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德(韦斯敏斯德)信条
From CMI title: Ecumenical Creeds and Reformed Confessions and Catechisms
Translator: Rev. Charles Chao D.D.
Edited by Dr. Jonathan Chao
Copyright by China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
P. O. Box 366, Taipei 112,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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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自伊利沙白女王一世以来,英国圣公会成为主教制,就是由女王直接委任主教治理地方教会,并在公共崇拜中遗传许多天主教的礼仪,此举引起许多改革的新教徒的不满,这群忠于改革的人就是当时的清教徒。在1643年,查理士(Charles)当政之时(1625-1649),当时议院的议员以清教徒居多,他们期盼以清教徒改革原则重整英国教会,于是在韦斯敏斯德大教堂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议会,与会人士有121位牧师,30位议院的议员,及8位列席的苏格兰代表。对于教会应采取的体制,人人看法不同,而以赞成长老制者居多;在神学的立场上,大家则一致认同加尔文的观点,否定阿民念派及罗马天主教。
经过三年的讨论,议会于1646年12月完成了《韦斯敏斯德信条》,供日后议院及议会之用。信条的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一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讨论及公开的辩论,参与者阵容之坚强也属罕见。信条于数个月后加入圣经的章节引证,是年六月得到议院的批准。
虽然在英国此信条所获得的公认只到1660年,但它深受清教徒的爱戴,在苏格兰也为议会及议院所接纳;后来随着新大陆的移民而传入北美洲,是在英、美的长老派及北美的公理会与浸信会中最具影响力之信条。
此信条是加尔文神学,清教徒及圣经融合的结晶,共有三十三章,其特色有下列几点:
文中论述的次序为圣经、上帝、世人、基督、拯救、教会及末世,成为现代教义神学分段的先驱。
开宗第一章的圣经论,华腓德(B.B. Warfield)称之为基督教中最完美的圣经论告白。
预定论在此信条中展现成熟的风貌,平衡地教导了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
着重圣约神学,以此解释在历史中神与人的关系。
确认清教徒所强调的得救的确知。
第一章论圣经
一、本性之光与创造护理之工,虽彰显神的善良、智慧和权能,叫人无可推诿1;但都不足以将得救所必须的,有关神及其旨意的知识赐予人2。所以神愿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给他的教会,并向教会宣布□的旨意3;以后,为了更加保守并传扬真理的缘故,而且为了更坚立教会,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并撒但与世界的恶意起见,遂将全部启示笔之于书4。于是,神先前向他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方法已经停止5,故圣经成为我们最必要的6。
二、在圣经,或笔之于书的神言的名义下,包括旧新约全书,即旧约三十九卷,新约二十七卷(书名于此从略)。这些书都是出于神的默示7,为**********的准则。
三、一般称为伪经(Apocrypha)的各卷,既非出于神的默感,所以不属圣经正典,因此(伪经)在神的教会中没有权威,只能当作其他属人的著作看待或使用之8。
四、应受信服的圣经权威,不在乎任何人或教会的见证,乃完全在乎神(他是真理的本身)是圣经的著者。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所以当为我们接受9。
五、我们可能受教会所作之见证的感动与影响,因而对圣经有高度敬畏的尊重10。圣经主题属天的性质,教义的效力,文体的庄严,各部的符合,全体的目的(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人类唯一得救之道充份的显示,和其他许多无比的优秀点,以及全体的完整,都足以证明圣经本身为神言的证据。虽然如此,我们所以十分接纳并确实相信圣经之无谬的真理性与属神的权威,乃是由于圣灵内在之工,借着并同着神的话在我们心中所作的见证11。
六、凡神关于他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一切所必须之事的全备旨意,都明明记载在圣经内,或从圣经中推出正当的与必然的结论;所以无论何时,不可借着圣灵的新启示,或凭人的遗传,给圣经再加上什么12。虽然如此,但我们承认为了明了圣经中所启示的得救知识,圣灵的内在光照是必须的13;并且承认有些关于敬拜神,和教会行政的某些详情,因与人类行为和人类社会是相关的,故亦可凭人的经验和基督徒的智慧来规定,但必须时常遵照圣经的一般规则14。
七、圣经中所有的事本不都一样清楚,对各人也不都同样明了15;但为得救所必须知道,必须相信,必须遵守的那些事,在圣经的各处都有清楚的提示与论列,不但是学者,就是不学无术的人,只要正当使用普通方法,都能得到适当的理解16。
八、用希伯来文(是古时神选民的国语)所写的旧约,和用希利尼文(是新约时代各国最通行的文字)所写的新约,都是受神直接的灵感,并且由于神特别的照顾与护理,历经世代,保守纯正,所以是可靠的17;因此一切有关宗教的争辩,教会终当以圣经为最高裁判者18。但因神的众百姓并不都通晓这些圣经原文,而且他们对圣经有权利与兴味,并以敬畏神的心,听神吩咐去诵读和考查圣经19;所以凡圣经所到之地,都应译成各国的通行语20,使神的话丰丰富富地存在各人心里,令他们可以用讨神喜悦的方式去敬拜21,并借着圣经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22。
九、解释圣经的无谬规则就是圣经本身(以经解经)。所以对圣经哪一部份的真正和圆满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不能有多种,只有一个),就当用他处较为更明了的经文,借以查究和明了其真义23。
十、决定宗教上的一切争论,审查教会会议的一切决议,古代著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灵感,都当以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为最高裁判者,而且对其判决拳拳服膺24。
1. 罗二14-15,一19-20,一32,二1,诗十九1-3。
2. 林前一21,二13-14。
3. 来一1。
4. 箴廿二19-21;路一3-4;罗十五4;太四4、7、10;赛八19-20。
5. 来一1-2。
6. 提后三15;彼后一19。
7. 路十六29、31;弗二20;启廿二18-19;提后三16。
8. 路廿四27、44;罗三2;彼后一21。
9. 彼后一 19、21;提后三16;约壹五9;帖前二13。
10. 提前三15。
11. 约壹二20、27;约十六13-14;林前二10-12;赛五十九21。
12. 提后三15-17;加一8-9;帖后二2。
13. 约六45;林前二9-12。
14. 林前十一13-14,十四26、40。
15. 彼后三16。
16. 诗一一九105、130。
17. 太五18。
18. 赛八20;徒十五15;约五39、46。
19. 约五39。
20. 林前十四6、9、11-12、24、27-28。
21. 西三16。
22. 罗十五4。
23. 彼后一20-21;徒十五15-16。
24. 太廿二29、31;弗二20;徒廿八25
2. 林前一21,二13-14。
3. 来一1。
4. 箴廿二19-21;路一3-4;罗十五4;太四4、7、10;赛八19-20。
5. 来一1-2。
6. 提后三15;彼后一19。
7. 路十六29、31;弗二20;启廿二18-19;提后三16。
8. 路廿四27、44;罗三2;彼后一21。
9. 彼后一 19、21;提后三16;约壹五9;帖前二13。
10. 提前三15。
11. 约壹二20、27;约十六13-14;林前二10-12;赛五十九21。
12. 提后三15-17;加一8-9;帖后二2。
13. 约六45;林前二9-12。
14. 林前十一13-14,十四26、40。
15. 彼后三16。
16. 诗一一九105、130。
17. 太五18。
18. 赛八20;徒十五15;约五39、46。
19. 约五39。
20. 林前十四6、9、11-12、24、27-28。
21. 西三16。
22. 罗十五4。
23. 彼后一20-21;徒十五15-16。
24. 太廿二29、31;弗二20;徒廿八25
第二章论神和三位一体
一、神是独一1永活的真神2,他的实在完全是无限的3。至纯之灵4,眼不能见5;无体,无肢体6,无情欲7,无变化8,广大无边9,永远10,不可思度11,全能12,全智13,至圣14,最自由15,完全自存16,他为自己的荣耀17,按照自己不变而至公义的旨意行作万事18;最慈爱19,恩惠,怜悯,忍耐,有丰盛的善良与真理,赦免罪孽、过犯与罪恶20;是那殷勤寻求他的人的赏赐者21;同时,他的审判最为公义,极其可畏22,恨恶诸恶23,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24。
二、神在自己里面,并由自己而有一切生命25,荣耀26,善良27,祝福28;单独在自己里面,并对自己是完全满足的,不需要他所造的任何被造之物29,也不从他们得到任何荣耀30,但只在他们里面,借着他们,向他们,并在他们身上彰显他自己的荣耀;他是万有的独一根源,万有都是属于他,借他而立,归于31;并且在万有之上有至高统治权,借他们,为他们,并在万有之上行他自己所喜悦的事32。万事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开,昭然若揭33;他的知识是无限的,毫无错误,并不依靠受造之物34,所以没有任何事物对他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35。他在自己的一切计划、作为和命令中都是至圣的36。天使、世人、以及别的受造之物,必当将他的美意所求于他们的敬拜、事奉,或顺从都归给他37。
1. 申六4;林前八4、6。
2. 帖前一9;耶十10。
3. 伯十一7-9,廿六14。
4. 约四24。
5. 提前一17。
6. 申四15-16;约四24;路廿四39。
7. 徒十四11、15。
8. 雅一17;玛三6。
9.王上八27;耶廿三23-24。
10. 诗九十2;提前一17。
11. 诗一四五3。
12. 创十七1;启四8。
13. 罗十六27。
14. 赛六3;启四8。
15. 诗一一五3。
16. 出三14。
17. 箴十六4;罗十一36;启四11。
18. 弗一11。
19. 约壹四8、16。
20. 出卅四6-7。
21. 来十一6。
22. 尼九32-33。
23. 诗五5-6。
24. 鸿一2-3;出卅四7。
25. 约五26。
26. 徒七2。
27. 诗一一九68。
28. 提前六15;罗九5。
29. 徒十七24-25。
30. 伯廿二2-3。
31. 罗十一36。
32. 启四11;提前六15;但四25、35。
33. 来四13。
34. 罗十一33-34;诗一四七5。
35. 徒十五18;结十一5。
36. 诗一四五17;罗七12。
37. 启五12-14。
38. 约壹五7;太三16-17、廿八29;林后十三14。
39. 约一14、18。
