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1:敬拜的对象】 (出20:1-3)

2019-04-07 13:50:13 温州陈达长老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十诫--1】
(出20:1-3)

读经:出20:1-3
太 22:37-40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引言:
上一章讲到,以色列民预备好了朝见神,他们存着畏惧的心站在山下,看见神降临西乃山的威严。所有的事情预备好了,神将在这里庄严地宣告律法;神在西乃山上亲自晓谕百姓对他们说话,所说的话就是十诫;这是旧约中是最重要的经文之一,也是基督徒最熟悉的经文之一。
十条诫命是所

 十诫--1:敬拜的对象

(出201-3

 

读经:20:1-3

22:37-40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引言:

上一章讲到,以色列民预备好了朝见神,他们存着畏惧的心站在山下,看见神降临西乃山的威严所有的事情预备好了,神将在这里庄严地宣告律法;神在西乃山上亲自晓谕百姓对他们说话,所说的话就是十诫;这是旧约中是最重要的经文之一,也是基督徒最熟悉的经文之一

十条诫命是所有律法的基础,或是说是律法的基本内容。这十条诫命既然是基础,里面的话语是非常的浓缩和绝对的。

神赐给以色列所有律法包括三个内容:一是诫命,二是律例条例,三是典章,这三样就组成了整个的律法内容。十条诫命就是律法的基本内容,到了二十一章的典章利未记的律例是根据十条诫命发展出来的。典章是维持人与人中间的正常关系,也可以说是社会生活的规范。律例条例是维持人与神的正常关系的定规,关乎人如何活在神的面前,里面包括了献祭、节期,如何维持自己生活在圣洁里,如何将神的性情表达出来,这些都记在利未记里,也是人事奉神的指导。

诫命律例典章这三个内容就组合成整体的律法。其中唯独诫命是由神直接向百姓颁布的。只有十诫是神用指头刻在石版上的。其它的规条和条例,都是神吩咐,再经由摩西写成的。

十诫并不是详细的规范,乃是人类基本的律法,又是世界所有律法的母法。摩西十诫及律例典章是世界最古老的律法,写于3500年前,比孔子还要早一千年。至今大部分国家的律法(特别是较文明的国家)皆参考甚至模仿它。

十诫是按照优先的次序而编排的,集中在以色列人与神以及和人的关系上分别写在两块法板上耶稣将十诫为两部分,就是爱神和爱邻舍(太22:37-39;可12:29-31)。爱神在先,但必须与爱邻舍放在一起;爱神是因,爱人是果。

 

十诫的前言:

20:1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

“神”是以罗欣,是创造天地的全能者(创1:1)。申5:4-6说,“耶和华”是拯救以色列人的救赎主。“一切的话”指20:2-17的话,就“十条诫”(申4:13,10:4)。

这十诫律法是神所定的律法。它们是由那无限永恒天地的主宰所制定的。

4:12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

摩西称这十条诫是神和以色列人立约

5:1-5摩西将以色列众人召了来,对他们说:“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晓谕你们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可以学习,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的 神在何烈山与我们立约。这约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乃是与我们今日在这里存活之人立的。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面对面与你们说话。(那时我站在耶和华和你们中间,要将耶和华的话传给你们,因为你们惧怕那火,没有上山。)

对于教会来说,从恩典之约的最初开始,神的独生子主耶稣就是教会的中保和君王。因着这个关系,可以说律法是基督所赐予

基督被称作使者,也就是信使,因为神命定基督作中保,也因为神藉着他在教会中行作万事。“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玛3:1)。他是奉耶和华之名而来的使者(出23:20-21);他是向亚伯拉罕显现的天使(基督)(创18:1;他是在荆棘丛中向摩西显现的使者(出3:2,4,6);还是这位使者就是基督当他执行君王职份时,设立了律法。这可以从下列经文中得到证明

7:30,35,38过了四十年,在西乃山的旷野,有一位天使从荆棘火焰中向摩西显现。这摩西……神却藉那在荆棘中显现之使者的手差派他作首领、作救赎的。这人(摩西)曾在旷野会中,和西乃山上,与那对他说话的天使同在,又与我们的祖宗同在,并且领受活泼的圣言传给我们。

3:19并且(律法)是藉着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在颁布律法时,众天使簇拥着他们的元首之子基督一同降临,作他的仆人,环绕着西乃山(他说:“耶和华从西乃而来,从西珥向他们显现,从巴兰山发出光辉,从万万圣者中来临。从他右手为百姓传出烈火的律法。申 33:2)。当律法已经写在法版上之后,天使就把那两块法版交给摩西“你们受了天使所传的律法”(徒7:53)摩西从天使那里接过法版之后,把法版拿到人们面前,然后又把它们存放在约柜之中(出34:29、申10:5);摩西将它们写进《出埃及记》(第201-17节),又在《申命记》第5章里再次提到它们。经上记着说“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约1:17)

