀神
禁止人弃绝耶和华为真神。正如一个人不可以不承认生他养他的父母那样,第一诫的禁止人弃绝恩待我们的耶和华。
诗 14:1愚顽人心里说,没有 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
这条诫命中所禁止否认神的存在,不敬虔,疏远神。人对神的知识和承认与理性一样,是与生俱来的。在某些人心中清晰,在某些人心中模糊些。而且,很多人因为放纵不敬,违背理性的亮光持续犯罪,与神相争,已经使这种先天的认识变得模糊或者熄灭了。
罗 1:19-20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禁止人不以耶和华为真神,为我们的神。禁止人否认耶和华为真神,否认基督;换句话说,就是禁止无神论。世上的首个无神论者大概就是拿剑杀人的拉麦。
b、第一诫的禁止人将当给真神的敬拜和荣耀归于任何受造物。
这是极其冒犯神的罪;神绝不会视而不见。
诗 44:20-21倘若我们忘了 神的名,或向别神举手,神岂不鉴察这事吗?因为他晓得人心里的隐秘。
不可祭拜假神。以色列人要进去的迦南地是多神的地方。耶和华要建立独一神论的国度,所以他禁止多神论,或泛神论的祭拜行为。
耶 2:27-28他们向木头说:‘你是我的父。’向石头说:‘你是生我的。’他们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及至遭遇患难的时候却说:‘起来拯救我们。’“你为自己作的神在哪里呢?你遭遇患难的时候,叫他们起来拯救你吧!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
代上 16:26外邦的神都属虚无,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
不可称赞假神(赛42:8,48:11)。称赞等于的崇拜。
赛 42:8“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
赛 48:11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
第一条诫命所包含的,是整个律法的基础;遵守了这一条,我们才能以耶和华为我们的神,承认他是我们的神,接受他,以谦卑、渴慕和尊敬来到他的面前,把我们最深的爱完全倾注于他。
专一的对耶和华效忠,是立约关系的中心,是其它事情得以建立的基础。百姓要实行一神的敬拜,只事奉一位神。正如在五经中所显明,敬拜别神会被判死刑(民25:1-18;申13:1-18)。
四十八问:第一条诫命中“在我面前”一语特别教训我们什么?
答:第一条诫命中“在我面前”一语教训我们,上帝无所不见,祂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大为不悦(1)。
1. 申30:17-18;代上28:9;诗44:20-21;结8:12
我们需要守此诫的特别理由是,那鉴察万物的神,特别注意人违反此诫,他就极度不悦,神要惩罚干犯此诫命的人。
“在我面前”一语教训我们,上帝确实是无所不见的,因为上帝无所不在,而且他的知识是无限的。
耶23:24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全地吗。
诗147:5他的智慧无法测度。
代上28:9:我儿所罗门哪,你当认识耶和华你父的神,诚心乐意地事奉祂。因为祂鉴察众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寻求祂,祂必使你寻见;你若离弃祂,祂必永远丢弃你!
来 4:13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神不单看见我们所行的,我们心中的思念,都是在他门前是赤露敞开的,神鉴察众人的心,知道人的一切心思意念。人拜偶像之前,他的心先偏于邪。神注意到我们心中的拜偶像之罪,也看见人行为上的拜偶像之罪,因他无所不在,无所不见。
结 8:12他对我说:“人子啊!以色列家的长老暗中在各人画像屋里所行的,你看见了吗?他们常说,耶和华看不见我们,耶和华已经离弃这地。”
当神注意到人另有别神之罪,就极度不悦。因为另有别神之罪,对于上帝圣洁而忌邪的眼目而言,是极大的公然藐视,上帝断不会把他的荣耀归给别神(赛42:8)。神要惩罚干犯此诫命的人。
诗44:20-21:倘若我们忘了神的名,或向别的神举手,神岂不鉴察这事吗?
申30:17-18:倘若你心里偏离,不肯听从,却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别神,我今日明明告诉你们:你们必要灭亡,在你过约旦河进去得为业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长久。
结论:
神在第一条诫命吩咐我们要认识并承认上帝是独一的真神,是我们的上帝;除了耶和华神以外,我们没有其他神。只有这位创造天地的主和拯救我们的主是独一的真神。神要求我们单单去敬拜祂,荣耀祂。
神也是在第一条诫命禁止我们否认耶和华,禁止我们不敬拜或不荣耀真神。因为只有他是我们的上帝,这条诫命又禁止我们将只当归于祂的敬拜和荣耀归于任何受造物。那鉴察万物的神,特别注意人在他面前有没有单单侍奉他,若人们在耶和华之外有别神,神就极度不悦,他要惩罚干犯此诫命的人。
愿神带领我们单单认识他,爱他。愿神引领我们唯独侍奉他,以他为乐。
阿门!
改革宗长老会温州教会
陈达 长老
2014.4.19-4.23於温州利府花苑
2019.3.17--4.6深圳&温州
2020.2.29重新修订
资料来源: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新译本2009版)王志勇译 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
《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释义》托马斯·文森特(Thomas Vincent,1634-1678)著 王志勇译 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 2006版
《海德堡要理问答释义》 陈达著
《系统神学》汤姆华森 著 罗伟伦 钱曜诚译
《比利时信条讲义》2013 陈达整理 未出版
《真道初阶》(修订稿) 未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