40. 约十五26;加四6。
2. 帖前一9;耶十10。
3. 伯十一7-9,廿六14。
4. 约四24。
5. 提前一17。
6. 申四15-16;约四24;路廿四39。
7. 徒十四11、15。
8. 雅一17;玛三6。
9.王上八27;耶廿三23-24。
10. 诗九十2;提前一17。
11. 诗一四五3。
12. 创十七1;启四8。
13. 罗十六27。
14. 赛六3;启四8。
15. 诗一一五3。
16. 出三14。
17. 箴十六4;罗十一36;启四11。
18. 弗一11。
19. 约壹四8、16。
20. 出卅四6-7。
21. 来十一6。
22. 尼九32-33。
23. 诗五5-6。
24. 鸿一2-3;出卅四7。
25. 约五26。
26. 徒七2。
27. 诗一一九68。
28. 提前六15;罗九5。
29. 徒十七24-25。
30. 伯廿二2-3。
31. 罗十一36。
32. 启四11;提前六15;但四25、35。
33. 来四13。
34. 罗十一33-34;诗一四七5。
35. 徒十五18;结十一5。
36. 诗一四五17;罗七12。
37. 启五12-14。
38. 约壹五7;太三16-17、廿八29;林后十三14。
39. 约一14、18。
40. 约十五26;加四6。
第三章论神永远的定旨
五、在人类中蒙神选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他永远与不变的目的,和自己意志的隐秘计划和美意,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到永远的荣耀9。此选定只是出于神自由的恩宠与慈爱,并非由于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或在信心与善行中的耐久性,或以被造者中其他任何事,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动因10,总之这都是要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11。
六、神既指定蒙选召者得荣耀,所以他便借着他自己意志的永远与最自由的宗旨,预定了达此目的的一切手段12。蒙选召者,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所救赎13;到了适当的时候,由于圣灵的工作,选召他们对基督发生有效的信心;被称为义,得儿子的名份,成圣14,借着信,得蒙他能力的保守,以致得救15。除了蒙神选召的人以外,无人被基督救赎,蒙有效恩召,称义,得儿子的名份,成圣与得救16。
七、至于其余的人类,神乃是按照他自己意志不可测的计划,随心所欲施与或保留慈爱,为了他在受造者身上彰显主权能力的荣耀之故,他就乐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他荣耀的公义得著称赞17。
八、此预定的教义至为深奥,所以当特别慎重并留心处理18,好叫凡听从神在其圣言中所启示之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有效蒙召的确实性上,确信自己永远蒙拣选19。如此,这教义对那些凡以真心顺从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谦虚、勤勉与丰富安慰的题材20,对神就提出赞美、敬畏与赞叹的题材21。
1. 弗一11;罗十一33,九15、18;来六17。
2. 雅一13、17;约壹一5;传七29。
3. 徒二23,四27-28;太十七12;约十九11;箴十六33。
4. 徒十五18;撒上廿三11-12;太十一21、23。
5. 罗九11、13、16、18。
6. 提前五21;太廿五41。
7. 罗九22-23;弗一5-6;箴十六4。
8. 提后二19;约十三18。
9. 弗一4、9、11;罗八30;提后一9;帖前五9。
10. 罗九11、13、16;弗一4、9。
11. 弗一6、12。
12. 彼前一2;弗一4-5,二10;帖后二13。
13. 帖前五9-10;多二14。
14. 罗八30;弗一5;帖后二13。
15. 彼前一5。
16. 约十七9,六64-65,十26,八47;罗八28-39;约壹二19。
17. 太十一25-26;罗九17-18、21-22;提后二19-20;犹4;彼前二8。
18. 罗九20,十一33;申廿九29。
19. 彼后一10。
20. 罗十一5-6、20,八33;彼后一10;路十20。
21. 弗一6;罗十一33。
2. 雅一13、17;约壹一5;传七29。
3. 徒二23,四27-28;太十七12;约十九11;箴十六33。
4. 徒十五18;撒上廿三11-12;太十一21、23。
5. 罗九11、13、16、18。
6. 提前五21;太廿五41。
7. 罗九22-23;弗一5-6;箴十六4。
8. 提后二19;约十三18。
9. 弗一4、9、11;罗八30;提后一9;帖前五9。
10. 罗九11、13、16;弗一4、9。
11. 弗一6、12。
12. 彼前一2;弗一4-5,二10;帖后二13。
13. 帖前五9-10;多二14。
14. 罗八30;弗一5;帖后二13。
15. 彼前一5。
16. 约十七9,六64-65,十26,八47;罗八28-39;约壹二19。
17. 太十一25-26;罗九17-18、21-22;提后二19-20;犹4;彼前二8。
18. 罗九20,十一33;申廿九29。
19. 彼后一10。
20. 罗十一5-6、20,八33;彼后一10;路十20。
21. 弗一6;罗十一33。
第四章论神创造之工
二、在神造了一切其他的被造物之后,就造了人,男人女人4,他们拥有理性的与不朽的灵魂5,又本着自己的形像赋与他们知识、仁义和真圣洁6,虽有神的律法写在他们的心里7,且有履行律法的能力8,然而在干犯(律法)的可能性之下,即被任凭自己的意志,所以这意志是可以改变的9。除了这在他们心中所写下的律法以外,他们受到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命令;他们遵守这命令时,就能得到与神相交的幸福10,又能统治被造之物11。
1. 来一2;约一2-3;创一2;伯廿六13,卅三4。
2. 罗一20;耶十12;诗一O四24,卅三5-6。
3. 创一;来十一3;西一16;徒十七24。
4. 创一27。
5. 创二7;传十二7;路廿三43;太十28。
6. 创一26;西三10;弗四24。
7. 罗二14-15。
8. 传七29。
9. 创三6;传七29。
10. 创二17,三8-11、23。
11. 创一26、28;诗八6-8。
2. 罗一20;耶十12;诗一O四24,卅三5-6。
3. 创一;来十一3;西一16;徒十七24。
4. 创一27。
5. 创二7;传十二7;路廿三43;太十28。
6. 创一26;西三10;弗四24。
7. 罗二14-15。
8. 传七29。
9. 创三6;传七29。
10. 创二17,三8-11、23。
11. 创一26、28;诗八6-8。
第五章论神护理之工
一、万物的伟大创造者神实在是借着他的至智与圣洁的护理1,根据他无谬的预知2,自己意志的自由与不变的计划3,又为了叫自己的智慧、能力、正义、善良与怜悯的荣耀得著称赞4,来保持5、指导、处理并统治一切被造者,他们的行为以及所发生的事6,从最大的以至最小的7。
四、神的全能、莫测的智慧与无限的善良在他的护理中如此彰显,甚至延及(人类的)第一次堕落14,也以各样的配合,为了神自身的圣旨的缘故15,对那些罪予以最智慧最有能力的限制16,并且支配管辖诸罪17;然而罪是从受造而出,绝不是由神而出。神既至圣至义,故绝非亦不能为罪恶之源,或罪恶之赞同者18。
五、最智慧、公义与恩慈的神时常让他的儿女有时遭受多方的试探,和他们自己内心的败坏,为他们以往的罪惩罚他们,或向他们启发败坏的潜力,和他们内心的诡诈,为要使他们谦卑19;又使他们更进一步地与神亲近,不断地依靠神,使他们更加儆醒防备将来一切犯罪的时机,以及为了其他各种公义与圣洁的目的20。
六、论到那些因以往的罪而盲目顽固21的邪恶与不敬虔之人,为公义审判者的神,不但不施恩给他们(借此恩典就能光照他们的悟性,影响他们的内心)22;而且有时也收回他们已得的恩赐23,因他们败坏的缘故就使他们遇到犯罪的时机24;同时把他们交付给自己的私欲,世界的引诱,与恶魔的势力25。因此,他们甚至在神所使用令别人软化的手段之下,反而令自己刚硬26。
1. 箴十五3;诗一O四24,一四五17;代下十六9。
2. 徒十五18;诗九十四8-11。
3. 弗一11;诗卅三10-11。
4. 赛六十三14;弗三10;罗九17;创四十五7;诗一四五7。
5. 来一3。
6. 但四34-35;诗一三五6;徒十七25-26、28;伯卅八,卅九,四十,四十一。
7. 太十29-31,六26、30。
8. 徒二23。
9. 创八22;耶卅一35;出廿一13;申十九5;王上廿二28、34;赛十6-7。
10. 徒廿七31、44;赛五十五10-11;何二21-22。
11. 何一7;太四4;伯卅四10。
12. 罗四19-21。
13. 王下六6;但三27。
14. 罗十一32-34;撒下廿四1,十六10;代上廿一1,十4、13-14;王上廿二22-23;徒二23,四27-28。
15. 创五十20;赛十6-7、12。
16. 诗七十六10;王下十九28。
17. 徒十四16。
18. 雅一13-14、17;约壹二16;诗五十21。
19. 代下卅二25-26、31;撒下廿四1。
20. 林后十二7-9;诗七十三1-4,七十七1、10、12;可十四66-72;约廿一15-17。
21. 罗一24、26、28;十一7-8。
22. 申廿九4。
23. 太十三12,廿五29。
24. 申二30;王下八12-13。
25. 诗八十一11-12;帖后二10-12。
26. 出七3,八15、32;林后二15-16;赛八14;彼前二7-8;徒廿八26-27;赛六9-10。
27. 提前四10;摩九8-9;罗八28;赛四十三3-5、14。
2. 徒十五18;诗九十四8-11。
3. 弗一11;诗卅三10-11。
4. 赛六十三14;弗三10;罗九17;创四十五7;诗一四五7。
5. 来一3。
6. 但四34-35;诗一三五6;徒十七25-26、28;伯卅八,卅九,四十,四十一。
7. 太十29-31,六26、30。
8. 徒二23。
9. 创八22;耶卅一35;出廿一13;申十九5;王上廿二28、34;赛十6-7。
10. 徒廿七31、44;赛五十五10-11;何二21-22。
11. 何一7;太四4;伯卅四10。
12. 罗四19-21。
13. 王下六6;但三27。
14. 罗十一32-34;撒下廿四1,十六10;代上廿一1,十4、13-14;王上廿二22-23;徒二23,四27-28。
15. 创五十20;赛十6-7、12。
16. 诗七十六10;王下十九28。
17. 徒十四16。
18. 雅一13-14、17;约壹二16;诗五十21。
19. 代下卅二25-26、31;撒下廿四1。
20. 林后十二7-9;诗七十三1-4,七十七1、10、12;可十四66-72;约廿一15-17。
21. 罗一24、26、28;十一7-8。
22. 申廿九4。
23. 太十三12,廿五29。
24. 申二30;王下八12-13。
25. 诗八十一11-12;帖后二10-12。
26. 出七3,八15、32;林后二15-16;赛八14;彼前二7-8;徒廿八26-27;赛六9-10。
27. 提前四10;摩九8-9;罗八28;赛四十三3-5、14。
第六章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六、凡是罪(不拘原罪抑或本罪)就干犯神公义的律法,也是违背神的律法13,在其本性上就将罪责归给罪人14,为了这个缘故就遭受神的忿怒15,与律法的咒诅16,如此服在死权之下17,受精神的18、暂时的19,与永远的一切痛苦20。
1. 创三13;林后十一3。
2. 罗十一32。
3. 创三6-8;传七29;罗三23。
4. 创二17;弗二1;罗五12。
5. 多一15;创六5;耶十七9;罗三10-19。
6. 创一27-28,二16-17;徒十七26;罗五12、15-19;林前十五21-22、49。