在本章我们得知律法是神自己所亲口颁布的。神有许多方法和途径对人说话;

33:14-16神说一次、两次,[世人却]不理会。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时候, 神就用梦和夜间的异象,开通他们的耳朵,将当受的教训印在他们心上,

12:6耶和华说:“你们且听我的话: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我耶和华必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在梦中与他说话。

神凭他的灵,在我们的内心中,在神的意旨安排中,亦或凭他自己的声音向我们说话;所有的这些我们都要聆听。

但神从来没有在别的时刻、在别的情况下,像现在这样,神亲自降临在西乃山,亲口大声对他的百姓说话,因此我们更应该仔细热诚地聆听。

5:22“这些话是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云中、幽暗中,大声晓谕你们全会众的,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他就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我了。”

神所吩咐的这些话,听众是一群曾经经历过神拯救恩典的人。听这番话的人,没有一个不经历过神拯救的恩典的,神就是向这些人说话。

今天我们这些经历神恩典的人,也当留心听神大声晓谕的“这一切的话”,就是十诫

 

 

 

一;第一法板(20:2-11)

1;第一条诫命

 

20:2“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有人把这节归为律法的序言,有人归为第一诫的内容。

首先肯定这是记在石版上的内容是。可以把这归在第一诫中,因为十诫只划分为两个部分。又因为这句话有神表明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所以也可以作为整个律法的序言。

序言要明白神赐下十条诫命的目的。要想弄明白这一点首先要知道赐十条诫命的神与受十条诫命的百姓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我是你的神”,你们是“我的百姓”。

神在赐诫命之前先申明“我是耶和华你的神”,十条诫命中“耶和华你的神”一句出现了5次(2,5,7,10,12)。那么领受诫命之人在领受诫命之前也应当认识到自己是“神的百姓”。只有这样才能正确领会神赐十条诫命的意图。他们是因着逾越节羔羊的救赎才得以成为神的百姓的。“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这是以色列与神立约之关系的基础。神先赐救赎,后赐十条诫命。

神赐下律法最终的目的在于,他们虽然已经得救成为神的百姓,但也只是通过羔羊这个预表的影像得救了而已,他们一定要见到“实体”。所以圣经称律法是将他们引到基督那里的训蒙的师傅(加3:24)。到现在为止,神赐律法的目的已经很明确了。①为了叫他们学会做一个合格的神的百姓(申4:10,14,5:1),②为了让他们知道自己是罪人(罗3:20,5:20),③为了将他们引到基督那里。

当时听见神的话的,是整体以色列人。但神在这里说话的时候,是用单数的字来代表以色列人。“我是耶和华的神,曾将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神在这里颁布祂的诫命,这个颁布是向着全体的,这个全体在神的面前只是一个。当时的以色列人约有二百多万,但在神和以色列人的关系上,神看以色列是一个整体,是一个人。在旧约是这样,在新约也不例外。用新约的话来说是“一个身体”(林前10:17)。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启示,因为这个启示放在新约里,所有的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身体只有一个(弗4:4)

 

20: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除了我以外”的原文意为在我面前,对着我面前。“别的神”是复数。

 

1)第一诫的要求

a、认识并承认神。

独一正如生身的父亲只有一位,真神只有一位所以我们只相信一位神。其他的都不是神。

这位真神是耶和华,那自有永有,自我存在的,独立的,永远的。

这位真神是造天地的主,又是创造人的。我们常常听到传道人说:“真神造人,假神人造。”

那创造我们的,能够给我们律法要求我们;也因此他能够奖赏我们对他的听从和遵守,并惩罚那些不遵守他的。

承认神。相信他就是我们的神。耶和华不单是创造我们的神,更是救赎我们的主。这是按照他的应许,拯救以色列的信实而慈爱的救主。他是藉着他的独生子基督拯救罪人的全能者。

26:17你今日认耶和华为你的神,应许遵行他的道,谨守他的律例、诫命、典章,听从他的话。

代上 28:9“我儿所罗门哪!你当认识耶和华你父的神,诚心乐意的事奉他;因为他鉴察众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寻求他,他必使你寻见;你若离弃他,他必永远丢弃你。

17:3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耶和华是我们的神,是与我们立约的神,是人当敬拜的唯一对象。我们当认识他并承认他。

b、敬拜和荣耀他

当我们认识到神的尊荣以及神配受尊荣时,我们内在地(从心里)认识并晓得神各样完全的属性--晓得神在整体上是完全的,在各个方面也是完全的因为神在人的心里直接显明这些完全的属性,也在各种作为中彰显他这些完全的属性。万事万物都会挑旺我们的心来尊崇、荣耀、称颂、赞美神。这可见于下列经文中

145:2-3我要天天称颂你,也要永永远远赞美你的名。耶和华本为大,该受大赞美,其大无法测度。

145:5我要默念你威严的尊荣和你奇妙的作为。

29:1-2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归给耶和华。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