7. 诗五十一5;创五3;伯十四4,十五14。
8. 雅一14-15;弗二2-3;太十五19。
9. 创六5,八21;罗三10-12。
10. 罗五6,八7,七18;西一21。
11. 约壹一8、10;罗七14、17-18、23;雅三2;箴二十9;传七20。
12. 罗七5、7-8、25;加五17。
13. 约壹三4。
14. 罗二15,三9、19。
15. 弗二3。
16. 加三10。
17. 罗六23。
18. 弗四18。
19. 罗八20;哀三39。
20. 太廿五41;帖后一9。
2. 罗十一32。
3. 创三6-8;传七29;罗三23。
4. 创二17;弗二1;罗五12。
5. 多一15;创六5;耶十七9;罗三10-19。
6. 创一27-28,二16-17;徒十七26;罗五12、15-19;林前十五21-22、49。
7. 诗五十一5;创五3;伯十四4,十五14。
8. 雅一14-15;弗二2-3;太十五19。
9. 创六5,八21;罗三10-12。
10. 罗五6,八7,七18;西一21。
11. 约壹一8、10;罗七14、17-18、23;雅三2;箴二十9;传七20。
12. 罗七5、7-8、25;加五17。
13. 约壹三4。
14. 罗二15,三9、19。
15. 弗二3。
16. 加三10。
17. 罗六23。
18. 弗四18。
19. 罗八20;哀三39。
20. 太廿五41;帖后一9。
第七章论神与人所立的约
三、人既因堕落使自己不可能借此约得生命,主就愿意立第二约5,普通称为恩典之约。他凭此约将生命与救恩借耶稣基督白白赐给罪人,要他们信耶稣基督而得救6;并应许将圣灵赐给一切预定得生命的人,使他们愿意并能相信7。
五、此约在律法时代与福音时代的实施各有不同9。在律法时恩约之实施乃借应许、预言、献祭、割礼、逾越节的羔羊,以及传给犹太人的其他预表和礼仪,都是预指那要来的基督10,而且这些在当时是够用而有效的;借着圣灵的活动,来教诲并建立选民对所应许的弥赛亚有信心,借着他11才能得着完全的赦罪,与永远的救恩。此约称为旧约12。
六、在福音时代,当实体基督彰显的时候13,实施此约的条例乃是圣道的传扬、洗礼和主餐之圣礼的执行14;这些条例为数虽少,而且在实施上更为单纯,又少有外表的光荣,然而在这些条例中对万国,连犹太人带外邦人15,更充份地阐明了证据与属灵的效力16。此约称为新约17。所以是两个本质上并非不同的恩典之约,乃是在不同的时代只是一个而又相同的约18
1. 赛四十13-17;伯九32-33,廿二2-3,卅五7-8;撒上二25;诗一一三5-6,一OO2-3;路十七10;徒十七24-25。
2. 加三12;何六7;创二16-17。
3. 创二17;加三10。
4. 罗十5,五12-20。
5. 加三21;罗八3,三20-21;创三15;赛四十二6。
6. 可十六15-16;约三16;罗十6、9;加三11。
7. 结卅六26-27;约六44-45。
8. 来九15-17,七22;路廿二20;林前十一25。
9. 林后三6-9。
10. 来八,九,十;罗四11;西二11-12、17;林前五7。
11. 林前十1-4;来十一13;约八56。
12. 加三7-9、14。
13. 西二17;加二17。
14. 太廿八19-20;林前十一23-25。
15. 太廿八19;弗二15-19。
16. 来十二22-27;耶卅一33-34。
17. 路廿二20;来八7-9。
18. 加三14、16;徒十五11;罗三21-23、30;诗卅二1;罗四3、6、16-17、23-24;来十三8。
2. 加三12;何六7;创二16-17。
3. 创二17;加三10。
4. 罗十5,五12-20。
5. 加三21;罗八3,三20-21;创三15;赛四十二6。
6. 可十六15-16;约三16;罗十6、9;加三11。
7. 结卅六26-27;约六44-45。
8. 来九15-17,七22;路廿二20;林前十一25。
9. 林后三6-9。
10. 来八,九,十;罗四11;西二11-12、17;林前五7。
11. 林前十1-4;来十一13;约八56。
12. 加三7-9、14。
13. 西二17;加二17。
14. 太廿八19-20;林前十一23-25。
15. 太廿八19;弗二15-19。
16. 来十二22-27;耶卅一33-34。
17. 路廿二20;来八7-9。
18. 加三14、16;徒十五11;罗三21-23、30;诗卅二1;罗四3、6、16-17、23-24;来十三8。
第八章论中保基督
一、神按他永远的旨意,选定他的独生子主耶稣,作神人之间的中保1;为先知2、祭司3,和君王4,教会的元首和救主5,承受万有的6,审判世界的7,神从永远就将百姓赐给他为后裔8,而且到了时候,借着他得赎、蒙召、称义,成圣并得荣9。
二、神的儿子,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既是惟一永远的神,与父同质同等,及至日期满足的时候,就取人性10,连人性所具有的一切本质,和共有的软弱于己身,只是无罪11;他借圣灵的大能,在童贞女马利亚的胎中用她的本质成孕12。所以完整无缺,而又是相异的二性,即神性与人性,毫无转化,合成或混合,不可分地结合于一位格之内13。这位就是真神真人,却是一位基督,神人间的惟一中保14。
三、主耶稣既如此在人性与神性上联结,就受无限量之圣灵的洁净与恩膏15;既在他里面有智慧和知识的一切宝藏16,父就喜欢叫一切的丰富住在他里面17。其目的乃是借着他的圣洁、无恶、无玷污,并所充满的恩典和真理18,使他得以全备,以便执行中保和保证人的职份19。这职份并不是他自己取来的,乃是蒙父召而任此职20,父把一切的权柄和审判交在他手中,并且命令执行之21。
四、主耶稣极其乐意担任这职份22;为了执行这职份,所以他生在律法之下23,而且完全成就了律法24,在他的灵魂里直接忍受了最大的痛苦25,在□的身体中受了极疼痛的苦楚26,被钉而死27;被埋葬,暂处于死权之下,但未见朽坏28。第三天他带着受苦时的同一身体29从死里复活30;又带身体升入高天,坐在他父的右边31,为我们代求32;并要在世界的末了,再来审判世人和天使33。
六、救赎之工虽未在基督成肉身之前实际完成,但救赎的实力、效果与利益,却从世界之初借着那些应许、预表,与祭物继续传给历代神所拣选的人;在这些应许、预表和祭物中,他被显明为击破蛇头的女人后裔,是从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是昨日、今日、以后永在的基督36。
八、基督对那些得蒙救赎的人,就确实地、有效地将这救赎应用在他们身上并传达给他们39;为他们代求40,借圣道将救恩的奥秘启示给他们41;借着他的灵有效地劝勉他们相信而顺服;借着他的道和他的灵来管理他们的心42;借着他的全能全智,来胜过他们的一切仇敌,而且所用的方式与他奇妙莫测的旨意相合43。
1. 赛四十二1;彼前一19-20;约三16;提前二5。
2. 徒三22;申十八15。
3. 来五5-6。
4. 诗二6;路一33。
5. 弗五23。
6. 来一2。
7. 徒十七31。
8. 约十七6;诗廿二30;赛五十三10。
9. 提前二6;赛五十五4-5;林前一30。
10. 约一1、14;约壹五20;腓二6;加四4。
11. 来二14、16-17,四15。
12. 路一27、31、35;加四4。
13. 路一35;西二9;罗九5;彼前三18;提前三16。
14. 罗一3-4;提前二5。
15. 诗四十五7;约三34。
16. 西二3。
17. 西一19。
18. 来七26;约一14。
19. 徒十38;来十二24,七22。
20. 来五4-5。
21. 约五22、27;太廿八18;徒二36。
22. 诗四十7-8;来十5-10;约十18;腓二8。
23. 加四4。
24. 太三15,五17。
25. 太廿六37-38;路廿二44;太廿七46。
26. 太廿六,廿七。
27. 腓二8。
28. 徒二23-24、27,十三37;罗六9。
29. 林前十五3-4。
30. 约二十25、27。
31. 可十六19。
32. 罗八34;来九24,七25。
33. 罗十四9-10;徒一11,十42;太十三40-42;犹 6;彼后二4。
34. 罗五19;来九14、16,十14;弗五2;罗三25-26。
35. 但九24、26;西一19-20;弗一11、14;约十七2;来九12、15。
36. 加四4-5;创三15;启十三8;来十三8。
37. 来九14;彼前三18。
38. 徒二十28;约三13;约壹三16。
39. 约六37、39,十15-16。
40. 约壹二1-2;罗八34。
41. 约十五13、15;弗一7-9;约十七6。
42. 约十四16;来十二2;林后四13;罗八9、14、十五18-19;约十七17。
43. 诗一一O1;林前十五25-26;玛四2-3;西二15。
2. 徒三22;申十八15。
3. 来五5-6。
4. 诗二6;路一33。
5. 弗五23。
6. 来一2。
7. 徒十七31。
8. 约十七6;诗廿二30;赛五十三10。
9. 提前二6;赛五十五4-5;林前一30。
10. 约一1、14;约壹五20;腓二6;加四4。
11. 来二14、16-17,四15。
12. 路一27、31、35;加四4。
13. 路一35;西二9;罗九5;彼前三18;提前三16。
14. 罗一3-4;提前二5。
15. 诗四十五7;约三34。
16. 西二3。
17. 西一19。
18. 来七26;约一14。
19. 徒十38;来十二24,七22。
20. 来五4-5。
21. 约五22、27;太廿八18;徒二36。
22. 诗四十7-8;来十5-10;约十18;腓二8。
23. 加四4。
24. 太三15,五17。
25. 太廿六37-38;路廿二44;太廿七46。
26. 太廿六,廿七。
27. 腓二8。
28. 徒二23-24、27,十三37;罗六9。
29. 林前十五3-4。
30. 约二十25、27。
31. 可十六19。
32. 罗八34;来九24,七25。
33. 罗十四9-10;徒一11,十42;太十三40-42;犹 6;彼后二4。
34. 罗五19;来九14、16,十14;弗五2;罗三25-26。
35. 但九24、26;西一19-20;弗一11、14;约十七2;来九12、15。
36. 加四4-5;创三15;启十三8;来十三8。
37. 来九14;彼前三18。
38. 徒二十28;约三13;约壹三16。
39. 约六37、39,十15-16。
40. 约壹二1-2;罗八34。
41. 约十五13、15;弗一7-9;约十七6。
42. 约十四16;来十二2;林后四13;罗八9、14、十五18-19;约十七17。
43. 诗一一O1;林前十五25-26;玛四2-3;西二15。
第九章论自由意志
四、当神使罪人改心并把他迁移至恩典状态中时,神就把他从罪恶本性的捆绑中解放出来8,并惟独借着他的恩典,使他有行属灵善事的意志与能力9;但因为他尚有残余的败坏,所以他既不完全,也不专一立志向善,他也立志向恶10。
1. 太十七12;雅一14;申三十19。
2. 传七29;创一26。
3. 创二16-17,三6。
4. 罗五6,八7;约十五5。
5. 罗三10、12。
6. 弗二1、5;西二13。
7. 约六44、65;弗二2-5;林前二14;多三3-5。
8. 西一13;约八34、36。
9. 腓二13;罗六18、22。
10. 加五17;罗七15、18-19、21、23。
11. 弗四13;西十二23;约壹三2;犹一24。
2. 传七29;创一26。
3. 创二16-17,三6。
4. 罗五6,八7;约十五5。
5. 罗三10、12。
6. 弗二1、5;西二13。
7. 约六44、65;弗二2-5;林前二14;多三3-5。
8. 西一13;约八34、36。
9. 腓二13;罗六18、22。
10. 加五17;罗七15、18-19、21、23。
11. 弗四13;西十二23;约壹三2;犹一24。
第十章论有效的恩召
一、凡神所预定得生命的人,而且只有这些人,他喜欢在指定与悦纳的时候,本着他的道与灵1,有效地召他们2出离本性之罪与死的状态,而到耶稣基督的恩典与拯救中3。在属灵与得救的事上光照他们的心,以致明白有关神的事4,除掉他们的石心,赐给他们一颗肉心5,更新他们的意志6。用他的大能使他们决定向善,并有效地吸引他们来就耶稣基督7。但他们来是极其自由的,因他们的决志是被主的恩造成的8。
四、其他未蒙拣选者,他们虽然蒙神话语的呼召15,或许有圣灵一些普通的感动16,但他们并未真正归向基督,所以不能得救17。不承认基督教的人,更不能靠任何其他别的方法,不拘如何殷勤按照自然之光与自己所承认的宗教来过生活,也不能得救18。若主张说他们可以得救,乃为有害且极可憎的事19。
1. 帖后二13-14;林后三3、6。
2. 罗八30,十一7;弗一10-11。
3. 罗八2;弗二1-5;提后一9-10。
4. 徒廿六18;林前二10、12;弗一17-18。
5. 结卅六26。
6. 结十一19,卅六27;腓二13;申三十6。
7. 弗一19;约六44-45。
8. 歌一4;诗一一O3;约六37;罗六16-18。
9. 提后一9;多三4-5;弗二4-5、8-9;罗九11。
10. 林前二14;罗八7;弗二5。
11. 约六37;结卅六27;约五25。
12. 路十八15-16;徒二38-39;约三3、5;约壹五12;罗八9。
13. 约三8。
14. 约壹五12;徒四12。
15. 太廿二14。
16. 太七22,十三20-21;来六4-5。
17. 约六64-66,八24。
18. 徒四12;约十四6,四22,十七3;弗二12。
19. 约贰一9-11;林前十六22;加一6-8。
2. 罗八30,十一7;弗一10-11。
3. 罗八2;弗二1-5;提后一9-10。
4. 徒廿六18;林前二10、12;弗一17-18。
5. 结卅六26。
6. 结十一19,卅六27;腓二13;申三十6。
7. 弗一19;约六44-45。
8. 歌一4;诗一一O3;约六37;罗六16-18。
9. 提后一9;多三4-5;弗二4-5、8-9;罗九11。
10. 林前二14;罗八7;弗二5。
11. 约六37;结卅六27;约五25。
12. 路十八15-16;徒二38-39;约三3、5;约壹五12;罗八9。
13. 约三8。
14. 约壹五12;徒四12。
15. 太廿二14。
16. 太七22,十三20-21;来六4-5。
17. 约六64-66,八24。
18. 徒四12;约十四6,四22,十七3;弗二12。
19. 约贰一9-11;林前十六22;加一6-8。
第十一章论称义
一、凡神以有效恩召所召来的人,也白白称他们为义1。神称他们为义并不是借着将义注入在他们里面,乃是凭着赦免他们的罪,算他们为义,并接纳他们为义人。并不是因为他们里面有何成就,或因他们所行的,惟独因基督自己的缘故;并非由于将信的本身,相信的行动,或任何其他在听福音上的顺服归属给他们,就算为他们的义;乃是借着将基督的顺服与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归给他们2,以致他们才能凭信心接纳他,并安息在他的义上;这信心并不是出于他们自己,乃是神所赐的3。
三、基督凭着他的顺服和受死,完全清偿了凡如此被称为义之人的罪债,并为他们献上适当的、真实的、圆满的祭来满足父神的公义6。然而基督既为他们被父神赐下7,而且他的顺服与满足就当作是他们的,被父悦纳8,二者是白白赐给的,并非因他们里面有任何功德,所以他们的称义是惟独出于白白的恩典9,为的是叫神绝对的公义和丰富的恩慈,在罪人称义上可以得着荣耀10。
1. 罗八30,三24。
2. 罗四5-8,三22、24-25、27-28,五17-19;林后五19、21;多三5、7;弗一7;耶廿三6;林前一30-31。
3. 徒十44,十三38-39;加二16;腓三9;弗二7-8。
4. 约一12;罗三28,五1。
5. 雅二17、22、26;加五6。
6. 罗五8-10、19;提前二5-6;希十10、14;但九24、26;赛五十三4-6、10-12。
7. 罗八32。
8. 林后五21;太三17;弗五2。
9. 罗三24;弗一7。
10. 罗三26;弗二7。
11. 加三8;彼前一2、19-20;罗八30。
12. 加四4;提前二6;罗四25。
13. 西一21-22;加二16;多三4-7。
14. 太六12;约壹一7、9,二1-2。
15. 路廿二32;约十28;来十14。
16. 诗八十九31-33,五十一7-12,卅二5;太廿六75;林前十一30、32;路一20。
17. 加三9、13-14;罗四22-24;来十三8。
2. 罗四5-8,三22、24-25、27-28,五17-19;林后五19、21;多三5、7;弗一7;耶廿三6;林前一30-31。
3. 徒十44,十三38-39;加二16;腓三9;弗二7-8。
4. 约一12;罗三28,五1。
5. 雅二17、22、26;加五6。
6. 罗五8-10、19;提前二5-6;希十10、14;但九24、26;赛五十三4-6、10-12。
7. 罗八32。
8. 林后五21;太三17;弗五2。
9. 罗三24;弗一7。
10. 罗三26;弗二7。
11. 加三8;彼前一2、19-20;罗八30。
12. 加四4;提前二6;罗四25。
13. 西一21-22;加二16;多三4-7。
14. 太六12;约壹一7、9,二1-2。
15. 路廿二32;约十28;来十14。
16. 诗八十九31-33,五十一7-12,卅二5;太廿六75;林前十一30、32;路一20。
17. 加三9、13-14;罗四22-24;来十三8。
第十二章论儿子的名份
神在他的独生子里,并为了他独生子耶稣基督的缘故,将得儿子名份的恩典,赐给凡被称义的人1,借此他们被归入神子民的数目中,得享神众子的自由和权利2。他们身上有神的名字3,接受那为儿子名份的灵4,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5,呼叫阿爸父6;蒙父的怜悯7、保护8、供养9和管教10,但永不被撇弃11,反受印记,等到得赎的日子来到12,承受应许13,为神永远救恩的后嗣14。
1. 弗一5;加四4-5。
2. 罗八17;约一12。
3. 耶十四9;林后六18;启三12。
4. 罗八15。
5. 弗三12;罗五2。
6. 加四6。
7. 诗一O三13。
8. 箴十四26。
9. 太六30、32;彼前五7。
10. 来十二6。
11. 哀三31。
12. 弗四30。
13. 来六12。
14. 彼前一3-4;来一14。
2. 罗八17;约一12。
3. 耶十四9;林后六18;启三12。
4. 罗八15。
5. 弗三12;罗五2。
6. 加四6。
7. 诗一O三13。
8. 箴十四26。
9. 太六30、32;彼前五7。
10. 来十二6。
11. 哀三31。
12. 弗四30。
13. 来六12。
14. 彼前一3-4;来一14。
第十三章论成圣
一、凡蒙有效恩召而被重生的人,既在他们里面创造新灵和新心,就更因基督的死与复活1,借着道并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2,使他们个人实际成圣。罪身的权势被毁坏3,属乎肉身的各种情欲逐渐衰弱而被治死4,而且他们在一切得救之恩上越发活泼而得坚固5,以致得到实际的真圣洁,人非圣洁不能见主6。
1. 林前六11;徒二十32;腓三10;罗六5-6。
2. 约十七17;弗五26;帖后二13。
3. 罗六6、14。
4. 加五24;罗八13。
5. 西一11;弗三16-19。
6. 林后七1;来十二14。
7. 帖前五23。
8. 约壹一10;罗七18、23;腓三12。
9. 加五17;彼前二11。
10. 罗七23。
11. 罗六14;约壹五4;弗四15-16。
12. 彼后三18;林后三18。
13. 林后七1。
2. 约十七17;弗五26;帖后二13。
3. 罗六6、14。
4. 加五24;罗八13。
5. 西一11;弗三16-19。
6. 林后七1;来十二14。
7. 帖前五23。
8. 约壹一10;罗七18、23;腓三12。
9. 加五17;彼前二11。
10. 罗七23。
11. 罗六14;约壹五4;弗四15-16。
12. 彼后三18;林后三18。
13. 林后七1。
第十四章论得救的信心
二、借此信心,基督徒相信凡在圣经中所启示的都为真实,因为神自己的权威在其中说话5,又当按照圣经中各段章节所说的去行。既顺服其命令6,畏惧其警戒7,持守神在其中所赐为今生和来生的应许8。但得救信心的主要活动乃是凭恩典之约,惟独接受并依靠基督而得称义、成圣,和永生9。
1. 林后四13;弗一17-19,二8。
2. 罗十14、17。
3. 来十39。
4. 彼前二2;徒二十32;罗四11,一16-17;路十七5。
5. 约四42;帖前二13;约壹五10;徒廿四14。
6. 罗十六26。
7. 赛六十六2。
8. 来十一13;提前四8。
9. 约一12;徒十六31,十五11;加二20。
10. 来五13-14;罗四19-20;太六30,八10。
11. 路廿二31-32;弗六16;约壹五4-5。
12. 来六11-12,十22;西二2。
13. 来十二2。
2. 罗十14、17。
3. 来十39。
4. 彼前二2;徒二十32;罗四11,一16-17;路十七5。
5. 约四42;帖前二13;约壹五10;徒廿四14。
6. 罗十六26。
7. 赛六十六2。
8. 来十一13;提前四8。
9. 约一12;徒十六31,十五11;加二20。
10. 来五13-14;罗四19-20;太六30,八10。
11. 路廿二31-32;弗六16;约壹五4-5。
12. 来六11-12,十22;西二2。
13. 来十二2。
第十五章论得生命的悔改
二、罪人借着悔改,不但看见又觉悟到自己的罪与神的圣性和义律相违反的危险,而且也看到又觉悟到自己罪的污秽可憎,罪人既明白神在基督里向悔改之人所显的恩慈,就为自己的罪忧伤而恨自己的罪,以致转离一切罪恶归向神3,又立志竭力在神所有的诫命中与他同行4。
六、人人都当向神私自认罪,祈求赦免11,由此,并由于离弃罪恶,他就必蒙怜悯12;所以得罪弟兄,或基督教会的人,就当借着私自或公开的认罪并为罪忧伤,甘心向那受触犯的人表示悔改13;于是那受触犯者,就当与他和好,且以爱心接待他14。
1. 亚十二10;徒十一18。
2. 路廿四47;可一15;徒二十21。
3. 结十八30-31,卅六31;赛三十22;诗五十一4;耶卅一18-19;珥二12-13;摩五15;诗一一九128;林后七11。
4. 诗一一九6、59、106;路一6;王下廿三25。
5. 结卅六31-32,十六61-63。
6. 何十四2、4;罗三24;弗一7。
7. 路十三3、5;徒十七30-31。
8. 罗六23,五12;太十二36。
9. 赛五十五7;罗八1;赛一16、18。
10. 诗十九13;路十九8;提前一13、15。
11. 诗五十一4-5、7、9、14,卅二5-6。
12. 箴廿八13;约壹一9。
13. 雅五16;路十七3-4;书七19;诗五十一。
14. 林后二8;加六1-2。
2. 路廿四47;可一15;徒二十21。
3. 结十八30-31,卅六31;赛三十22;诗五十一4;耶卅一18-19;珥二12-13;摩五15;诗一一九128;林后七11。
4. 诗一一九6、59、106;路一6;王下廿三25。
5. 结卅六31-32,十六61-63。
6. 何十四2、4;罗三24;弗一7。
7. 路十三3、5;徒十七30-31。
8. 罗六23,五12;太十二36。
9. 赛五十五7;罗八1;赛一16、18。
10. 诗十九13;路十九8;提前一13、15。
11. 诗五十一4-5、7、9、14,卅二5-6。
12. 箴廿八13;约壹一9。
13. 雅五16;路十七3-4;书七19;诗五十一。
14. 林后二8;加六1-2。
第十六章论善行
二、这些因遵守神之诫命而有的善行,乃是真而活信心的果实与证据3;信徒借以表示他们的感恩4,坚固得救的确信5,造就弟兄的德行6,美饰所承认的福音7,堵住敌人的口8,而归荣耀与神9。因为他们乃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10;既结出成圣的果子,结局就得永生11。
三、信徒行善的能力绝不是出于自己,乃完全由于基督的灵12。信徒为要达到行善的地步,在已经领受的诸般恩典之外,还需要此同一圣灵的实际影响在他们里头活动,叫他们立志行事,成就□的美意13。然而他们不可因此疏懈,以为除非受圣灵的特别感动,就无需尽任何本份;反倒应当殷勤,激发神在他们里面的恩典14。