如果我们敢于倚赖神的无所不能、他所应许的帮助、他的信实,那么我们就是在荣耀神。正是这样,亚伯拉罕才“因信心里坚固,将荣耀归给神”(罗4:20)。

耶和华是爱以色列,救赎以色列出埃及的,我们也应当爱他。

22:37-38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6:5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这就是大卫所行的“耶和华啊,我爱你!”(诗18:1);他还劝勉每个人都要这样做“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都要爱他”(诗31:23)。

如果灵魂能够认识到神的威严、荣耀和圣洁,那么结果只能是灵魂因着对神的敬畏而战兢。这种敬畏表现在深深的谦卑上,表现在接近神的方式--与神的团契,以及留心不要让自己的言行违背神的旨意等等方面。大卫下面的这些经文所指的就是这一点“以色列的后裔,都要惧怕他”(诗22:23);“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当敬畏他”(诗34:9);“愿全地都敬畏耶和华,愿世上的居民,都惧怕他”(诗33:8)。

第一诫的吩咐我们敬拜耶和华,赞美他(15:21),敬爱他(20:6),服从他(23:21),祷告他(22:27)。

 

2)第一诫的禁止

“除了我以外”在我面前”。就是连出现一点其他的也不可的意思这宣告是排他性的。正如一个丈夫在妻子面前宣布:只有我是你唯一的丈夫。同样神面前再无别者,一切尽在他的眼前。

“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表示神严格的禁止。就像在伊甸园里的那棵分别善恶的树的事实一样你不可吃”。不可就是不可。很清楚的告诉人只能作一个拣选,便是不可有别的神作为我们的神

在这说出了你不可有别的神,只能以耶和华为神。因为别的都不是神,只有耶和华才是神。你要拣选,就只有拣选这一个

 

a、第一诫的禁止人弃绝、不敬拜、不荣耀神。

禁止人弃绝耶和华为真神。正如一个人不可以不承认生他养他的父母那样,第一诫的禁止人弃绝恩待我们的耶和华。

14:1愚顽人心里说,没有 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

这条诫命中所禁止否认神的存在,不敬虔,疏远神。人对神的知识和承认与理性一样,是与生俱来的。在某些人心中清晰,在某些人心中模糊。而且,很多人因为放纵不敬,违背理性的亮光持续犯罪,与神相争,已经使这种先天的认识变得模糊或者熄灭了。

1:19-20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禁止人不以耶和华为真神,为我们的神。却认别的为自己的神,否认耶和华为真神,否认基督。

 

b、第一诫的禁止人将当给真神的敬拜和荣耀归于任何受造物。

这是极其冒犯神的罪;神绝不会视而不见。

44:20-21倘若我们忘了 神的名,或向别神举手,神岂不鉴察这事吗?因为他晓得人心里的隐秘。

不可祭拜假神。以色列人要进去的迦南地是多神的地方。耶和华要建立独一神论的国度,所以他禁止多神论,或泛神论的祭拜行为。

2:27-28他们向木头说:‘你是我的父。’向石头说:‘你是生我的。’他们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及至遭遇患难的时候却说:‘起来拯救我们。’“你为自己作的神在哪里呢?你遭遇患难的时候,叫他们起来拯救你吧!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

代上 16:26外邦的神都属虚无,惟独耶和华创造诸天。

不可称赞假神(赛42:8,48:11)。称赞等于的崇拜。

42:8“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

48:11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

第一条诫命所包含的,是整个律法的基础;遵守了这一条,我们才能以耶和华为我们的神,承认他是我们的神,接受他,以谦卑、渴慕和尊敬来到他的面前,把我们最深的完全倾注于他。

专一的对耶和华效忠,是立约关系的中心,是其它事情得以建立的基础。百姓要实行一神的敬拜,只事奉一位神。正如在五经中所显明,敬拜别神会被判死刑(民25:1-18;申13:1-18)。

 

?

 

结论:

 

道德律,或十条诫命,则是特殊的律法,是神在西乃山上亲手写在两块石版上的。神这样作,便宣布了这种法律的有效期是永远的,有效范围是普世的,对于所有时代的所有人都有约束力。十诫的内容是关于人们对神和对人的完全爱。

因此,十诫不仅仅是给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今天的任何人。一切标准和原则都必须建立在此基础上。智慧的所罗门说

12:13-14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份。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

 

 

 

 

阿门!

 

 

 

改革宗长老会温州教会

陈达长老

2019.3.17--4.6深圳&温州

 

 

 

参考书目:

1、出埃及记注释刘焕俊(韩)

2、“丁道尔圣经注释”出埃及记

3、亨利马太圣经注释简本

4、出埃及记上NIVAC国际释经应用系列

5、用救赎史的观点看出埃及记全景刘道顺

6、海德堡教理问答释义 陈达