五、我们不能凭着善行从神的手中赚得赦罪,或永生,因为在善行与未来的荣耀之间有极度的不均衡,而且在我们与神之间又有无限的距离,我们既不能凭善行叫神得益处,又不能补偿我们以往的罪债16;我们尽力而为,我们只不过是尽我们当尽的本份,乃是无用的仆人17;因为凡是善良的行为都是出于神的灵18;凡是我们所作的,都有玷污搀杂许多软弱和不完全,所以经不起神严格的审判19。
六、然而,信徒的人格既借基督蒙悦纳,他们的善行也在他里面蒙悦纳20。这并不是说,他们今生在神眼中毫无瑕疵,无可指摘21;乃是说,因为神在他儿子里看那些善行,这些善行虽有许多弱点和不完全,但出于至诚,他就喜欢接纳并加以报答22。
七、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体的本身来说,虽然是神所吩咐的,对己对人都有益处23,但并非出自信仰所洁净的心,也不是按照正当的方法24,即根据神的话所行的25,没有荣耀神的正当目的26;所以这些行为是罪恶的,不能讨神的喜悦,也不能叫人有从神领受恩典的资格27。然而他们若忽视善行便更为有罪,不讨神的喜悦28。
1. 弥六8;罗十二2;来十三21。
2. 太十五9;赛廿九13;彼前一18;罗十2;约十六2;撒上十五21-23。
3. 雅二18、22。
4. 诗一一六12-13;彼前二9。
5. 约壹二3、5;彼后一5-10。
6. 林后九2;太五16。
7. 多二5、9-12;提前六1。
8. 彼前二15。
9. 彼前二12;腓一11;约十五8。
10. 弗二10。
11. 罗六22。
12. 约十五4-6;结卅六26-27。
13. 腓二13,四13;林后三5。
14. 腓二12;来六11-12;彼后一3、5、10-11;赛六十四7;提后一6;徒廿六6-7;犹20-21。15. 路十七10;尼十三22;伯九2-3;加五17。
16. 罗三20,四2、4、6,八18;弗二8-9;多三5-7;诗十六2;伯廿二2-3,卅五7-8。
17. 路十七10。
18. 加五22-23。
19. 赛六十四6;加五17;罗七15、18;诗一四三2,一三O3。
20. 弗一6;彼前二5;出廿八38;创四4;希十一4。
21. 伯九20;诗一四三2。
22. 来十三20-21,六10;林后八12;太廿五21、23。
23. 王下十30-31;王上廿一27、29;腓一15-16、18。
24. 创四5;来十一4、6。
25. 林前十三3;赛一12。
26. 太六2、5、16。
27. 该二14;多一15,三5;摩五21-22;何一4;罗九16。
28. 诗十四4,卅六3;伯廿一14-15;太廿五41-45,廿三23。
2. 太十五9;赛廿九13;彼前一18;罗十2;约十六2;撒上十五21-23。
3. 雅二18、22。
4. 诗一一六12-13;彼前二9。
5. 约壹二3、5;彼后一5-10。
6. 林后九2;太五16。
7. 多二5、9-12;提前六1。
8. 彼前二15。
9. 彼前二12;腓一11;约十五8。
10. 弗二10。
11. 罗六22。
12. 约十五4-6;结卅六26-27。
13. 腓二13,四13;林后三5。
14. 腓二12;来六11-12;彼后一3、5、10-11;赛六十四7;提后一6;徒廿六6-7;犹20-21。15. 路十七10;尼十三22;伯九2-3;加五17。
16. 罗三20,四2、4、6,八18;弗二8-9;多三5-7;诗十六2;伯廿二2-3,卅五7-8。
17. 路十七10。
18. 加五22-23。
19. 赛六十四6;加五17;罗七15、18;诗一四三2,一三O3。
20. 弗一6;彼前二5;出廿八38;创四4;希十一4。
21. 伯九20;诗一四三2。
22. 来十三20-21,六10;林后八12;太廿五21、23。
23. 王下十30-31;王上廿一27、29;腓一15-16、18。
24. 创四5;来十一4、6。
25. 林前十三3;赛一12。
26. 太六2、5、16。
27. 该二14;多一15,三5;摩五21-22;何一4;罗九16。
28. 诗十四4,卅六3;伯廿一14-15;太廿五41-45,廿三23。
第十七章论圣徒的坚守
二、圣徒的这种坚守到底,并非由于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乃在乎从父神白白而不变之爱所流出之拣选预旨的不变性2;也在乎耶稣的功德和代求的效力3;由于圣灵的同在和神的种子在他们里面4,并由于恩典之约的本质5。从此也生出耐久的确实性与无谬性6。
三、然而圣徒由于撒但和世界的试探,在他们心中仍存的败坏优势,并忽视他们坚守的方法,可能陷入大罪之中7,并一时在其中继续8。因此触犯神的怒气9,令圣灵担忧10,剥夺了所受的恩慈和安慰11,使心变为顽固12,良心受伤13,损害并毁谤他人14,自取今生的审判15。
1. 腓一6;彼后一10;约十28-29;约壹三9;彼前一5、9。
2. 提后二18-19;耶卅一3。
3. 来十10、14,十三20-21,九12-15,七25;罗八33-39;约十七11、24;路廿二32。
4. 约十四16-17;约壹二27,三9。
5. 耶卅二40;希八10-12。
6. 约十28;帖后三3;约壹二19;帖前五23-24。
7. 太廿六70、72、74。
8. 诗五十一标题,五十一14;撒下十二9、13。
9. 赛六十四5、7、9;撒下十一27。
10. 弗四30。
11. 诗五十一8、10、12;启二4;歌五2-4、6。
12. 赛六十三17;可六52,十六14;诗九十五8。
13. 诗卅二3-4,五十一8。
14. 撒下十二14。
15. 诗八十九31-32;林前十一32。
2. 提后二18-19;耶卅一3。
3. 来十10、14,十三20-21,九12-15,七25;罗八33-39;约十七11、24;路廿二32。
4. 约十四16-17;约壹二27,三9。
5. 耶卅二40;希八10-12。
6. 约十28;帖后三3;约壹二19;帖前五23-24。
7. 太廿六70、72、74。
8. 诗五十一标题,五十一14;撒下十二9、13。
9. 赛六十四5、7、9;撒下十一27。
10. 弗四30。
11. 诗五十一8、10、12;启二4;歌五2-4、6。
12. 赛六十三17;可六52,十六14;诗九十五8。
13. 诗卅二3-4,五十一8。
14. 撒下十二14。
15. 诗八十九31-32;林前十一32。
第十八章论恩惠和得救的确信
一、伪善者以及其他未重生的人,虽可凭虚伪的盼望和肉体的自负,以为自己是在神的爱顾和得救的状态中而自欺1;这种希望终必落空2,但那真相信主耶稣,诚实爱他,以无愧的良心竭力在神面前行事的人,今生可以确实知道他们是处于蒙恩的地位上3,并且在神荣耀的盼望中欢喜,这盼望永不致叫他们羞愧4。
二、这种确信,并非以可错谬的希望为根基之空幻推测的与盖然性的确信5,乃是以救恩诸般应许的真理6,所应许之诸般恩惠的内证7,和那赐儿子名份的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8的见证为根基之无谬信仰的确信。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我们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9。
三、此无谬的确信并非属于信仰的本质,所以真信徒在获得此确信之前,要长久的等待,经过许多困苦奋斗10;然而,真信徒由于圣灵得知神所白白赐给他的事,他可不用特殊的启示,正当使用通常的手段,便可得到此确信11。所以信徒都当份外殷勤,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12;因此他的心便在圣灵的平安与喜乐中,在爱神与感谢神上,并在顺服之义务的能力与喜乐上逐渐增长,这些都是此确信的果实13。此确信不致令人倾于放荡14。
四、真信徒对于自己得救的确信可能有种种不同的动摇、减少,或间断,如因忽略而未能保守;或因坠入损害良心而使圣灵担忧的某些特殊罪恶中,或因突如其来的试探,或神收回他笑脸的光照,甚至让敬畏神的人行走在黑暗中,而无亮光15;但他们并非完全缺乏神在他们心中所赐的生命之种子与信仰的生命,爱基督和爱弟兄的心,内心诚实和尽本份的良心。从这些事,由于圣灵的工作,此确信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恢复16,同时借着这一切,他们不致完全绝望17。
1. 伯八13-14;弥三11;申廿九19;约八41。
2. 太七22-23;伯八13。
3. 约壹二3,三14、18、19、21、24,五13。
4. 罗五2、5。
5. 来六11、19。
6. 来六17-18。
7. 彼后一4-5、10-11;约壹二3,三14;林后一12。
8. 罗八15-16。
9. 弗一13-14,四30;林后一21-22。
10. 约壹五13;赛五十10;可九24;诗八十八1-18,七十七1-12。
11. 林前二12;约壹四13;来六11-12;弗三17-19。
12. 彼后一10。
13. 罗五1-2、5,十四17,十五13;弗一3-4;诗四6-7,一一九32。
14. 约壹二1-2,三2-3,一6-7;罗六1-2,八1、12;多二11-12、14;林后七1;诗一三O4。
15. 歌五2-3、6;诗五十一8、12、14,七十七1-10,卅一22,八十八1-18 ;弗四30-31;太廿六69-72;赛五十10。
16. 约壹三9;路廿二32;伯十三15;诗七十三15,五十一8、12;赛五十10。
17. 弥七7-9;耶卅二40;赛五十四7-10;诗廿二1,八十八1-18。
2. 太七22-23;伯八13。
3. 约壹二3,三14、18、19、21、24,五13。
4. 罗五2、5。
5. 来六11、19。
6. 来六17-18。
7. 彼后一4-5、10-11;约壹二3,三14;林后一12。
8. 罗八15-16。
9. 弗一13-14,四30;林后一21-22。
10. 约壹五13;赛五十10;可九24;诗八十八1-18,七十七1-12。
11. 林前二12;约壹四13;来六11-12;弗三17-19。
12. 彼后一10。
13. 罗五1-2、5,十四17,十五13;弗一3-4;诗四6-7,一一九32。
14. 约壹二1-2,三2-3,一6-7;罗六1-2,八1、12;多二11-12、14;林后七1;诗一三O4。
15. 歌五2-3、6;诗五十一8、12、14,七十七1-10,卅一22,八十八1-18 ;弗四30-31;太廿六69-72;赛五十10。
16. 约壹三9;路廿二32;伯十三15;诗七十三15,五十一8、12;赛五十10。
17. 弥七7-9;耶卅二40;赛五十四7-10;诗廿二1,八十八1-18。
第十九章论神的律法
三、除此律(通常称为道德律)之外,神喜欢把礼仪律赐给尚为幼稚教会的以色列民,其中有些象征的仪式:一方面是关于礼拜的,预表基督和他的恩惠、行为、苦难和恩益4;一方面是提示种种道德义务的训令5。这些礼仪律在今日新约时代都废止了6。
六、真信徒虽不在为工作(行为)之约的律法下得称为义或被定罪11;可是这律法对于他们或别人都大有用处。即律法乃生活的规律,使他们知道神的旨意和他们的义务,指示、约束他们照着去行12。又因令他们发现他们的本性、内心和生活上有罪的败坏13,当他们按律法检查自己的时候,就越发知道罪,为罪而谦卑,以致憎恶罪14,同时更明确认识自己需要基督和他完全的顺服15。照样,律法对于重生的人去防止腐败,禁止罪恶上也是有用的16。又因律法的威吓,就指出他们的罪所应得的,虽然得免律法所威吓的咒诅,但因罪的缘故在今生要受苦17。照样,律法的应许也指示他们,神喜悦人的顺服并遵行律法所得的祝福18,不是因行工作之约的律法而得19,所以人行善弃恶,是因律法勉励他行此弃彼,这不足以证明他是在律法之下,而不在恩典之下20。
1. 创一26-27,二17;罗二14-15,十5,五12、19;加三10、12;传七29;伯廿八28。
2. 雅一25,二8、10-12;罗十三8-9,三19;申五32,十4;出卅四1。
3. 太廿二37-40;出二十3-18。
4. 来九1-28,十1;加四1-3;西二17。
5. 林前五7;林后六17;犹23。
6. 西二14、16-17;但九27;弗二15-16。
7. 出廿一1-36,廿二1-29;创四十九10;彼前二13-14;太五17、38-39;林前九8-10。
8. 罗十三8-10;弗六2;约壹二3-4、7-8;罗三31,六15。
9. 雅二10-11。
10. 太五17-19;雅二8;罗三31。
11. 罗六14,八1;加二16,三13,四4-5;徒十三39。
12. 罗七12、22、25;诗一一九4-6;林前七19;加五14、16、18-23。
13. 罗七7,三20。
14. 雅一23-25;罗七9、14、24。
15. 加三24;罗七24-25,八3-4。
16. 雅二11;诗一一九101、104、128。
17. 结九13-14;诗八十九30-34。
18. 利廿六1-14;林后六16;弗六2-3;诗卅七11,十九11;太五5。
19. 加二16;路十七10。
20. 罗六12、14;彼前三8-12;诗卅四12-16;来十二28-29。
21. 加三21。
22. 结卅六27;来八10;耶卅一33。
2. 雅一25,二8、10-12;罗十三8-9,三19;申五32,十4;出卅四1。
3. 太廿二37-40;出二十3-18。
4. 来九1-28,十1;加四1-3;西二17。
5. 林前五7;林后六17;犹23。
6. 西二14、16-17;但九27;弗二15-16。
7. 出廿一1-36,廿二1-29;创四十九10;彼前二13-14;太五17、38-39;林前九8-10。
8. 罗十三8-10;弗六2;约壹二3-4、7-8;罗三31,六15。
9. 雅二10-11。
10. 太五17-19;雅二8;罗三31。
11. 罗六14,八1;加二16,三13,四4-5;徒十三39。
12. 罗七12、22、25;诗一一九4-6;林前七19;加五14、16、18-23。
13. 罗七7,三20。
14. 雅一23-25;罗七9、14、24。
15. 加三24;罗七24-25,八3-4。
16. 雅二11;诗一一九101、104、128。
17. 结九13-14;诗八十九30-34。
18. 利廿六1-14;林后六16;弗六2-3;诗卅七11,十九11;太五5。
19. 加二16;路十七10。
20. 罗六12、14;彼前三8-12;诗卅四12-16;来十二28-29。
21. 加三21。
22. 结卅六27;来八10;耶卅一33。
第二十章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一、基督为福音时代的信徒所获得的自由乃是免去罪的刑罚、神的忿怒以及道德律的咒诅1;又使他们脱离这现今邪恶的世界、撒但的捆绑、罪恶的辖制2、苦难的残害、死亡的毒钩、坟墓的胜利、并永远的定罪3;又使他们自由接近神、顺服神4,并非出于奴仆的心仍旧害怕,乃是出于儿子爱父的心,甘心乐意的顺服5。这一切对于律法时代的信徒也有共同的权利6;但在新约时代,基督徒的自由是更加扩大了,因他们已脱离服从犹太教礼仪的轭7,更坦然无惧地接近施恩宝座8,与神自由之灵有交通,这交通比律法时代的信徒平时所参与的更丰满9。
二、惟独神是良心的主10,在信仰或崇拜上凡与圣经相反,或在圣经以外属乎人的教训与命令,就是卖掉良心的真自由11;若勉强人不加理解的相信12,又要求人绝对的、盲从的顺服,这就是毁灭良心的自由和理性13。
四、因为神并未企图破坏他所制定的权柄,和基督所获得的自由,乃是互相维持,彼此保守;所以凡以基督徒自由为口实的人,若反抗国家或教会任何合法的权柄,或其合法的执行,就是反抗神的命令15。人所发表的意见,或支持的行为若违反天性,或有关信仰、崇拜、行为等既知的基督教原则,或反抗敬畏神之人的权柄,或如此等之错谬见解与行为,或在本质上,或在公义以及保持的方法上,对于基督所设立的教会外部安全与次序有妨碍的意见与行为开发,均可受教会的谴责16并经由国家执政者17的权柄,合法地予以制裁。
1. 多二14;帖前一10;加三13。
2. 加一4;西一13;徒廿六18;罗六14。
3. 罗八28,八1;诗一一九71;林前十五54-57。
4. 罗五1-2。
5. 罗八14-15;约壹四18。
6. 加三9、14。
7. 加四1-3、6-7,五1;徒十五10-11。
8. 来四14、16,十19-22。
9. 约七38-39;林后三13、17-18。
10. 雅四12;罗十四4。
11. 徒四19,五29;林前七23;太廿三8-10,十五9;林后一24。
12. 西二20-23;加一10,二4-5,五1。
13. 罗十17,十四23;赛八20;徒十七11;约四22;何五11;启十三12、16-17;耶八9。
14. 加五13;彼前二16;彼后二19;约八34;路一74-75。
15. 太十二25;彼前二13-14、16;罗十三1-8;来十三17。
16. 罗一32;林前五1、5、11、13;约贰10-11;帖后三14;提前六3-5,一19-20;多一10-11、13,三10;太十八15-17;启二2、14-15、20,三9。
17. 申十三2、6;罗十三3-4;约贰10-11;拉七23-28;启十七12、16-17;尼十三15、17、21-22、25、30;王下廿三5-6、9、20-21;代下卅四33,十五12-13、16;但三29;提前二2;赛四十九23;亚十三2-3。
2. 加一4;西一13;徒廿六18;罗六14。
3. 罗八28,八1;诗一一九71;林前十五54-57。
4. 罗五1-2。
5. 罗八14-15;约壹四18。
6. 加三9、14。
7. 加四1-3、6-7,五1;徒十五10-11。
8. 来四14、16,十19-22。
9. 约七38-39;林后三13、17-18。
10. 雅四12;罗十四4。
11. 徒四19,五29;林前七23;太廿三8-10,十五9;林后一24。
12. 西二20-23;加一10,二4-5,五1。
13. 罗十17,十四23;赛八20;徒十七11;约四22;何五11;启十三12、16-17;耶八9。
14. 加五13;彼前二16;彼后二19;约八34;路一74-75。
15. 太十二25;彼前二13-14、16;罗十三1-8;来十三17。
16. 罗一32;林前五1、5、11、13;约贰10-11;帖后三14;提前六3-5,一19-20;多一10-11、13,三10;太十八15-17;启二2、14-15、20,三9。
17. 申十三2、6;罗十三3-4;约贰10-11;拉七23-28;启十七12、16-17;尼十三15、17、21-22、25、30;王下廿三5-6、9、20-21;代下卅四33,十五12-13、16;但三29;提前二2;赛四十九23;亚十三2-3。
第二十一章论基督教的礼拜和安息日
一、人之本性指示一位在万有之上的主宰,又有至上的主权,本为善,又向万人行善的神,因此人当尽心、尽性、尽力、尽意敬畏、爱慕、赞美、求告、信靠、事奉他1。但敬拜真神,蒙他悦纳的方法,就是他自己所设立的,又受他自己所启示的旨意之限制,我们不可按人的想象和私见,撒但的提议,或以任何可见的表象,或其他非圣经所规定的方法来敬拜神2。
三、感谢的祈祷既为宗教礼拜的主要部份6,所以神吩咐万人祈祷7,为求祈祷蒙垂听,就必得奉圣子的名8,凭圣灵的帮助9,遵神的旨意10,以悟性、谦卑、热心、信心、和恒心去求11;出声祈祷时,就当用人所明白的言语12。
五、以虔诚敬畏之心来诵读圣经17;纯正的讲道18,以理解、信心,和敬虔来正当听神的话而顺服神19,心被恩感歌唱诗篇20。正当执行或按理领受基督所设立的圣礼,均为一般敬拜神的部份21;此外,如宗教的宣誓22、誓愿23、严肃的禁食24,以及特殊时节的感恩等25,都当按时期与季节,以圣洁和敬虔的方式举行26。
六、宗教礼拜中的祈祷以及其他任何部份,现今在福音时代,既不限于任何地域或任何方向,亦不因地域与方向而蒙悦纳27;乃要随地28以心灵和诚实敬拜神29,每日30在个人家中31,独自在隐密处32;且更加严肃地在公共聚会中敬拜神。当神以其圣言或护理召聚公共聚会时,就不可漠不关心或故意忽略或放弃33。
七、按一般规定来说,为敬拜神而取出一适当分配的时间这件事,乃属自然之理;所以神在圣经中以积极的、道德的,和永久命令,特别指定七日中的一日为安息,吩咐各世各代的万人向他遵守此日为圣日34。这圣日从世界之始到基督复活之前为一周的末一日,自从基督复活之后,这日改为一周的头一日35,这在圣经中称为主日36,而且要继续下去,此为基督教的安息日,直到世界之末37。
八、所以当向主守此安息日为圣,人人要适当准备自己的心,事先整顿日常用务,非但整日停止自己的工作、言谈、思想、属世的职务和消遣38,保守圣洁的安息;也要用全部时间举行公私礼拜,并履行必须的与怜悯的义务39。
1. 罗一20,十12;徒十七24;诗一一九68,卅一23,十八3,六二8;耶十7;书廿四14;可十二33。
2. 申十二32;太十五9,四9-10;徒十七25;出二十4-6;西二23。
3. 太四10;约五23;林后十三14;启五11-13。
4. 西二18;启十九10;罗一25。
5. 约十四6;提前二5;弗二18;西三17。
6. 腓四6。
7. 诗六十五2。
8. 约十四13-14;彼前二5。
9. 罗八26。
10.约壹五14。
11.诗四十七7;传五1-2;来十二28;创十八27;雅五16,一6-7;可十一24;太六12、14-15;西四2;弗六18。
12. 林前十四14。
13. 约壹五14。
14. 提前二1-2;约十七20;撒下七29;得四12。
15. 撒下十二21-23;路十六25-26;启十四13。
16. 约壹五16。
17. 徒十五21;启一3。
18. 提后四2。
19. 雅一22;徒十33;太十三19;来四2;赛六十六2。
20. 西三16;弗五19;雅五13。
21. 太廿八19;林前十一23-29;徒二42。
22. 申六13;尼十29。
23. 赛十九21;传五4-5;徒十八18。
24. 珥二12;斯四16;太九15;林前七5。
25. 诗一O七1-43;斯九22。
26. 来十二28。
27. 约四21。
28. 玛一11;提前二8。
29. 约四23-24。
30. 耶十25;申六6-7;伯一5;撒下六18、20;彼前三7;徒十2。
31. 太六11;书廿四15。
32. 太六6;弗六18。
33. 赛五十六6-7;来十25;箴一20-21、24,八34;徒十三42,二43;路四16。
34. 出二十8、10-11;赛五十六2、4、6-7。
35. 创二2-3;林前十六1-2;徒二十7。
36. 启一10。
37. 出二十8、10;太五17-18。
38. 出二十8,十六23、25-26,29-30,卅一15-17;赛五十八13;尼十三15-19、21-22。
39. 赛五十八13;太十二1-13。
2. 申十二32;太十五9,四9-10;徒十七25;出二十4-6;西二23。
3. 太四10;约五23;林后十三14;启五11-13。
4. 西二18;启十九10;罗一25。
5. 约十四6;提前二5;弗二18;西三17。
6. 腓四6。
7. 诗六十五2。
8. 约十四13-14;彼前二5。
9. 罗八26。
10.约壹五14。
11.诗四十七7;传五1-2;来十二28;创十八27;雅五16,一6-7;可十一24;太六12、14-15;西四2;弗六18。
12. 林前十四14。
13. 约壹五14。
14. 提前二1-2;约十七20;撒下七29;得四12。
15. 撒下十二21-23;路十六25-26;启十四13。
16. 约壹五16。
17. 徒十五21;启一3。
18. 提后四2。
19. 雅一22;徒十33;太十三19;来四2;赛六十六2。
20. 西三16;弗五19;雅五13。
21. 太廿八19;林前十一23-29;徒二42。
22. 申六13;尼十29。
23. 赛十九21;传五4-5;徒十八18。
24. 珥二12;斯四16;太九15;林前七5。
25. 诗一O七1-43;斯九22。
26. 来十二28。
27. 约四21。
28. 玛一11;提前二8。
29. 约四23-24。
30. 耶十25;申六6-7;伯一5;撒下六18、20;彼前三7;徒十2。
31. 太六11;书廿四15。
32. 太六6;弗六18。
33. 赛五十六6-7;来十25;箴一20-21、24,八34;徒十三42,二43;路四16。
34. 出二十8、10-11;赛五十六2、4、6-7。
35. 创二2-3;林前十六1-2;徒二十7。
36. 启一10。
37. 出二十8、10;太五17-18。
38. 出二十8,十六23、25-26,29-30,卅一15-17;赛五十八13;尼十三15-19、21-22。
39. 赛五十八13;太十二1-13。
第二十二章论合法的宣誓和许愿
二、人只当用神的名来宣誓,并当存完全圣洁与敬畏的心来使用3。因此,人若用那荣耀可敬畏的名虚伪地或轻率地宣誓,或用别的名宣誓,都是有罪的、可憎恶的4。然而,在旧新约圣经中,有关重大事件的宣誓是为神的话语所认可的5;有关此类事件若有合法权威的命令,需要宣誓,就当遵行6。
三、凡宣誓者要正当考虑此严肃行为的重大性,而且只当宣述内心所十分确信为真实的事7。除了那善良而正当的事,而且自己相信为善良而正当的事,又能而且决心去行的事以外,人不当以宣誓来约束自己8。然而关于善良而正当的事,若拒绝合法的权威所命令的宣誓,乃是罪9。
四、宣誓当用浅显易明的通常话语,不可用双关字句或心里保留10(在心中另外保留某种意思与所言者相违)。宣誓并不负有犯罪的义务,但在不使人犯罪的事上,纵使令宣誓者受亏损,也必得履行11;就是对异端者或不信派宣了誓,也不可废弃12。
六、除了对神以外,人不可对任何受造之物许愿14。为了许愿被接纳,就当从信仰与义务的良心发出,对所蒙受的怜悯心存感谢,或为求的已经得着而感谢;借此自己必须尽的本份,或对其他的事,在适当的范围与期间内,应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15。
七、人不可宣誓去行圣经所禁止的事,或妨碍圣经所吩咐的本份,或自己的能力所不能行的,或神未应许给能力而去实行的事16。从这几点看来,罗马天主教修道者誓愿一辈子过独身生活,自愿贫困,或修道者的服从,都离高度的完全相去甚远,以致成为迷信与犯罪的陷阱,基督徒绝不可自陷其中17。
1. 申十20。
2. 出二十7;利十九12;林后一23;代下六22-23。
3. 申六13。
4. 出二十7;耶五7;太五34、37;雅五12。
5. 来六16;林后一23;赛六十五16。
6. 王上八31;尼十三25;斯十5。
7. 出二十7;耶四2。
8. 创廿四2-3、5-6、8-9。
9. 民五19、21;尼五12;出廿二7-11。
10. 耶四2;诗廿四4。
11. 撒上廿五22、32-34;诗十五4。
12. 结十七16、18-19;书九18-19;撒下廿一1。
13. 赛十九21;传五4-6;诗六十一8,六十六13-14。
14. 诗七十六11;耶四十四25-26。
15. 申廿三21-23;诗五十14,六十六13-14,一三二2-5;创廿八20-22;撒上一11。
16. 徒廿三12、14;可六26;民三十5、8、12-13。
17. 太十九11-12;林前七2、9、23;弗四28;彼前四2。
2. 出二十7;利十九12;林后一23;代下六22-23。
3. 申六13。
4. 出二十7;耶五7;太五34、37;雅五12。
5. 来六16;林后一23;赛六十五16。
6. 王上八31;尼十三25;斯十5。
7. 出二十7;耶四2。
8. 创廿四2-3、5-6、8-9。
9. 民五19、21;尼五12;出廿二7-11。
10. 耶四2;诗廿四4。
11. 撒上廿五22、32-34;诗十五4。
12. 结十七16、18-19;书九18-19;撒下廿一1。
13. 赛十九21;传五4-6;诗六十一8,六十六13-14。
14. 诗七十六11;耶四十四25-26。
15. 申廿三21-23;诗五十14,六十六13-14,一三二2-5;创廿八20-22;撒上一11。
16. 徒廿三12、14;可六26;民三十5、8、12-13。
17. 太十九11-12;林前七2、9、23;弗四28;彼前四2。
第二十三章论民事长官
二、基督徒被召执行民事长官的职务时,接受并执行此职,乃属正当之事2,当执行职务时,应照各国家健全的法律来维持敬虔、正义与和平3;所以为了这个目的,现今在新约之下,他们可以为了正当与不得已的理由从事合法的战争4。
三、民事长官不可擅自讲道并施行圣礼,或执掌天国钥匙之权5,或干涉有关信仰的事。然而他却有权,也是他的本份去保持教会内的一致与和平,维持神真理的纯正无缺,禁止亵渎和异端,防止或改革在礼拜与教规中所有的腐败和滥用,并正当地规定、执行和遵守所有的宗教仪式6。为了更生实效的目的,他有权召集教会会议,出席会议,并规定在会议中所处理的一切事,乃为合乎神的旨意7。
四、为民事长官祈祷8,尊敬他们的人格9,给他们纳税或缴交其他费用10,服从他们合法的命令,并为良心的缘故服从他们的权威11,乃是人民的义务。不信神或具有不同宗教的长官,并不因此使他正当而合法的权威失效,也不能使人民不顺从他12;教会人员亦当顺从13;教皇无权统治他们,或管辖他们的百姓。更不能判定他们为异端者,或任何其他借口来剥夺他们的领土或生命14。
1. 罗十三1-4;彼前二13-14。
2. 箴八15-16;罗十三1-2、4。
3. 诗二10-12,八十二3-4;提前二2;撒下廿三3;彼前二13。
4. 路三14;罗十三4;太八9-10;徒十1-2;启十七14、16。
5. 代下廿六18;太十八17,十六19;林前十二28-29,四1-2;弗四11-12;罗十15;来五4。
6. 赛四十九23;罗十三1-6;诗一二二9;斯七23-28;利廿四16;申十三5-6、12;王下十八4;代上十三1-9;王下廿三1-26;代下卅四33,十五12-13。
7. 代下十九8-11、29-30;太二4-5。
8. 提前二1-2。
9. 彼前二17。
10. 罗十三6-7。
11. 罗十三5;多三1。
12. 彼前二13-14、16。
13. 罗十三1;王上二35;徒廿五9-11;彼后二1、10-11;犹一8-11。
14. 帖后二4;启十三15-17。
2. 箴八15-16;罗十三1-2、4。
3. 诗二10-12,八十二3-4;提前二2;撒下廿三3;彼前二13。
4. 路三14;罗十三4;太八9-10;徒十1-2;启十七14、16。
5. 代下廿六18;太十八17,十六19;林前十二28-29,四1-2;弗四11-12;罗十15;来五4。
6. 赛四十九23;罗十三1-6;诗一二二9;斯七23-28;利廿四16;申十三5-6、12;王下十八4;代上十三1-9;王下廿三1-26;代下卅四33,十五12-13。
7. 代下十九8-11、29-30;太二4-5。
8. 提前二1-2。
9. 彼前二17。
10. 罗十三6-7。
11. 罗十三5;多三1。
12. 彼前二13-14、16。
13. 罗十三1;王上二35;徒廿五9-11;彼后二1、10-11;犹一8-11。
14. 帖后二4;启十三15-17。
第二十四章论结婚与离婚
三、凡能用自己的判断而表同意的各等人都可以结婚5。但基督徒的本份是只当在主里面结婚6。所以承认真正改革派宗教的人,不应与不信派,天主教徒,或其他拜偶像的人结婚。敬虔的人不可借着与那些在生活上罪恶昭彰,或持守可诅异端的人结婚,而同负一轭7。
四、不可在神言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的亲等内结婚8,此等乱伦的婚娶不能因人为的律法,或双方的同意就成为夫妇同居的合法婚姻9。若鳏寡娶嫁,男人不可娶其妻之至近的亲属,女人亦不可嫁其夫至亲近的亲属,正如男女不可娶嫁自己至近的亲属一样10。
六、人的败坏虽然有利于辩护的倾向,想用不正当的手段,把神在婚姻上所配合的分开,但除了奸淫或教会与民事长官无法调解的故意离弃以外,没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14。离婚当遵照有秩序的手续公开进行,当事者不可随己意私自离开15。
1. 创二24;太十九5-6;箴二17;林前七2;可十6-9。
2. 创二18。
3. 玛二15。
4. 林前七2、9。
5. 来十三4;提前四3;林前七36-38;创廿四57-58。
6. 林前七39。
7. 创卅四14;出卅四16;申七3-4;王上十一4;尼十三25-27;玛二11-12;林后六14。
8. 利十八18;林前五1;摩二7。
9. 可六18;利十八24-28。
10. 利二十19-21。
11. 太一18-20。
12. 太五31-32。
13. 太十九9;罗七2-3。
14. 太十九8-9、6;林前七15。
15. 申廿四1-4;斯十3。
2. 创二18。
3. 玛二15。
4. 林前七2、9。
5. 来十三4;提前四3;林前七36-38;创廿四57-58。
6. 林前七39。
7. 创卅四14;出卅四16;申七3-4;王上十一4;尼十三25-27;玛二11-12;林后六14。
8. 利十八18;林前五1;摩二7。
9. 可六18;利十八24-28。
10. 利二十19-21。
11. 太一18-20。
12. 太五31-32。
13. 太十九9;罗七2-3。
14. 太十九8-9、6;林前七15。
15. 申廿四1-4;斯十3。
第二十五章论教会
1. 弗一10、22-23,五23、27、32;西一18。
2. 林前一2,十二12-13;诗二8;启七9;罗十五9-12。
3. 林前七14;徒二39;结十六20-21;罗十一16;创三15,十七7;加三7、9、14;罗四。
4. 太十三47;赛九7。
5. 弗二19,三15;箴廿九18。
6. 徒二47。
7. 林前十二28;弗四11-13;太廿八19-21;赛五十九21。
8. 罗十一3-4;启十二6、14;徒九31。
9. 启二,三;林前五6-7。
10. 林前十三12;启二,三;太十三24-30、47。
11. 启十八2;罗十一18-22。
12. 太十六18,廿八19-20;诗七十二17,一O二28。
13. 西一18;弗一22。
14. 太廿三8-10;帖后二3-4、8-9;启十三6。
2. 林前一2,十二12-13;诗二8;启七9;罗十五9-12。
3. 林前七14;徒二39;结十六20-21;罗十一16;创三15,十七7;加三7、9、14;罗四。
4. 太十三47;赛九7。
5. 弗二19,三15;箴廿九18。
6. 徒二47。
7. 林前十二28;弗四11-13;太廿八19-21;赛五十九21。
8. 罗十一3-4;启十二6、14;徒九31。
9. 启二,三;林前五6-7。
10. 林前十三12;启二,三;太十三24-30、47。
11. 启十八2;罗十一18-22。
12. 太十六18,廿八19-20;诗七十二17,一O二28。
13. 西一18;弗一22。
14. 太廿三8-10;帖后二3-4、8-9;启十三6。
第二十六章论圣徒相通
一、凡借基督的灵,又借着信与元首耶稣基督联合的众圣徒,就在基督的恩惠、受苦、死亡、复活以及荣耀上彼此有交通1,并且他们既在爱里彼此联合,便分享彼此的恩赐2,又为助成里面的人与外面的人之互相益处而履行公私的义务3。
二、在信仰的承认上为圣徒的,就当在敬拜的事上维持一圣洁的团契与交通,又当举行其他属灵的聚会,为求得共同的造就4,又当按各人所能和所需,在物质的事上彼此帮助。这种圣徒相通,要按照神赐的机会达于各处一切称呼主耶稣之名的人5。
1. 约壹一3;弗三16-19;约一16;弗二5-6;腓三10;罗六5-6;提后二12。
2. 弗四15-16;林前十二7,三21-23;西二19。
3. 帖前五11、14;罗一11-12、14;约壹三16-18;加六10。
4. 来十24-25;徒二42、46;赛二3;林前十一20。
5. 徒二44-45;约壹三17;林后八,九;徒十一29-30。
6. 西一18-19;林前八6;赛四十二8;提前六15-16;诗四十五7;来一8-9。
7. 出二十15;弗四28;徒五4。
2. 弗四15-16;林前十二7,三21-23;西二19。
3. 帖前五11、14;罗一11-12、14;约壹三16-18;加六10。
4. 来十24-25;徒二42、46;赛二3;林前十一20。
5. 徒二44-45;约壹三17;林后八,九;徒十一29-30。
6. 西一18-19;林前八6;赛四十二8;提前六15-16;诗四十五7;来一8-9。
7. 出二十15;弗四28;徒五4。
第二十七章论圣礼
一、圣礼是恩典之约的圣洁标记与印证1,由神直接所设立2,为要表征基督和他的恩惠,并坚持我们在他里面的关切3;又在属教会的人与世界其余的人之间设立一可见的区分4;并且按照神的话,在基督里严肃地服事神5。
三、在正当执行的圣礼中所表示的恩典,并非由于圣礼的本身所给与的任何效力,亦非在乎执行圣礼者的虔诚或存心7,乃在乎圣灵的工作8,和设立圣礼的话语,在此话语中含有吩咐人使用圣礼的命令,又给那配领受圣礼者得福益的应许9。
1. 罗四11;创十七7、10。
2. 太廿八19;林前十一23。
3. 林前十16,十一25-26;加三17、27。
4. 罗十五8;出十二48;创卅四14;林前十21。
5. 罗六3-4;林前十16、21。
6. 创十七10;太廿六27-28;多三5。
7. 罗二28-29;彼前三21。
8. 太三11;林前十二13。
9. 太廿六27-28,廿八19-20。
10. 太廿八19;林前十一20、23,四1;来五4。
11. 林前十1-4,五7-8。
2. 太廿八19;林前十一23。
3. 林前十16,十一25-26;加三17、27。
4. 罗十五8;出十二48;创卅四14;林前十21。
5. 罗六3-4;林前十16、21。
6. 创十七10;太廿六27-28;多三5。
7. 罗二28-29;彼前三21。
8. 太三11;林前十二13。
9. 太廿六27-28,廿八19-20。
10. 太廿八19;林前十一20、23,四1;来五4。
11. 林前十1-4,五7-8。
第二十八章论洗礼
一、洗礼乃耶稣基督所制定的新约圣礼1,非但为严肃承认受洗者的加入有形教会2,且亦对他表明并印证恩约3,与基督联合4、重生5、赦罪6,借耶稣基督将他自己奉献给神,行事为人有新生的样式7,此圣礼乃基督亲自指定,应在教会中继续,直到世界的末了8。
1. 太廿八19;可十六16。
2. 林前十二13;加三27-28。
3. 罗四11;西二11-12。
4. 加三27;罗六5。
5. 多三5。
6. 可一4;徒二38,廿二16。
7. 罗六3-4。
8. 太廿八19-20。
9. 太三11,廿八19-20;约一33;徒十47,八36、38。
10. 来九10、19-22;徒二41,十六33;可七4。
11. 可十六15-16;徒八37-38。
12. 创十七7、9-10;加三9、14;西二11-12;徒二38-39;罗四11-12;林前七14;太廿八19;可十13-16;路十八15。
13. 路七30,出四24-26。
14. 罗四11;徒十2、4、22、31、45、47。
15. 徒八13、23。
16. 约三5、8。
17. 加三27;多三5;弗五25-26;徒二38、41。
18. 多三5。
2. 林前十二13;加三27-28。
3. 罗四11;西二11-12。
4. 加三27;罗六5。
5. 多三5。
6. 可一4;徒二38,廿二16。
7. 罗六3-4。
8. 太廿八19-20。
9. 太三11,廿八19-20;约一33;徒十47,八36、38。
10. 来九10、19-22;徒二41,十六33;可七4。
11. 可十六15-16;徒八37-38。
12. 创十七7、9-10;加三9、14;西二11-12;徒二38-39;罗四11-12;林前七14;太廿八19;可十13-16;路十八15。
13. 路七30,出四24-26。
14. 罗四11;徒十2、4、22、31、45、47。
15. 徒八13、23。
16. 约三5、8。
17. 加三27;多三5;弗五25-26;徒二38、41。
18. 多三5。
第二十九章论主的晚餐
一、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制定了他的血与体的圣礼,称之为主的晚餐,在教会中遵守,直到世界之末,为的是永远记念他自己牺牲之死,保证真信徒在其中所应得的一切恩益,并在他里面得着属灵的滋养和生长,使他们更进一步对主尽应尽的本份。圣餐又是作为基督奥秘身体之肢体的信徒,与基督有交通,并彼此交通的一种联系和保证1。
二、在此圣礼中并非基督被献给父神,亦非为活人死人的赦罪而献上现实的牺牲2,只是记念主一次在十字架上献上他自己,也是以赞美向神献上属灵的祭物3。所以天主教所称之弥撒祭,是极其可憎地有损于基督仅一次的献祭,就是为选民的众罪所献独一的挽回祭4。
五、根据基督所定的用途,被正当圣别的此圣礼中的外部物质(饼与酒),有时是真实的,但可是只能在典礼方面来说,与被钉十字架的基督有如此的联属,以致这圣品被称为所表明基督的身体和血10;虽然如此,在本质与性质的关系上来说,这些圣品真只是饼和酒,正如从前一样11。
七、配领圣餐者,在此圣礼中外部参与有形之物时13,也是在里面凭信心,不是凭血肉之体,乃是真实地、属灵地,领受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并以他为粮,和他受死的一切恩益。基督的体和血虽非具体地在饼酒之内,或与之同在,或在其下;然而在灵性方面来说,在此圣礼中,对信者的信仰实在是同在的,正如饼与酒对信徒外部的感官一样14。
无知与邪恶之人虽然领受此礼之饼与酒,但不能领受该物质所表明的;由于他们不合理领受主餐,反而干犯主的身体和血,就定自己的罪。因此凡无知与不敬虔的人,既因他们不适宜与主相交,所以他们就不配来赴主的筵席,若他们仍然如此,他们就大大获罪于基督,因此他们不能领受圣餐15,或被准许领受16。
1. 林前十一23-26,十16-17、21,十二13。
2. 来九22、25-26、28。
3. 林前十一24-26;太廿六26-27;路廿二19-20.
4. 来七23-24、27,十11-12、14、18。
5. 太廿六26-28;可十四22-24;路廿二19-20;林前十一23-26。
6. 徒二十7;林前十一20。
7. 林前十16。
8. 可十四23;林前十一25-29。
9. 太十五9
10. 太廿六26-28。
11. 林前十一26-28;太廿六29。
12. 徒三21;林前十一24-26;路廿四6、39。
13. 林前十一 28,五7-8。
14. 林前十16、3-4。
15. 林前十一27-29;林后六14-16;林前十21。
16. 林前五6-7、13;帖后三6、14-15;太七6。
2. 来九22、25-26、28。
3. 林前十一24-26;太廿六26-27;路廿二19-20.
4. 来七23-24、27,十11-12、14、18。
5. 太廿六26-28;可十四22-24;路廿二19-20;林前十一23-26。
6. 徒二十7;林前十一20。
7. 林前十16。
8. 可十四23;林前十一25-29。
9. 太十五9
10. 太廿六26-28。
11. 林前十一26-28;太廿六29。
12. 徒三21;林前十一24-26;路廿四6、39。
13. 林前十一 28,五7-8。
14. 林前十16、3-4。
15. 林前十一27-29;林后六14-16;林前十21。
16. 林前五6-7、13;帖后三6、14-15;太七6。
第三十章论教会的惩戒
三、教会为了矫正或获得犯罪的弟兄,阻止其他弟兄犯同样的罪,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团的酵;拥护基督的尊荣和福音神圣的承认;避免神的震怒(如他们容忍恶誉昭彰和刚愎的犯罪者来亵渎神的圣约,和此约的印证,此忿怒正可临到教会),必须实行惩戒3。
1. 赛九6-7;提前五17;帖前五12;徒二十17-28;来十三7、17、24;林前十二28;太廿八18-20;约十八36。
2. 太十六19,十八17-18;约二十21-23;林后二6-8。
3. 林前五,十一27-34;提前五20,一20;太七6;犹23。
4. 帖前五12;帖后三6、14-15;林前五4-5、13;太十八17;多三10。
2. 太十六19,十八17-18;约二十21-23;林后二6-8。
3. 林前五,十一27-34;提前五20,一20;太七6;犹23。
4. 帖前五12;帖后三6、14-15;林前五4-5、13;太十八17;多三10。
第三十一章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三、教义争论,良心问题,为公共崇拜与教会行政的良好秩序之规则与指示的制定,受理有关恶政(处理不当)的控诉及其具有权威性的决定等行政权,皆属教会会议。此种命令与决定,如果合乎圣经,应当尊敬顺从,并非仅因其合乎圣经,且亦因其按神的命令在圣经中所制定的权威4。
1. 徒十五2、4、6。
2. 赛四十九23;提前二1-2;代下十九8-11、29-30;太二4-5;箴十一14。
3. 徒十五2、4、22-23、25。
4. 徒十五15、19、24、27-31,十六4;太十八17-20。
5. 弗二20;徒十七11;林前二5;林后一24。
6. 路十二13-14;约十八36。
2. 赛四十九23;提前二1-2;代下十九8-11、29-30;太二4-5;箴十一14。
3. 徒十五2、4、22-23、25。
4. 徒十五15、19、24、27-31,十六4;太十八17-20。
5. 弗二20;徒十七11;林前二5;林后一24。
6. 路十二13-14;约十八36。
第三十二章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一、人的身体死后归土,而见朽坏1。但灵魂(既不死,又不睡眠)却永存不灭,所以立刻归返赐灵的神2。义人的灵魂,既在那时在圣洁上得以安全,就被接入高天,在荣光中得见神面,在那里等候身体的完全得赎3。恶人的灵魂要被抛在地狱里,留在痛苦与完全黑暗中,等候大日的审判4。除此两处以外,圣经并未言及灵魂离开身体,别有所归。
1. 创三19;徒十三36。
2. 路廿三43;传十二7。
3. 来十二23;林后五1、6、8;腓一23;徒三21;弗四10;约壹三2。
4. 路十六23-24;徒一25;犹6-7;彼前三19。
5. 帖前四17;林前十五51-52。
6. 伯十九26-27;林前十五42-44。
7. 徒廿四15;约五28-29;林前十五42-44;腓三21。
2. 路廿三43;传十二7。
3. 来十二23;林后五1、6、8;腓一23;徒三21;弗四10;约壹三2。
4. 路十六23-24;徒一25;犹6-7;彼前三19。
5. 帖前四17;林前十五51-52。
6. 伯十九26-27;林前十五42-44。
7. 徒廿四15;约五28-29;林前十五42-44;腓三21。
第三十三章论最后的审判
一、神已经定了日子,借耶稣基督父神已将一切审判的权柄交给1凭公义审判世界2。在那日,非但堕落的天使要受审判3,就是凡活在世上的众人,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为自己的思想、言语、行为有所陈述,按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4。
二、神指定此日的目的,是为在选民永远的救恩上5,彰显神怜悯(恩惠)的荣耀,又在邪恶悖逆的遗弃者的处罚上,彰显神公义的荣耀。那时义人必入永生,领受从主而来之喜乐与愉快的丰满6;但那不认识神、不顺从耶稣基督的恶人,必被扔到永远的痛苦中,离开主的面,和□权能的荣光,受永远灭亡的刑罚7。
三、基督既为了阻止众人犯罪,又使敬虔之人在苦难中多得安慰8,就令我们确信将来必有审判之日;所以他不叫人知道那日子,为的是叫人可以摆脱一切属肉体的安全,时常儆醒,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辰主要来;就叫他们预备说:主耶稣啊,我愿你快来。阿们9。
1. 徒十七31。
2. 约五22、27。
3. 林前六3;犹6;彼后二4。
4. 林后五10;传十二14;罗二16,十四10、12;太十二36-37。
5. 罗九23;太廿五21。
6. 罗二5-6,九22;帖后一7-10。
7. 太廿五31-46;徒三19;林后五10-11。
8. 彼后三11、14;林后五10-11;帖后一5-7;路廿一27-28;罗八23-25;赛四十六4。
9. 太廿四36、42-44;可十三35-37;路十二35-36;启廿二20。
2. 约五22、27。
3. 林前六3;犹6;彼后二4。
4. 林后五10;传十二14;罗二16,十四10、12;太十二36-37。
5. 罗九23;太廿五21。
6. 罗二5-6,九22;帖后一7-10。
7. 太廿五31-46;徒三19;林后五10-11。
8. 彼后三11、14;林后五10-11;帖后一5-7;路廿一27-28;罗八23-25;赛四十六4。
9. 太廿四36、42-44;可十三35-37;路十二35-36;启廿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